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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消防供配电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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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消防供配电设施.doc

    第二章 消防供配电第一节 消防供电电源一、供配电系统的基本概念供配电系统是对电能起着接受、变换和分配的作用,向用电设备提供电能的系统,它是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图2-1所示为电力系统的组成示意图,由发电设备、电力网(输送电能)、变配电设备和用户(使用和消耗电能的场所)组成,产生、输送、变换和分配电能。图21中虚线框部分即为建筑供配电系统或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图2-1 电力系统示意图发电设备称为电源,它将其他形式的能量(如机械能、化学能、核能、太阳能等)转变为电能。对于电能用户,有时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除由电网取得一路电源作为工作电源(亦称常用电源)外,还设法取得第二电源作为备用电源,以便在工作电源因故停电时保证供电的连续性。二、消防负荷及其供电可靠性要求(一)消防负荷及其分级在供配电系统中,用电设备被称为电力负荷,简称负荷,其大小以功率或电流(因电压一定时,电流与功率成正比)表示。消防负荷,即指消防用电设备,一般包括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和电动的防火门、卷帘、阀门及消防控制室的各种控制装置等用电设备。1.电力负荷分级电力负荷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以下三级:(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或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负荷。(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或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2.消防负荷分级(1)对于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高层建筑,其消防负荷的负荷等级为:一类建筑为一级负荷,二类建筑为二级负荷。(2)对于适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建筑,消防负荷的分级为一级负荷: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二级负荷: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工厂、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它公共建筑。三级负荷:除上述一、二级负荷外的民用建筑、贮罐(区)和露天堆场等。(二)消防负荷供电要求根据供配电系统的有关规范,各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如下:(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技术条件和供电情况,下列几种情况均视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的两个电源:两个电源分别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如图22(a)所示。两个电源分别来自两个变电站(指电压在35kV及35kV以上的变电站),如图22(b)所示。一个电源来自变电站,另一个电源来自自备发电设备,如图2-2(c)所示。图2-2 一级负荷供电示意图(2)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且变压器亦应有两台。这是基于二级负荷所包括的范围比一级负荷广,其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大。但是,如果二级负荷容量较小,或者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无法提供两回线路时,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或电缆供电。考虑到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时间较长,故当用电缆线路供电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并且每根电缆均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3)三级负荷的供电没有特别要求。三、自备消防备用电源当地区供电条件不能满足消防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要求,或从地区变电站取得第二电源不经济时,应设置自备消防备用电源。自备消防备用电源有:应急发电机组、蓄电池组、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燃料电池。(一)自备应急发电机组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有柴油发电机组和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两种。选择柴油发电机组时,宜选用高速柴油发电机组和无刷型自动励磁装置。因为,高速柴油发电机组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起动运行可靠等优点。无刷型自动励磁装置具有适应各种起动方式、易于实现机组自动化或对发电机组遥控的特点,并且,当与自动电压调整装置配套使用时,可使静态电压调整率保证在±2.5以内。燃气轮机发电装置包括燃气轮机、发电机、控制屏、起动蓄电池、油箱、进气和排气,消音器及其他设备等。机组可分为固定型、可动型和轨道型。发电机为三相交流同期发电机,无刷交流励磁方式。燃气轮机的冷却不需水冷而用空气自行冷却,加之燃烧需要大量空气,所以,燃气轮机组的空气需要量比柴油机组大2.54倍。