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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检测检验机构全套质量手册程序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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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检测检验机构全套质量手册程序文件.pdf

    最新检测检验机构全套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有限公司 修订状态: 1/0 文件编号: *-QM-0.3-2018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的管理 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1 页 颁布日期: 2018年 1 月 1 日修订日期: / 年/ 月/ 日实施日期:2018年 1 月 2 日 前言 为了确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各个 环节、各项管理控制活动的开展流程有序性、结果符合性;并满足最新发布的 第 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 则的要求,特编制换版程序文件。 一、 本程序文件是为规范 *有限公司资质认定管理体系活动过程的 内部文件,它所描述的管理体系符合质检总局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管理办法、 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质量手册的要求。 它对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如何开展、谁做、做什么、怎么做进行了描述和 规定,是 *有限公司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的行为规则,是指导体系活动 有效开展的支持性文件。 为了方便使用和便于管理,本程序以活页形式装订。 特批准发布 *有限公司 发 布 人: 时间: 序 号 程序文件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 定评审评审 准则对照条 款 手册 对照条款 备注 / 关于程序文件的换版说明 0.1 第 0.1 章:修订页 0.2 第 0.2 章:目录 0.3 第 0.3 章:程序文件的管理 1 第 01 章:人员管理程序 4.2.1-4.2.1 2 第 4.2 章 2 第 02 章:人员培训控制程序4.2.4 第 4.2 章 3 第 03 章:质量监督控制程序4.2.4 第 4.2 章 4 第 04 章:安全与环境控制程序4.3.2-4.3.4 第 4.3 章 5 第 05 章:测量设备管理程序4.4.1 第 4.4 章 6 第 06 章:期间核查控制程序4.4.7 第 4.4 章 7 第 07 章:修正因子控制程序4.4.7 第 4.4 章 8 第 08 章:量值溯源控制程序4.4.8 第 4.4 章 9 第 09 章:标准物质控制程序4.4.9 第 4.4 章 10 第 10 章:保证诚信度控制程序4.5.3 第 4.5.3 节 11 第 11 章: 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程序 4.5.3 第 4.5.3 节 12 第 12 章:文件控制程序4.5.4 第 4.5.4 节 13 第 13 章:合同评审控制程序4.5.5 第 4.5.5 节 14 第 14 章: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4.5.7 第 4.5.7 节 15 第 15 章:服务客户程序4.5.8 第 4.5.8 节 16 第 16 章: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4.5.9 第 4.5.9 节 *有限公司 修订状态: 1/0 文件编号: *- QP-0.2-2018 程序文件目录 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2 页 颁布日期: 2018 年 1 月 1 日 修订日期: /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2018年 1 月 2 日 序 号 程序文件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 定评审评审 准则对照条 款 手册 对照条款 备注 17 第 17 章: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4.5.10 第 4.5.10 节 18 第 18 章:纠正措施控制程序4.5.11 第 4.5.11 节 19 第 19 章: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5.12 第 4.5.12 节 20 第 20 章:记录控制程序4.5.14 第 4.5.14 节 21 第 21 章:内部审核控制程序4.5.15 第 4.5.15 节 22 第 22 章:管理评审控制程序4.5.16 第 4.5.16 节 23 第 23 章: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4.5.17 第 4.5.17 节 24 第 24 章:非标方法控制程序4.5.17.4 第 4.5.17 节 25 第 25 章: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4.5.18 第 4.5.18 节 26 第 26 章:数据保护控制程序4.5.18.b 第 4.5.18 节 27 第 27 章:抽样控制程序4.5.19 第 4.5.19 节 28 第 28 章:样品管理程序4.5.20 第 4.5.20 节 29 第 29 章:质量控制程序4.5.21 第 4.5.21 节 30 第 30 章:能力验证控制程序4.5.22 第 4.5.22 节 31 第 31 章:结果发布控制程序4.5.28 第 4.5.23 节 32 第 32 章:风险管理控制程序4.5.31 第 4.5.24 节 2.1 职责 2.1.1 程序文件(包括修订本)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和发布实施,并负责解释。 2.1.2 程序文件由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会审,并负责保持其 现时有效性。 2.1.3 程序文件(包括修订本)由综合部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和回收。 2.2 程序文件的说明 2.2.1 主题内容 程序文件是是指导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支持性文件。 