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物业管理公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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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紫 荆 花 园 业 主 临 时 管 理 规 约 小区临时物业管理公约为了加强本“紫荆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一 总 则在平等互利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本公约,并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衢州鼎翰物业管理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在管委会未成立前,业主或使用人同意由开发商指定的上述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本小区”的房屋、公共设施、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全体业主及有关人员
2、均应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工作,并有权对物业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1、业主的权利在各业主遵守本公约的所有规定及政府订立的有关法规并按期缴纳有关费用的条件下,各业主将享有下述权利:1)任何业主出租其单元给任何租户, 该租户须明确地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履行及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其他业主负责。2)各业主将其所属单元出售、转让、抵押或出租于第三者时,不得将其享有该单元的任何权利与其拥有的使用权分开出售、转让、抵押或出租。3)各业主、租户及其雇佣工人、中介人或许可人均对有关公共地方有通行权。但各业主须负责此地方的所有维修费、改善或加建等工程的费用。4)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和公
3、共场所的权利。包括所有下水道,污水渠、化粪池、上水管(阀)、通风管道、气体供应管道及所有高压、低压、微压电缆或电线。5)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享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6)有权按国家法规政策及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7)对小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投票权。8)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9)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10)有权要求房屋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保养,并按规定分摊费用。各业主均享有其所属单元的绝对
4、使用权,但除作为居住外不得作其他用途。2、业主的义务在使用、转让或租赁所拥有物业时,请您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并遵守以下条款:1)应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告知对方遵守本公约及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各项规则。2)如转让,前业主在转让日前一周应将其名下的各项费用交清,受让人应知晓各项管理费用的收取办法。3)在转让或租赁时,请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将使用人所签署的承诺书交于物业管理公司。4)前业主如未能交清应付的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前业主或使用人追讨。5)执行管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6)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
5、、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管委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7)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8)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管委会协调解决。9)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及人身财产安全。10)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应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装修管理规定,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方可进入小区,并交纳装修保证金(详见装修管理协议)。11)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分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
6、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12)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在本物业范围内,请不要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共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
7、电视系统等;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在该住宅区的任何部分存放危险及易燃易爆物品;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小区内制造各种噪音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休息;9)将其单元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许可、交付使用通知书或与本公约相抵触的用途,不得有滋扰、损害其他业主的事情发生;10)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与小区管理无关的服务;11)阻塞任何公共地方或放置垃圾、废物于公共地方内;(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该物件移走,所产生费用由该业主承担,对该业主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不需负责);12)涂污公共地方或公共服务设施,张贴任何通告、悬挂招牌或其它物件于
8、户外及公用地方;13)随意停放车辆;14)在公共场所、道路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挂、设立广告牌;15)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16)各业主应如期付清其名下应分摊的管理费、维修基金及其它款项。17)业主须负责承担维修住宅区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费用。并按时交纳其名下物业须付的税项、水电等有关公共设施费用。18)因业主违约的行为导致该住宅区或其中一部分被毁坏,则违约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及要求须负有赔偿责任。三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责任1、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园区管理的相关规定。2、依照管理公约和委托管理合同对本园
9、区实施管理。3、依照管理公约和委托管理合同收取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及其它代收代缴费用。4、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约业主提出诉讼。5、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在业主入住50%时,协助组织成立第一届管委会。6、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7、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服务业务。8、有权制止违反有关小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行为。9、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本小区的公共场所的照明、消防设备、保安设备、机电设备、园林绿化地等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保持其良好的功效。10、保持小区内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11、保持小区内公共绿地的清洁,并进行合理养护。12、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定位停放,并收取停
10、放费。13、安排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对小区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罚。14、收取的各项费用将用于日常管理,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的维护和保养,并实行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及交费人的监督。15、物业管理公司及其职员在下列情况时无需对业主及使用者负责: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大风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损害、毁灭;2)无法避免的燃料、能源、电力、材料、供水的短缺;3)物业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16、在适当的时候为本小区的公共地方包括公共设施投保,以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统一支付保险费进行保险。四 违约责任1、凡有违反本公约规定者,除制止其行为外,还应
11、照章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2、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违反本公约或有关管理规定,将同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给住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3、本公约中各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五 附 则1、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2、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
