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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011.doc

    • 资源ID:3316463       资源大小:1.01MB        全文页数: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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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011.doc

    广州市政府采购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 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 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 1 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 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 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 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 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 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4:30 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 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 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 同时递交。 、招招标标文件中文件中标标有有“”的地方均被的地方均被视为视为重要的指重要的指标标要求,必要求,必须须一一响一一响应应。若有一。若有一项项 带带“”的指的指标标要求未响要求未响应应或不或不满满足,将按投足,将按投标标无效无效处处理理。 、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 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 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 、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 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 盖公章或盖公章或签签名名。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3 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 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 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 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 目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 )受广州市天河区科学技术局的委托,拟对广州 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1-ZB012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 自 2011 年 5 月 18 日至 2011 年 5 月 24 日五个工作日。 1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1-ZB0127。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C0301。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但不可以 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 1,子项目 2。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 1: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智慧广州 示范中心一期工程(体验展示区)设计、实施、测试及验收,一期建设面积为 3000 平方米。 子项目 2: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 。 5.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最高限价:子项目 1: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子项目 2:人民币柒拾万 元整(¥700,000.00) ;。 5.4 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5.5 工期要求:子项目 1 要求于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 1 个月后完成用户 终验。子项目 2 要求与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 设同步进行,至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终验时 结束。 6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子项目 1: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5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 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 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 子项目 2: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 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 资质; (4)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具有信息化监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经验。 7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1 年 5 月 19 日至 2011 年 6 月 7 日期间(工作日上 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2:00 时-5: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1 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 (人民币) ,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 原帐号及密码登陆) ,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 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 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广州市 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 楼第一会议室。 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刘励枫;联系电话:38622658;传真: 3862265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 1 号区人民政府 2 号楼 1104 室;邮编:510655。 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6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388255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4 楼;邮编:510635;传真:020- 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2:00 时-5:00 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7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9 1.名词解释9 2.关于招标文件9 3.关于投标人9 4.关于投标文件10 5.关于投标保证金13 6.关于投标费用15 7.关于开标15 8.关于评标和定标15 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5 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6 11.关于质疑和投诉17 12.关于知识产权17 13.关于保密17 14.关于中标服务费17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18 第一章项目概述18 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20 1项目背景20 2发展历程20 3现状描述21 4建设目标22 5建设内容23 1总体设计要求24 2内容、功能及基础环境要求24 2.1 内容要求.24 2.2 功能要求.24 2.3 服务要求.29 3展示体验设备要求32 4商务要求35 5工程实施及验收36 a)工程实施要求36 b)项目验收37 2.1 验收组织37 2.2 验收内容37 2.3 验收步骤37 6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38 c)培训38 d)维护38 7付款方式说明39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8 1内容40 2监理目标40 3监理工作要求41 (1)监理总体要求41 (2)监理工期要求41 (3)监理服务内容要求41 (4)各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2 (5)监理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42 (6)付款方式:45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附件附件47 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47 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57 第三章第三章 样表格式样表格式69 附件 1-1 投标函.69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71 附件 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71 附件 1-4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72 附件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3 附件 1-6 项目经理简历表.74 附件 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74 附件 1-8 2008 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75 附件 1-9 产品详细报价清单.76 附件 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76 附件 1-11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77 附件 1-12 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7 附件 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78 附件 1-14 采用自主创新产品情况表78 附件 2-1 授权委托书.81 附件 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82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9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科学技术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 。 2.关于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文件 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 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 无效处理无效处理。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 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 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 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 受人公章)受人公章) ,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 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3.关于投标人关于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0 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子项目 1: (1)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 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 级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子项目 2: (1) 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 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 临时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具有信息化监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经验。以合同 (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 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3.2 关于联合投标关于联合投标 子项目 1 接受联合投标,子项目 2 不接受联合投标。 (1)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 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函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 (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6)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3.3 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3.3.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关于投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1 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1) ;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 ; 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1-9)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经正式审计的 2010 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 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 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 1-6) ;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 1-7) ;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 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 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 人员证明 ,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提供2008 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1-8) ;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3) ;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4) ; 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 测试、验收方案; 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0) ;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 1-11) ; 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 1-12) ;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3) ; 采用自主创新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4) ; 设备资料附件。 4.1.2投标人应准备好子项目 1 的原型系统演示(也可用 PPT 文件)材料。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 示讲解及答辩,演示及答辩讲解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4.2 投标文件的编写 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2 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 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 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 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 1 套,副本 7 套,电子文件 1 份(光刻盘) ,在每一份投 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4.1.1 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 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 ,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 承担。承担。 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 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投 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格式见附件 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 和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4.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拒收。 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 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4.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 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译本(经公证处公证) ,以中文为准。 4.6.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4.7 关于报价 4.7.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4.7.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 正确。 4.7.3 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 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 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 4.7.4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 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7.5 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 4.7.6 开标一览表(附件 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 4.7.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 4.7.8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7.9 投标文件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 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5.关于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子项目 1: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子项目 2:柒仟元整(¥7,000.00) 。本项目不接收预存保证金的形式,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本项目不接收预存保证金的形式,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4 理机构签署了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必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 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 投标截止日前 1 个工作日下午 4:30 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163582111108 转帐事由:GZIT2011-ZB0127 投标保证金 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 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 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 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 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 担) 。 5.5.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5 个 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 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 帐手续的时间为准。 5.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 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 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 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 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6.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 文件; 5.6.2 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5 5.6.3 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 5.6.4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6.关于投标费用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 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 何类似费用。 7.关于开标关于开标 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7.2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 2-12-1 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 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 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 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 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 认。 8.关于评标关于评标和定标和定标 8.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8.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 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8.3 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8.4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6 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 www.IT-tender.gov.cn 上发出中标结果 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9.2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 www.IT-tender.gov.cn 上发出中标 信息。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 9.3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 采购管理机关备案。 9.4 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9.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 10. 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 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 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 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 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 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1.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10.1.11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子项目 1: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子项 目 2: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或低于各子项目最高限价 50%。 10.1.12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10.1.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10.1.14 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7 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 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 www.IT-tender.gov.cn 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 。除 10.2.4 点情形 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 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 关于质疑和投诉关于质疑和投诉 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办法的规定执行。 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 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2. 关于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 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责任及费用。 13. 关于保密关于保密 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 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4. 关于中标服务费关于中标服务费 14.1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子 项目 1、子项目 2 属于服务采购类,100 万元以下部分按 1.2%收费,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部分按 0.64%收费,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按 0.36%收费,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部分 按 0.2%收费。 14.2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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