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基本理论与方法介绍新员工培训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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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基本理论与方法介绍(新员工培训资料)永业行 技术部 编讲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一、房地产基本概念和内涵1、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附着物),它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也以是土地,也可以是建筑物,还可以是综合体。 2、土 地-是指地球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仅指土地部分,土地价值不含地上建筑物价值。 3、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由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如给排水、卫生、燃气、照明、空调、电梯、通信、防灾等设备)等组成的整体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4、房 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
2、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5、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6、其他地上定着物-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受到损害的物。(比如,埋在地下的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管线和设施,建造在地上的庭院、花园、假山、围墙,种植在地上的树木、花草等。临时搭建的帐蓬、戏台等则不属于房地产。) 7、地上建筑物-一般不仅指地面0以上的建筑物,
3、还包含地面以下的建筑物,是指在该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如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特别是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基础等)通常将房地产简化为两大部分,即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两大部分。二、房地产的表现形态(实物) 1、估价对象的主要表现形态房地产土 地建筑物其他地上定着物房屋构筑物 通常将房地产简化为两大部分,即土地和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两大部分。2、估价报告涵盖的对象在现实房地产估价中,房地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为土地估价与房地产估价有不同的规范要求,因此不同的估价对象需要出具不同的估价报告。房地产单独土地单独建筑物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 房地产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报告的估价对象及范围项目土地估价报
4、告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估价对象u 无建筑物的空地u 地上有建筑物(包括尚未建成建筑物),只需评估土地价值(征税或补交出让金,办理银行抵押有时需要单独评估土地)u 无建筑物的空地u 地上有建筑物(包括尚未建成建筑物),只需评估土地价值u 地上有建筑物,只需评建筑物价值u 地上有建筑物,土地与建筑物(已建成的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u 在建工程(土地与未建成的建筑物的合成体)u 未来状况下的房地产(现在为期房,计划建设中)u 已经消失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或理赔)u 房地产的局部(某栋某单元或其中的装修装饰部分等)u 包含有其他资产的房地产或者以房地产为主的一个企业整体(收益法、成本法,与资产评估相
5、结合,如酒店宾馆的评估价值,除了包含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价值,还可能包括家具设备,甚至包含客户基础、员工队伍、商誉等等)u 作为企业整体的一部分的房地产总结房地产估价的范围较广,涵盖了土地估价的范围;只需评土地价值的,根据委托方要求可以出具土地估价报告,也可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凡是需要评建筑物价值的,就必须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三、房地产权益1、概念及内涵:(1)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三大部分。(2)房地产权益是指以房地产权利为基础的,包括:u 房地产的各种权利(所有权、使用权)u 受到其他房地产权利限制的权利(如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所有权)u 受到其他限制的房地产权
6、利(如城市规划对房地产权利的限制)u 房地产额外利益或收益(如屋顶或外墙面可出售可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2、房地产权利的类型: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地产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房地合一)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从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那里获得的使用房地产的权利。土地所有权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目前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权担保的房地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该房地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权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房地产而为自己使用、收益的权利。房地
7、产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屋顶外墙出售出租等)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为使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在他人土地上通行的权利)3、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土地使用权国有出让国有划拨临时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常见如: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限二至五年又称为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四、房地产实物、权益、区位对价格的影响房地产价值实物区位土地(地表、上下空间)建筑物(房屋、构筑物)结构、设备、装修权益(如完全、部分产权,合法、违章)房地合一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实物组成:价值影响因素:u 一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事物
8、在空间方位与距离上的关系(地理位置、与重要场所的距离、可及性与便捷度、周围环境、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表现形态:五、房地产估价与土地估价中的专业术语与估价方法基本介绍(一)房地产估价规范中专业术语 1房地产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2房地产估价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3估价对象一个具体估价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4估价目的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5估价时点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6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某种估价目的的
9、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价格。7公开市场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8公开市场价值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时,要求评估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应是公开市场价值。9类似房地产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圈内,并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10同一供求圈与估价对象具有替代关系、价格会相互影响的适当范围。11最高最佳使用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12市场比较
10、法 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13收益法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14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15假设开发法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16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
11、地价格的方法。17潜在毛收入假定房地产在充分利用、无空置状态下可获得的收入。18有效毛收入由潜在毛收入扣除正常的空置、拖欠租金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收入损失后所得到的收入。19运营费用维持房地产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用必须支出的费用及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20净收益由有效毛收入扣除合理运营费用后得到的归属于房地产的收益。21建筑物重置价格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 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22建筑物重建价格采用估价对象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相同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23物质上
12、的折旧建筑物在物质实体方面的磨损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的损失。24功能上的折旧建筑物在功能方面的落后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的损失。25经济上的折旧建筑物以外的各种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的损失。26估价结果关于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最终结论。27估价报告全面、公正、客观、准确地记述估价过程和估价成果的文件,给委托方的书面答复,关于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研究报告。(二)土地估价规程中的专业术语 1.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2. 标定地
13、价标定地价是在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中按一定原则选取标准宗地,用地价评估方法定期评估出的一定年期物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一样,由政府定期公布。它是一种特殊的宗地评估价格。3. 地租地租是土地使用者为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代价。它是因土地的位置和地质条件等自身因素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等,其折旧及利息利润有时也以地租的形态表现,但这是广义地租。 4. 地价地价是土地的购买价格,是土地的未来年期广义地租的资本化。5. 出让金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是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土地使用者为取得一定年期的物权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
14、向国家(所有者)支付的代价。它既不是土地所有权收益,也不是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一部分。6. 基准地价更新基准地价的更新是在土地定级或划分均质区域的基础上,用宗地地租、市场交易的样点地价或地价指数等来重新确定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并重新确定宗地地价修正体系。7. 城市土地定级城市土地定级是根据城市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在城市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城市土地级别的过程。8. 标准宗地标准宗地是在城市的一定区域内设定的,其深度、宽度、形状、用途等特征在该区域内具有代表性,使用状况相对稳定又起示范及比较标准作用的宗地。具有代表性、中庸性和稳定性。9. 标准深度指在城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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