2.2.2 适用范围 程序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开展检测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检测项目及与检测质量 有关的所有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 2.2.3 编制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 2.2.4 参考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或行业规章、规范(计量法、标准化法等); (2) 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4)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5) 国家、行业的其它需要遵守和后续发布的标准、规范、规则、指南。 2.2.5 程序文件实施目的 (1) 保障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 指导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开展; (3) 提供实施管理体系审核和评审的依据。 2.3 程序文件的版本 2.3.1 程序文件均为受控版本。 2.3.2 受控本有统一编号并由综合部登记发放,内容有更改时,应及时用更改 页换回受控本持有者手中的被更改页,以保证程序文件的现时有效性。 2.4 程序文件的发放与回收 2.4.1 程序文件由综合部统一发放,最高管理者、管理层、内审员必须持有, 其他发放范围由质量负责人确定。 2.4.2 程序文件换版后,持有受控本者应以旧版换取新版本。 2.5 程序文件的修订和改版 2.5.1 下述情况下,一般需对程序文件进行修订和改版 a)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本公司体系规定与之不符时; b) 本公司组织架构、人员发生较大调整时; c) 现行程序文件规定不适宜,经管理评审决定需修改或换版时; d) 体系的实施依据发生变更时应进行改版。 2.5.2 一般在每年管理评审后召集有关人员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本公司工作 人员如认为程序文件的某些内容需要修改或补充,也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质 量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2.5.3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起草修订稿并报最高管理者审批。 2.5.4 程序文件为活页装订,按页控制。修订稿经批准和签发后,由本公司统 一打印修改页并为全部受控本持有者更换有关部分,旧页次回收并注销。 2.6 程序文件持有者责任 2.6.1 本公司的程序文件持有者应认真学习程序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并严格遵 守各项规定,有义务在自己的工作范畴认真执行。 2.6.2 任何个人无权擅自修改或增删程序文件内容和条款。 2.6.3 程序文件是“受控”级文件,持有者应妥善保管。 2.6.4 未经本公司负责人批准,程序文件不得私自外借或进行复印。 2.6.5 若程序文件遗失,持有者应立即向质量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2.6.6 程序文件持有者调离本公司时应办理收回手续,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收回 并由本公司负责人在调离手续表中签字。 2.7 程序文件宣贯 程序文件修订或改版,本公司内各部门负责人(或持有者)应认真学习, 并做好宣传工作,使全公司人员做到对程序文件熟悉和正确执行。 1 目的 规定了人员管理步骤,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场所的所有内外部人员活动管理的控制。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负责人员的配置、聘用和借调。 3.2 综合部是人员培训、 考核及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员工培训计划、 组织培训实施及培训资料的归档管理。 4 程序 4.1 人员招聘 4.1.1 综合部应对本公司的所有岗位建立入职要求,入职要求见质量手册第4.2 章节; 4.1.2 在年度管理评审中或日常的内部沟通活动中,人员需求部门提出人力资 源的引入要求; 4.1.3 综合部根据需求及本公司的岗位职责要求通过招聘或内部升迁等方式引 入满足需求的人员; 4.1.4 最高管理者负责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招聘或内部升迁 方式的批准。 4.2 人员能力甄别 4.2.1 引进人员应填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的教育、经历及相关 技术能力的可证明的材料提交给综合部,由需求部门、综合部、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共同进行甄别和筛选符合要求的人员; 4.2.2 需求部门和综合部应将从事岗位的要求和入职的主要工作、风险危害、 权力和义务充分的告知拟入职人员; 4.2.3 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管理人事工作的人员,负责批准符合要求的拟入职 人员的入职工作; 4.2.4 所有经过批准的拟入职人员在入职前,必须根据不同特点通过本章4.2.5 和 4.2.6 条款要求的培训,形成上岗前培训考评记录表; 4.2.5 提供的教育、经历及相关技术能力可证明的材料能证明拟入职人员符合 要求的,需要开展以下培训和确认工作: (1) 需求部门和综合部应在入职的一个月内安排其接受机构管理制度、机构组织 结构、岗位要 求、体系知识、安全防护的内部培训; (2) 综合部安排其接受至少一次与入职岗位有关的管理或技术能力的理论考核; (3) 检测部必须安排入职的技术人员接受至少一次入职项目的操作考核。 4.2.6 提供的教育、经历及相关技术能力的可证明的材料证明不能充分证明拟 入职人员符合要求的,需要开展以下培训和确认工作: (1) 需求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入职的一个月内安排其接受机构管理制度、机 构组织结构、岗位要求、体系知识、安全防护的内部培训, (2) 综合部安排其接受至少两个月岗位实习工作; (3) 在完成两个月的实习工作后进行至少一次与入职岗位有关的管理或技术能 力的理论考核; (4) 技术部门必须在实习满三个月,到期后的一个星期内安排入职的技术人员接 受至少一次入职项目的操作考核。 4.2.7 质量监督员对新入职人员的操作考核过程按质量监督控制程序和质 量手册要求开展监督活动。 4.2.8 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人员(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对从事 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 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 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经考 核合格颁发上岗证,填写专业人员上岗能力评价表,形成评价记录; 4.2.9 由最高管理者确定是否正式的聘用拟入职人员。 