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015201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eadikeproject(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2014-07-13发布2015-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局部修订条文对照表(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现行标准条文局部修订条文1.总则1.总则1.0.3海堤工程设计应以所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空间与海岸带规划、河口及相关河流的综合规划或防潮(洪)专业规划为依据。为滩海开发而设计的海堤工程应以相关规划为依据。位于
2、城镇的海堤工程设计还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位于河口区的海堤工程还应符合河道治导线要求。1.0.3海堤工程设计应以所在区域梅洋功能区划、海岸带及相关河流I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空间与海岸带规划、河口的综合规划或防潮(洪)专业规划为依据。为滩海开发而设计的海堤工程应以相关规划为依据。位于城镇的海堤工程设计还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位于河口区的海堤工程还应符合河道治导线要求。1.0.4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水系水域、气象水文、地形地质和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海堤工程加固或改、扩建设计还应具备海堤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海堤工程设计应统一基面。1.0.4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可靠的水系水域、气象水文、地形
3、地质和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海堤工程加固或改、扩建设计还应具备海堤工程现状及运用情况等资料。海堤工程设计应统一基面,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5海堤工程设计,在一定的防潮(洪)标准下,应满足稳定、渗流、变形和抗冲刷等方面要求,还应考虑海堤周边生态、环境、景观及用海要求。1.0.5海堤工程设计,在一定的防潮(洪)标准下,应满足稳定、渗流、变形和抗冲刷等方面要求,还应考虑海堤周边生态、环境、景观、文化及用海要求,拓展多元功能融合设计。1.0.6海堤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1.0.6海堤工程设计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积极、稳
4、妥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1.0.6A人口密集区域的海堤工程设计,应加强安全监测自动化和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设计。1.0.7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其以上地区的1级海堤工程或特别重要堤段,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采用抗震设计。1.0.7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其以上地区的1级海堤工程或特别重要堤段,确有必要的条件下,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采用抗震设计。2.术语2.术语/2.0.2A多元功能融合设计IntegrateddesignWithmultiplefunctions海堤工程设计在确保岸线防护安全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拓展生态、景观、文化等多功能元素,开展融合设计。3
5、防潮(洪)标准与级别3防潮(洪)标准与级别3.1.1海堤工程的防潮(洪)标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中各类防护对象的规模和重要性选定。保护特殊防护区的海堤工程防潮(洪)标准应按表3.1.1选定,当表3.1.1规定的内容不满足实际需要时,应经技术经济论证。3.1.1海堤工程的防潮(洪)标准应睡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中图到I防护对象的规模和重要性选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保护区内保护对象的防潮(洪)标准和经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河口整治规划或防潮(洪)专业规划综合研究确定。4.基本资料4.基本资料4.1.2海堤工程防护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面积、人口、耕地、
