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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1部分禽类产品检验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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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1部分禽类产品检验法.doc

    1、第381部分:禽类产品检验法子部分A 定义381.1 定义子部分B 管理;检验和其它要求的应用381.3 管理381.4 按照规定的或批准的方法检查381.5 出版物381.6 要求检查的企业381.7 在官方注册企业加工的所有家禽和禽类产品的范围 子部分C 免检381.10 指定操作的免检381.11 依据宗教饮食法的免检381.12 宗教饮食法免检对其它人的影响381.13 免检权的暂停或终止381.14 关于所谓的免检操作的检验381.15 包括 “禽类产品”定义的对某些人类食用家禽产品的免检子部分 D 检验的申请、批准或拒绝381.16 如何申请381.17 申请的编档381.18 申

    2、请人的授权381.20 检验调查和批准381.21 拒绝检验381.22 接受检验的条件子部分 E 检验的开始;官方注册企业编号;企业隔离和其它要求;撤消检验381.25 官方注册企业编号381.26 企业的隔离381.27 服务的开始;告知有关法规;未经检验的禽类产品的状态381.28 违反规定的报告子部分 F 项目雇员的委派和授权;上诉381.30-381.31 保留381.32 进入企业381.33 身份证明381.34 检验员的经济利益381.35 检验的上诉及方式子部分 G-检验设施;加班和假期服务;开帐单的企业381.36 要求的设施381.37 操作计划381.38 加班和假日的

    3、检验服务381.39 加班和假日工作开帐单的基础子部分I操作程序381.65 常规操作和程序381.66 温度和冷却冷冻程序381.67 传统检验程序下的青年鸡和雏鸡屠宰检验速度最大值381.68 最大检验速度-新火鸡检验系统子部分J 宰前检验381.70 宰前检验;要求的时间;范围381.71 宰前检验的废弃381.72 宰前检验对可疑品的隔离381.73 患病家禽的检疫隔离381.74 生物残留的可疑家禽381.75 研究用家禽子部分K 宰后检验;躯体和器官的处理381.76 宰后检验的要求时间;范围;传统的流水线检验系统(SIS);新线快速检验系统(NELS)和新火鸡检验系统(NTI),

    4、检验率381.77 保留胴体待进一步检查381.78 胴体和部分的废弃:对怀疑含有生物残留物的家禽的隔离381.79 胴体和部分检验合格381.80 生物残留物概述381.81 肺结核381.82 白血病综合症381.83 败血病或毒血症381.84 气囊病381.85 特殊疾病381.86 炎症381.87 肿瘤381.88 寄生虫381.89 碰伤381.90 尸体381.91 污染381.92 烫伤381.93 腐烂381.94 微生物的污染;过程控制验证标准和测试;病原体减少标准子部分L 官方注册企业废弃和其它不可食用产品的处理381.95 处理废弃的禽类产品子部分M 官方标记,图案,

    5、证书;出口证书,出证程序381.96 官方检验图章的文字和格式381.97 保留381.98 官封381.99 官方保留和拒绝标签381.100 官方扣留标签381.101 美国官方废弃标记381.102 保留381.103 家禽不合格官方证书;签发及格式381.104 官方出口证书、标识及方式381.105 出口证书;包装的标识381.106 官方出口证书的格式381.107 关于家禽产品出口到某特定国家的出口证书的特殊程序。381.108 出口家禽检验证书及签发381.109 官方家禽检验证书的格式381.110 删除或改动证书381.111 将数据加到适当的地方381.112 保持样品可

    6、识别和完整性的官方标记子部分N 标签与容器381.115 装载检验合格禽肉的应贴标签的容器381.116 包装容器标签上的文字381.117 产品的名称和其它标签381.118 成分申明381.119 人造色素或调味品申明381.120 抗氧化剂、化学防腐剂及其它添加剂381.121 内容物含量381.121a 内容物含量标签381.121b 确定净重符合性的定义和程序 381.121c 衡器精确称量的要求、修理、校准和检查后的重新安装381.121d 衡器;测试381.121e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381.122 制造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标识381.123 官方检验标记,官方注册企业编号381.