12、人签署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3、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4、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5、本临时管理规约共细分五个附件,是本规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一:装修管理规范;附件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附件三:治安、消防、交通管理摘要;附件四:电梯使用管理指南;附件五:商铺管理规范;附件一:装修管理规范为了确保全体业主共同的利益和房屋的住、用安全、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和寿命,并使其保值和增值,全体业主共同立约,并承诺履行。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将住宅
13、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公司申报登记,清楚物业服务公司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公司依据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5、装修时间的约定(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公示有效),请各位业主共同遵守,以免滋扰邻里。星 期上午作业时间下午作业时间备 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无声、无气味作业可持续到22:00周六、周
14、日9:0012:0014:0018:00法令节假日暂停作业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比如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功能和布局(比如将浴室、卫生间、厨房、拖把池、水池等建在楼下房屋的卧室、客厅上方)等。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外墙面、梁、柱、板、阳台进行凿、拆、搭、建、增开门窗洞口。9、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袋装化),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并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10、在自家阳台、露台上安装遮阳蓬、雨棚以及加装其他构筑物和设备
15、(如电视天线)的,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并到物业公司备案,否则,不得安装和加装电视天线、遮阳蓬、雨棚和构筑物以及相关设备;因本楼宇没有设计太阳能热水器安全条件,所以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1、未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同意,所有阳台、平台(露台)不得以任何方式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所有住户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必须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服务部门指定款式安装。12、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同时作好降噪音及冷凝水统一入管处理。13、为保障物业的安全合法使用,确定以下所述内容为本服务区域内业主在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物业公司
16、安排人员进行装修巡查,发现有以下所述内容情况后告知相应业主并作调解工作,必要时物业公司或受害方可以此将禁止行为的实施人及所涉房屋业主视为违约并提起法律诉讼:a. 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b. 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封闭下水主管道。c. 砸、凿、拆、更改外墙、承重墙、天花、地面、楼板、任意毗邻部位。d. 扩大外墙、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e. 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f.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g. 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h.
17、 在房产证登记(无房产证可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参考)以外的公共部位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雨棚、阳棚、天线等任何性质的设备设施。i. 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花园、露台、走廊(包含在露台、走廊等部位搭建玻璃房屋等)。j. 以任何形式更改入户门的开启方向及色泽。k. 以任何形式降低入户门的防火等级。l. 改变房屋使用性质。m. 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对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n. 空调不安装在指定位置,冷凝水管不连接在专用的下水管道内。o. 以任何材质安装外置式防盗网或窗花。p. 引起周边业主合理投诉的其他行为。q.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
18、和使用安全的行为。14、为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物业公司在本协议中将物业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下,物业公司发现有以下所述内容情况后告知相关业主并作调解工作,必要时物业公司或受害方可将违反以下注意事项的实施人及所涉房屋业主视为违约并提起法律诉讼:以下内容为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需由专业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完成的装修活动a.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装修人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b.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c
19、. 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装修人应自行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d. 破坏或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15、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从其约定。附件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为确保法定范围内楼宇美观、绿化环境整洁,为业主营造舒适、美观、安逸、清新、文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区公共秩序,倡导健康的公共道德和社区生活理念,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2、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得在物业内垃圾站、垃圾箱(桶)地方掏拾垃圾;不得晾晒、煎熬恶臭、有
20、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或排放烟尘污染环境。3、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同意,不在公共区域擅自进行开凿、挖掘等作业或搁置物品、悬挂横幅等。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进行袋装化并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地点。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休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7、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8、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9、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
21、碍观瞻。10、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11、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附件三:治安、消防、交通管理摘要为加强法定范围内治安、消防、交通及车辆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小区内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1、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以及从事其他违法犯罪、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告知物业公司。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
22、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联系。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部门。4、使用公共部位(如广场、休闲平台)经营或开展群体活动时,遵守广场管理规则。5、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6、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部门。7、不对楼层防火门、通往房屋顶层公共平台的门私自加锁,物业公司有权将私自上的锁除去。8、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9、不得擅自使用消防用水。10、商铺、办公物业等公共场所装修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消防管理手续等。经营过程中,应自行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达到防火要求。1
23、1、公共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的逃生场所,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使用。12、自行负责自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物业服务公司必要时的巡查及整改要求。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13、不私自挪动、遮挡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14、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15、业户、访客车辆严格遵循交通信号和标志,按规定线路和信号行驶。16、车辆进出车场出入口时,应当履行登记或刷卡手续,不得冲岗、撞岗,道闸一次起落放行一台车,进出停车场出入口时勿尾随。17、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车辆出入口,如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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