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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广播电视大学(电大)期末考试《中国法制史》课程任务1-4题目及答案参考精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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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广播电视大学(电大)期末考试《中国法制史》课程任务1-4题目及答案参考精编.doc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2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制)”产生。3夏朝的第一个帝王是启。4左传·襄公四年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5法的起源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与发展过程。6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7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8正韵:“律吕万法之所出,故法令谓之律。”9夏书曰:“昏、墨、贼,杀。”10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己恶而掠美”。(二)单项选择题1将“法”改为“律”,是在(战国时期的秦)。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三千)条。3“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杀)。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杀人不忌为(贼)”。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夏朝)。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圜土)”。8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昏)”。9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贪以败官为(墨)”。10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夏台)”。1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赎刑)。12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甘誓),它也是夏朝的法律。13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启)。14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禅让制)。15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用来命名的是(刑)。(三)多项选择题1古代法字有多种含义,其中包括(公正、不偏不倚,限制、强制)。2夏朝的监狱叫(圜土、夏台、均台)。3“昏、墨、贼,杀”中的罪名是(昏、墨、贼)。4据东汉郑玄记述,夏刑除墨外,还有(大辟、膑、宫、劓)。5夏朝的法律规范包括(禹刑、甘誓)。6夏朝的法律规范的内容来源于(原始社会的礼、原始社会的战争命令、原始社会的苗族习惯法)。7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CD)。A夏朝的王位继承实行禅让制B夏朝全国共分为九个地区C夏朝中央有职事官六卿D圜土和夏台都是夏朝监狱的名称8夏朝法律制度包括(A夏有乱政,而作禹刑;B威侮五行,怠弃三正;C昏、墨、贼,杀;D吕命穆王,训夏赎刑)。9在我国古代作为法律名称适用的的术语有(刑、命、诏、典)。10夏朝的法律具有以下特点,即(A夏朝法律体现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意志,不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B夏朝法律非常残酷;C夏朝法律维护奴隶主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D夏朝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四)判断正误题1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2夏启是我国第一个国王。3夏启通过暴力夺取政权,建立了夏王朝。4夏启通过禅让制获得夏王朝的统治权。(×)5夏朝的法律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利益。(×)6夏朝的法律体现了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意志,不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7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的。8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靠人们在长期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就是不成文的习惯。9法同国家一样,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产生了。10关于夏朝典章的资料文献不多,据记载,夏朝已经有了五种刑罚。11史料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12夏启在与有扈氏作战时,曾在“甘”这个地方发布命令。13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是大禹所作。(×)14“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15“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16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17圜土是夏朝监狱的名称。18夏台和钧台都是代称夏朝监狱。19奴隶制五刑最早来源于原始时期的苗族。20礼、本来是供祭祀用的一种盛玉的器皿。21夏王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一部分战争纪律从用来征战敌人发展为约束臣民的法律,带有阶级统治的性质,发生了质变。22刑、法、律是我国各朝各代最基本的法律名称。23刑是夏商周三代法律的总称。24誓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形式。25律最早源于乐器,是调节音律的工具。(五)问答题font=&5;1禹刑font=&5;font=&5;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甘誓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甘誓里规定了“威侮五刑,怠弃三正”的内容。3圜土圜土是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因其在地下挖成圆形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土墙而得名。4夏朝的监狱。夏朝已建立囚禁罪犯的监狱。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圜者,圆也”,“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的土墙。夏朝在都城阳翟“均台”(今河南禹县)这个地方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相传夏桀曾把商汤“囚之夏台”。均台也叫夏台。所以后来“均台”和“夏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5甘誓的发布及其主要内容。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其中规定了:(1)“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罚。”夏启向他的臣民宣告有扈氏的罪行,有扈氏不学习黄帝、尧、舜、禹四世的德行与政绩,不走正道,逆天而行,引起天怒人怨,因此上天要灭绝他,夏启奉上天的意志对他进行讨伐。(2)“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意思是说,在战车左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左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战车右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右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驾驭战车的兵士,如果不好好驾驭战马,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先祖的神位前赏赐那些奉行命令的,在社神面前惩罚那些不奉行命令的。