    7、124 饮食食品声明381.125 特殊处理标签的要求381.126 包装日期、加工日期、罐内容物381.127 装运容器标签的文字说明381.128 外文标签381.129 错误或误导的标签或容器381.130 错误或误导的标签或容器;暂停使用法令381.131 禁止制作未经批准的带官方检验标记的标签和其它图案,例外381.132 标签的批准381.133 一般认可标签381.134 成份表的要求381.136 添加官方标识381.137 标签和图案的批准依据381.138 注册标签或图案的非官方使用或处理381.139 去除官方标识381.140 禽肉产品重贴标签381.141-381.1

    8、43 保留381.144 包装材料子部分O-官方注册企业准入条款;加工过程的检验及复查;对加工过程的要求。381.145 进入或存在于官方注册企业的禽类产品和其它物品;检验及要求381.146 样品收集381.148 冷冻禽产品的加工和管理要求381.150 全熟禽产品和半熟早餐禽肉条的要求381.151 由污染水引起的产品的掺杂;处理程序381.152 官方注册企业中非人类食品的制备381.153 化学实验室的认可第P子部分产品或组成的定义与标准 第Q子部分记录、登记和报告第R子部分与州和地区的合作;至少等于联邦计划的州和地区计划的证明第S子部分家禽及其产品的运输、出口或销售第T子部分禽产品

    9、进口第U子部分扣留、封存、没收和犯罪第V子部分指定洲或地区的特殊规定第X子部分罐头产品及其生产 第Y子部分营养标签 子部分A 定义381.1 定义(a)本部分规定,如果上下文无特殊要求,单数形式也包含有复数形式的意思,阳性形式也含有阴性形式的意思,反之亦然。(b)本部分规定,如果上下文无特殊要求,下列术语解释为:可接受的(Acceptable) 指符合预期目标并能为行政官所接受。法(Act) 指禽类产品检验法(71 Stat. 441, 由禽类产品健康法修订而成,82 Stat. 791; 21 美国法典451等)。行政官(Administrator) 指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的行政官或其它

    10、已被或将被授权执法的农业部官员或雇员。掺杂(Adulterated) 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中的一项或多项的任何禽类产品:(i)一种产品带有或含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但如果这种物质不是添加物质,且正常情况下该物质在产品中的含量不损害人类健康,本条不视该产品为掺杂。(ii)(a)由于给活家禽使用了某些物质或者其它的原因而使产品带有或含有其它任何外来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包括初级农产品里的杀虫剂、食品添加剂、色素),行政官将其定为不适合人类食用产品。(b)初级农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带有或含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第408项中所指的不安全的化学杀虫剂。 (c)带有或含有任何在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第

    11、409节所指的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d)带有或含有任何在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第706节所指的不安全的色素: 即使按本节段落(b)(4)(ii)(b)、(c)或(d)规定不被视为是掺杂的产品,如果使用了本部分规定禁止在官方注册企业中使用的杀虫剂、食品添加剂或色素等,那么这种产品仍然视为是掺杂的。(iii)全部或部分是由污秽的、腐烂变质的物质组成及由于任何其它不安全、不健康、不卫生的原因而不适合作为人类食用的产品。(iv)在可能被污物污染或有损于健康的不卫生的条件下制作、包装、储存的产品。(v)全部或部分来自非屠宰而死亡的家禽的产品。(vi)包装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含有毒有害物质从而使用内容物有害

    12、健康的产品。(vii)经人工辐照的产品,除非这种辐照符合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第409项的条例或免检规定。(viii)有价值的成份全部或部分被去除;或一些物质全部地或部分地被替代;或以某种方式隐瞒、损坏或降等;或通过加入、混入或包装其它物质增加产品的体积或重量、减低质量或浓度或使之比实际外观更好或价值更大。 动物食品(Animal food) 全部或部分源于家禽胴体、部分或胴体产品,用作狗、猫或其它动物的食品,不包括(i)加工好的干动物食品或(ii)经过加工的家禽副产品(例如家禽的副产品肉粉、水解的家禽羽毛和水解家禽副产品集合物)制造的家畜或家禽饲料。动物食品生产商 (Animal food

