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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 重 铸 造 分 厂产品制造过程标识实施细则 EZ(铸造)/GW11.072004 共4页 第1页1 目 的使产品在形成过程中,便于产品的识别,防止不合格品无序流转,对产品及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按规定方法加以标识,确保产品在形成过程中的状态受控,且具有可追溯性。2 适用范围产品在铸造分厂的制造过程中的标识管理。3 引用/支持性文件EZ/GW07.02(35)2003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EZ/GW07.02(34)2003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4 职 责4.1 技术(工艺)部门有特殊标识要求的产品在工艺文件中明确标识的内容、位置等。4.2 生产单位4.2.1 负责制造过程中产品标识、
2、标识移植及记录,并对其正确性、完整性负责。4.2.2 传递记录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随行文件,如:金属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票、检验交验单等。4.3 质量部门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监督实施,对生产过程标识、移植过程进行监督、验证标识正确性,并记录。对经检验的零部件进行检验状态标识。5 产品标识5.1 产品件标识的形式根据产品的特点可选择不同的标识形式。铸造分厂主要以下列方式为主:a、铸字、焊字标识(永久标识、铸件表面、焊字标识)。b、钢印(永久)标识(直接打在零部件上)。c、喷涂漆标识(喷漆、涂漆、书写在被标识物表面或标牌上)。d、粘贴标识(不干胶粘贴于被标识物表面)e、系牌标识(打印钢质牌、
3、印刷软质标签等)。5.2 产品件标识5.2.1 产品件标识方法和内容 钢锭采用书写标识,标识内容:钢号、熔炼炉号、规格,专用钢锭还应有订货代号(或生产号)。 模型采用喷涂漆或书写标识,标识内容:生产号、图号、名称(芯盒编号与数量)。 有色件(金属型件、离心件)采用打印记或粘贴的方法进行标识,标识内容:订货代号/生产编号、炉号、流水号。 XXXXXX XXX 1n同工号、图号产品流水号炉号订货代号/生产编号 铸钢件采用铸字或打印记进行标识,铸字或打印记内容:工件号;工件转序时要在工件采用书写方法标识订货代号/生产编号、工件号。a、铸钢件铸字或打印记标识的形式(工件号)XX X XXXX 1n 同
4、工号、图号产品流水号 产品序列流水号(4位) 年号(1位) 各车间单位代码(2位)b、工件号的编号原则工件号的编排采用单位代码(2位)+年号(1位)+产品序列流水号(4位),对于同图号同炉号重量较小的批量件,每批给一个产品序列流水号、并在流水号后+“/1n”,以区分此批零件中的每一个零件,同一单位同一年内生产的工件,其产品序列流水号不得重复。分厂各车间单位代码:机加一车间11机加二车间16模型车间 21铸钢车间 22电炉车间 23特铸车间 24 特殊情况也可焊字标识,要求焊字要清晰、美观。 工件号的编制由车间生产部门统一负责编排,标识号、施工票要统一。 用户对铸字有特殊要求的,除按用户要求铸字
5、外,还要按上述铸字。 标识位置一般应在明显的非加工表面;全加工件应在明显部位,加工后的打印应在非配合面。 铸字标识大小:一般电炉车间为1号、2号字,铸钢车间为3号或4号字。 钢印标识印记字头一般采用10号,最小不小于7号;打印后要用油漆对标识框出。5.3 软件标识5.3.1 所有施工票及过程记录文件应完整填写,包括订货代号/(生产编号)、工件号等。5.3.2 生产软件标识由生产管理部门实施并管理;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标识由质量部门归口管理,质量部门填写,由生产部门随工件一起传递。5.4 标识管理5.4.1 军品、压容、核电等有特殊要求的标识按特殊要求执行。5.4.2 生产过程中要注意
6、标识的移植,必须坚持先移植、后加工的原则;铸件在生产过程的标识移植由当事车间负责完成。5.4.3 除检验员代号和检验状态标识由检验员进行外,其余钢印标识、系牌标识、油漆写号等产品类别标识均由操作者进行,检验员进行监督验证并作好记录。5.4.4 加工车间在接收原材料(含毛坯)时,首先要验证其有无标识,标识的正确性、清晰度。零件(含毛坯)加工前操作者须通过检验员验料,并将印记用油漆划框标明,确认其标识正确无误后方可加工。一旦发现无标识或标识有误要追溯查明情况,经核实后进行补做或更换。5.5 可追溯性控制产品可追溯性标识应保持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符合规定,所采用的产品标识、文件标识二者标识的内容
7、应一致。6 产品状态标识6.1 产品状态标识方法产品状态标识采用油漆、记号笔、钢印、挂牌标识和随行文件标识等方法。a、合格品:划“”或写上“合”字b、不合格品(待处理):划“” 或写上“不合格(待处理)”字c、废品:划“”或写上“废”字(红色)d、返工、返修品:划“”或写上“修”字e、回用品:划“ ”或写上“回用”字 6.2 产品状态标识控制6.2.1 产品状态标识的要求:a、模型采用油漆标识b、铸件合格转入下工序采用油漆标识。c、冶炼在化验报告标识。d、造型、浇注、打箱采用挂牌标识。e、在清理热处理工序过程中采用粉笔在铸件上标识;如:“可以焊补”、“可以热处理”等。6.2.3 机加零件工序间采用随行文件标识,由生产部门根据工艺填写施工票。材质书、施工票随件流转、将零件工序间检验试验状态记录在材质书、施工票上,以标明零件控制和质量状态,需返修(返工)的零件在实物上进行标识。6.2.4 军品、压容、核电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特殊要求进行标识。6.3 产品状态标识,分别由产品检验、试验部门实施。6.4生产单位应认真做好现场定置管理工作,规划出不同区域,分区作业分区放置。7 记 录材料质量证明书不符合项处理单施工票8 附 则8.1 本规定由铸造分厂技术科起草。8.2 本规定解释权归铸造分厂技术科。8.3 本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编制:吕友清 审查:杨 炯 批准:李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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