4.3 人员正式入职档案、权限的分配 4.3.1 正式入职的人员应填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综合部正式为其建立 或更新人员档案,其档案内容应符合本公司质量手册4.2 章节的要求。 4.3.2 正式入职由综合部给其制作岗位工作证,标明其姓名、部门、职务、岗 位; 4.3.3 所有检测项目和设备操作人员都必须得到内部授权,由各人员所在部门 提出授权范围,由综合部汇总形成项目和设备操作人员授权表,并经最高 管理者批准实施; 4.3.4 所有相关管理职务的人员都必须获得内部任命文件,任命内容由最高管 理者批准,综合 部负责任命文件的编写和发布; 4.3.5 公司应通过各种内部沟通的途径和方式公示入职人员,使所有涉及人员 或部门及时了解 本公司的人员和岗位变化。 4.4 正式入职人员工作流程 4.4.1正式入职人员应根据所承担的职务和与该职务对应的相关程序文件要求 开展工作; 4.4.2 各级管理层应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4.4.3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部门应通过各种内部沟通途径来收集处理工作人员 的需求、投诉,并解决和分析这些需求,以到达改善工作环节或体系要求; 4.4.4 各部门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范围、技术方向、人员能力需求在每年度的管 理评审活动中提出下年度的培训、学习、考核需求。 4.6 外来人员的管理 4.6.1 外来人员应在进入检测区域前,项目操作人员应对其身份得到确认,并 由获得授权的人员进行接待和陪同; 4.6.2 所有外来人员均应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中登记,写明其进入场所 的事由、出入时间、陪同人员等信息; 4.6.3 进入检测场所的外来人员在进入场所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防 护、注意事项、禁止行为等充分的告知外来人员; 4.6.4 陪同人员应详细了解进入检测场所人员的精神状态、目的,包括可能的 疾病史,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及不便带入检测区域的用品的安全保 管告知; 4.6.4.1 当进入检测场所的外来人员不能遵守相关要求时,陪同人员可要求其 离开,必要时可强制其离开,并报警! 4.7 人员活动记录的管理 4.7.1 所有人员都需要根据要求将自己的工作活动进行记录,并在规定的格式 或软件路径中加以记录,能够追溯; 4.7.2 人员的各项记录应能充分保证外部组织、机构、个人对本公司检测能力 的信任感。 4.8 人员管理活动的应用 4.8.1 人员在体系中的表现应作为对其能力的考评依据之一; 4.8.2 年度内部审核活动中应对人员的体系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4.8.3 年度管理评审活动中应对年度人员管理情况、培训情况、人力资源的需 求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形成输出要求。 5 支持性文件 *-QP-02-2018 人员培训控制程序 *-QP-03-2018 质量监督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1-01-2018 人员一览表 *-QR-01-02-2018 人员档案目录 *-QR-01-03-2018 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QR-01-04-2018 专业人员上岗能力评价表 *-QR-01-05-2018 项目和设备操作人员授权表 *-QR-01-06-2018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QR-02-04-2018 上岗前培训考评记录表 1 目的 对公司员工进行系统和专业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使其掌握有关知 识和技能,提高人员素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场所的所有内外部人员培训管理活动。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负责培训、考核计划的批准;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制订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和对人员体系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价 工作;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人员技术培训效果的评价工作; 3.4综合部负责组织开展实施人员培训活动及人员培训记录和技术档案管理工 作; 3.5 各部门负责培训需求的提出、协助确定人员培训计划, 并按计划组织人员参 加学习、培训和考核活动; 3.6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培训过程中的操作考核活动进行监督。 4 程序 4.1 人员培训计划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各部门主管于每年年底,提出员工培训需求申请, 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同意,质量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和部门的培训需求,在年初 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或 上级要求提出临时培训计划。临时培训计划由提出部门将培训计划上报质量负 责人,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好培训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2 培训计划包括下面内容: a 参加人员、时间、地点 b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考核方式 4.3 人员培训要求 4.3.1 培训计划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实施; 4.3.2 每年度的管理评审活动中各部门上报培训需求,由综合部负责汇总后编 制年度(或临时)培训计划,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出; 4.