    13、 manufacturer) 从事动物食品加工和生产的人员。申请人(Applicant) 指按照规定请求检验、免检或其他批准事项的人员。生物残留物(Biological residue) 指包括代谢物在内的,在屠宰时残留在家禽胴体内或屠宰后残留在组织内的物质,由于活的家禽在治疗或接触杀虫剂、有机化合物、金属或其它无机化合物、激素、类激素物质、生长促进剂、抗生素、驱虫剂、镇定剂、或其它能产生残留的药剂造成的。可供人类食用食品(Capable of use as human food) 这一术语适用于任何家禽胴体、部分或胴体产品。变质的或其它按照本条例要求鉴定的产品,或自然不符合人类食用的产品除外

    14、胴体(Carcass) 这一术语指屠宰后的包括内脏在内的家禽的所有部分。巡回监督员(Circuit supervisor) 指负责监督特定官方注册企业检验工作的检验局官员。商贸(Commerce) 指州、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与其外部地区之间、或在没有立法机构的地区内部或哥伦比亚特区内部的商业贸易。消费者包装(Consumer package) 指向家庭消费者展示和销售禽类产品的包装容器。容器(Container) 包括盒子、罐头、易拉罐、织物、塑料制品或任何其它的容器、包装材料或盖子。部(Department) 指美国农业部。可食用的(Edible) 指可用作人类食用的产品。蛋产品检验法(Eg

    15、g Products Inspection Act) 指1970年12月29日批准生效的法规(84 Stat. 1620, 21 U.S.C.1031et seq.)。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指1938年6月25日批准生效的法(52 Stat. 1040),和其修正或补充法规(21)。联邦肉制品检验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 指1970年3月4日批准生效的法, 34 Stat. 1260, 由健康肉类法修订而成,81 Stat. 584(21 U.S.C.601et seq.)。无突

    16、出针羽(Free from protruding pinfeathers) 指检验员在以正常的操作速度检验胴体时,胴体无可见突出针羽。如果胴体整体外观(特别是在胸膛上)清洁,并且在进一步的胴体检查时偶而发现至多一个针羽,这个胴体可以被认为无突出针羽。内脏杂碎(Giblets) 指经过适当修剪和清洗的摘除了胆囊的肝脏、清除了心包囊的心脏和去除了内层和内容物的胃。内包装(Immediate container) 包括消费者包装及其它包装禽类产品的容器。进口检验地方办公室(Import Field Office, IFO) 对一个特定的进口区域进行进口检查活动的监督员的办公室。进口监督员(Impor

    17、t Supervisor) 在进口检验地方办公室中负责进口检查活动的官员。不可食用的(Inedible) 指不能被人类自然食用或因掺杂或变性的缘故致使其不适合于作为人类食用的胴体或胴体的部分。通过卫生检查(Inspected for wholesomeness) 指业经检查,是不掺杂的禽类产品。检验(Inspection) 确定家禽或禽类产品是否符合本法和条例规定的本条例要求的检验。检验局(Inspection Service) 指美国农业部内部负责执行本法条款的组织单位。检验局雇员(Inspection Service employee) 指任何被授权履行规定职责的检验局的雇员。检验局监督员

    18、Inspection Service supervisor) 在指定水平上,对某阶段的检验计划行使监督职权的检验局雇员1。1:鉴别各层次被授权人员身份的信息可从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检查员或行政官(华盛顿特区,20250)处获得。检验员(Inspector) 指(a)被行政官授权依法检查家禽和禽类产品的美国政府机构的雇员或官员,或(b)按照行政官和和适的州或其它的机构之间签署的协议,被行政官授权依法检查家禽和禽类产品的州、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政府机构的雇员或官员。主管检验员(Inspector in Charge) 指主要负责特定的官方注册企业检验工作的检验员。标识(Label) 在商品或

