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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发行上市的规范与案例分析深交所何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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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发行上市的规范与案例分析深交所何杰课件.ppt

    1、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框架、基本规范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框架、基本规范与案例分析与案例分析 何杰何杰 2005.07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l一、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框架一、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框架l二、发行审核的理念及其改革二、发行审核的理念及其改革l三、案例分析三、案例分析2一一、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框架l法律 公司法、证券法l行政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l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公司设立、辅导、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 等方面一系列规章与政策 财政部、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l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18号)l 深、沪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3公司法关于发行上市条件的规定

    2、第第137137条:发行新股条件条:发行新股条件l前一次发行的新股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l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l公司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l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第第152152条:上市条件条:上市条件l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l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l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l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

    3、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l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l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4证券法证券法关于发行核准程序的规定关于发行核准程序的规定l第10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股票发行核准制)l第14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l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l其他:关于证券承销、上市申请程序及应报送的申请文件。5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绝大部分为公司法

    4、所取代而不再适用l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宏观政策调整的行业、在一定时限内淘汰的行业、国家风景名胜的门票经营权、报刊杂志采编业务、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低标准的有保密要求的相关股东)l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已发生变化。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22号规定: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2)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但银行、保险、证券及航空运输公司不受此限。l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6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l证监会相关规章与文件:(1)改制设立;(2)上市辅导;(3)

    5、保荐与申报;(4)发行上市审核标准;(5)发行核准程序(6)信息披露;(7)股票发行与上市;(8)中介机构聘用与监管。l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财务会计、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的规章与文件l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与文件(投入国有资产需评估且调帐、国有股权的设置、国有资产折股比例是否合规、土地评估师和矿产评估师资格、评估价值的合理合规性)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与优惠政策的规章与文件l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改委、土地局等部门关于企业设立、产业政策、项目审批、土地等方面的规章与文件l环保局的有关规定l国家商务部对外商企业的规定7证监会审核备忘录证监会审核备忘录l1号:兼职问题、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6、盈利承诺、税收优惠、商标权处理、发行前滚存利润、财政补贴、发行费用、盈利预测;l2号: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l3号:不再适用(部分改制不满三年)l4号:纳税申报表、原始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要求;l5号: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l6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生存能力l7号:国有股权界定及处置问题l8号: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8证监会审核备忘录(续)证监会审核备忘录(续)l9号:“未分配利润”为负的问题l10号:事业单位作为发起人的问题l11号:定向募集公司的问题l12号:对外投资比例问题l13号:税收减免与返还、政府补贴、财政拨款l14号:关联交易、资产减值准备、或有事项、非经常性损

    7、益l15号:连续计算业绩l16号:专项复核l17号:募集资金l18号:股票发行询价9交易所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市时应提交的申请文件上市公司特别规定10二、发行审核的理念及其改革二、发行审核的理念及其改革l (一一)2001.3)2001.3实行核准制实行核准制l (二二)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 l (三三)发审委工作程序发审委工作程序l(四)初审报告格式(四)初审报告格式l(五)核准制下审核理念(五)核准制下审核理念l(六)目前的发审环境(六)目前的发审环境l(七)发行市场的改革方向(七)发行市场的改革方向 11核准制的施行核准制的施行l2000年3月,中国

    8、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及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 颁布,标志着核准制的启动。l经过1年的辅导,2001年3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颁布,开始报审。l核准制是审批制到注册制过度的一种中间形式。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监管机构除进行合规性审查外,还对发行人的行业/素质/前景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作为是否核准的依据。12审批制与核准制的比较审批制与核准制的比较审批制核准制额度制 指标制通道制保荐制主导模式及推荐人行政主导、额度分配、指标管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选择与推荐企业半市场主导,主承销商选择与推荐企业,证监会依法核准市场