因此,装设位置必须考虑进气排气方便的地上层或屋顶为宜,不宜设在地下层,因地下层的进气排气都有一定难度。自备应急发电机组应装设快速自动起动及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具有连续三次自起动的功能。对于一类高层建筑,自起动切换时间不超过30s;对于其他建筑,在采用自动起动有困难时也可采用手动起动装置。确定发电机房位置时应注意:柴油发电机组宜靠近一级负荷,这样能节省有色金属,减少电能消耗,确保电压质量。考虑到正常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互投联锁的方便,而且配变电所一般也尽量是在负荷中心,所以发电机房也宜与配变电所靠近。为了遵照有关规范对防火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进排风口所占的面积大,对建筑物的外立面有一定的影响,而且机组运行时噪声较大,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发电机房不宜设在高层建筑的主体内,最好布置于坡屋、裙房的首层或附属建筑内,且位于主体建筑的背面或侧面,以避开主要出口通道。由于高层建筑功能较复杂,对面积的利用率要求高,尤其是首层,常用于对外营业,属于黄金层,难以占用。因此,很多高层建筑把发电机房设在地下层。这时,解决好通风、防潮、机组的排烟、消音和减振就成了最关键的问题。为了给热风管和排烟管伸出室外创造有利条件,当机房设在地下层时,应至少有一侧靠外墙。发电机间、控制室和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与之贴邻。(二)不间断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装置,简称UPS,是一种在交流输入电源因电力中断或电压、频率波形等不符合要求而中断供电时,保证向负荷连续供电的装置。不间断电源装置一般可分为两大类: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和旋转型不间断电源装置。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如图23所示,由整流器、逆变器、蓄电池、常用电源(市电)、备用电源(市电或油机发电机)和静态开关等组成。当常用电源正常时,向整流器供电,一方面经逆变器输出交流电供给负荷,另一方面对蓄电池充电。当常用电源中断时,由蓄电池供电。当常用电源中断时间很长,蓄电池无法保证供电时,必须切换到备用市电电源或起动油机发电机组才能保证不间断供电。图2-3 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组成示意图旋转型不间断电源装置如图24所示,由市电、整流器、蓄电池、直流电动机、飞轮和交流发电机等部分组成。飞轮的作用是利用其转动惯量大的性质,在发电机的负荷变动时维持机组的转速稳定,从而使发电机的输出电压的幅值和频率稳定,此外,在市电中断转换到蓄电池供电时,保证负载电源不会中断。图2-4 旋转型不间断电源装置组成示意图(三)蓄电池组蓄电池是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将化学能转变成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在放电以后,用充电的方法使活性物质复原,以后能够再放电,并且充电和放电能够反复多次、循环使用。它是一种独立而又十分可靠的备用电源。在建筑供配电系统中,蓄电池(组)用作小容量设备的备用电源,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流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变电所的直流操作电源、不间断电源装置的直流电源等。按照电解液的性质不同,蓄电池分为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酸性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其电极为铅,电解液为硫酸溶液。碱性蓄电池主要有镉镍蓄电池和铁镍蓄电池等,其电解液是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溶液。蓄电池的充电分为充(放)电制和浮充电制两种工作方式。充(放)电制为蓄电池在使用前充足电,当使用时电压不足后再放电,放完电(但其端电压不得低于规定的终止电压)后再充电使用。浮充电制蓄电池一直由交流电源经整流器以微小充电电流充电,充电电流补偿自放电的损失,使之保持完全充电状态。用于小容量消防设备(如应急照明)的蓄电池常采用浮充电制工作方式。不间断电源系统用的蓄电池需在常温下能瞬时起动,一般选碱性或酸性蓄电池,有条件时应选用碱性型燃料电池。当要求继续维持供电时间较短时宜采用镉镍蓄电池,否则宜用固定型铅蓄电池。蓄电池的额定放电时间(是指在交流输入发生故障时,起动蓄电池,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不间断电源设备保持向负荷连续供电的最小时间),在为保证用电设备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停机时,以停机所需最长时间来确定,一般取815min;当有备用电源时,为保证用电设备的供电连续性,并等待备用电源的投入,蓄电池的额定放电时间取1030min。蓄电池组容量应根据市电停电后由其维持供电时间来确定。(四)燃料电池燃料电池与普通电池一样,是将化学能直接转化成电能的一种化学装置。其基本工作原理为:在阳极,燃料(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分解(或裂解)后所产生的氢气通过与电解质中的水形成水合氢离子,同时释放出电子,并经由阴极和阳极间的外部电路形成电流,使电子汇集于阴极。在阴极,氧气与电解质中的水合氢离子和由阴极流入的电子反应生成水分子,从而完成整个化学循环。只要持续不断地提供氢气和氧气,就可以得到持续的、稳定的电流。燃料电池按工作温度分为低温燃料电池和高温燃料电池。低温燃料电池有碱性低温燃料电池、固态聚合物低温燃料电池和磷酸低温燃料电池等,其工作温度一般在250以下。高温燃料电池有碳酸盐燃料电池和陶瓷燃料电池等,其工作温度在6501000C之间。目前,燃料电池因其能量转化率高、电气特性好,尤其因其在环保方面的优越性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尽管当前的燃料电池在能量体积比和电池反应器寿命等方面尚待改进,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其输出功率的大为提高,燃料电池的应用前景将十分广阔。第二节 消防配电系统设计一、消防配电系统(一)低压配电系统的形式1低压配电系统的基本形式低压配电系统有放射式、树干式和环式(形)等三种基本形式。