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 / 99ICS91.040.10P33SZJG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SZJG3120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Codeforacceptanceofenergyefficientbuildingconstruction2010-03-12发布2010-04-01实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SZJG312010目次前言.I引言.I1总则.12术语.13基本规定.43.1一般规定.43.2质量控制与验收.54墙体节能工程.64.1一般规定.64.2材料.74.3施工.74.4验收.85幕墙节能工程.115.1一般规定.115.2材料.115.3施工.125.4验收.126门窗节能工程.136.1一般
2、规定.136.2材料.146.3施工.156.4验收.157屋面节能工程.177.1一般规定.177.2材料.177.3施工.187.4验收.198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208.1一般规定.208.2材料设备.208.3验收.219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269.1一般规定.269.2材料设备.269.3验收.2610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2810.1一般规定.2810.2材料设备.2810.3施工.3010.4验收.3011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3111.1一般规定.3111.2材料设备.3111.3施工.3111.4验收.3212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3412.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3412.
3、2系统节能效果检验.341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3514建设、监理与监督.36附录A.38附录C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46附录D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3附录E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65条文说明.671SZJG312010前言本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性附录。本规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与归口。本规主要起草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本规参与起草单位: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华建建设股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宝安区建设局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市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科源建设集团市越众(集团)股份市九州建设监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
4、市乐天品特环保科技本规主要起草人:绪普、朱国梁、袁欣平、卫兵、朱银洪、锋钢、红、俊跃、马晓雯、高泉、晓生、松、学颖、冼庆昌、剪爱森、高小龙、印发、林武生、董中平。本规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I引言根据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和市建设局深建科200726号文件的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科研、建设、施工、监理与质监等十二家单位,共同编制了本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并结合市处于夏热冬暖地区的气候特点,在规中全面涵盖了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DBJ15-6
5、5-2009中关于夏热冬暖地区的施工质量验收容,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施工和验收容与建设、监理、监督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方便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中细化了对节能材料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对节能材料的复验容,规在附录中也详细列出了复验抽检频率、检测方法与常用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为强化对建设各方的管理,规中将建设、监理与监督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中的职责也单列了一章。本规共分为14章与5个附录。容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现场检验、分部验收与建设、监理与监督。SZJG3120101总则1.0.1为贯彻国
6、家、省与市的节能政策,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和验收方法,制订本规。1.0.2本规适用于市围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与按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工业建筑、轨道交通工程等其它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1.0.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的规定。1.0.4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中除应遵守本规外,尚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以与国家、省、市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1.0.5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7、2术语2.0.1建筑节能工程buildingenergyefficiencyengineering为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安装与检测调试等工程。2.0.2围护结构buildingenvelope建筑物各面分隔室外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门窗和幕墙等。2.0.3导热系数()thermalconductivity在稳态传热条件下,1m厚的匀质材料板,两侧表面温差为1K时,单位时间(1s)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W/(mK)。2.0.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heattransfercoefficientofbuildingenvelope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
8、两侧环境温度差为1K时,在单位时间(1s)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2.0.5太阳辐射吸收系数()absorptancecoefficientofsolarradiation围护结构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承受到的太阳辐射照度之比。2.0.6压缩强度compressivestrength相对形变小于10%时的最大压缩力与初始横截面积的比值。2.0.7太阳反射比solarreflectance物体反射到半球空间的太阳辐射通量与入射在物体表面上的太阳辐射通量的比值。2.0.8半球发射率hemisphcricalemittance一个发射源在半球方向上的辐射出射度与具有同
9、一温度的黑体辐射源的辐射出射度的比值。2.0.9热反射隔热涂料reflectivethermalinsulatingcoatings1SZJG312010具有较高太阳反射比和较高红外发射率的涂料。2.0.10热阻thermalresistance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材料厚度与导热系数的比值,单位:m2K/W。2.0.11保温浆料insulatingmortar由胶结材料与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2.0.12贴膜玻璃filmmountedglass贴有有机薄膜的玻璃制品。2.0.13凸窗baywindow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2.
10、0.14外门窗outsidedoorsandwindows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2.0.15玻璃遮阳系数shadingcoefficient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2.0.16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transmittance采用人眼视见函数进行加权,标准光源(380nm780nm)透过玻璃、门窗或幕墙成为室的可见光通量与投射到玻璃、门窗或幕墙上的可见光通量的比值。2.0.17透明幕墙transparentcurtainwall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的幕墙。2.0.18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
11、gcoefficientofperformance在名义工况下,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与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之比。2.0.19名义工况设备能效比(EER)Energyefficiencyratio在名义工况下,空调设备的制冷量与该设备所消耗的功率之比。2.0.20输送能效比(ER)ratioofaxialpowertotransferiedheatquanity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2.0.21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powerconsumptionofunitairvolumeoffan空调和通风系统输送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量,单位:W/(m3/h)
12、2.0.22太阳能热水系统solarwaterheatingsystem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来加热水的装置。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收道、支架、控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2.0.232SZJG312010太阳能集热器solarcollector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2.0.24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W/m2。2.0.25灯具效率luminaireefficiency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2.0.
13、26总谐波畸变率(THD)totalharmonicdistortion周期性交流量中的谐波含量的均方根值与其基波分量的均方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2.0.27不平衡度unbalancefactor指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用电压或电流负序分量与正序分量的均方根值百分比表示。2.0.28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与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2.0.29进场复验sitereinspection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14、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2.0.30见证取样送检evidentialtest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2.0.31现场实体检验in-situinspection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2.0.32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proof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
15、明书、型式检验报告与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2.0.33核查check对技术资料的检查与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与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与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2.0.34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3SZJG312010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与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
16、行。2.0.35热桥thermalbridges热桥以往又称冷桥,现统一定名为热桥。热桥是指在建筑围护结构中的一些部位,在室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相对集中的区域。2.0.36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integratedpartloadvalue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承当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企业与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当设计变更涉与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
17、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1.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省与市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省与市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构件。3.1.4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评审、鉴定与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3.1.5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以下规定: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
18、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与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有效期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附录A与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3.1.6型式检验应包括产品标准的全部项目,项目容与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与附录A的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包括系统的安全性与耐候性检验。3.1.7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50222和建
19、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的规定。3.1.8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外环境造成污染。3.1.9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与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3.1.10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本规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本规第3.1.3条的规定;2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4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
20、热砌体;保温材料;饰面层;遮阳设施等。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隔热材料;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等。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含贴膜玻璃);通风换气装置;遮阳设施等。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系统调试等。6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集热器;贮水箱;管路系统;辅助能源加热设备;保温工程;系统调试。7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线缆材料;线缆敷设;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8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空调水
21、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SZJG3120103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相关章节的规定。3.1.1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与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2质量控制与验收3.2.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2.2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抽样复验合格。2墙体与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4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2.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