    9、主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双重推荐,证监会依法核准中介服务模式及责任一次性服务,风控能力弱,无持续责任一次性服务,风控能力一般,持续责任不明确持续服务加监督指导,风控能力较强,责任明确(包括机构和个人)企业上市核心工作取得额度和指标获取通道、通道经营公司质量主要问题造假、违规、寻租、所有制歧视、行政干预圈钱、变脸、诚信缺失、效率低下、寻租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两对“矛盾体”,融资及保荐成本提高13发行上市基本程序发行上市基本程序l企业聘请主承销商(咨询公司)进行改制筹划l向地方或中央主管部门申请设立股份公司l聘请一家有主承销商资格的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签订辅导协议

    10、l辅导满一年后,由辅导机构申请,中国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效果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l经保荐人认为合格后,保荐人制作发行文件,内核,推荐l证监会审核l发审委通过后核准l主承销商询价,路演,上网l交易所挂牌14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 1 1、受理:、受理: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补正资料(补正后2日决定是否受理)。2 2、初审:、初审:152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保荐人30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5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 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证监会发行部综合处受理材料(一处审查 招

    11、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二处审查财务资料)反馈意见修改补充材料 专项复核发审委 工作处安排上会15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证监会的发行核准程序(续一)续一)l发行部的初审工作进行了许多调整和完善:一是提高发审各环节的透明度,二是细化规章制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其审核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环节:l(1)见面会l(2)静默期l(3)沟通与反馈l(4)形成初审报告l(5)对外联系与沟通16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 (续二)(续二)专项复核 证监会在审查中,如发现企业不符合发行上市要求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偷漏税情况,重大同业竞争,股权不规范,或收到举报等,就将核查工作交给中介机构。16号备忘

    12、录对首发公司,如发现财务资料存在重大疑问,或其财务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由此导致申报资料存在重大问题时,可委托一家具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特定项目进行专项复核,目的是为发行人申报财务会计资料的可靠性提供重要依据。应提出明确的复核意见,不得以“未发现”等类似的消极意见代替复核结论。如复核会计师出具的复核意见与原申报资料存在差异,发行人,主承销商及申报会计师应就差异提出处理意见,预审员应一并向发审委汇报。复核会计师在间隔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方可向同一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及相关服务。17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三)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三)3 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

    13、审核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表决还是暫缓。表决有: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l发审会工作程序:委员填是否与发行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初审人员报告-委员发表意见,并与初审人员讨论(关注问题要逐一)-归纳问题,请公司及保荐人回答-充分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委员对记录、审核意见确认签名表决(初审人员回避)-表决结果签名。l01.10-02.9发行部在初审报告中提出三类倾向性意见,即:红黄绿标签制。关于是否在初审中引入陈述制(参加人)也有几次变化(02.7)。审核方式有“集中审阅集中讨论”与“分别审阅集中讨论”(2002.04.03)。发审委实际上也承担了上市委的职责18证监会

    14、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四)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四)发审会条例的修改:l原问题,主要在制度面:保密导致寻租;无记名导致权责不对等;人太多掌握尺度有差异,精力有限。l改革(1)组成:25人(专职若干),5召集人,取消中国籍规定,任期1年(最多3年),证监会考核监督。l问责:7人审,5票同意(不设弃权票),除签名外,还要提交工作底稿(对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关注问题以外的;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的,应提出有依据、明确的审核意见)。l1次审核,5人同意可暂缓,可邀请会外专家咨询。双向回避,封闭式记名投票。证监会如发行审核意见与结果差异明显或显失公正,可调查并更改(保留最后裁决

    15、权)。l网上公开:5天前公布审核企业、委员名单,会后公布结果l加大对发行人(暂停或不核准)及保荐机构(3月不受理)不当行为的处罚。19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五)证监会的的发行核准程序(续五)4 4、核准发行、核准发行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5 5、复议、复议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20初审报告格

    16、式初审报告格式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的规定,进行了初审。1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2)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4)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三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5)本次募集资金投向21初审报告格式(续)初审报告格式(续)2 2、发发行行审审核核的的经经过过及及基基本本发发行行上上市市资资格格和和本本次次发发行行上上市市合合规性的审核规性的审核对公司的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重点关注了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财务会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其他相关问题,3 3、提请发审委关注的事项、提

