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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职业病防治工作PPT精选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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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职业病防治工作PPT精选文档.ppt

    1、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总公司劳卫部总公司劳卫部 孔宪会孔宪会2018.7.32018.7.31内容提纲内容提纲l一、法律、部门规章、总公司文件一、法律、部门规章、总公司文件l二、近几年职业病报告情况二、近几年职业病报告情况l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目标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目标l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l五、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验收暂行规则五、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验收暂行规则l六、职业卫生专项验收示例六、职业卫生专项验收示例l七、职业卫生达标活动七、职业卫生达标活动2一、法律、部门规章、总公司文件一、法

    2、律、部门规章、总公司文件u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第年第60号主席令,号主席令,2012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2011年第年第52号主席令(第一次修订);号主席令(第一次修订);2016年第年第48号主席号主席令(第二次修订);令(第二次修订);2017年第年第81号主席令(第三次修订)号主席令(第三次修订)u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号,2017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u中国铁路总公司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职业卫生监

    3、督管理办法铁总安监铁总安监201552号号u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工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铁总建设铁总建设201755号号u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南的通知铁总办劳卫铁总办劳卫2017130号号3456789职业病防治法涉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要求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10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11第二章 前期预防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第十九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

    5、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12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

    6、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14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

    7、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建设单位应进行监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督检查)15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设单位招标和建设单位招标和施工单位委外时应负有的法律责任,违反此规定施工单位委外时应负有的法律责任,违反此规定进

    8、行委外的,或建设单位不旅行职业卫生监督的,进行委外的,或建设单位不旅行职业卫生监督的,要追究责任要追究责任)16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建设单位应进行监(建设单位应进

    9、行监督检查)督检查)17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设单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位应进行监督检查)18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10、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建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19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设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20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

    11、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建设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进行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进行备案备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21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施

    12、建设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用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工单位提供用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费用明细清单费用明细清单)22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23第六章 法律责任(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13、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24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25第六章 法律责任(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

    14、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26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

    15、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27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二、近几年职业病报告情况二、近几年职业病报告情况u2010年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煤炭、铁道和有色和有色金属行业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

    16、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u2011年年共报告职业病29879例。其中尘肺病26401例,急性职业中毒590例,慢性职业中毒1541例,其他职业病1347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煤炭、铁道和和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5421例、2889例和2695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70.30%。29u2012年年报告职业病27420例。其中尘肺病24206例,急性职业中毒601例,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其他职业病1573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3399例、2706例、2686例和1163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2.

    17、77%。u2013年年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急性职业中毒637例,慢性职业中毒904例,其他类职业病1700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5078例、2399例、983例和948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3.53%。30u2014年年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尘肺病26873例,急性职业中毒486例,慢性职业中毒795例,其他类职业病1818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和开采辅助活动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1396例、4408例、2935例,共占报告总数的62.52%。u2015年年共报告职业病29180例。其中职

    18、业性尘肺病最多,为26081例,其次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分别为1097例和931例,其他职业病合计1071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等行业,分别为11625例、3116例和3069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61.03%。31u2016年年共报告职业病31789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7992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276例,职业性化学中毒1212例,其他呼吸性疾病96例,其他各类职业病合计1213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3070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110例)以及开采辅

    19、助活动行业(3829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66.09%。u2017年年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26756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2701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608例;职业性化学中毒1021例,其中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295例和726例;职业性传染病673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399例;职业性肿瘤85例;职业性皮肤病83例;职业性眼病70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5例;其他职业病12例。32近近8 8年新发职业病病例趋势图年新发职业病病例趋势图332010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342011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注:铁道行业为铁路施工人员注:铁道行业为铁路施

    20、工人员352012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年职业病发病前三行业注:铁道行业为铁路施工人员注:铁道行业为铁路施工人员36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目标三、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目标 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年)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16100号号),),到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不断落实l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

    21、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以上;l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以上;l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以上;l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以上;3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其危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预测性卫

    22、生学分析与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职业病素及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综合评价果等做出综合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建成投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入生产

    23、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设计,并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设计,并对其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其预期效果进行评价38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1 1 目的目的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指南。39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2 2 范围范围本指南所指“铁路建设项目”为铁路基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类型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指南规定了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

    24、工作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具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作场所及其从业劳动者的防控工作,包括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40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 4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4.2 4.2 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指业主(甲方),负责建设管理的单位。(铁路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多层委托,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缺失)4.3 4.3 铁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指承包方(乙方),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41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铁道部、云南省合资成立)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铁道部、云南省合资成立)昆明局昆明局滇西铁路

    25、建设指挥部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队、架子队工程队、架子队分包公司分包公司委托代建委托代建委托代建委托代建招标、委托招标、委托分包分包分包分包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受托单位:42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0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铁路建设项

