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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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正确引导广大教师、教育干部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素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与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展示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均由静海县教育学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门须提前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国家级、市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教育系统各部
2、门要依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制定县级评选推荐方案,经静海县教育学会会长(或主管常务副会长)审查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或由教育学会委托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国家级、市级优秀论文评选推荐程序。 1.转发文件。转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学术团体的有关开展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文件。 2.个人申请。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教师,根据转发的文件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论文,由学校进行登记。 3.乡镇校审核推荐。乡镇校组织人员对教师作品的原创性进行审查,并按推荐指标要求(第五条)择优推荐。将教师原创性论文登记造册
3、,向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进行推荐,并提供推荐名册。 4.县教育学会秘书处评选推荐上报。县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县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程序。 1.全面发动。各单位要把优秀论文评选当作一次教师交流反思自身教学经验、展示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项校本研究活动,宣传发动到每一位教师、教育干部。 2.基层推荐。各单位根据每年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初评,根据相关要求及推荐指标择优确定上报论文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3.组织评选。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论文分类分组、统一编号、清除论文作者个人信息
4、、论文审核等;聘任评委,原则上评委由教育学会学术委员担任;组织评委培训活动;各组评委根据评选标准对每篇论文进行评价赋分;秘书处安排相关人员对论文及各组评分情况进行复审;根据论文成绩分类统计排序,按奖级设定比例和成绩一次性确定获奖名单及等级。 4.评选结果发布。评选结束后,通过静海县教育科研简报公布,并供各单位存档备查。公布后,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第五条 推荐指标。原则上各单位推荐论文篇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 第六条 论文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县级论文要符合以下要求: 2.报刊杂志未公开发表的。 3.如实填写静海县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登记表。 4.每篇参评论文打印2份,同时提供电子稿。论文正
5、文格式 各单位推荐的国家级、市级论文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第六条 奖项设定。县级获奖论文总数控制在推荐总数的60%左右。评选结果按1:3:6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国家级、市级论文推荐比例,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条 评选纪律。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人员在受理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严格把关;评选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加评选或有亲属参加评选的,不能担任评委。评委成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原则,执行评选规定。对工作不认真或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评委成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评委资格的处分。论文作者需作出“个人诚信承诺”,保证所写是原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并对论文
6、原创的真实性出具审查意见。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他人文章和冒名顶替者,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学术诚信违纪档案。 第八条 县级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相关经费由县教育学会和县教科室承担;国家级、市级论文评选活动,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县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静海县教育局 静海县教育学会 2018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学院同学的利益,在各方
7、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每周星期六晚召开例会,例会分为两种:正式例会(每周必须一次)与普通例会(根据实际需要)。正式例会的召开地点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求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并向秘书长提交正式申请假条。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指出工作问题,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部长需轮流
8、发表上一周工作总结,并提出自己下一周工作设想。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带上笔只和学生会统一的笔记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会后的互换交流沟通。 (五)会后,学习部有关人员做好例会记要总结,并在第二天向主席团上交书面总结文书。 第三章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而制定的规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流程。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秘书长处,由主席团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秘书长处,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向主席
9、团提交正式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总结。 (四)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团结互助,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须在规定限制时间内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与班委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和班委了解班内发展动态,保证院内事务正常下达,有效率进行,圆满完成。 (六)每个部门每半个月轮流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这半个月内的重要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时要求格式正式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各同学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团委,学生
10、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由秘书长与公关实践部部长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并每个月末向大众公开一份本月财务报告表。 (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开支须提交正式的文件申请,由主席团和主管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四)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公关实践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进行审计和各部门互相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
11、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非特殊情况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向主席团申请批准。 (七) 公关实践联系赞助的时候,时刻谨记要维护学院根本利益,遇到原则性问题时须知告与主席团组织讨论,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
12、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将给予奖励。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每学期初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学生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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