6、城镇分布等社会概况。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能源、通信等行业的规模、资产、产量、产值等国民经济概况。3生态环境状况。4历史潮、洪灾害情况。4.1.2海堤工程防护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面积、人口、耕地、城镇分布等社会概况。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能源、通信等行业的规模、资产、产量、产值等国民经济概况。3I生态环境状况。环境、生态和区域文化状况。4历史潮、洪灾害情况。4.1.3海堤工程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面积、耕地面积、人口、房屋、固定资产。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通信等设施。4.1.3海堤工程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土地面积、
7、耕地面积、人口、房屋、固定资产。IA河口治导线、水域岸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划定情况。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通信、电力、管线等设施。4.2.1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气温、风况、降水、水位、流量、流速、泥沙、潮汐、波浪和冰情等气象、水文资料。4.2.1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气温、风况、降水、殛!潮(水)位、流量、流速、泥沙、潮汐、波浪和冰情等气象、水文资料。5设计潮(水)位确定5设计潮(水)位确定5.1.1设计潮(水)位应采用频率分析的方法确定。潮(水)位资料系列不宜少于20年,并应调查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最高、最低潮(水)位值。5.1.1设计潮(水)位应采用频率
8、分析的方法确定。潮(水)位资料系列不宜少于殴Q年,并应调查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最高、最低潮(水)位值。5.1.3当缺乏长期连续潮(水)位资料、但有不少于连续5年的年最高潮(水)位资料时,设计高潮(水)位可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与附近有不少于连续20年资料的长期潮(水)位站资料进行同步相关分析,所需的设计高潮(水)位应按下式计算:5.1.3当缺乏长期连续潮(水)位资料,但有不少于连续5年的年最高潮(水)位资料时,设计高潮(水)位可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与附近有不少于连续因30至资料的长期潮(水)位站资料进行同步相关分析,所需的设计高潮(水)位应按下式计算:5.1.4在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计算时,待求站与长期站
9、之间应符合下列条件:1潮汐性质相似。2地理位置邻近。3受河流径流(包括汛期)的影响相似。4受增减水的影响相似。5.1.4在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计算时,待求站与长期站之间应符合下列条件:1潮汐性质相似。2地理位置邻近。2A气象条件相似。3受河流径流(包括汛期)的影响相似。4受增减水的影响相似。5.2.11级3级海堤工程的设计潮(水)位应按本规范第5.1节的方法统计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对设计潮(水)位作专题研究。1人类活动影响大或河床冲淤变化大的地区。2洪潮作用复杂、潮(水)位受地形影响大的地区。5.2.11级3级海堤工程的设计潮(水)位应按本规范第5.1节的方法统计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还应对设计潮(水)位作专题研究。1人类活动影响大或河床冲淤变化大的地区。2洪潮作用复杂、潮(水)位受地形、海平面上升影响大的地区。6波浪计算6波浪计算6.4.8A近岸波浪变形计算可选择缓坡方程或鲍辛耐斯克(BOUSSineSq)方程为代表的数学模型。当波浪传播距离较长,地形、岛屿和波能耗散等影响因子较复杂条件下,波浪模型计算应进行验证。6.5.4对堤前滩地植有防浪林的海堤,应先确定防浪林消波后的堤脚前波高,再计算波浪爬高值。防浪林的消波系数可按本规范第E.0.11条确定。6.5.4I对堤前滩地植有防浪林的海堤,应先确定防浪林消波后的堤脚前波高,再计算波II浪爬高值。I对采用堤前滩地种植防浪林降
11、低波浪爬高的海堤,应确保植物生长分布状态的连续性,在海堤设计使用年限内长期对海堤形成防护。防浪林的消波系数可按本规范第EOll条确定。7.堤线布置与堤型选择6.6.3A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堤段,当堤顶越浪量超过表6.6.1规定的允许越浪量但小于0Q93sm时,应采取加固堤身、加强护面防冲结构及堤顶和背水侧排水等工程措施,必要时做专题论证,确保安全。7.堤线布置与堤型选择7.1.2堤线布置应遵循下列主要原则:1堤线布置应符合治导线或规划岸线的要求。2堤线走向宜选取对防浪有利的方向,避开强风和波浪的正面袭击。3堤线布置宜利用已有旧堤线和有利地形,选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滩面冲淤稳定的地基,宜避开古河道、
12、古冲沟和尚未稳定的潮流沟等地层复杂的地段。4堤线布置应与入海河道的摆动范围及备用流路统一规划布局,避免影响入海河道、入海流路的管理使用。5堤线宜平滑顺直,避免曲折转点过多,转折段连接应平顺。6堤线布置与城区景观、道路等结合时,应统一规划布置,相互协调。应结合与海堤交叉连接的建(构)筑物统一规划布置,合理安排,综合选线。7堤线布置应结合耕地保护,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7.1.2堤线布置应遵循下列主要原则:1堤线布置应符合治导线或规划岸线的要求。2堤线走向宜选取对防浪有利的方向,避开强风和波浪的正面袭击。3堤线布置宜遵循海岸原有走势与岸线形态,利用已有旧堤线和有利地形,选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滩面
