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2021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为全面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表彰推动工作的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调动全县各乡镇、各帮扶后盾单位及其相关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全县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确保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步入小康社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特制订本方案。一、目的意义通过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脱贫攻坚典型、弘扬先进在全县上下树立正确导向激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赶超先进的浓
2、厚氛围形成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强大合力推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田东县脱贫攻坚奖项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刘明国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黄文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组长:江波县委副书记副组长:韦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伟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华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覃利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金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林良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军谋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黄秀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3、黄彩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智县政协副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选办)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奖项评选表彰日常工作的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江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伟、黄秀斌、黄彩玲、黄智同志兼任成员由“两办”负责分管扶贫工作副主任以及县绩效督查考评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扶贫办、县卫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各一名领导组成。三、评选名额(一)先进集体名额50个(其中:优秀乡镇5个先进帮扶单位20个脱贫攻坚先进村20个优秀扶贫民营企业5家);(二)先进工作者名额80人(其中:十佳党组织第一书记10人十佳村”;两委”干部10人;十
4、佳扶贫工作队员10人十佳信息员10人十佳扶贫攻坚能手10人十佳业务能手10人帮扶标兵20人)四、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本县或上级驻县企业。(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行政村(街、社区)“两委”干部、扶贫信息员、扶贫工作队员、扶贫一线干部(县、乡(镇)扶贫办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干部)、帮扶单位干部、信息员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经济能人。五、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各类具体条件是:优秀乡镇:创新扶贫思路拓展扶贫路径求真务实具体表彰扶贫成效突出的乡镇;先进帮扶单位:求真务实深入群众创新开展帮扶工作取得脱贫成效具体表彰帮扶单位。
5、脱贫攻坚先进村: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强减贫带贫事迹突出具体表彰行政村。优秀扶贫民营企业: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关心、关注、关爱贫困群众具体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的先进典型。先进工作者各类具体条件是:十佳党组织第一书记:深入基层情系贫困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在扶贫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具体表彰行政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十佳村”;两委”干部:艰苦奋斗、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具体表彰行政村(街、社区)“两委”干部。十佳扶贫工作队员: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具体表彰扶贫工作队员。十
6、佳信息员:出色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采集系统管理与维护、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具体表彰各乡镇行政村扶贫信息员。十佳扶贫攻坚能手:大力弘扬田东脱贫攻坚精神敢担当、敢作为带领党员干部助力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具体表彰各乡镇(含人大)领导班子领导。十佳业务能手: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真抓实干、业务精通成效显著。具体表彰扶贫一线干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干部、承担县级脱贫摘帽指标的县直业务部门干部)、扶贫信息员。帮扶标兵:尽职尽责倾心用力开展扶贫工作帮扶成效显著收到群众认可。具体表彰帮扶单位承担帮扶任务的干部。六、推选程序(一)通知公告(2021年5月上旬)印发全县脱贫
7、攻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二)报名(2021年5月中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按照条件拟对象由所在乡镇、单位民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向县评选办(或自荐)各奖项名单。(三)综合评审(2021年5月中旬)县评选办就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报送县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公示名单。(四)公示报批(2021年5月中旬)将确定公示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奖项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在评选过程中对对象存在异议的的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8、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对象的参选资格。(五)表彰颁奖(2021年5月下旬)表彰颁奖活动在2021年田东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上举行将对先进集体授予”;田东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对先进工作者授予“田东县脱贫攻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县委宣传部组织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宣传。七、其他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分别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步骤按时、保质报送材料。(二)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9、做到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优中选优真正把党性强、作风优、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出来予以表彰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严格审核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在汇总上报名单前须征求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等部门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021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攻坚克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10、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1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二、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1.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乡镇党委、政府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奋进奖:从脱
11、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条件 被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2、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2.被的集体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3.被的集体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4.2021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