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人员培训考核过程开展监督,来评价培训考核结果的 有效性(特别对新上岗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 4.3.4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技术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4.3.5 参加培训人员于培训结束后由综合部及时填写人员培训记录表,经 培训、考核、学习活动的评价人员写明对培训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意见后,交 行综合部归档; 4.3.6 培训、考核、学习形成的个人培训证明/ 证书/ 证件归入人员档案。 5 支持性文件 *-QP-03-2018 质量监督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2-01-2018 年度培训计划 *-QR-02-02-2018 人员培训记录表 *-QR-02-03-2018 培训需求申请表 *-QR-02-04-2018 上岗前培训考评记录表 1 目的 对关键检测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在培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足够的监督,解 决相关过程控制中的弊病,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手册第4.2.4 节中所描述的活动开展的监督。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管理;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工作的实施和纠正活动的跟踪验证。 4 程序 4.1 质量监督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4.1.1 除体系运行之初,质量监督计划需要按体系实际运行时间编制外, 其它年份,质量监督计划应是上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出之一(编制时间应在本年 度的年初)。 4.1.2 质量负责人应结合上年度质量监督总结情况、本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编制 情况、本年度能力验证 / 比对计划开展情况及一些预期的活动(如:可能的新项 目、新方法的开展和应用情况)编制或制定人员编制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列出 年度重点质量监督环节或人员,并组织落实。当由制定人员编制计划时,质量 负责人需要对计划进行审核。 4.1.3 最高管理者负责年度质量监督计划的批准。 4.2 质量监督的实施 4.2.1 质量监督活动的实施范围 对各专业检测活动中的人员包括在培员工等关键岗位人员和关键检测活动 (覆盖检测全过程,包括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数据处理及评价、检测记录、 报告等)进行充分地监督,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参考比对、比对开展过程活动; 新项目开展策划、新标准适用性评价、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符合性评价活 动; 发生客户投诉涉及的技术活动的复检和验证活动; 检测数据有异议或数据处于临界状态的验证活动时; 偏离体系规定进行的技术活动; 关键人员、在培人员能力识别、上岗培训活动; 委托方对检测活动或样品有保密要求的活动; 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活动(非内审中的不符合工作的纠正活动)。 4.2.2 质量负责人根据年度监督计划识别管理体系活动中涉及的需要开展质量 监督的活动;在确定开展监督的范围后,下达质量监督通知书给相应的质 量监督员对相关活动开展质量监督(该通知书可以是对每次活动或人员的监督 通知,也可以是对某个时间段某项活动的监督通知); 4.2.3 当该区域的质量监督员又恰好是接受监督活动的实施人,则由质量负责人 指定其他质量监督员实施监督,但另行指定的质量监督员应获得被监督活动开 展的背景资料(如:涉及的技术标准、培训或考核活动的内容、活动的指导或 评价文件等); 4.2.4 在通知书中应对被监督活动过程要点进行识别,列出准备开展监督活动中 的监督环节及其中的要求和关注点,这些监督要求和关注点包括(但不限于): (1) 人员的资质能力; (2) 检测步骤; (3) 仪器设备的溯源和工作状态; (4) 检测工作环境; (5) 标准/ 技术规范的适用性和现行有效状态等。 4.2.5 质量监督员根据通知书要求对相关区域或活动过程进行监督,识别被监 督环节、要点实施的有效性、符合性,如实的详细记录监督的过程和监督过程 中所发现的不符合描述。 4.2.6 质量监督员应与被监督活动的实施人确认监督记录中的描述,被监督活 动实施人应在“被监督对象意见”栏中描述认可或不认可的描述,并签字。 4.2.7 质量监督员在完成质量监督活动后,应将质量监督情况和记录提交给质 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确认是否认可其监督活动的有效性。 4.3 质量监督中监督者和被监督活动涉及人的权利和义务 4.3.1 被监督部门不得拒绝质量监督活动的开展,不得违背本公司保证诚信 度控制程序和相关要求; 4.3.2 被监督工作的实施人或实施部门在能提出确凿证据或经历的情况下,可 由质量负责人指 定其他质量监督员实施监督,被指定监督人员应符合本章4.2.3 的要求; 4.3.3 质量监督员在监督的实施过程中不得误导、干扰被监督工作的正常实施; 4.3.4 当质量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时,可有权利 暂停被监督的工作,结束监督活动,并将情况反馈给被监督工作的主管人员和 质量负责人; 4.3.5 被监督活动的实施人如对监督的记录描述有疑义时,交由质量负责人进 行判断,当质量负责人在不违背公正性要求的情况下,确认监督描述情况属实 的,则被监督活动实施人应无条件签字认可监督的描述。 4.4 质量监督中不符合项的整改 4.4.1 在认可质量监督的描述后,被监督活动的实施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人 员分析造成描述中的不符合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纠正措施,并根据不符合工 作的控制程序执行纠正; 4.4.2 识别出不符合活动的监督员负责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以确认纠正 措施的有效性; 4.4.3 另行指定的跟踪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有效性的质量监督员应按本章4.2.3 章节要求活动纠正实施的背景资料; 4.4.4 在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后,质量监督员将最终结果汇报给质量负责人, 由质量负责人批准恢复或重新开始被暂停的活动。 4.5 质量监督活动的应用 4.5.1 各质量监督员应在年度管理评审中输入质量监督活动情况(监督的项目、 频次、结果汇总、纠正完成情况等),来改进管理体系; 4.5.2 综合部应负责质量监督记录的保存和存档。 