    19、商品的内包装(不包括包装内衬)上书写、印刷或图画的材料。标签(Labeling) (i)在商品或它的容器或包装材料上,或(ii)随附在这些商品上的商标和其它书写的、印刷的或图画的材料。错假标签(Misbranded) 适用于有下列一种情形或多种情形的禽类产品:(i) 标签是假的或特别是误导的。(ii) 用另一种食品用的名义销售。(iii)是另一种食品的仿制品。仿制品标签带有统一的大小、突出的“仿制”字样,其后紧随仿制食品的名称的除外。(iv) 使人对包装的制作、组成或填充产生误解。(v) 放在包装或其它的容器里。除非所带标签写明:(a) 制造商、包装者人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b)准确的内

    20、容物重量、尺寸或数量等量的方面的陈述。381.121(a)中其它关于内容物的数量方面的规定除外。(vi) 按照本法的要求,在标签或其它的标识上的词汇、陈述或其它的信息未放在醒目位置(和标签上其它的词汇、陈述、设计或图案相比)和这些术语在普通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品时不能被阅读和理解。(vii) 有意描述成一种具在子部分P的条例中所规定的定义鉴定标准和组成的食品。除非:(a)符合这样的定义和标准,(b)标识上有在定义和标准里所列的食品的名称及在本条例要求的范围内所选食品成份的普通名称(而不是香料、调味品和色素)。(viii) 有意描述成部长条例2中已规定的标准或容器填充标准,但低于现行容器填充标准的

    21、食品,除非在标签上以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和形式申明其低于该标准。2:当前没有这样有效的标准,然而,381.129规定禁止使用假的或误导性的容器。(ix) 不符合本节段落(b)(vii)中条款的规定。除非它的标识带有:(a) 食品的通用名称或常用名称;并且(b) 由两种或多种成份构成,每一种成份的通用名称或常用名称。381.118(c)中的另行规定的除外。 (x) 有意描述成特殊的食用用途,除非它的标识带有关于维生素、矿物质和381.124中所要求的食用物质的信息。(xi) 带有或含有人工调味品、人工色素或化学防腐剂。标识上有说明及381.119另行规定的除外。或者(xii) 自身或在其包装容器上没

    22、有符合381.123的要求的官方检验图章和产品加工的官方注册企业编号;且无上述限制的;含这类信息:如行政官按照条例要求保证其没有虚假的或误导性的标签及告知公众在卫生条件下保存该货物所要求的处理方式。非食用化合物(Nonfood compounds) 在官方注册企业使用,并且其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成为家禽或禽类产品的成份或影响家禽或禽类产品的特性的物质。本部分子部分N所包含的标签和包装材料不在此列。官方证书(Official certificate) 指本部分子部分M中规定的关于家禽或禽类产品的证书。官方图标(Official device) 指用于在本部分子部分M中所述的标识、图案等官方

    23、标记。官方注册企业(Official establishment) 指由行政官确定的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检验的禽类屠宰或加工企业。官方检查图章(Official inspection legend) 指381.96所述的官方检验标志或381.97所述的官方家禽鉴定标志,表明商品经过卫生检验并合格,符合本法规定。官方标志(Official mark) 指本部分子部分M中所规定的符号,用来评定本法下商品或家禽的状况。包装材料(Packaging material) 用于制做禽类产品容器、包装、标签或遮盖物的织物、纸张、塑料、金属或其它材料。化学杀虫剂、食品添加剂、色素、初级农产品(Pesticide

    24、chemical, food additive, color additive, raw agricultural commodity) 这些术语在本法中的意思与其在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中的相同。 家禽(Poultry) 指任何驯养的活的或死的禽类,包括鸡、火鸡、鸭、鹅、珍珠鸡、平胸类禽或不会飞的幼鸽等。禽类产品(Poultry product) (i)指任何家禽的胴体或部分;全部或部分由家禽胴体或部分制成的产品(381.15未被定义为禽产品的除外)。若上下文有无另行要求(如本节段落(b)(42)中),这一术语仅指可用作人类食品的商品。(ii) 食用家禽食品(Poultry food pr