13、冲淤稳定的地基,宜避开古河道、古冲沟和尚未稳定的潮流沟等地层复杂的地段。4堤线布置应与入海河道的摆动范围及备用流路统一规划布局,避免影响入海河道、入海流路的管理使用。5堤线宜平滑顺直,避免曲折转点过多,转折段连接应平顺。6堤线布置与城区景观、道路等结合时,应统一规划布置,相互协调。应结合与海堤交叉连接的建(构)筑物统一规划布置,合理安排,综合选线。7堤线布置应结合耕地保护,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7.2.2海堤断面型式可选择斜坡式、陡墙式和混合式等型式。7.2.2海堤断面型式可选择斜坡式、陡墙式和混合式等型式。建设条件允许且有生态等多元功能需求时,宜
14、采用斜坡式海堤或多级混合式结构。8堤身设计8堤身设计8.1.3在满足工程安全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海堤可与码头、滨海大道等工程相结合并统筹安排。8.1.3在满足工程安全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海堤可与码头、滨海大道等工程相结合二统筹安排交通、文旅等行业融合共建。/8.1.5A海堤生态修复和保护可开展堤前岸滩防护、堤身断面生态化、堤后生态空间营造。/8.1.5B存在害堤动物地区的新建、加固、改建和扩建海堤工程,应将害堤动物防治措施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8.1.5C海堤工程的耐久性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抗震要求
15、的海堤,堤身结构应按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有关规定执行。8.1.6有抗震要求的海堤,堤身结构应按I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O3水工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有关规定执行o8.2.8海砂不宜作为钢筋混凝土骨料;用于素混凝土时,应进行专题论证。上2.8海砂不宜作为钢筋混凝土骨料;用于素混凝土时,应进行专题论证。I8.3.2海堤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时,堤顶高程应按公式(8.3.1)计算后,还应按本规范附录F计算越浪量。计算采用的越浪量不得大于本规范表6.6.1所规定的允许越浪量。832海堤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时,I堤顶高程应按公式(8.3.1)计算后,还应按本规范II附录F计算越浪量。
16、计算采用的越浪量不得大于本规范表6.6.1所规定的允许越浪量。可按越浪量不大于本规范表6.6.1所规定的允许越浪量数值确定堤顶高程,越浪量按规范附录F计算或通过模型试验确定。8.3.4城市有特殊景观要求的堤段,堤顶高程经充分论证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8.3.4I城市有特殊景观要求的堤段,堤顶高程经充分论证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南特殊功能要求或条件制约的堤段,在保证自身安全,允许越浪量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后,堤顶高程可不受本规范第8.3.3条规定的限制,但不计防浪墙的堤顶高程仍应高出设计高潮(水)位0.5m。同时,海堤应具备系统的越浪排水设施且排泄通畅。8.3.5(原)堤、路结合的
17、海堤,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时,在保证海堤自身安全前提下,堤顶高程计算采用的允许越浪量可不受本规范第6.6.1条规定的限制,但不计防浪墙的堤顶高程仍应高出设计高潮(水)位0.5m,8.3.5(原)堤、路结合的海堤,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时,在保证海堤自身安全前提下,堤顶高程计算采用的允许越浪量可不受本规范第6.6.1条规定的限制,但不计防浪墙的堤顶高程仍应高出设计高潮(水)位0.5m。8.3.6A对存在区域地面沉降的海堤工程,应考虑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内区域地表沉降的预留。8.4.1堤身断面应根据堤基地质、筑堤材料、结构型式、波浪、施工、生态、景观、现有堤身结构等条件,经稳定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堤身
18、断面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斜坡式断面堤身高度大于6m时,背海侧坡面宜设置平台,宽度宜大于1.5m。对波浪作用强烈的堤段,宜采用复合斜坡式断面,在临海侧设置消浪平台,高程宜位于设计高潮(水)位附近或略低于设计高潮(水)位。平台宽度应根据当地的波浪综合分析确定。2陡墙式断面临海侧宜采用重力式或箱式挡墙,背海侧回填土料,底部临海侧基础应采用抛石等防护措施。3混合式断面堤身高度大于5m时,临海侧平台可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消浪平台宽度要求确定。8.4.1堤身断面应根据堤基地质、筑堤材料、结构型式、波浪、施工、生态、景观、现有堤身结构等条件,经稳定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堤身断面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斜坡