5 引用文件 *-QP-17-2018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QP-19-2018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3-01-2018 质量监督计划 *-QR-03-02-2018 质量监督通知书 *-QR-03-03-2018 质量监督记录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检测设施,环境条件符合检测工作,出具的数据准确有效,同 时保障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和检测工作质 量,也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我公司的检测工作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并加以控制,对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检测 工作进行控制,以确保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检测设施和检测环境、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所有检测工 作与设施、安全作业场所的监控和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每个工作人员,都应该维护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3.2 质量监督员定期监督、检查实验区域的设施与环境条件。 3.3 检测部根据各自的职责发现并提出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检测工作有 关因素,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应对方案。 3.4 检测部主任负责对提出的环境保护方案进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环境保护 实施方案。 3.5 最高管理者批准公司的环境保护设计、改造方案、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条 件配置要求。 3.6 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防护等安全作业管理工作。 3.7 检测人员遵守安全防护等管理规定,履行有关职责。 3.8 综合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维修。 4 工作程序 4.1 设施和环境条件 4.1.1 设施和环境要求的来源: 检测部应识别仪器设备使用或检测标准对环境和 安全的要求,提出实验室设计改造方案,以及设施、装备和环境配置要求,经 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并报给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按服 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选择合格服务方,组织实施环境和安全设施、安全防护 装备等的采购或改造。 4.1.2 若环境条件对检测结果和设备精度有影响,应按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监 控措施,必要时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调节设备并记录环境条件。设备管理员 应将监控环境条件用的设备(温 湿度计、温度计等)与检测用仪器一同编入量值溯源计划执行量值溯源控制 程序。 4.1.3 关键实验区域、 仪器室应能与外界有效隔离,在相应区域的入口处悬挂隔 离标识; 4.1.4 检测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卫生设施能满足清洗和消毒要求。 4.1.5 检测区域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 4.1.6 可能产生交叉污染的实验区之间应有效隔离,若无条件隔离, 实验时间应 错开,不可同时进行。 4.2 环境保护要求 4.2.1 各部门应对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在正常工作状况条件下,所从 事的各项工作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各种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作应保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不会 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2.2 实验室应布局合理,并采取有利措施,防止产生污染环境的不利因素。 4.2.3 实验检测过程有强噪声产生,应采取减噪声或隔声措施;有废气、废水、 烟雾产生的实验室和实验装置,应配有合适的排放系统,并保证检测工作不对 检测人员和环境造成影响。 4.2.4 外场检测工作时,现场检测人员应注意自身工作职责,并防止污染环境 的行为。 4.3 安全防护和措施 4.3.1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4.3.2 培训的内容包括:对安全操作、消防知识、常用灭火器材的特性与使用 方法等。 4.3.3 各类培训和考核记录定期归档。 4.3.4 公司配备有合适的水、电、照明等设施。 4.3.5 工作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保持正常状态。并摆放在明显、便于使用的 地方。 4.3.6 各种仪器设备应有固定的放置场地,不得随意摆放,以免错拿误用,造 成事故。 4.3.7 公司应配备紧急处理意外伤害的常用物品和药品,如消毒液、清洗液、 包扎用品等。 4.3.8 非固定场所的检测现场应设置隔离带。当需要进入相对封闭的场所、高 空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开展检测时,检测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适当的安 全接地、屏蔽等设施,检测人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证检测工作质量 和检测人员的健康、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3.9 检测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能用湿布去擦带电的电源开关、插座、电 器以及仪器, 未擦干水的手严禁触摸带电开关、插头插座、仪器、电炉与电器,以防止触电 事故。 