    25、oduct) 指由家禽的胴体或部分制成的可用作人类食用的产品,381.15中未被定义为禽产品的除外。禽类产品经纪人(Poultry product broker) 指受委托或作为别人的雇员或谈判代表从事禽产品买卖的人。加工(Process) 指执行一个操作或几个操作的动作联合,包括禽类被宰杀、取出内脏、装罐、盐腌、炼制、去骨、切碎或进行其它的制造或加工。除非冷冻是被本段列为其它加工操作的附带动作,否则加工不包括冷冻过程。加工权威(Process authority) 指具有禽类产品加工控制和相关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人员或组织机构。加工计划(Process schedule) 加工程序的书面记述

    26、由从事特定产品生产的企业控制下的专门的、明确的和有序的操作组成,包括与生产相关的控制、监督、检验、确认和修正活动。即烹家禽(Ready-to-cook poultry) 指被宰杀的家禽,无突出的针羽、残留的羽毛(毛发或绒毛),并且它的头、脚、嗉囊、油腺、气管、食管、肠子、成熟的生殖器官以及肺都被清除。对某些如381.170(a)(1)(vi)(vii)和(2)(iv) 中所定义的成年的家禽,按照381.65(d)的要求肾也要清除,带有或不带有内脏杂物,不必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即能烹饪。即烹家禽也指不需要进一步的加工而适合于烹饪的家禽的切碎或已分解部分或其它部分如生殖器官、头、脚等。条例(Regu

    27、lations) 指本部分的全部条款。炼制者(Renderer) 从事炼制家禽胴体、部分、胴体产品的人。在符合本条例的检验或免检下进行炼制的除外。部长(Secretary) 指美国农业部的部长或其代表。运输容器(Shipping container) 指用于或拟用于包装已有内包装的产品的容器。屠宰(Slaughter) 指为人类食用目的而宰杀家禽的行为。州(State) 指除381.220中另行规定外,美国的任何一个州和波多黎各联邦。监督(Supervision) 检验部门的雇员按指导要求对特定的操作采取的控制措施,以确保操作符合本法和本部分条例的要求。地区(Territory) 指关岛、美属

    28、弗吉尼群岛、美属萨摩亚群岛和除运河区外美国的其它地区或领土。美国(United States) 指美国各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的领土。废弃产品(U.S. Condemned) 指家禽的胴体、部分或胴体产品,经仔细检查,发现是掺杂的而被废弃。扣留(U.S. Detained) 指官方按照本法第19节和381.210的规定对家禽、禽类产品和其它商品以官方监督的方式扣留,并按19的要求进行处理。拒绝入境(U.S. Refused Entry) 指对拟进入美国的确定的屠宰家禽或禽类产品进行入境检验,发现与本法要求不符。禁止(U.S. Rejected) 指确定的设备或设施被禁止用于家禽或禽类产品加工过

    29、程,直到这些设备或设施经检查员按本法确认是卫生的和符合本条例的使用要求为止。保留(U.S. Retained) 指确定的家禽或胴体、部分或胴体产品被检验机构扣留在官方注册企业以便进一步处理。(c) 按烹饪、熏制香肠标准(本章的319.180),家禽副产品指任何家禽的皮、脂肪、胃、心脏、或肝或它们的组合。37 FR 9706,1972/5/16;修正:39 FR 4568, 1974/2/5;40 FR 42338, 1975/9/12;48 FR 6091, 1983/2/10;49 FR 2236, 1984/1/19;49 FR 3643, 1984/1/30;49 FR 47478, 1

    30、984/12/5; 51 FR 37709, 1986/10/24;64 FR 745, 1999/1/6;64 FR 56416, 1999/10/20; 66 FR 22905, 2001/5/7有效期注解:在66 FR 1770, 2001年1月9日381.1段落(b)因修改即烹家禽的定义而被修订,于2002年1月9日起生效。在66 FR 19714, 2001年4月17日381.1的段落(b)因从即烹家禽的定义中删除段落名称“(44)”而被修正,于2002年1月9日起生效。为方便用户,经过修订的原文如下:381.1 定义 (b)即烹家禽(Ready-to-cook poultry) 指

