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doc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收支管理,合理调控资金;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
2、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省以下统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由省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各地(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地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3、 第七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任免和调动应征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财务部门的同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保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证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省级以下(含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管预算单位,统一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领经费,并向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拨经费;(二)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领经费,并向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拨
4、经费;(三)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向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领经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实行报账制,按报销单位管理。 第九条 预算编制程序: 省级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下年度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汇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概算审核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据此核定和分配预算指标、批复预算,并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预算管理级次逐级下达预算指标。 第十条 预算编制方法:(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计划,参照近年收入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二)
5、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支出预算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三)单位预算必须附有预算编制说明书。 第十一条 预算核定办法:财政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预算,根据其业务支出、办案经费开支范围和有关装备项目、标准及财力可能,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原则统一核定,统筹安排。具体经费标准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一)人员经费严格按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数和有关规定核定;公用经费按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开支水平核定。(二)业务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根据财力可能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核定。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
6、门核定的预算,对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核定收支,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予以核定;专项经费和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专项核定。 第十二条 预算调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送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整预算时,应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需要调整的,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各项收入和支
7、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省级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逐级上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四章 收支管理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支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一)人员经费是指用于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障等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二)公用经费是指为开展工作和业务活动
8、所发生的公用方面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为:1行政办公经费。包括办公、水电、邮电、差旅、会议、车辆燃修等所需费用。2业务经费。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告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 商标注册登记,经济合同鉴证的宣传、培训、公告、年检和印制证、照、表格等所需费用,以及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经营场所的勘察等所需的费用。 3办案经费。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案件举报人的奖励、办案补助等所需的费用。4干部培训经费。包括法律法规培训、工商业务专项培训、 知识更新和岗位培训等所需
9、的费用。5装备经费。包括通讯器材、技术设备、交通工具购置,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服装劳保及维护、维修和消耗等所需的费用。 6基础设施经费。包括办公用房、工商所等基本建设所需的费用。7专项补助经费。(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当严格控制,确需安排支出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重大支出项目应集体讨论决定。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用于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专项的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对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单位 财务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906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