4.3.10 遇到突发性的停水、停电、着火或人员触电、烧烫伤时,应立即断开电 源开关,切 断气源、水源、火源,保持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并立即向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报 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3.11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受伤人员(中毒、烧伤、触电、外伤等),应立 即采取有效 的急救措施进行处理,并尽快送往医院或请医生来诊治。 4.4 管理 4.4.1 在进行检测前,检验设施和环境条件应保证符合 4.1 条的相应要求。 4.4.2 当检测环境和设施出现异常,有可能危害检测工作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并通知相 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启动程序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4.4.3 检测区域内禁止吸烟、餐饮、会客、喧哗,不得带入私人物品,不得处 理私人事物。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客户监控对其产品的检测或来人参观需经 批准并有专人 陪同。 4.4.4 加强治安、防盗工作,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或公安 机关报告。 4.4.5 下班后离开实验区时,需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及实验设备等以保 证安全。 4.4.6 检测人员要掌握灭火的基本知识,熟悉灭火器具的操作和存放地点,会 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做好内务管理、文明卫生、消 防安全。 4.4.7 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要及时的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实验室清洁。 5 引用文件 *-QP-17-2018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QP-14-2018 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 *-QP-08-2018 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4-01-2018 环境监控记录 1 目的 对检测公司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 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领用、使用、标识、维护、修理、报废等项 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降级、报废的技术性审核,设备 的采购、报废由最高管理者批准; 3.2 检测部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 编写; 3.3 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和档案管理。 4 程序 4.1 购置 4.1.1 检测部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描述清楚仪器设备性 能及主要技术指标,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综合部。 4.1.2 综合部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查询出价格后,报相关负责人批准。 4.1.3 批准后的由综合部采购,购置合同由综合部归档。 4.2 验收 4.2.1 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 投入使用,由综合部会同检测部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的仪 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内容包括: (1)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工程,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 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 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 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3) 由设备安装、调试机构进行调试验收,验收、调试记录需复印后保留。 (4) 由获得检定授权的校准检测机构或公司对设备按照国家检定规程、校准 规范或约定要求进行性能检定或确认,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 4.2.2 验收后处理 (1) 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 条款建档。 (2) 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综合部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 建档 4.3.1 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统一编号并登记,仪器设备编号由IE- 顺序号 4.3.2 检测部协助综合部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归档,档案内容应包 括:档案目录,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或比对规范,维护方法,校准、检定证书或比对记录、设备 调整和验收准则、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比对报告,功能检查记录,使用维护 记录,比对仪器量值溯源图以及仪器设备档案中包含的所有信息。 4.3.3 仪器设备档案按“设备管理控制程序”进行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档案的 完整性。 4.4 使用 4.4.1 凡对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仪器设备,包 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 定或校准。 4.4.2 仪器设备应办理领用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或放置地点 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综合部,并在仪器设备档案中记录。 