13、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方面 1.被的个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2.被的个人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业负责人其所在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3.2021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
14、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评选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5、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对象实际情况对所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五、程序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对象。各单位对照条件研究确定初选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6、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区)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先进
17、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的正式文件。对征求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同一奖项有多名对象的要按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2.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审批表一式2份由单位或对象按要求填写并经各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 3.事迹材料。对象的详细
18、事迹材料另附1份字数1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 4.电子版材料。将审批表的第3-4页(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部分)与1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每个对象选一个文档保存为word97-20_文档。集体文件命名为”;【集体事迹】_县(市、区)+集体名称”;个人文件命名为“【个人事迹】_县(市、区)+参评奖项+人选姓名”如”;【个人事迹】灵川县+奋进奖+张三”。 按要求分别填写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对象汇总表(见附件6)将对象汇总表保存为word97-20_文档。文件命名为“【集体汇总】_县(市、区)”、”;【个人汇总】_县(市、
19、区)”。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对象相关材料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云寿0773-284887513977376828。电子邮箱:glzhxt163.。 联系地址: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502办公室。2021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委发202149号)县评选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采取至下而上的方式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县外帮扶部门、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等四类群体提名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县评选工作组组织县
20、脱贫攻坚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开发局等有关单位对提名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的程序初步确定了2021年脱贫攻坚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现按表彰办法和程序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一、先进集体(30个)(一)乡镇先进集体(7个)中共甘洛县玉田镇委员会、玉田镇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海棠镇委员会、海棠镇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田坝镇委员会、田坝镇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阿嘎乡委员会、阿嘎乡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坪坝乡委员会、坪坝乡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乌史大桥乡委员会、乌史大桥乡人民政府中共甘洛县拉莫乡挖曲村支部委员会、拉莫乡挖曲村村民委员会(二)县级部门先
21、进集体(21个)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中共甘洛县委宣传部甘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共甘洛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甘洛县委统战部甘洛县公安局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甘洛县交通运输局甘洛县人民法院甘洛县水利局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甘洛县人民检察院甘洛县农业农村局甘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甘洛县应急管理局甘洛县总工会甘洛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洛县委员会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甘洛县气象局(三)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先进集体(2个)甘洛县云浩丰登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甘洛全鑫元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先进个人(60名)(一)乡镇先进个人(25人)雷 勇 甘洛县新茶乡党委书
22、记阿木铁打 甘洛县阿尔乡人民政府乡长夏梦非 甘洛县田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志瑶 甘洛县则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朱 星 甘洛县团结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吉克木乃 甘洛县海棠镇党委副书记许国蓉 甘洛县两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吴先国 甘洛县斯觉镇格布村第一书记周德海 甘洛县苏雄乡尔巴阿且村第一书记阿木古打 甘洛县乌史大桥乡田坪村第一书记李 程 甘洛县玉田镇罗玛村驻村工作队员邓小勇 甘洛县拉莫乡挖曲村第一书记阿木子堵 甘洛县沙岱乡人民政府干部蒋玉锦 甘洛县阿嘎乡人民政府干部阿支各付 甘洛县吉米镇阿沙莫村驻村工作队员吉克木乃 甘洛县普昌镇哈木足村第一书记贺献英 甘洛县前进乡基泥村驻村工作队员赵一超 甘洛县普昌镇西西呷村
23、驻村工作队员黄佑俊 甘洛县波波乡乃托村驻村工作队员吉克阿明 甘洛县石海乡人民政府干部罗医生 甘洛县尼尔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范明政 甘洛县坪坝乡黄水塘村驻村工作队员谢道平 甘洛县阿兹觉乡卡尔村驻村工作队员石德明 甘洛县黑马乡娃洛普村第一书记拉普五加 甘洛县团结乡瓦姑录村第一书记(二)县级部门先进个人(30人)鲁小东 甘洛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元强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卜 艳 中共甘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福顺 中共甘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世雄 中共甘洛县委巡察办主任罗清华 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阿尔各哈 中共甘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尔体 甘洛县统计局局长邓 军 甘洛县水利局局长张信超 甘
24、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罗 英 甘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马 文 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士与 中共甘洛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 仪 甘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李荣富 甘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 进 甘洛县审计局副局长宋衍秀 甘洛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布卡子 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蒋 葳 甘洛县公安局副局长甑伟丽 甘洛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胡 蓉 甘洛中学校副校长邓元琴 甘洛县财政局外投股股长杨桂榕 甘洛县民政局干部刘洪玖 甘洛县融媒体中心干部何 川 甘洛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刘元杰 甘洛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彭柏盛 中共甘洛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杨丽东 甘洛县就业局副局长蒋恩星 甘洛县工业园区黑马铅锌矿集管办主任吉克古鸬 甘洛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三)县外帮扶先进个人(3人)徐 亚 甘洛县乌史大桥乡布衣村驻村工作队员董 森 甘洛县尼尔觉乡文则洛村驻村工作队员黄顺敏 甘洛县发改和经信局办公室主任(四)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先进个人(2个)刘元洪 甘洛县宏远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祥明 甘洛原野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如对上述表彰候选对象有意见请在2021年11月21日前书面向县评选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37-7817830。第 19 页 共 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