    17、请发审委关注的事项 4 4、举报信及核查情况、举报信及核查情况 5 5、初审意见、初审意见附: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股权关系图附:公司组织架构图及股权关系图22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l关于审核理念:关于审核理念:核准制是审批制到注册制过度的一种中间形式。其发行审核是以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为核心,但以下因素决定了也要对发行人的行业/素质/前景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作为是否核准的依据:上市资源的稀缺性与上市先后的导向性;市场选择机制的不健全要求一定的实质性判断来保证公司质量;后续制裁机制的不完备、处罚力度及威慑力不够,也需要实质性判断来弥补。且合规性的“规”太多,效力层级高低不一且不

    18、配套,甚至存在部分规定不明确和互不一致的地方。如公司法的“重大违法行为”如何定义,在实践中没有尺度,如何把握合规、合规的程度、违规的后果也涉及到实质性判断。因此,我理解核准制的涵义有三层意思:一是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二是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披露信息;三是在前面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判断后决定是否核准。因而“核”是合规性检查和审核,“准”是批准、是一系统工程及流水作业。注意:淡化实质侧重合规,证监会不代替发行人及中介进行实质性判断,但可合理怀疑,对影响实质性判断的问题可要求发行人及中介进行解释说明。23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续)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续)合规性问题:合规性问题:

    19、是否符合审核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例如:同业竞争;生产经营独立性;无形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20%;业绩能否连续计算 合规性问题必须提供解决方案,合符规定,提供法规依据。尽可能在改制中,或者预审前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合理性问题合理性问题:指标是否合理?有实质判断(如持续经营能力)需要提供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例如,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超过或低于同业。使预审员和发审委员释疑解惑。教育委员如何正确理解指标数值、行业及企业商业模式或者行为。财务会计问题要给出会计政策依据和财务数据重大疑问提供专项详细说明或解决方案重大疑问提供专项详细说明或解决方案,发行人未对重大问题的成因进行详细分析,未就关注的问题

    20、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容易产生疑问和不信任。注意注意:目前企业的社会责任尚未纳入,如就业、社保、纳税、捐赠。但参考。24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 :案例一,合规:案例一,合规性审核与实质性审核性审核与实质性审核br主要业务是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新闻纸、代理发行、代理印刷和首席广告代理等服务,占02年同期主营收入的86%,且广告代理未获独家代理权。为减少依赖与关联交易,拟用配股资金的2/3投资建设多媒体信息亭,其中有人值守700座,无人值守300座,信息亭主要从事书报刊的销售、户外广告、通话、中介信息发布、电子购物和配送。并为此于02年3月成立控制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员工65人。该

    21、子公司的运做模式仿*的*店,预测年收入将达到1亿元以上,占02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8%。第一次发审会要求发行人提供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开展相关各类业务的经营许可情况,并披露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制作了详尽的可行性报告,用了大量模型与数据测算(主要收家盟费)。但据了解,*的项目运作并不成功,3年投资5000万,建了200多个,一些功能尚未开发,02年营业额仅1000多万,其中广告收入30万,卖设施软件占一半。从形式上审查,该项目设有问题,但根据实质性判断,预测过于乐观。25目前的发审环境目前的发审环境目前发行市场存在四大矛盾:1.1.发行宏观上供过于求,微观上供不应求2.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低与监管部门必须择

    22、优核准的矛盾 3.市场整体筹资能力下降与单个企业筹资最大化的矛盾 4.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国内投资人不能分享的矛盾。26发行市场的改革发行市场的改革: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续一)度暂行办法(续一)03.12月底颁布,04.2实行l保荐机构为综合类券商,且有两名以上保荐人,保荐代表人要有一定经历并考试,并由保荐机构推荐l分发行上市保荐与持续保荐(内控与信息披露:首发上市后两个完整年度,其他上市后一个年度)l保荐机构推荐其他机构辅导的,应再辅导6个月l保荐机构对发行文件中非专家部分应充分广泛合理调查,作出独立判断,并确信与文件内容无实质差异l对有专家签名部分,应审慎核查,独

