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四早”防控措施,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现就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外堵内防、依法规范、积极应对、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把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精准精细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保障本系统工作人员和所分包小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
2、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全系统人员要把持续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慎终如始、精准精细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一)抓实抓牢源头防控,确保排查监测到位 排查监测是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四早”的关键措施。要树牢“防甚于治”的理念,坚持“疫情不结束、排查不停步”,切实把源头查控摆在重要位置,严防死守、盯紧看牢。一是数据精准排查不放松。各分包小区负责人要继续加强对本小区流动
3、人员的筛选、管控、精准防控和后续管理,第一时间查处隐患、消除风险。二是分包小区排查不松劲。分包小区责任人负责,持续强化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分包局领导要下沉基层,靠前指挥,共同做好带态化排查工作。 (二)扎实做好全方位准备,确保应对保障到位 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必须做好最坏打算,做足最充分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按照 30 天标准储备防控物资,每天储备标准参考如下: 1、口罩按每人每天 2 个测算。 2、消毒液按每升消毒 1000 平方米,每天两次测算。 3、防护服按每 1000 人每天四套计算,不足 1000 人按最低标准储备。 4、配备相应的手持测温枪、酒精、洗手液等相关防控物资
4、确保应急使用、正常运转。 以上防控物资储备种类及规模标准为暂定标准,当上级有明确要求时,要及时调整相应的储备各类及规模。 (三)坚持闭环管理不放松,确保外防输入到位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新增病例数不断攀升,外防输入的任务很重。要持续优化完善现有各项防控措施,筑牢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的安全防线。继续强化入境来(返)涉人员管控措施。各分包小区负责人要密切配合外事防疫服务组、疫情监测组、防疫处置组,精准摸排入境来(返)涉人员信息,强化联防联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严格落实单位、社区“二包一”和社区“一包一”防控措施。二是 (四)分级分类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精准管控到位 按照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5、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要密切监测疫情态势,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有针对性采取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强化流动人员防控,坚持测温验码常态化,继续将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出小区大门的有效凭证,落实好办公场所和小区公共区域的消毒、通风、保洁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四方责任。坚持落实单位、个人责任,特别是夯实党政分包小区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充分配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和暗访暗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谎报瞒报以及搞形式主义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健康教育。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保障有序复工复产复学等,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 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81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全区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
7、幸心理,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充分认识复工复产复学后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树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按照现行方案和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并防止疫情蔓延,保障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 二、严格防控措施,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各地在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基础 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召开
8、会议防控指南等 11 个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家庭、会议、市场、商场、超市、旅店、医疗机构、社区(乡镇、村)、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监管场所、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儿童院、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及早发现苗头,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要求,各级各单位发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疑似情况,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并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主动报告。各级
9、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关联性分析,及早发现聚集性疫情苗头,对达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 案(第五版)聚集性疫情标准的,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四、深入细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规范疫情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属地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24 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要深入细致开展报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除所有病例的感染来源、密切接触者等信息外,还应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
10、链。规范采集病例标本,及时开展病原检测,做好居家和疫点消毒。同时,做好疫情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和 5 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原始标本上送工作。达到疫点封锁标准时,应果断采取封锁措施。 五、加强病例救治,规范病例管理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规范做好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转运和治疗。发现疑似病例后要按规定及时送往定点医院隔 离治疗,加强对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救治,努力降低病死率,提高治愈率。规范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以及解除隔离出院后健康管理工作。 六、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规范隔离医学观察严格按照现行标准判定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全面追踪排查,及时安置集中
11、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应立即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达到解除隔离标准时,应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七、加强消毒,规范垃圾废物处理加强对社区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预防性消毒,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及时清理、处置,开展灭蝇、灭鼠。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进行环境消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适当扩大消杀范围,加密消杀频次。 八、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健康行为各地继续加强全民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养成不聚会、不聚餐、少出门、勤洗手、戴口罩以及自我体温监
12、测、有发热等不适及时就医的卫生健康行为, 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九、正面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政府依法、科学、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十、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指导,聚焦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科学、精准、有序、有力、高效开展。要动态评估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及时总结,通报批评防控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对因思想松懈、工作不力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