    31、任何被屠宰的家禽,除了突出的针羽、残留的羽毛(毛发或绒毛),已去除头、脚、嗉囊、油脂腺、气管、食管、肠子和肺,去除成熟的生殖器官和肾,带有或不带有内脏杂物,无需进一步的处理即可烹饪。即烹家禽也指任何无需进一步处理即可烹饪的家禽的切碎或分解部分及其它部分如生殖器官、头、脚等。子部分B 行政管理;实施检验和其它要求381.3 行政管理(a)本法的一般权限委托给行政官执行(29 FR 16210,已修订;37 FR 6327,6505)。(b)在不与本法条款的宗旨相矛盾的前提下,对一些特殊事件,行政官可以推迟本条例条款的实施时间。以便在公众健康紧急状态下采取适当的和必要的行动,或使得新的程序、设备和

    32、加工技术得以试验,从而促进其改进。(c)依据本法第6节规定,行政官相信,在需要按本法和条例要求进行检验的禽肉产品加工企业中,检验雇员对官方注册企业屠宰并去脏的家禽制成的禽肉产品的重新检验的频率和方式,应考虑到禽肉产品的现行法规和消费者健康和福利的保护。为测验该程序,特别是确定在什么范围超出了本法第6节规定必需的检验程度,行政官可启动检验新系统的实验,以检查企业的状况,并设计监督程序和其他检验条件和方法。实验期间,行政官应证实企业得到检查。检验雇员的检验频率和方式应依据检查的结果决定,同时要符合本节规定要求。(d)本节段落(c)中涉及的决定应由检验局作出,能反映出对企业的业绩和特点的评价情况。(

    33、1)在评价企业业绩方面,应考虑下列因素:(i)企业操作人员和负责联系企业操作事务的人员符合法规要求的历史情况。“负责联系”的定义见本法18(a)节。操纵这些企业的人,或负责和操纵这些企业的行业联系的人(如本法18(a)节中所定义的“负责联系”)符合法规要求的历史记录。(ii)企业操作人员的能力,简述如下:(A)适当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现行法规要求的知识;(B)能够以及时、持续的方式应用这些知识;(C)负责纠正检验局雇员所提出的不足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iii)为保证和监督符合本法、法规和条例要求,企业采用的控制生产加工、环境条件和最终产品的程序。(2)在评价一个企业的特点时,可考虑下列因素:

    34、i)企业中所执行的加工操作的复杂性;(ii)企业执行操作的频率;(iii)企业每个操作生产的产品数量;(iv)企业的屠宰和去脏操作是否进行或进行到什么程度;(v)企业加工本法或联邦肉食品检验法中规定以外的食品种类(如有的话);(vi)企业规模。(e)(1)在本节段落(c)所述实验阶段,如果(d)(1)所述的企业业绩评价表明如下情况,则可以减少被实验企业中检验局雇员对除屠宰和取内脏外的操作的检验频率。(i)十年内没有重要的和最新的不符合法规要求(考虑到不相符合的种类和频率)的记录;(ii)确保和监控符合现行法规要求所需的能力和控制程序。(2)(i)在减少联邦检查频率的企业里,联邦检查的频率和检

    35、查涉及的其它条件和方法应当基于下列情况:(A)本节段落(d)(2)所述的企业的特征的评价1 1:该评价基于FSIS制定的导则和在FSIS指令1030.2中的复杂的分类(加工和联合任务文件,4/22/85),这些导则和指令可用于公共检验并可在政策办公室(地址:Room 3168,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14th Street and independence Avenue SW.,Washington,DC.)复印。(B)潜在公众健康不符合性结果的重要性。(C)有无检验局雇员。(ii)如果检查的频率或涉及的其它条件和方法被被证实与本章条例的条款相冲突,行政官可按照本