    23、立判断,如有重大差异,应调查复核,并可聘其他中介服务l保荐机构组织协调其他中介参与发行上市,如对专业意见有异议,应主动协商并要求解释;如有充分理由确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应及时发表专业意见,严重的向证监会与交易所报告27发行市场的改革发行市场的改革: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续二)度暂行办法(续二)l签保荐协议,发行人有重大事项,应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l如保荐机构发生:发行人文件或持续督导期出现重大虚假、误导、遗漏、上市当年即亏损的,3月内不受理推荐l如发行人发生:利润下滑、重大重组、违规担保等重大内控问题,未按规定披露有关事项,3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推荐

    24、但如有充分理由申辩的除外(勤勉尽责、发行人故意隐瞒、发行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l实行实行“保荐人制保荐人制”可能要考虑到:可能要考虑到:保荐人与发行人是服务(合约)关系还是监督关系。保荐人是否有能力对资料的全部真实性负责(“专家”部分)。是否会加大融资成本(额外的调查以及更换律师等的费用);证监会的审核人力与市场承受力;能否完全摆脱行政干预;监管成本。28询价制度:询价制度:2005年实施年实施l原因:增加透明度、减少主观性与随意性;提高机构话语权,推动机构壮大;提高保荐机构销售能力与整体竞争力。l询价对象:券商、基金、信托、保险、财务、QFII。l市盈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25、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l分初步询价与累计投保两阶段。29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与中小企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与中小企业板的创新业板的创新公司法的修改l注册资本:首次出资20,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5年(缴足前不准公开发行)l股份公司发起人:5200人,国企可少于5人(应募集设立)l出资方式:股权可以,全体发起人货币出资不低于30l对外投资:除章程另有规定外,不超过70l治理结构:弱化董事长职权,细化董事会议制度与工作细则,健全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l上市条件:3000万,取消千人千股规定证券法的修改l公开发行定义:向不特定对象销售或向5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销售(公司法规定的出外)l对不符

    26、合发行条件的,证监会受理后可以直接不予核准(不用上发审会)l时间三个月审核期,补充修改文件的时间除外l代销不到70的为失败l上市或暂停或终止向交易所申请或由交易所决定l加大欺诈、虚假、误导、遗漏的罚责30新的要求新的要求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年2月月24日日):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在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为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温家宝总理温家宝总理20052005年年3 3月月1414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三

    27、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提出的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提出的资本市场发展六点意见资本市场发展六点意见l第一、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这是根本l第二、要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l第三、要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l第四、要加强以制度建设为主证券市场基础建设l第五、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l第六、妥善解决股市发展中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31三、案例分析:三、案例分析:(一)公司改制(一)公司改制04。1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发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发行人改制和设立方面的问题,应当关注:人改制和设立方面的问题,应当关注:1

    28、发起人出资的缴纳情况及产权手续的办理情况;、发起人出资的缴纳情况及产权手续的办理情况;2、发行人改制方案的合理性及设立程序的合法性;、发行人改制方案的合理性及设立程序的合法性;3、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连续性及连续计算的合规性。、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连续性及连续计算的合规性。32发起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方式 l发起设立指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发起人,各自以经营性资产或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一家股份公司。包括l整体改制模式整体改制模式是指将被改组企业的全部资产投入到股份公司,将所有资产净值折成股份,被改组企业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原企业注销。l部分改制模式部分改制模式是指将被改组企业的专业生产经营系统改组为

    29、股份公司,原企业保留其法人地位,变成股份公司的控股公司,原企业的非生产经营系统改组成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他形式)的重组模式。l捆绑改制模式捆绑改制模式是指几家发起人,将各自的经营性资产(上述经营性资产在产业链上属于同类业务或上下游业务,具备一定的关联度)作为出资资产,共同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l除国企整体改制外,采用其他方式的企业需要运作三年。33变更设立方式变更设立方式l在实践中,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获得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有效地解决了诸如中外合资企业和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等非国有企业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特别是三年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l变更设立一般可分为直接变更和先重