(1)放射式放射式配电系统如图25(a)所示,总配电箱(或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向每一分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提供一条出线回路。其基本特点是:可靠性高,经济性差。当总配电箱的任一出线回路出现故障时,该回路保护装置动作(熔断器熔断或低压断路器跳闸),切断故障线路电源,而其他回路不受影响。但是,这种配电形式所用开关设备和管线较多。放射式配电系统多用于可靠性要求较高以及每一出线回路负荷容量较大的场合。图2-5 低压配电系统的形式(2)树干式树干式配电系统如图25(b)所示,从总配电箱(或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引出一条干线向分配电箱(或用电设备)供电。其基本特点是:可靠性低,经济性好。当干线出现故障时,所有分配电箱(或用电设备)都中断供电。这种配电形式总的出线回路少,开关设备和管线较节省。树干式配电系统多用于可靠性要求不高的场合。(3)环式环式配电系统如图25(c)所示,从总配电箱(或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引出两条出线接分配电箱形成环路。其基本特点是:可靠性高,保护配合比较复杂。每一分配电箱都有两条供电电源回路,当环路上有一段线路出现故障,则分配电箱都可以从其中的一条线路上取得电源。这种系统的保护配合比较复杂,一般均为开环运行,即正常情况下,环路不闭合,当发生故障时通过切换保证供电的连续性。(4)链式链式配电系统如图25(d)所示,它实际上是树干式的一种变形,即把支线缩短为零,干线进入分配电箱连接。链式配电系统的基本特点与树干式相同,多用于可靠性要求不高的场合。另外,考虑到施工连接导线的方便,以及接头的增加会进一步降低可靠性,要求链级数不超过34级,总容量不超过10kW。2低压配电系统的常用形式实际的低压配电系统并不仅仅是上述的任一种单一形式,往往是几种的组合,比如图711(b)所示的树干式,从总配电箱(或变电所)到分配电箱部分是树干式,分配电箱到用电设备可能就是放射式,这样,总体上就是混合式(树干式与放射式的混合)。低压配电系统的常用形式有:放射式、树干式、混合式和链式。(二)消防配电系统形式由于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较高,因此,消防配电系统的供电可靠性要求也就较高,所以,消防配电系统最常用的形式是放射式,如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电梯等均直接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的配电柜以放射式的形式引来电源。对于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可以采用树干式或链式。正如前面所述,消防设备电源供电应是双回路并在末端切换,因此,消防配电系统中的树干式或链式均为双干线。消防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专用的(即单独的)供电回路,从低压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起到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严格分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这是基于如下考虑:发生火灾后,可能会造成电气线路短路和其他设备事故,使火灾蔓延扩大,形成电气火灾,增大火灾扑救难度(因可能触电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安全起见,在发生火灾后,消防人员必须先切断起火部位的一般电源,然后再扑救,但在发生火灾时,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必须确保。所以说,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不能和其他动力、照明共用回路。二、消防设备用电动机起动方式及其选择消防用电设备种类很多,可概括为四大类:电力拖动设备(或动力设备,由电动机拖动,消耗电能转变为机械能),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电动的卷帘门窗等;电气照明设备(消耗电能转变为光能),如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报警及通报设备,如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火灾事故广播等;其他用电设备,如应急插座等。在上述用电设备中,电力拖动类设备的用电量最多。前面曾述及,电动机在起动时的起动电流达到运行时额定电流的47倍,这样大的起动电流会造成供配电系统的电压波动(注:一系列的电压变动或电压包络线的周期性变动,电压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和系统额定电压的比值以百分比表示,其变化速度等于或大于每秒0.2时称为电压波动),将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为,用电设备只有工作在额定电压下,才能得到最佳的技术经济性能,电压过高会因电流过大烧坏设备,电压过低则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如电动机不能起动、接触器不能可靠吸合、荧光灯无法点亮等)。因此,供配电系统设计时应考虑电动机起动的影响。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有全压起动和降压起动两大类。(1)全压起动,也叫直接起动,指电动机直接加额定电压通电起动。(2)降压起动,指电动机起动时所加电压低于额定电压,当达到一定速度后再加额定电压,使电动机达到额定转速运行。降压起动的方式有多种。笼型电动机的降压起动方式及特点如表76所示,绕线转子电动机的降压起动方式主要有转子回路接入频敏变阻器或电阻器起动。一般,笼型电动机在下列情况下可全压起动:当由公用低压网络供电时,容量不超过10kW;当由居住小区变电所供电时,容量不超过14kW。如果对系统电压的质量要求较严格,则容量为1040kW的电动机可采用Y-D起动方式,容量在40kW以上时宜采用自耦减压起动或YD起动方式。三、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为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连续性,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按备用形式分为一用一备和互为备用两种工作方式,按电源切换形式分为自投不自复和自投自复两种。