19、式断面堤身高度大于6m时,背海侧坡面宜设置平台,宽度宜大于1.5m。对波浪作用强烈的堤段,宜采用复合斜坡式断面,在临海侧设置消浪平台,高程宜位于设计高潮(水)位附近或略低于设计高潮(水)位。平台宽度应根据当地的波浪综合分析确定。2陡墙式断面临海侧宜采用重力式或箱式挡墙,背海侧回填土料,底部临海侧基础应采用抛石等防护措施。对于城市、工矿区等修建海堤受限制的地段,可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采用防洪墙结构形式。3混合式断面堤身高度大于5m时,临海侧平台可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消浪平台宽度要求确定。8.4.2不包括防浪墙的堤顶宽度应根据堤身整体稳定、防汛、管理、施工的需要按表8.4.2确定。8.4
20、2不包括防浪墙的堤顶宽度应根据堤身整体稳定、防汛、管理、施工的需要按表8.4.2确定。对于高等级或有综合功能的海堤,可适当加宽。海堤两侧边坡坡比应根据堤身材料、护面型式,经稳定分析确定。8.4.8海堤两侧边坡坡比应根据堤身材料、护面型式,经稳定分析确定。I初步拟定海堤I按本规范附录K执行。表8.4.8海堤两侧边坡坡比初步拟定表两侧边坡坡比时可按表848选取。边坡稳定计算可按本规范附录K和附录M执彳表8.4.8海堤两侧边坡坡比初步拟定表To海堤堤型临海侧坡比背海侧坡比海堤堤型临海侧坡比背海侧坡比斜坡式1:1.5-1:3.5水上:1:1.51:3.0水下:海泥掺砂1:51:10粉土及砂质粉土1:
21、5-1:7斜坡式1:1.51:3.5水上:1:1.51:3.0水下:海泥掺砂粉土及砂质粉土1:51:7陡墙式混合式1:001:0.5分别按斜坡式或陡墙式拟定陡墙式混合式分别按斜坡式或陡墙式拟定8.5.1海堤护面应根据沿堤的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护面型式。对允许部分越浪的海堤,堤顶面及背海侧坡面应根据允许越浪量大小按本规范表6.6.1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8.5.1海堤护面应根据沿堤的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护面型式,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护面生态化。对允许部分越浪的海堤,堤顶面及背海侧坡面应根据允许越浪量大小按本规范表6.6.1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8.5.2对于受海流、波浪影响较大的凸、凹岸堤段,应
22、加强护面结构强度。8.5.2对于受海流、波浪影响较大的凸、凹岸堤段,应加强护面结构强度。对于受岛屿遮挡形成口门的堤段,护面防护还应重视不利强浪向以及波浪折射、绕射、反射的影响。8.5.4斜坡式海堤临海侧护面可采用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模袋混凝土、浆砌块石、混凝土灌砌块石、干砌块石、理砌块石、预制混凝土异型块体、混凝土砌块和混凝土栅栏板等结构型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波浪小的堤段可采用干砌块石或条石护面。干砌块石、条石厚度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cm。护坡砌石的始末处及建筑物的交接处应采取封边措施。2可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石框格固定干砌石来加强干砌石护坡的整体性,并应设置沉降
23、缝。3混凝土、浆砌石或混凝土灌砌块石护坡厚度或强度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且不应小于30cm4对海堤闭合区内不直接临海堤段,护坡设计宜沿堤线采取生态恢复措施。5护面采用栅栏板时,其结构布置、厚度可按本规范第JQ.5条设计。6护面采用预制混凝土异形块体时,其重量、结构和布置可按本规范第Jo6条设计。7反滤层可采用土工织物或采用级配碎石料,级配碎石料厚度宜为20cm40cmo8.5.4斜坡式海堤临海侧护面可采用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浆砌块石、混凝土灌砌块石、干砌块石、预制混凝土异型块体、混凝土砌块和混凝土栅栏板等结构型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波浪小的堤段可采用干砌块石或条石护面。干砌块石、条石厚
24、度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cm。护坡砌石的始末处及建筑物的交接处应采取封边措施。2可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石框格固定干砌石来加强干砌石护坡的整体性,并应设置沉降缝。3混凝土、浆砌石或混凝土灌砌块石护坡厚度或强度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且不应小于30cmo4对海堤闭合区内不直接临海堤段,护坡设计宜沿堤线采取生态恢复措施。5护面采用栅栏板时,其结构布置、厚度可按本规范第J.0.5条设计。6护面采用预制混凝土异形块体时,其重量、结构和布置可按本规范第J.0.6条设计。7反滤层可采用土工织物或采用级配碎石料,级配碎石料厚度宜为20Cm40cm。7A采用刚性护面结构时,应分别验算波峰和波谷作