6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3)“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继承了原始社会的神权法。4荀子总结商朝的法律,总结出“刑名从商”。5商朝有一种刑罚,是将犯罪者捣成肉酱,这种刑罚叫做醢。6商朝将罪犯者杀死后晒成肉干的刑罚是脯。7商朝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的刑罚叫做劓殄,相当于后世的族诛。8商朝将人割掉鼻子的刑罚是劓刑。9商朝已有文字记载,文字主要刻在龟甲和牛的肩胛骨上,称之为甲骨文。10商朝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多妾制。11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嫡长继承制。12商王掌握商朝的最高司法权,他利用占卜假借天意断案。13夏商的监狱统称为圜土。(二)单项选择题1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是(汤誓)。2炮烙之刑出现于(商朝)。3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大辟)。4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是(宫刑)。5商朝法律制度的的总称叫做(汤诰)。6“刑名从商”是(荀子)总结商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而总结的。7商朝初期王位继承实行(兄终弟及),辅以父死子继。8商纣王曾囚周文王于(羑里)。9商汤讨伐夏桀时,宣布了夏桀的一条罪名,即(舍弃啬事)。10史料记载,商朝的九侯触犯了商王,而受到(醢)的刑罚。11商汤灭夏之后,吸取夏桀灭亡的教训,告戒他的诸侯们,禁止(不有功于民)。12商朝有一种罪名相当于后世的诈伪、内乱、谋反等罪名,这个罪叫做(暂遇奸宄)。(三)多项选择题1商朝的立法主要有(汤刑汤誓汤诰)。2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有(戮、炮格、醢、脯)。3奴隶制五刑包括以下的(墨刑、劓刑、刖刑、宫刑)。4商朝的罪名主要有(不吉不迪、暂遇奸宄、不从誓言)。5商朝的监狱称作(圜土、牖里、囹圄)。四、判断正误题1夏桀曾把商汤囚禁在都城夏台。(×)2商武丁统治的五十多年里,为商朝最强盛的时期。3商朝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他是商族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掌握着国家的军事、行政、立法、司法大权。4商最有代表性的手工业是青铜铸造业。5商朝文字的发达,为商朝奴隶制法制的发展创造了文化条件。6商朝存续约500年。7史料记载“商有乱政,而作九刑”。(×)8商统治者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9奴隶主贵族利用人们对自然界的愚昧无知,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10商朝的刑事立法就当时而言比较完备,孔子后来总结说“刑名从商”。(×)11炮烙是商朝死刑处决的方法。12商朝的醢是把犯罪者捣成肉酱。13劓殄是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14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和大辟。15商朝已经出现了徒刑。16商朝的罪名包含:舍弃啬事、不从誓言、不吉不迪等。17商朝实行一夫多妻制。(×)18商朝初期的王位继承制度实行父死子继,辅以兄终弟及。(×)19商朝末期,王位继承制度确立了嫡长继承制。20商朝的监狱沿袭夏朝的名称,叫做圜土。五、问答题1汤刑汤刑是商朝法律制度的的总称。汤刑并非商汤时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溯他们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其内容已不可考。2炮烙炮烙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3醢醢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4脯脯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5劓殄劓殄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将犯罪者本人及其亲属和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6墨刑墨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墨刑,在四种肉刑中是最轻的。7劓刑劓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就是割鼻子的刑罚。甲骨文中有劓刑的象形字。劓刑比墨刑重一等。8剕刑剕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刖刑。即断足的刑罚。剕刑比劓刑重一等。9宫刑宫刑是奴隶制五刑的一种,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也叫作淫刑。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10刑名从商这是荀子对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结。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事法律制度大体上沿袭商朝的,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多且残暴。11兄终弟及兄终弟及是中国古代出现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弟继承。12父死子继父死子继是中国古代出现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13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它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14商朝的主要立法。(1)汤刑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时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述他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汤刑的内容亦不可考。但可知,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2)汤誓汤誓是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3)汤诰在汤诰里,商汤将夏王的罪恶和商朝的政治纲领宣告给老百姓。15奴隶制五刑。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刖、宫和大辟。(1)墨刑。也叫作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墨刑,在四种肉刑中是最轻的。(2)劓刑。劓刑就是割鼻子的刑罚。甲骨文中有劓刑的象形字。劓刑比墨刑重一等。(3)剕刑。也叫作刖刑。即断足的刑罚。剕刑比劓刑重一等。(4)宫刑。即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也叫作淫刑。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5)大辟。即死刑。死刑的适用方法很多,主要包括:斩、戮、炮铬、醢、脯、劓殄。16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商朝处决死刑的方法很多,主要介绍以下几种:(1)戮。就是活着刑辱示众,然后再斩杀。(2)炮烙。就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3)醢。也叫“菹醢”。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4)脯。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5)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17商朝的监狱。商朝的监狱名称分别是:(1)圜土,与夏朝的监狱同名,因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坑或在底上为诚圆形的墙而得名。(2)羑里,羑里是一个地名,在今河南汤阴县。“纣囚西伯(即周文王)羑里。”(3)囹圄也是商朝监狱名称。18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1)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但以弟及为主。皇兄死后,由皇弟继承王位。(2)商朝中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观念进一步加强,父死子继逐渐取代兄终弟及。父皇死后由皇子继承王位。