作为消防设备供电的末端切换装置多采用一用一备的工作方式,下面仅对此作介绍。(一)一用一备自拔不自复的工作方式如图26所示,工作原理分析如下:当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正常时,黄色指示灯1HY和2HY燃亮。合上断路器1QF,接触器lKM线圈通电而吸合,1KM主动合触点闭合,常用电源向母线供电,同时,1KM辅助动合触点闭合,使红色指示灯1HR燃亮。合上断路器2QF,因接触器1KM已吸合,其动断触点已断开,使接触器2KM不能吸合。当常用电源停电,接触器lKM线圈断电而释放,其动断触点闭合,使接触器2KM通电吸合,2KM主动合触点闭合,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运行,向母线供电,指示灯1HR熄灭,2HR燃亮。当常用电源供电恢复正常时,因接触器2KM已吸合,其动断触点已断开,而使接触器1KM不能吸合,即常用电源不能自动恢复向负荷供电。按下按钮SB,接触器2KM断电释放,其主动合触点断开,备用电源退出运行,2KM动断触点闭合,使1KM通电吸合,常用电源恢复向负荷供电。图2-6 一用一备自拔不自复的工作方式图2-7 一用一备自投自复的工作方式(二)一用一备自投自复的工作方式如图27所示,工作原理分析如下:当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正常时,黄色指示灯1HY和2HY燃亮,中间继电器KA通电吸合。合上断路器1QF,因中间继电器KA已通电吸合,其动合触点闭合,使接触器1KM通电吸合,常用电源向母线供电,红色指示灯1HR燃亮。合上断路器2QF,因接触器1KM的动断触点和继电器KA的动断触点均已断开,从而接触器2KM不能吸合。当常用电源停电,继电器KA和接触器1KM均断电释放,它们的动断触点均闭合,使接触器2KM通电吸合,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运行,指示灯1HR熄灭,2HR燃亮。当常用电源供电恢复正常时,继电器KA重新吸合,其动断触点断开,使接触器2KM断电释放,备用电源退出运行,2KM动断触点闭合和KA动合触点闭合,使1KM再次通电吸合,常用电源恢复向负荷供电。第三节 消防配电线路消防配电线路的内容包括:电线电缆的分类、使用场所的分级、电线电缆的选用及敷设。一、电线电缆的分类电线电缆根据其本身具有的燃烧特性分为普通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及矿物绝缘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信息传输电缆等电缆除应满足本规程的规定外,其它电性能和机械物理性能等有关性能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型号的表示方法参见附录A,其主要种类参见附录B。当供方提供的产品型号或名称不符时,应以本规程规定的性能指标为依据。(一)阻燃电线电缆阻燃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所具有的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性能。阻燃电线电缆是指难以着火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能力的电线电缆。通常指能通过GB/T 18380.3(等同IEC 60332-3)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根据所通过GB/T 18380.3规定的不同等级标准的试验,可分为A、B、C、D四种阻燃级别。其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阻燃电缆的种类见表2-2,阻燃电线的主要种类见表2-3,阻燃控制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4。表2-1 阻燃试验标准GB/T 18380.3-2001 (阻燃试验)阻燃级别供火时间(min)试验容量(L/m)合格判定焦化高度(m)自熄时间(min)A4072.560B403.52.560C201.52.560D200.52.560注:D级标准只适用于直径小于等于12mm的电线电缆表2-2 阻燃电缆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YJ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缆A.B.C.DZ-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电缆A.B.C.D表2-3阻燃电线的主要种类有: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BV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B.C.DZ-BYJ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电线B.C.DZ-B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电线A*.B.C.DZ-BVR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软电线C.D表2-4 阻燃控制电缆的主要种类有: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KYJ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控制电缆A*.B.C.DZ-KYJVP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屏蔽控制电缆A*.B.C.DZ-K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层阻燃控制电缆B.C.DZ-KVVP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层阻燃屏蔽控制电缆B.C.D(二)耐火电线电缆耐火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试样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即保持线路完整性的性能。