    30、组后变更。l直接变更指已经具备1000万元净资产、5名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变更为股份公司。l先重组后变更指有些有限责任公司暂不具备变更股份公司的条件,必须先通过增资扩股或出让股份使股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股东人数达到5人以上时,才可实施变更。l不宜超过50人。34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整体改制一定要评估,整体变更可不评估,如要连续计算业绩,都不能调帐。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按照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需要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如属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年度经营业绩。(2)各股东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出资,其折股比例应一致(3)整体变更设立不得进行任何剥离,不应以评估价折

    31、股(不能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应按审计的净资产1:1折成股本(4)变更设立前后可以进行重组。重组后,控股股东不宜变化,董事会、总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也不宜有重大变化。公司不宜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不应进行资产剥离,使公司赖以产生业绩的主要资产不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保持一贯性。35注意事项(续一)注意事项(续一)(5 5)发起人资格:)发起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自然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禁止经商办企具有法人资

    32、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业的)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工会、职工持股会工会、职工持股会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政府部门(除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政府部门(除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会计师、审计、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审计、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36注意事项(续二)注意事项(续二)(6)出资出资

    33、p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公司法明示p股份公司设立后,以现金方式增资的比例不宜过高,应考虑现金增资对营业记录可比性的影响p作为出资的实物和无形资产,须评估p发起人以不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动产出资的,应将有关动产完全交付给公司。公司应能完全行使使用权,不存在潜在纠纷 p发起人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动产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资产出资的,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p发起人在出资过程中涉及债务转移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对债务处置方案的同意 p发起人用于出资的资产不得存在抵押、质押或权属争议的情况,除非与该抵押、质押资产相对应的贷款一同进入股份公司p股

    34、权出资:出资股权应不存在争议,股权所对应企业的业务应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应是控股股权。37注意事项(续三)注意事项(续三)l债权出资:虽然现行法律未明确,但由于债权代表着一种现金收益,在实践中理应被接受的。债权出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债转股”;另一种是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对股份公司出资(不允许)l商标使用权(审核备忘录1号)p改制时,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权须进入股份公司。p拟上市公司应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权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方式。p对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处置方式应比照商标权的上述要求进

    35、行处理。l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转让、划拨、折价入股、租赁(7 7)关于对外投资比例发行人的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对外投资额超过50的,应要求其在本次发行前纠正。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若预计项目实施后累计对外投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发行人应调整对外投资比例38注意事项(续四)注意事项(续四)(8)业绩连续计算问题 03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从04年起,要求除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设立的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而且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内应

    36、当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持续经营相同的业务。因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增资或减资以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行为完成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9)对公司法137条第二款的解释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符合“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的条件,发审备忘录第9号针对部分公司持续三年盈利但不能连续三年向股东分配股例的情况,要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数。39整体变更折股:整体变更折股:案例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案例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更设立不应以评估价折股(不能按评估结果不应以评

    37、估价折股(不能按评估结果调帐)调帐)l美克国际家具,属中外合资企业,2000年11月招股书披露,1999年3月董事会决议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几家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书,接98年底的经评估的净资产8162万按1:1的比例折为8100万股,62万计入资本公积.1999年10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1999年12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8100万进行调整,接98年底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重新调整股本为5208万,2000年3月变更注册登记。40变更设立前的重组:案例二,假集体产变更设立前的重组:案例二,假集体产权的明晰化权的明晰化 lsyat93年由某焦化厂、洗煤厂和精煤发运站发起设立。焦化厂设立于84年(是个

    38、人投资的个体工商户),87年进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根据职工工龄、职位贡献大小将股份划给职工,最终形成93年的185名股东。而另两家发起人也是焦化厂92.11,93.1设立的下属公司。l96年股份公司按公司法规范,鉴于焦化厂等3家发起人原本就是等185位自然人投资设立,原公司的3家法人股股东变更为185位自然人(按审计后的净资产)。焦化厂的股份合作制不是吸收职工资金,而是个人投资创办并拥有权益的企业(将资金积累无偿划给个人),使职工成为股东,并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l2000年8月,公司176位自然人将股份无偿转李等9人,这种转让是为使发起人股东人数符合上市要求,律师认为是真实意愿,是顾全大局,每个