    36、节段落(b)的规定延长条款的试验期限。37 FR 9706,1972/5/16,修正:52 FR 10033,1987/3/30381.4 按照规定的或批准的方法检验禽肉产品的检验应按照本条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按行政官规定或批准的方法进行。381.5 出版根据本法和条例出版的出版物应当在“联邦注册(FEDERAL REGISTER)”和行政官指定的其它此类媒体上出版。381.6 需要检验的企业条例要求的检验在下列企业进行:(a)除381.10(a)和(b)或381.11规定外的所有企业,这些企业为生产人类食品而屠宰家禽或全部或部分加工禽类产品,并进行运输和商业销售。(b)除381.10(a)和

    37、b)、(c)或(d)或381.11规定外,按本法5(c)节的规定在381.221指定的州或有组织地区内屠宰家禽或加工禽产品用以人类食用并仅在辖区内销售和使用的企业。(c)除381.10(a)、(b)或(c),或381.11规定外,被行政官依照本法第5(c)所指出的生产明显有害于公众健康的掺杂的禽类产品的企业。381.7 在官方注册企业加工的家禽和禽类产品的范围 官方注册企业中的家禽和禽类产品应按照本条例所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处理、加工、标记和标识。子部分 C:免检381.10 特定操作的免检(a)本法和条例对于家禽和禽类产品加工的检验要求不适用于下列情况:(1) 在零售店里将禽类产品直接销售给

    38、消费者的零售商,该零售商所进行的唯一加工操作就是在销售场所对禽肉产品进行切碎,要求该操作在卫生标准、准则和程序下进行,确保这些禽类产品的制备不掺杂;并且销售的禽类产品来源于在本法规定下检查并合格的家禽,且在销售时是不掺杂的和贴假商标的禽类产品(无官方检验图章的除外)。(本段中,零售商是指将禽类产品直接卖给如本节段落(d) (2) (vi) 中所定义的消费者的人,且其向家庭消费者销售的禽类产品量以美元计至少占其禽类产品总销售量的75%。)(2) 由尚未组成某一合法实体的地区的人进行的,仅在这些地区销售的家禽屠宰和禽类产品加工,要求这些家禽是健康卫生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确保这些禽类

    39、产品的制备不掺杂;并且这些禽类产品在配送时不掺杂和贴错假商标(无官方检验图章的除外)。(3) 屠宰自己饲养的家禽、自己加工和运输禽产品,该禽产品由家庭成员自用或免费提供给客人和雇员,条件是要符合本法所有的掺杂和贴错假商标条款的规定,并且这些家禽是健康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和加工,确保这些禽类产品的制备是卫生的、清洁的并适合人类食用;这些禽类产品的运输容器上要标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和“免检产品列表90-492”字样。(4) 委托屠宰家禽所有者送来的家禽,由屠宰人进行加工和运输,该禽产品由家庭成员自用或免费提供给客人和雇员,条件是委托屠宰人不得从事能用作人类的食品的禽类产品的买卖;并要

    40、符合本法所有的掺杂和贴错假商标条款的规定,并且这些家禽是健康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和加工,确保这些禽类产品的制备是卫生的、清洁的并适合人类食用;这些禽类产品的运输容器上要标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和“免检产品列表90-492”字样。(5) 在各州或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内,家禽生产者在自己的场房里对自己饲养的卫生健康的家禽进行屠宰和加工禽类产品,并且只在辖区内销售,条件是(i) 要符合本法所有的掺杂和贴错假商标条款的规定,并且这些家禽是健康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和加工,确保这些禽类产品在销售时是卫生的、清洁的并适合人类食用;(ii) 当被销售时,这些禽类产品上标有(代替另行要求

    41、的标签)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和“免检产品列表90-492”字样,并且这些禽类产品不是贴错假商标的;(iii) 这些生产者和销售者本年度不从事除本节(a)(5)或(6)中所指定的以外的任何家禽或禽类产品的买卖; (iv)这些生产者或销售者既不能屠宰也不能加工超过本节(b)允许范围的禽类产品。(6) 在各州或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里任何家禽生产者或其它销售商对卫生健康的家禽的屠宰和禽类产品的加工,由销售商单独地销售给家庭消费者、餐馆、饭店和寄宿公寓,在他们自己的餐厅里使用或做成份餐售给消费者,但要:(i)符合本法所有的掺杂和贴错假商标条款的规定,并且这些家禽是健康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和加工