耐火电线电缆是指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通常指通过GB/T 12666.6(等效IEC 60331)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根据所通过GB/T 12666.6标准而确认。其要求应符合表2-5的规定。表2-5 耐火试验供火温度/°C供火时间/min合格判定 750902A熔丝不断耐火电线电缆根据其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可分为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和非阻燃耐火电线电缆。阻燃耐火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6,阻燃耐火电线的主要种类见表2-7,阻燃耐火控制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8。表2-6阻燃耐火电缆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N-YJ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耐火电缆A.B.C.DZN-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耐火电缆A.B.C.D表2-7 阻燃耐火电线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N-BV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线B.C.DZN-BYJ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线B.C.DZN-B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耐火护套电线B.C.DZN-BVR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软电线C.D表2-8 阻燃耐火控制电缆的主要种类有: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ZN-KYJ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耐火控制电缆A*.B.C.DZN-KYJVP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耐火屏蔽控制电缆A*.B.C.DZN-KV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耐火控制电缆B.C.DZN-KVVP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阻燃耐火屏蔽控制电缆B.C.D(三)无卤低烟电线电缆无卤是指不含卤素,燃烧产物的腐蚀性较低。低烟是指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即透光率(能见度)较高。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是指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电线电缆。通常把能通过GB/T 17650.2 (等同 IEC 607542)、GB/T 17651.2(等同IEC 610342)和GB/T 18380.3 (等同IEC 60332-3)三项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称为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无卤低烟电线电缆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9的规定。表2-9 无卤试验和低烟试验GB/T 17650.2-1998(无卤试验)GB/T 17651.2-1998(低烟试验)pH加权值电导率最小透光率pH4.3r10S/mmT60%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是指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可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通常把能通过GB/T 17650.2 (等同 IEC 607542)、GB/T 17651.2 (等同IEC 610342)、GB/T 18380.3 (等同IEC 60332-3)及GB/T 12666.6(等效IEC 60331)四项试验合格的电线电缆称为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10,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11。表2-10 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WDZ-YJY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无卤低烟阻燃电缆A*.B.C.DWDZ-BYJ交联聚乙烯绝缘无卤低烟阻燃电线B*.C.D表2-11 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阻燃级别WDZN-YJY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缆A*.B.C.DWDZN-BYJ交联聚乙烯绝缘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电线B*.C.D(四)矿物绝缘电缆矿物绝缘电缆是指用矿物(如氧化镁)作为绝缘的电缆。通常由铜导体、矿物绝缘、铜护套构成,不含有机材料。具有不燃、无烟、无毒和耐火特性。矿物绝缘电缆除应通过GB/T 12666.6(耐火试验)外,还应具有一定抗喷淋水和抗机械撞击能力。矿物绝缘电缆可采用有机材料包覆作为外护套,但其外护套应满足无卤、低烟、阻燃的要求。矿物绝缘电缆的主要种类见表2-12。表2-12 矿物绝缘电缆的主要种类型 号名 称BTTZ矿物绝缘电缆(重载)BTTQ矿物绝缘电缆(轻载)二、电线电缆使用场所的分级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并宜符合表2-13的规定。三、电线电缆的选用(一)一般规定(1)直埋敷设和穿管暗敷的电缆可采用普通电缆。(2)用于普通设备线路的电线在穿管暗敷时可采用普通电线。