    26、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该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至少应该在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之前完成)43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2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44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3 职业病危害告知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45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

    27、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4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46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47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6 个人防护用品又称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

    28、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48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4.18 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资料。49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5.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1 5.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督导参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参建单位参建单位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

    29、危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铁路局劳卫部门铁路局劳卫部门负责指导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工作。5.2 铁路建设单位应将职业病防治内容纳入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50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5.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3 铁路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阶段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5.4 铁路建设项目应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30、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和GBZ2.2)的国家标准要求。51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5.5.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5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组织职业病危害检测,公布防治制度信息,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全面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卫生工作。5.6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包括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文件要求提供建

    31、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相关材料。52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7 7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7.1 参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执行。53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7.4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内容应当完整、规范、信息全面,分别出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个体结论报告。(验收时以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为主)职

    32、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应包括:受检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种类、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54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9.9.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9.1 铁路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建设单位或参建单位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协调所在地铁路局劳卫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9.2 各铁路局劳卫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前,应组织开展并完成职业卫生专项验收,重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与落实情况,掌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建

    33、设情况,施工过程中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防护情况。55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9.9.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9.3 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后,铁路局劳卫部门应编制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明确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专项验收结论。对职业卫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经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应重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569.4 各铁路局劳卫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估为不合格:

    34、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且无预评价报告的;没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清单,或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的;没有开展施工期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且没有劳动者健康监护报告的;没有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职业卫生档案的。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 9.9.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579.5 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初步验收前,应将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纳入总公司或铁路局组织的初步验收资料。总公司或铁路局组织初步验收时,经验收人员查阅铁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评估报告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可靠,方可通过初步验收。四、

    35、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四、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 9.9.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职业卫生专项验收要求58五、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五、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验收暂行规则验收暂行规则(一)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文件规定。(一)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文件规定。根据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监管总局4747号令(号令(20122012)的要求)的要求下发红头文件下发红头文件,设,设立职业卫生管理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明确,明确职责分工职责分工。职业卫生管。职业卫生管理的总理的总负责人

    36、负责人应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对单位的应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机构内要有职责分工;构,机构内要有职责分工;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具体职业卫生工作。59(二)建设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件规定(二)建设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件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7、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60(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评审专家名单。1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

    38、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报告。2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3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并形成评审意见。61(四)职业病

    39、防护设施设计文件。(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文件。1 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施工前按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业病防护设施设计。2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

    40、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62(五)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经费使用情况。五)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经费使用情况。1 1、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要设立职业病、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要设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危害防治经费,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三同时三同时”(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检查(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4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预维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个人防护用品等相关内容。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个人防护用品等相关内容。2 2、以年度为周期以年度为周期,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相对,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相对应,年初制定财务支出预算,年底要求有财务支出结算和相应,年初制定财务支出预算,年底要求有财务支出结算和相关票据。关票据。63(六)职业病防护设施六)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三同时”落实情况(包括建设时落实情况(包括建设时期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发放台账)。期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42、1 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有书面记录,包括防护设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有书面记录,包括防护设施的配置清单、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安装位置等内容。施的配置清单、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安装位置等内容。2 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台账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台账。制定有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制定有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在制度中要规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制度,在制度中要规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种类种类、型型号号、参数参数、数量、周期、发放对象和负责人等相关内容,与、数量、周期、

    43、发放对象和负责人等相关内容,与制度相对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台账,防护用品制度相对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台账,防护用品要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64(七)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报告(七)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报告)。1 1、定期检测:定期检测:指用人单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指用人单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的检测。术服务机构对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的检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用人单位应当

    44、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本条主要指定期检测)(本条主要指定期检测)2 2、日常监测:日常监测: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购买监测技术服务或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安设实时因素,通过购买监测技术服务或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安设实时监测设备等方式组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周期监测设备等方式组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周期性监测。(性监测。(用人单位自

    45、行监测用人单位自行监测)65(八)现场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需提(八)现场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需提供照片)。供照片)。提供与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列表相对应的现场照提供与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列表相对应的现场照片。片。66(九)现场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需(九)现场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需提供图片)。提供图片)。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设置公告栏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

    46、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67(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人员名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报告)人员名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报告)。1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取得应当委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

    47、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的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承担。2 2、要建立用人单位、要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3 3、要建立劳动者、要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68(十一)参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职(十一)参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职业病危害告知条款,明确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业

    48、病危害告知条款,明确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结果等的行为。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

    49、劳动者。质的劳动者。69(十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记录。(十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记录。1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8学时。学时。2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

    50、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不得少于16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8学时。学时。3 3、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行。70(十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岗前培(十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记录。训记录。接触职业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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