(3)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渐实行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嫡长继承制自商朝后期实行后,就一直作为我国古代主要的继承制度而存在。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西周的“九刑”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鞭、扑、赎、流四刑。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义刑义杀和明德慎罚。3、西周初期,土地归王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田里不鬻”。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质剂,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傅别。6、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媒氏。7、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六礼”。8、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七去。9、西周的“三不去”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先贫贱后富贵”。9、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10、西周在中央设大司寇,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小司寇。11、“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12、按宗法等级实行的分封制奠定了奴隶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二)单项选择题1、吕刑的作者是(吕侯)。2、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即成文刑书是(周礼)。3、西周的判例叫(成)。4、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殷彝)。5、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周公)。6、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7、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8、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群饮罪)。9、西周的拘役来于(坐嘉石)。10、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田里不鬻)”。11、西周的买卖契约叫(质剂)。12、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的程序是(纳采)。13、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多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七出)。14、西周自后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开始实行(嫡长继承制)。15、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小司寇)。16、西周的民事诉讼叫做(讼)。17、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束矢)。18、西周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钧金)。19、“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西周)。20、“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作为断案的依据,最早规定的时间在(西周)。(三)多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A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C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二而发挥职能作用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2、西周的主要立法有(吕刑九刑)。3、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ABCD)。A、誓B、礼C、遗训D、殷彝4、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AB)。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关于责任年龄D自首减刑5、“耄悼之年有最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耄”、“悼”分别指(7岁以下,80、90岁以上)。6、西周区分眚和非眚,就是区分(过失、故意)。7、西周区分非终和惟终,就是区分(偶犯、惯犯)。8、“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含义是指(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9、西周处死一般平民的方法有(腰斩、弃市、磔)。10、西周对判处拘役刑的,根据罪过轻重,在司空监视下分别服劳役(一年、九个月、七个月、五个月)。11、以下是西周的罪名的有(ABCD)。A违抗王命罪B不孝不友罪C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D群饮醉12、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BCD)。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B娶妻不娶同姓C男子三十而娶D女子二十而嫁13、西周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的目的是(防止近亲结婚、附远厚别)。14、西周“三不去”的内容包括(无家可归的、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前贫贱后富贵的)。15、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分别叫做(傅别、质剂)。16、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有(大司寇、小司寇、士师)。17、“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除了辞听和色听外,还包括有(气听、耳听、目听)。18、西周的监狱叫做(圜土、囹圄)。19、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义刑义杀、明德慎罚)。20、西周礼治的核心是(亲亲、尊尊)。(四)判断正误题1、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是世间最高的统治者,掌握立法、行政与司法大权。2、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分封制是严格依照宗法等级原则进行的。3、周礼直接渊于夏商之礼。4、西周时期把“亲亲”、“尊尊”作为礼治思想的核心。5、西周在礼、刑的适用上,贯彻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原则。6、西周初期统治者要求立法与司法领域全面贯彻“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原则。7、九刑是西周九种刑罚的统称。(×)8、史料记载“周有乱政,而作汤刑”。(×)9、西周统治者总结了夏商灭亡的教训,在刑事立法方面提出了“义刑义杀”和“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10、西周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实际上是注意区分犯罪主体主观形态。11、所谓的“三国三典”,就是“刑新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轻典”。(×)12、西周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是绞。13、西周初期,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14、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傅别。(×)15、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6、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所以叫“七出”或“七去”。