    39、人分别做了书面承诺,均参加了股东大会。41发起人资格:案例三,工会及职工持股发起人资格:案例三,工会及职工持股会不可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间接持有会不可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行人的股份lht98年改组为有限公司,引入45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增资),00年3月、9月集体法人股东和42名自然人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hent公司(由ht工会及几个自然人设立)和其余3名自然人,00年9月又办理了现金增资,这样hent公司持股38%,c持股37.4%,其余股份由4个自然人持有。这样工会成为实际控股股东。00年9月01年3月进行了3次股权转让,两次增资,ht公司的4个自然人股东为此背上了大

    40、额未到期债务,存在管理层不稳的可能。ht工会持有的hent公司股权也于01年9月全部转让给另外17位自然人股东。该公司股权演变夹杂工会的退出、大股东股权演变及自然人负债,过程比较复杂。证监会要求核查各次转让的真实及合法性,说明转让各方已实际收付转让价款,转让行为已实际完成且不存在潜在纠纷。如果股权质押,将引发管理层的偿债风险,需披露收购资金的合法性、还款安排及对企业经营与股权地位的影响。注意:公司设立时,股权关系尽可能层次少。如果企业IPO前股权多次交易,或因历史原因股权关系复杂,层次多,可以作专项详细说明。42发起人资格:案例四,关于发行人的控股股发起人资格:案例四,关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

    41、际控制人存在巨额债务或出现资不抵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巨额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情况(六号备忘录)债情况(六号备忘录)lyl第一大股东2001年利润仅26万(且有未决诉讼及多起逾期担保),资产负债率79%,实际控制人ysjs(通过间接持股份公司68%股权)净利润为-6500万,资产负债率68.7%。按第6号备忘录的要求主承销商对ysjs、ylys进行了尽职调查,认为大股东虽有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但不存在巨亏,未资不抵债,也未占用公司资金。ysjs虽为实际控制人(有标的8000多万的诉讼,3亿逾期贷款、为集团内担保1.1亿,为第三方担保3亿多),但非直接持股,无重大密切关系,其总资产较大,其经营不会对公

    42、司产生直接和实质影响。也不存在第3号备忘录的情况。但讨论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一定风险,利润逐年下降,9901年利润为2300万,2200万,1800万。43出资方式:案例六,以实物出资未办理出资方式:案例六,以实物出资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权属变更手续lnjxx99年12月发起设立,大股东以三个小区的房屋、住宅小区的开发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仍由集团负责广告宣传、代售及办房产证。直到2001年9月,股份公司才取得未销售房屋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发行人完成剩余房产过户手续,补充主承销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专项审计报告、律师对有关集团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及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发行人在

    43、招股书上充分披露后可以确认法律障碍已消除。44出资方式:案例七,实物出资未评估,出资方式:案例七,实物出资未评估,收购国有资产未评估收购国有资产未评估 ldm为整体变更,00年8月注册,其前身为zq公司,该公司是97年10月由th公司与一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th以18辆汽车出资,由于是当年6月购入,因此未按公司法24条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而是协议作价。律师认为设立经过会计师验认证与工商局的注册,不存在出资不实。zq公司99年收购一全民企业两个厂,未进行资产评估,但区国资局、经委、体改委做了批复。律师说这属于国资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五条的“经国资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不予评估”的情况。45

    44、出资方式:案例八,债权转股权出资出资方式:案例八,债权转股权出资lht93年设立,98年股东以债权转增资。当时的董事会决议合资双方分别增资,中方股东以97年12月至98年3月共十次的汇入发行人账户的款项,经投资方确认自长期应付款转作实收资本,外方以95年5月至98年3月3次汇入的款项经投资方确认自长期借款转作实收资本。并经会计师验证,当地外经贸委批准。l律师认为,以股东借款这一“债权”转作增资的实收资本,虽与该公司此项增资变更后的合营合同与章程规定不符,但我国法律对“债权”出资未明文规定。但鉴于该债权系汇入公司账户而产生的股东借款,增资时经投资者确认,将其分别自“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科目

