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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招标文件2010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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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招标文件201007.doc

    “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招标文件正本 招标编号: HSFD-SB600/5-2010-027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筹建处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零一零年七月目 录序- 1 -第一卷 商务部分-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1 定义- 3 -2 工程概况- 3 -3 招标范围- 4 -4 投标人资格- 4 -5 招标文件- 4 -6 投标文件- 5 -7 开标- 9 -8 评标- 10 -9 资格复审- 10 -10 定标- 10 -11 授予合同- 10 -12 纪律与保密- 11 -13 投标费用- 11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一 合同协议书- 12 -二 合同条款- 14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14 -1 定义- 14 -2 合同标的- 15 -3 供货范围- 15 -4 合同价格- 16 -5 付款- 16 -6 交货和运输- 17 -7 包装与标记- 18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20 -9 设备监理与检验- 21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23 -11 保证与索赔- 25 -12 保险- 28 -13 税费- 28 -14 分包与外购- 2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29 -16 不可抗力- 30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30 -18 专利权- 30 -19 合同生效- 31 -20 适用法律及其它- 31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32 -第三章 商务部分附录- 35 -附录一: 投标书格式- 36 -附录二: 投标承诺函格式- 37 -附录三:投标价格表- 38 -附录四:廉洁合同格式- 42 -附录五:履约保函格式- 44 -附录六:商务差异表- 45 -附录七: 设备质量承诺函- 46 -附录八: 技术服务承诺函- 47 -附录九: 投标人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48 -附录十: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5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57 -1 评标原则- 57 -2 评标程序- 57 -3 评标办法- 57 -第二卷 技术部分- 60 -第一章 技术规范书- 61 -附件1 技术规范- 61 -附件2 供货范围- 80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83 -附件4 交货进度- 85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7 -附件6 投标价格表- 89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89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91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92 -附件10 未达设备性能指标的违约责任- 92 -附件11 技术差异表- 93 -第二章 技术部分附录- 93 -附录一、 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图纸和数据- 93 -附录二、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技术问题- 93 -附录三、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附图- 93 - 序1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第一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商务部分附录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二卷 技术部分第一章 技术规范书第二章 技术部分附录上述章节和本序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3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57 -第一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主要内容12工程简况:详见投标须知22.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36.1.3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80日46.1.4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6.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66.3.1.2廉洁合同应签字盖章后单独密封提交76.3.2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8月13日上午9:30标书递交地点:南宁市嘉年华大酒店87.1开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南宁市嘉年华大酒店1定义1.1项目法人:具有工程建设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2招标人:进行工程设备招标的法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1.3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1.4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1.5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顺序的供进一步在其中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一般为一至三名)。1.6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7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投资方、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8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具体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聘请的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1.9 监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或机构,负责开标、评标的监督工作。1.10买方:购买招标所需设备并支付设备价款的单位,即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中称招标人为买方。1.11卖方:出售招标设备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提要求的单位和机构,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中称投标人为卖方。1.12 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由招标方自行招标,无招标代理机构。2工程概况2.1工程规模本期工程装机容量:1×670MW燃煤机组。2.2工程地址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广西中部合山市境内,西南距广西南宁市约180km,北距柳州市约110km。电厂厂址位于合山市西南面约1.8km, 南面距离合山矿务局(里兰矿区)约2.5km,东北面约3km 处为柳花岭矿区, 西面距离朔河村约1.5km。2.3交通运输 燃料运输采用铁路、公路两种运输方式。合山发电公司厂区东距南宁至柳州二级公路332 国道约3km,合山至忻城二级公路从厂区西北面约500m 处通过,经来宾至合山的40 km 二级公路,可直接与南柳高速公路相连,因此,公路交通十分方便。本工程进厂道路仍沿用电厂现有进厂道路,只需局部改造。电厂至灰场的运灰道路已投入使用,无需新建运灰道路。合山市目前仅有来(宾)合(山)铁路从境内通过,来合铁路向东与湘桂铁路相连,通过湘桂线可至全国铁路网。来(宾)合(山)铁路为地方铁路,沿线有古瓦白鹤隘河里、合山等车站。铁路专用线从来合线合山站站房侧1道来宾端接轨,经里兰线、联络线、溯河线至电厂,线路总长为5.2km。本工程重、大件设备,可采用铁路运输方式运至厂内。2.4 工程计划进度:本工程计划于2009年11月03日开工,计划于2011年09月30日投产。3招标范围3.1招标范围:1×670MW机组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4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4.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4.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5资格和业绩:4.5.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4.5.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同类型机组电厂业绩5座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4.5.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4.1-4.5.2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组成5.1.1招标文件由两卷组成: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商务部分附录、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二卷技术部分,第一章技术规范书、第二章技术部分附录。5.1.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5.2.1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采用书面的形式的形式进行。5.2.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此类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将答复通知到每个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该问题的来源。5.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和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传真或递交至下述地址: 广西合山市电北路1号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筹建处计划合同部 邮编:546501 电话:0772-8939746 传真:0772-89397895.3.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单位的解释和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5.3.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作出,并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5.3.2 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3.3 若修改招标文件,则修改内容将成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5.3.