    42、确保这些禽类产品在销售时是卫生的、清洁的并适合人类食用;(ii) 当销售时,这些禽类产品带有(代替另行要求的标签)加工者的名称和地址和“免检产品列表90-492”字样和这些禽类产品不是另外贴假商标的;(iii) 这些加工者在本年度不从事任何除本节段落(a) (6)或(5)中所指定的家禽或禽类产品的买卖;(iv)这些加工者不超出本节段落(b)所规定的限量。(7)本节(a)(1)到(6)中未免检的小型企业(包括家禽生产者)的生产和操作。这些企业在各州、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内从事屠宰和/或分割家禽并只在辖区内销售胴体或部分。但要:(i)这些家禽被屠宰时是卫生健康的,并在卫生的标准、准则和程序下屠宰和

    43、/或切碎和处理,确保制备这的些禽类产品在销售时不掺杂;(ii) 当被销售时,这些禽类产品未贴错假商标(无官方检验图章的除外)。(b) 如果任何人在本年度有下列行为,则没有资格获得在本节(a) (5) ,(6)或(7)中所指定的任何免检: (1) 屠宰或加工超过20,000只家禽的产品,(2) 用他人的屠宰或加工禽类产品的设备来屠宰或加工禽类产品。行政官在审核其个人的申请时,确认该免检不妨碍本法实施而批准的除外。(c) 本法和条例的条款不适用于下列屠宰自己农场里饲养的家禽的生产者: (1) 免检年度屠宰1,000只以下家禽的生产者;(2) 除生产自己农场里饲养的家禽外,不从事禽类产品买卖的家禽生

    44、产者;(3) 无此类家禽进入“商贸”流通(见381.1中的定义)。(d)(1) 当零售店或餐馆或类似零售店类型的企业将产品以正常的零售数量销售或服务给消费者时,本法和条例对家禽和禽类产品加工的检验要求不适用于在零售店和餐馆里进行的传统和常规性的操作。(2)本节段落(d)(1)中:(i) 在零售店和餐馆里进行的传统和常规性的操作包括除禽类产品的装罐和家禽屠宰外的禽类产品的加工,某些零售店对消费者在此购买的活家禽进行屠宰并按照消费者的指示进行加工也包括在内。(ii)正常的零售数量是指一个家庭消费者从某零售供应商处购买的某种禽类产品总和不超过75磅。一个零售供应商销售除家庭消费者外的消费者的正常零售

    45、数量总和不超过150磅。(iii) 零售店是符合下列情形的商业场所:(a) 禽类产品只向消费者销售;(b) 以美元计,至少75%的总销售额销售给家庭消费者,并且销售给除家庭消费者之外的消费者的总美元价值不超过行政官所规定的每年度的美元限额。当劳动部劳动统计局出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提示相同数量的产品的价格改变超过500美元,该美元限额就会每年第一季度自动上下调整的数值。调整的美元限额的通知将在联邦年鉴(FEDERAL REGISTER)中上公布11:当前有效的美元限额可通过与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技术服务处屠宰检验标准和程序分部(华盛顿特区,20250(202)447-3219)主任联系而获得。

    46、c) 只有联邦或州检验合格或免检的(或如381.223中规定的,州或地区机构检验合格或免检的)禽类产品才在禽类产品的制备中处理或使用;(d) 禽类产品的销售不得超过在本节(d) (2) (ii)中所限定的正常的零售数量;(e) 为销售而进行的禽类产品加工限于本节(d) (2) (i)所定义的传统的和常规的操作。(iv) 餐馆(a) 餐馆是符合下列情形的企业:(1)其加工禽类产品仅为了作为餐食销售或服务或作为主菜直接销售给个人消费者。(2) 只有联邦或州检验合格或免检的(或如381.223中规定的,州或地区机构检验合格或免检的)禽类产品才在禽类产品的制备中处理或使用; (3) 禽类产品的销售不得超过本节(d) (2) (ii)所限定的正常的零售数量;(4) 为销售而进行的禽类产品加工限于本节(d) (2) (i)所定义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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