17、西周的“七出”,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18、西周中央司法机关包括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和遂士。(×)19、西周以“以五声听狱讼”。20、西周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允许上诉。根据地区的远近,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限。过了期限,便不得上诉了。(五)问答题1周礼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而成的法定的典章制度。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3明德慎罚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提倡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4义刑义杀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即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5刑罚世轻世重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社会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6坐嘉石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7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8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竹简有两种,长的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短的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品。9傅别西周时期出现的借贷契约。在一片简牍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牍上的字为半文。10六礼西周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11七去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12三不去这是古代对丈夫休弃妻子的三种限制。西周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13大司寇西周时期全国最高司法机关。辅佐周王“掌建邦之三典”。14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物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15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囹圄不仅关押各类犯罪分子,而且承担者教化的职责。16九刑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17吕刑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命令司寇吕侯所制定的有关刑法和赎刑的规定。18遗训遗训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19殷彝殷彝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王朝统治的那些内容。20礼不下庶人礼不下庶人是周礼的特点之一。一方面是说作为统治阶级特权的“礼遇”,庶人百姓不得享有或无从享有;另一方面是说作为禁忌用的“礼”,无论是贵族与平民、百姓,一律具有约束力,如违礼则入于刑。21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是周礼的特点之一。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受处罚,但重罪除外。22、小宗五世则迁小宗五世则迁是宗法制的原则,即只允许小宗祭祀四世内的高祖,一旦满五宗,就要将远祖的神位迁入祧庙。23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1)义刑义杀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2)明德慎罚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24西周的司法机关。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3)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1)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2)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25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5)刑罚世轻世重:即所谓的:“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其适用须有节度,不能一味的使用重刑手段。26西周的“六礼”。六礼是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亲迎。(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去占卜。(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男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4)纳徵后来也叫纳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27西周的诉讼制度。(1)诉讼,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了区别。民事诉讼用“讼”表示,“以两造禁民讼”;刑事诉讼用“狱”表示,“以两剂禁民狱”。(2)起诉,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书面起诉。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是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败诉。民事诉讼交纳“束矢”;刑事诉讼交纳“钧金”。(3)审理,西周规定两造(当事人)具备才能审理,但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时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4)判决,要有司法机关制作法律文书,还要向当事人宣读。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办案成例,可以作为断案的参考。(5)上诉,当事人不服,允许上诉。西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个月和一年。28西周的法律形式。(1)誓,即誓词,多位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军令。在以誓作为形式的王命中,被讨伐之罪,即成为刑法的罪名;被宣布的处罚,便成为刑罚的种类和惩罚的手段。(2)诰,即统治者关于施政的训令。(3)命,是周王针对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4)礼,礼涉及范围广泛,不仅有政治、经济、军事,也同时有法律、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方面的内容,故法律成为周礼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5)遗训,是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6)殷彝,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第四章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1子产子产是春秋时郑国贵族。公元前543年他把刑法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它是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人。2邓析邓析是春秋时郑国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他把刑法条文写在竹简上,被当时的执政杀害。3著刑书于鼎铸刑书于鼎是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事件,郑国贵族子产把刑法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遭到叔向的反对。4竹刑竹刑是春秋时郑国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邓析所作,邓析将刑书写在竹简上。竹刑便于宣传和携带。5李悝李悝是战国时期魏文侯,法家学派的鼻祖。