4.4.3 当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 不足以指导操作, 或会对检测工作带来危害时, 由检测部负责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为: (1) 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 (2) 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 状态记录等。 (3) 设备状态检查及比对操作要求:包括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与 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等。 (4) 正常检测时的具体操作步骤。 (5) 检测结束后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 显示要求等。 (6) 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按顺序关闭电源,电源插头的连接及必要的 后处理等。 (7) 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 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处理。 (9) 必要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包括维护和期间核查要求的内容。 4.4.4 仪器使用者应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授权,熟悉使用最新版说明书或仪器设 备操作规程的内容,不得随意对设备固有的连接和设置进行调整,拆解,防止 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和设备事故。 4.4.5 使用仪器前, 必须检查其是否在合格或准用有效期内,并检查环境条件是 否符合使用要求,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中作好登记。仪器设备使用 登记本用完后应交综合部存档。 4.4.6 凡发生仪器设备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以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 出规定限度的设备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志,必要时进行有效 隔离。 4.4.7 检测部应检查由于上述缺陷对以前所进行检测工作的影响。如果有影响, 则运行程序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检测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该仪器所出 具的数据加以追溯,如发现所出具数据影响所发出的报告时应立即报告质量负 责人,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加以纠正。 4.4.8 外单位借用仪器应经最高管理者批准,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借用前和 归还时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4.4.9 尽可能对所有仪器设备和计量仪器编制维护计划并按时实施。计划和实施 记录由综合部归档。 4.4.10 必要时应进行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详见“期间核查控制程序”。 4.5 标识管理 4.5.1 由设备管理员根据溯源溯源信息,按手册第4.4 章 4.4.5.1节条款要求, 填写相应的设备状态标识和内控标签,分别贴在设备的醒目位置上。 4.5.2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维护设备状态标识和内控标签的完好性,并通过其来直 观识别设备的当前状态。 4.5.3 没有有效的设备状态标识和内控标签的检测设备、辅助设备不允许使用。 4.6 停用 4.6.1 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或校准/ 计量显示有缺陷时,应立即暂停使用, 并 立即告知设备 管理员。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停用审核,说明设备停用的理由、停用后的 处理措施、 对停用前检测数据的影响等内容,经检测部负责人同意、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综合部备案,在停用的仪器设备贴上红色“停用”标识。 4.6.2 一般小型设备、可移动设备应放在专用的区域内与在用检测设备予以隔 离以防误用,停用后准备启用的大型设备、固定式设备、移动后可能造成设备 参数改变的设备应原地停用加贴红色标签,并拆除或切断必要的装置及部件防 止误用。 4.6.2 停用后重新启用的仪器设备填写应停用仪器设备启用申请审批表向 技术负责人申报,经检定合格表明能正常工作并贴上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 4.7 修理 4.7.1 经检定 /校准不合格或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 填写仪器设备停用(报废)申请审批表报综合部备案,并由综合部负责组 织修理。 4.7.2 修复的仪器必须经过检定/ 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证明满足要求 后方可投入使用。 4.7.3 修理情况需登入仪器设备档案中。 4.8 报废 4.8.1 对因故无法满足检测要求并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由使用 部门填写仪器设备停用报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技术负责人审 核、最高管理者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综合部组织处理。 4.8.2 报废后的仪器设备档案仍由综合部保存。 4.9 利用外部设备的管理 4.9.1 当仪器设备突然损坏、而工作又急需时,或对使用频率低且价值昂贵、 检测公司尚未配置的仪器设备,可租借外部设备。 4.9.2 租借外部设备必须先填写使用外部设备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相关检测部负责与对方签订协议并留档。 4.9.3 利用外部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量程、准确度等技术指标符合检测工作的需要; (2) 具备有效的合格证明,计量器具必须具备有效检定证书; (3) 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检测工作要求; (4) 机构对租借的仪器设备有使用权和支配权,且租赁期限至少一个资质认 定周期。 4.9.4 保存有关证据如:设备检定证书、操作规程、及仪器设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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