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6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正副本均要求加盖红章)6.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分别装订),其中技术部分共由七章组成,商务部分共由两章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商务部分: 第一章 1 投标书(见附录一) 2 投标人对投标的承诺函(见附录二)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见附录九) 4投标价格表(见附录三)5商务差异表(见附录六)6廉洁合同(见附录四)7履约保函(见附录五)8设备质量承诺函(见附录七)9技术服务承诺函(见附录八)10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见附录十)第二章 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 合同协议书二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技术部分: 第一章 技术规范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三章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第四章 交货进度表 第五章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第七章 技术部分附录附录1 分包与外购 附录2 大部件情况附录3 投标人资格文件中有关业绩、生产许可证明、检验资料及工厂简介附录4 技术差异表附录5 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图纸和数据附录6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6.2.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6.1款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章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应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对于商务部分第二章合同条款的内容无异议的,可以说明无异议,不必再重复合同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按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6.2.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2.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80日。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6.2.4投标保证金6.2.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或者投标保函的形式,不接受电汇和银行转帐,在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给招标人。银行汇票按以下内容提交:收款单位: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合山市支行电厂分理处帐 号:21054762293000051236.2.4.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2.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6.2.4.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4.3.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通知书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等签订合同)。6.2.4.3.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12的规定。6.2.4.2.5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函。6.2.4.4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6.2.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并递交履约保函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6.2.5投标人建议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第五章10和19款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6.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2.6.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1正4副,正本的商务和技术部分一起密封,副本的商务和技术部分一起密封),投标人投标保证金2份(一正一副),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2份(一正一副);廉洁合同一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提交。6.2.6.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报价表每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2.6.3投标文件中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6.2.6.4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1套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投标报价电子版(WORD格式或EXCEL形式, U盘形式),单独密封并做好标注(提交前请仔细检查文件是否完整及可以打开),在投标时递交。6.3投标报价6.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一卷第三章附录三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6.3.2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以人民币交货地点价计入总价,并请同时报出CIF价。6.3.3投标人的报标价为闭口含税价(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部分代理手续费、运杂费等),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6.3.4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6.3.5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6.4投标文件的递交6.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6.4.1.1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书电子版本一份(WORD或EXCEL格式, U盘形式)。6.4.1.2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均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时递交,封面上注明“报价文件正本”、“报价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6.4.1.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正、副本应分别单独密封在投标时递交,封面上注明“投标保证金正本”“投标保证金副本”和“保密”字样。6.4.1.4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正本一起密封、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副本一起密封,报价文件、电子版、投标保证金均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和报价文件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递交。6.4.1.5廉洁合同应签字盖章后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廉洁合同”字样,在开标时递交。6.4.2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6.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6.4.3.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6.4.3.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4.3.3根据本章节5.3条的规定,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6.5废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6.5.1投标文件未按本章节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6.5.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5.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节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6.5.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6.5.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6.5.6未能通过资格复审;6.5.7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5.8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6.5.9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5.10 在投标或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本章12款所述的违纪或泄密行为;6.5.11 投标文件采用塑料装订或者活页装订的均视为废标;6.5.1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废标;6.5.13 未按要求提交廉洁合同的视为废标。7开标7.1开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上午10点开标地点:南宁市嘉年华大酒店7.2开标由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筹建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并送有关部门备查。7.3开标方式7.3.1采用一步法开标方式进行。8评标8.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第一卷第四章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综合评价。8.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的义务。9资格复审9.1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9.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第二章。9.3投标人应提供本卷第三章附录九所列的文件和资料。10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和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11授予合同11.1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通知未中标人。