25、用下的结构安全。8.5.9旧海堤护面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8.5.9旧海堤护面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旧海堤护面的加固措施应根据海堤等级、波浪状况和原有护面的损害程度等综合确定。其新、旧护面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2对于1级、2级海堤或波浪较大的堤段,当原海堤的临海侧干砌块石护面、浆砌块石护面基本完好且反滤层有效,或整修工作量不大时,可采用栅栏板、四脚空心块、螺母块等预制混凝土异型块体护面。对于沉降已基本稳定,干砌块石、浆砌块石基本完好的斜坡式堤段,当反滤层良好或经修复后,可在其上增设混凝土板式护面。板厚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且不宜小于8cm。1旧海堤护面的加固措施应根据海堤等级、波浪状况和原有护面
26、的损害程度等综合确定。其新、旧护面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2对于1级、2级海堤或波浪较大的堤段,当原海堤的临海侧干砌块石护面、浆砌块石护面基本完好且反滤层有效,或整修工作量不大时,可采用栅栏板、四脚空心块、螺母块等预制混凝土异型块体护面。对于沉降已基本稳定,干砌块石、浆砌块石基本完好的斜坡式堤段,当反滤层良好或经修复后,可在其上增设混凝土板式护面。板厚应按本规范附录J计算,且不宜小于8cm。3旧海堤加固涉及提高使用年限的,海堤原有混凝土结构应采用必要的补强和防止氯离子入侵的保护措施。/8.6.3A消浪植物的选用应根据堤前滩涂及水体等综合因素确定,植物种类宜以本土植物为主。8.7.4感潮河段的护岸
27、丁坝头及潜堤(离岸堤)前沿的冲刷应按国家标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中第B.2节计算。海岸护岸丁坝头前沿的冲刷宜通过模型试验论证。8.7.4感潮河段的护岸丁坝头及潜堤(离岸堤)前沿的冲刷应按国家标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1中第B.2节计算。海岸护岸丁坝头前沿的冲刷宜通过模型试验论证。/8.7.7适宜进行植物防护或修复的堤段,可结合海堤生态化改造进行红树林、盐沼植物的修复。/8.8害堤动物防治8.8.1海堤工程白蚁等海堤动物防治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持续管控,科技赋能、绿色安全”的原则。8.8.2海堤工程蚁情专项调查后应进行白蚁危害等级评定,参照水
28、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规程执行。8.8.3白蚁防治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和气候特征,结合蚁情检查情况和白蚁危害等级评定结果,因地制宜地应用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防治,积极推广绿色防治技术,推动防治方式向智能高效、安全环保转变。/8.9多元功能融合设计8.9.1 海堤工程在保障海堤安全的基础上,应注重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弘扬海堤文化,实现安全、生态、交通、休闲、文旅、产业等空间统筹、功能融合。8.9.2 海堤工程建设宜结合地域风貌和地方民俗,做好对古海堤及沿线的文化遗址遗存、非遗和古村镇街区的保护和传承。8.9.3 海堤工程宜做好原有海岸植被的生态保护,利用堤前、堤身和堤后空间,适时
29、构建堤内外防护林、湖泊湿地、高滩湿地、近岸动物栖息繁衍地、规模化植物群落等多条带的生态廊道。9.堤基处理9.堤基处理9.2.1浅埋的薄层软土宜挖除;当软土厚度较大难以挖除或挖除不经济时,可采用控制填筑速率法、放缓边坡或反压法、排水垫层法、土工织物铺垫法、排水井法、抛石挤淤法、爆炸置换法、桩基复合地基法等进行处理,也可采用多种方法结合进行处理。排水井法、土工织物铺垫法、水泥土搅拌桩法软基处理及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N进行。9.2.1浅埋的薄层软土宜挖除;当软土厚度较大难以挖除或挖除不经济时,可采用控制填筑速率法、放缓边坡或反压法、排水垫层法、土工织物铺垫法、排水井法、堆载或真空预压法、抛石挤淤法、爆
30、炸置换法、原位固化法、桩基复合地基法等进行处理,也可采用多种方法结合进行处理。排水井法、土工织物铺垫法、水泥土搅拌桩法软基处理及计算应按本规范附录N进行。/9.2.7采用刚性桩基础等工艺处理的堤段,应采取减小差异沉降及防止接触冲刷的措施。10.稳定与沉降计算10.稳定与沉降计算10.1.2设计中应以地形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堤高以及波浪条件基本相同为原则,将全线海堤划分为若干段,每个区段选择1个2个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渗流计算。土堤渗流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中附录E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下列计算内容:10.1.2设计中应以地形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堤高以及波浪条
31、件基本相同为原则,将全线海堤划分为若干段,每个区段选择1个2个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渗流计算。土堤渗流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中附录E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下列计算内容:1037软土地基上的海堤,预留工后沉降量的计算时间周期可取工程完工后10年。11其他建(构)筑物与海堤的交叉和连接11其他建(构)筑物与海堤的交叉和连接/11.2.6有关行业单独设计、布置的穿堤建(构)筑物涉及防洪(潮)的,应进行洪(潮)水影响评价。/1127穿堤建筑物宜与海堤生态环境相融合,且适当融入当地文化、景观元素。11.3.2跨堤建(构)筑物的支墩不应布置在堤身临海侧设计断面以内。当