    45、转入“实收资本”,这种做法未对公司利益构成任何损害,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46出资方式:案例九,股权出资出资方式:案例九,股权出资lff公司于00年6月13日由中国cbzg集团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其中cbzg以其所持有的jff公司65%的股权投入。公司成立后,jff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65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近几年的销售收入、净利润主要来自于该公司。发行人律师发表意见认为,“jff是ff集团和一家香港公司(还有一银行技术服务中心)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后ff集团将在jff中的股权转让给其唯一出资方cbzg,cbzg以此向发行人出资。cbzg及其全资子公司ff集团为国有企业,该部分股权一直是

    46、国有资产性质。发行人于00年成立,主要发起人cbzg是国有大型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人可以连续计算业绩,。鉴于目前生效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连续计算业绩并无详细规定,因此发行人如此连续计算业绩并无不当。”后因jff公司10的股份为银行持有,公司未能对该行为提出充分的合法性依据等问题而被否决。02.10公司受让银行股份,并计划合资公司成立十年(03.10)由发行人收购外方股份,又经过半年辅导,公司再次申请。47出资方式:案例十出资方式:案例十,以海关监管货物出以海关监管货物出资资 ltt是某研究所的部分资产出资以募集方式设立,当时未将科研机构投入公司,核心技术来自大股东,本次发行拟用于收购大股东

    47、的技术及生产设施,并拟与大股东合资成立科研中心(公司控股,大股东不再独立进行新产品的研制),但大股东投入的全部为机器设备,其中部分为受海关监管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管理年限内,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尽管大股东承诺承担有关民刑事责任,但仍要求在发行前解决此问题,后来大股东改为现金出资。48出资方式:案例十一出资方式:案例十一,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l药业于2000年设立,各发起人投入总资本5000万元,折股4000万股。其中主发起人出资中包括非专利技术1,400万元,折股为1120万股,占药业总股本的28%,与公司法第80条规定不符。为此,主发起人向公司投入400万元现金,根据江苏省财政

    48、厅和省政府的批复,上述投入系主发起人向公司的出资,以此调低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l结论:主发起人上述行为可视为公司和批准机关对设立及批准过程存在不当行为的纠正。但公司本身的调整行为和政府批复存在矛盾。公司的调整行为可以认为是以现金400万元与无形资产中的400万元进行置换,但主发起人应当承诺不撤回无形资产中的400万元,并作赠予处理。上述调整行为应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公司应当重新办理完成上述调整行为的法律手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出资及设立行为均经过政府部门批准,且公司本身并不存在出资不足的问题,公司作上述调整后,公司股本总额、出资比例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主发起人的赠予行为客观上更有效保

    49、护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也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49商标权的处置:案例十二,商标权未投商标权的处置:案例十二,商标权未投入入l粤宏远00年7月15日公告称董事会成员(共七人)全体一致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买断集团公司“宏远”品牌的议案,交易价格为6.6亿元,不久粤宏远董事会就被要求重新就此问题表决。因为关联交易决策时来自关联交易方-宏远集团的董事应该回避。8月9日,粤宏远董事会重新就品牌交易等议案进行表决,除应该回避的四位董事外,剩余三位股东仍然一致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此议案。商标未在改制时注入,易导致大股东借此套现。l)zql现有偿使用“zgql”商标,

    50、正申请“zql”服务商标(已有文字,尚未有图形),大股东是否有意见?现两种都有是否混淆?lff的“ff”商标由“ff集团”无偿转让,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的下属企业也叫ff,有的还生产同类产品,关注他们用什么商标?(不用ff)并要求披露商标与企业名称存在冲突的潜在风险并提出对策。50业绩连续计算:案例十三,主发起人为业绩连续计算:案例十三,主发起人为中外合资企业,开业不满三年,不具备中外合资企业,开业不满三年,不具备基本上市资格基本上市资格 lylxc1999年10月成立,主发起人ylys为中外合资企业,不符合公司法152条连续计算业绩的规定。主承销商核查后认为,该公司形式上虽为合资企业,但无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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