力主变法改革,提倡法治,在总结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著法经。6法经法经是战国时期魏文侯李悝所作,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共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7商鞅商鞅,战国时期任秦国的宰相,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在秦国时期主持变法,改“法”为“律”。8仆区法仆区法是春秋时期楚国楚文王仿照周文王“有亡荒阅”制定的一部法律。“仆区”隐匿之谓,即追捕逃亡的法律。仆区法规定,严禁奴隶逃亡,有逃亡者要大力搜捕;同时规定隐匿盗之赃物,与盗同罪。9茆门法茆门法是春秋时期楚国楚庄王制定的一部法律。茆门即宫门,此法是关于宫廷保卫的法律。规定诸侯、大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以保障国君的安全。10被庐之法被庐之法是春秋时期晋国晋文公制定的,有关官吏的职权和等级名位的法律。因该法在“被庐”这个地方制定,所以取名“被庐之法”。11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措施及所引起的争论。(1)公布成文法的措施郑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公元前501年,郑国公布由邓析私造并写在竹简上的竹刑。晋国曾制定“被庐之法”、“常法”,但未公布于众。直至公元前513年,晋国将范宣子的刑书铸在鼎上,正式公布成文法。(2)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郑国子产公布刑书时,遭到晋国以叔向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反对。叔向写信给子产,说:“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知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并发出感慨:“国将亡,必多制。”子产在给叔向的回信中,对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的目的说的很清楚,即在于“救世”,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晋国铸刑鼎,遭到孔丘的反对。孔子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所谓的“度”就是“贵贱不愆”。还说:“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3)公布成文法引起论争的原因春秋以前虽然有成文法,但都没有公之于众。原因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便于统治者利用能够法律为所欲为。春秋时期,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出现,他们从维护本阶级利益出发,反对奴隶主旧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制定成文法并公开,以保障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摆脱旧贵族的压迫和宗法等级制度的羁绊。因此引起了激烈的论争。公布成文法结束了法律只藏于官府不使百姓知悉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封建制法制的开始建立。12公布成文法的意义。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13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不分贵贱等级、亲疏远近,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以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由官府统一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3)“重其轻者”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14法经的主要内容、阶级本质和历史意义。(1)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2)阶级本质: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3)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5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第一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1)整顿户籍,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2)奖励告奸;(3)奖励农业生产;(4)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1)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2)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3)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4)统一度量衡制度。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第五章秦朝的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公元前216年秦朝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在全国实行土地私有制。2秦始皇为了加强文化思想领域的专制统治,统一人们的意识形态,发动了“焚书坑儒”事件。3秦朝采用“法家”思想作为自己统治思想的基础。4秦朝提出“法令由一统”,意思是说,全国不仅施行统一的法律,而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5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后人评价“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6秦王嬴政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同时,也首次建立了皇帝制度。7秦始皇和李斯等人取消了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在全国实行了郡县制。8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9早在先秦时期,秦国运用法家选拔官吏的思想,提出“三重选官法”。10秦朝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11秦朝对逃避徭役要处给以一定的处罚。秦律规定,如果营服徭役并已得到通知而没有去报告,定罪为捕事。12秦朝中央最高司法机关为廷尉。13秦朝司法机关审讯后,作出判决,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叫做读鞫。(二)单项选择题1秦朝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的法律形式是(式)。2秦朝的法廷成例叫做(廷行事)。3在秦朝中央的三公中,掌管军事的是(太尉)。4秦朝有一种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叫做(定杀)。5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是(具五刑)。6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定杀)。7秦朝有一种徒刑,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这种刑罚是(城旦)。8秦朝的鬼薪适用于男犯,它的刑期为(三年)。9在秦朝,多用于惩罚轻微犯罪官吏的刑罚是(谇)。10秦朝有一种罪名,即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此罪叫作(以古非今罪)。11秦律规定,禁止偷偷地移动田界的的标志,否则构成(盗徙封罪)。12秦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叫(廷尉)。13秦律规定,宣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秦朝叫做(乞鞫)。(三)多项选择题1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专制主义国家后,统一了(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2秦朝立法指导思想包括(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3秦朝的“以刑杀为威”的意思是(法网严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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