32、需要布置在堤身背海侧时,应满足堤身抗滑和渗透稳定的要求。11.3.2跨堤建(构)筑物的支墩不酗布置在堤身临海侧设计断面以内。当需要布置在堤身背海侧时,应满足堤身抗滑和渗透稳定的要求。12安全监测12安全监测12.0.2海堤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内容应包括设置监测项目、布置监测设施、拟定监测方法及监测周期,以及提出整理分析监测资料的技术要求。监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效、可靠、牢固、方便及经济合理的原则。12.0.2海堤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内容应包括设置监测项目、布置监测设施、拟定监测方法及监测周期,以及提出整理分析监测资料的技术要求。监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效、可靠、牢固、方便及经济合理的原则。对于构建数字李
33、生平台的海堤工程,其安全监测要素设计宜与水利专业模型相匹配。12.0.3安全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设应能反映工程施工期和工程运行的主要工作状况。2监测的断面和部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堤段。3在特殊堤段或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堤段,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和监测断面。4监测点应具有较好的交通、照明等条件,且应有安全保护措施。5应选择技术先进、实用方便、抗腐蚀性的监测仪器、设备。12.0.3安全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设应能反映工程施工期和工程运行的主要工作状况。2监测的断面和部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堤段。3在特殊堤段或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堤段,可
34、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和监测断面。4监测点应具有较好的交通、照明等条件,且应有安全保护措施。5应选择技术先进、实用方便、抗腐蚀性的监测仪器、设备。6在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宜选择可自动化观测的监测手段。12.0.7具有重要防护对象的海堤段,应加强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宜与数字李生平台融合建设,统一部署。系统宜具备实时监测、自动报送、综合展示、数据管理分析、预警发布等功能,并具备极端工况下信息采集、报送能力。14.工程管理14.工程管理14.15海堤管理设计应以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为原则。14.1.5海堤管理设计应以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为原则,宜充分
35、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海堤管理水平。14.3.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物场地及管理用地。管理用地应纳入工程征地范围。1海堤堤身,堤内外平台以及护堤地。2与海堤交叉、连接的水闸、泵站、管道等建(构)筑物的覆盖范围。3界碑、里程碑、观测站点等其他附属工程及设施的用地。4抢险物资仓库、物料堆放场、管理单位的办公及生活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14.3.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物场地及管理用地。管理用地应纳入工程征地范围。1海堤堤身,堤内外平台以及护堤地。2与海堤交叉、连接的水闸、泵站、管道等建(构)筑物的覆盖范围。3界碑、里程碑、观测站点等其他附属工程及设施的用地。4抢险物
36、资仓库、物料堆放场、管理单位的办公及生活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5岸滩防护工程。14.3.3对于保护城镇、乡村、工矿企业、高新农业、水产养殖等海堤护堤地的取值应遵循下列原则确定:1护堤地宽度应根据海堤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等情况分析确定,并可按表14.3.3表确定。表14.3.3护堤地宽度14.3.3对于保护城镇、乡村、工矿企业、高新农业、水产养殖等海堤护堤地的取值应遵循下列原则确定:1护堤地宽度应根据海堤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等情况分析确定,并可按表1433表确定。表14.3.3护堤地宽度工程级别12、34、5HE工程级别12、34、5护堤地宽度(m)20151510105护堤地宽度(m)201515101052护堤地范围应从海堤的坡脚线开始计算;对设有护脚防力工程的应从护脚工程的边界线起开始计算。3经过城区和重点险工险段的海堤护堤地范围,在保证海J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2护堤地范围应从海堤的坡脚线开始计算;对设有护脚防护工程的应从护脚工程的边界线起开始计算。3经过城区、历史文物等重要保护区及经过同重点险工险段等难以征地的海堤IgI堤地范围I,在保证海堤安全的前提下,护堤地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