11.2签约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合同附件1、2、3、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5日内,招标人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1.3履约保证金11.3.1卖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条款5.3款和11.15款规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1.3.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商务部分附录5。11.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1.3.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11.4合同生效买卖双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且在买方以书面文件通知卖方合同生效日期后,合同正式生效。11.5卖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应按买方要求及时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正式技术资料。12纪律与保密12.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12.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12.3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资格、资信、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蓄意隐瞒。12.4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2.5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12.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2.7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13投标费用13.1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责该费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 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货物和服务简介)而公开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前后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如标准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2.1合同条款2.1.1通用条款2.1.2专用条款2.2合同附件(由以下12个附件组成合同的附件)附件l技术规范 附件2供货范围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4交货进度 附件5设备监理、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6价格表附件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附件8分包与外购 附件9大部件情况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附件11廉洁合同 附件12其他2.3中标通知书2.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2.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2.6澄清文件;2.7其它补充资料、图纸、会议纪要、往来传真及双方正式签署、确认的其它书面文件等。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5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买方卖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 址:地 址:邮 编:邮 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年 月 日年 月 日二 合同条款所附买方提出的合同条款作为投标人投标时的商务基础,双方达成协议后将正式签署。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1定义在包括专用条款和本通用条款的合同条款中,以下措辞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含义。1.1“买方”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卖方”是指投标文件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书中被指定为卖方的法人,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相应合同附件。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9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设备监理、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1.8“设备监理”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有设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以及必要的设备监检。此种设备质量监理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3“电厂”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发电厂。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理、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5“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电厂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设备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100。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1.25“监理代表”是指由设备监理受托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理的人员。2合同标的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平等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发电厂工程。2.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见本合同附件1。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2。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合同附件3。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见合同附件7。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3供货范围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技术协议。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性能验收试验所必需配备的仪器、仪表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性能验收试验所必需配备的仪器、仪表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4合同价格4.1 本合同价格(总价)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合同设备所需进口配套设备的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和国外验收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金额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价格。合同价格的分项组成如下,分项合同金额规定于合同专用条款。4.1.1本合同设备价格(总价)包括与设备有关的卖方所应交纳的所有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4.1.3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包括合同设备运到现场交货点的所有费用)。4.2合同的分项价格详见合同附件6。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汇票。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5.3.1采用1:8:1的付款方式。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5.5运杂费等的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5.6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5.7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5.7.1由于买方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设备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故本合同设备的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卖方负责。但如果发生由于个别原因(买方按时向卖方付款而卖方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导致分包和外购设备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买方有权暂时终止向卖方付款。在卖方向合同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支付相关款项后,买方将继续向卖方付款。5.7.2买方上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但此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5.7.3如果卖方仍未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买方将出于保障工程进度的目的,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买方存款利息)将从下一笔买方向卖方的付款中扣除。5.8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5.8.1如果发生卖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1个月内向买方支付,买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买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5.8.2如果发生买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买方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买方认可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5.9在买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6交货和运输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4。6.2交货地点: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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