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2X年X月修订目录1、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6、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8、职业危害防治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0、事故隐患排棵治理制度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1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6、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17、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8、电梯安全操作规程19、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20
2、审批单和验收单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目的1 .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2 .提高本集团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责任1 .行政部、生产车间负责执行本制度;2 .各部门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所有人员。四、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集团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付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2、集团、中高层干部及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公
3、司负责实施。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2、管理人员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管理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3、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车间
4、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4)其
5、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车间、班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7、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8、对老职工(在本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行政部安全科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帐。六、特种作业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6、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2、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3、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国家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无证或证书过迟者不得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的人员具体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登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参加培训或复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建立制度情况、安全管理是否有序到位、设备设施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重
7、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有效展开、应急预案是否有效可行、安全台账是否齐全、事故责任是否追究、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等。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时限和方法。每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特殊时期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安全生产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的检查。安全检查还应该以抽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带头参加安全检查,相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积极参与并安排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特殊情况必须向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由本部门其他人员参与。第五条、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检
8、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当场通知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较严重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监督员当场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随时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在消除了事故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监督人员要追踪跟进,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第六条、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起执
9、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3职责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
10、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集团领导报告。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3.4 集团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 资金管理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 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3.7 隐患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
11、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4.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意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工作程序5.1 组织机构5.1.1 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任组长,行政总监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
12、的日常管理工作。5.1.2 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5.2 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5.2.2隐患的报告5.2.2.1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车间报安全生产小组,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5.2.2.2 报告形式5.2.2.2.1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5.2.2.2.2 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
13、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522.2.3单位各班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小组进行登记备案。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1.1.1 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小组,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
14、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1.1.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应进行监控。5.4 档案建立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5 奖惩5.5.1 报告隐患事故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5.5.2 根据隐患事故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2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生产小组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5.3 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
15、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兀。5.5.4 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本单位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5.5.5 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班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5.5.6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6附则5.5.7 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1、有易燃、易爆发
16、生火灾危险的场所;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第三条集团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
17、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集团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1、手动多功能剪切器安全操作规程;2、台钻安全操作规程;3、角磨机安全操作规程;4、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5、普通冲床操作规程;6、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7、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8、折弯机安全生产规程;9、行车安全生产规程。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一、目的对本集团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责任1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三、危险作业范围: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四、危险作业审批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集团安
19、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生产小组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五、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
20、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
21、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集团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2、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的所有工种和类别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制定发放标准细表,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数量等。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
22、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4、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5、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6、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7、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每位员工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本单位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安全生产奖励
23、和惩罚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2 .安技部门负责安全惩罚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3 .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四、工作程序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2、惩罚范围:(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
24、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2)安全管理:(2.(1) 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2.(2) 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2.(3) 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2.(4) 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2.(5) 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2.(6) 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2.(7) 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其他事故考核(4)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他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5)具体考核为涉及到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3、惩罚类型根
25、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法者,追究法律责任。惩罚程序: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4、奖励:(1)奖励的范围:(Ll)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
26、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2.(8) 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2.(9) 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2.(10) 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2.(11) 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2.(12) 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27、2.(13) 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末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5、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6、奖励程序: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励考核表上报安全部门,经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2)先进车间由安技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励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7、其他:(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作为安全专业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附则
2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集团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资金管理部等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I,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
29、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二、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员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
30、报火警119O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告当地主管部门。3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事故现场处置1 .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作业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作业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 .保护好事故现场
31、四、事故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五、事故处理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安全员实施验证。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事故
32、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安全员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员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员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3 .事故快报表。
33、4 .事故调查笔录。5 .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6.事故调查报告7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8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9 .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10 .其他有关的资料。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条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
34、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事故隐患分类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只是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第六条公司内部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和有关
35、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处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帕诧治理报告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定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第八条隐患治理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1)方
36、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2)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要求。(3)人员需求针对需治理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治理时限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5)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九条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致力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考核细则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第
37、十条各单位(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机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部门。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8、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国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应与项目工程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第十四条奖励(一)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二)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考核细则处理。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23年1月20日起施行。院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院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3、程序:3.1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3.2 各级领导和院内员工,本厂或外单
39、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道守院内交通安全规定。3.3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3.4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3.5 院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3.6 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3.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至U“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3.8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3.9 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3.10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3.11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
40、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3.12 车辆装载运输:3.12.1 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3.12.2 院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3.13 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3.13.2 禁酒后开车。3.13.3 严禁超速开车。3.13.4 严禁空挡溜车。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3.14 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3.15
41、院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3.16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责及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三、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四、职能管理分工(一)公司综合事务管理中心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2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二)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中心1 .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采购和储存的安
42、全监督管理;2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3 .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4 .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负有采购、储存、运输、发放、使用等主体安全管理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一)采购1 .各单位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选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和有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要按流程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其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资质、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服务、应急救援相关资源的支持能力等,
43、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优先选用环保型包装材料或可回收材料。采购剧毒品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核对、确认包装或容器上贴有或栓挂有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3 .各单位在签订购货合同或协议时,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包方提出相应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承包方和运输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书。4 .各单位对新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程序进行验收,危险化学品应包装完好,无泄漏现象。(二)运输、储存、使用1 .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的装运、贮存、使用及残渣的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44、和管理。2 .各单位在运输、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的控制及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3 .使用单位在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当依照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泄漏、洒漏。4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贮存装置(含附件)应在有生产资质的定点厂家采购,并且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5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消防管理按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6 .危险化学品应设专人专门管理,储存于安全的地方,严防发生丢失、被盗事件,并做好领取
45、发放登记记录(如领取人、用途、数量等情况)。(三)现场管理1 .各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必须悬挂以下安全目视板: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安全告示牌、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1996的标准要求。(2)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明确作业现场每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目视板材料为泡沫板,喷塑,底色为白色或淡绿色,文字为宋体(或仿宋体)、字体颜色为黑色,尺寸为470X71Omm,目视板用塑料材料(浅灰色)包边18mm。(4)目视板安装位置:悬挂在库房或操作人员比较集中处厂房的墙上(厂房的立柱),目视板底边离地2m,不得悬挂在活动的物件
46、上。2 .在危险化学品场所动火时,动火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安全管理权限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采取防护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落实。3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价,评价周期为每两年一次。4 .各级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各单位因工艺改变出现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后的残渣,禁止擅自处理。处理时应按管理职责权限报告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并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处置过程实施监控。六、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污染事故的报告程序(一)危险化学品发生少量泄漏、轻度污染事故时,
47、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的控制处理。(二)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重度污染事故后,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所属单位主管领导、要立即报告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中心、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进行有效的控制及处理;若泄漏、污染继续加剧,公司主管部门应立即上报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公安消防支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积极配合政府应急救援组织的控制及处理工作。七、考核及责任追究(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单位责任者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相应的经济处罚按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