(3)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4)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保持线路完整性、维持通电的场所,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5)电线电缆选用时应按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择阻燃级别,但同一建筑物内选用的阻燃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其阻燃级别宜相同。(6)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暗敷的电线电缆外,用于特级、一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用于二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 表2-13 电线电缆使用场所分级等级使 用 场 所特级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超高层住宅除外)一级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类建筑(一类建筑的住宅除外)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1 200床及以上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门诊楼;2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及以上的百货楼、展览楼、高级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3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4 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5 重要的科研楼、资料档案楼;6 市级的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车站旅客候车室、民用机场候机楼;7 重点文物保护场所;8 大型以上的影剧院、会堂、礼堂;9 建筑面积在200 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地下民用建筑1 地下铁道及地下铁道车站;2 地下影剧院、礼堂;3 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4 重要的实验室、图书、资料、档案库;二级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类建筑的住宅二类建筑(二类建筑的住宅除外)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1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不超过3000m2的商业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车站、海河客运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2 区县级的邮政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3 中型以下的影剧院;4 图书馆、书库、档案楼;5 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地下民用建筑1 长度超过500m的城市隧道;2 使用面积不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三级不属于特级、一级、二级的其他民用建筑注: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7)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示的试验报告。(二)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1)电缆的阻燃级别应根据同一电缆通道内电缆的非金属含量来确定,并应不低于表2-14的规定。表2-14 电缆的阻燃级别选择适用场所阻燃级别特级A级一级B级二级、三级C级(2)阻燃电缆敷设在有防火封堵的通道时,阻燃级别可按表2-15选择。表2-15 电缆敷设在有防火封堵的通道时,其阻燃级别选择阻燃级别电缆的非金属含量A级7L/m14L/m以上B级3.57L/m(含7L/m)C级1.53.5L/m(含3.5L/m)(3)当采用阻燃电线时,其阻燃级别应不低于表2-16的规定。表2-16 电线的阻燃级别选择适用场所电线截面阻燃级别特级50mm2及以上B级35mm2及以下C级一级50mm2及以上C级35mm2及以下D级二级、三级所有截面D级(4)用于重要的木结构公共建筑的电源主干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5)用于特级、一级场所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电源主干线路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三)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1)用于消防设备的控制线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线路、消防广播线路和消防电话线路等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当电线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暗敷时,可采用阻燃电线。当电线穿金属管明敷时,应采用耐火电线。当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当电线在耐火金属线槽内明敷或穿涂有防火涂料的金属管时,可采用阻燃电线。(2)由变配电所(或总配电室)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主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但在特级、一级场所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3)双电源自切箱引至消防设备控制箱及由消防设备控制箱引至消防设备等分支线路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当电线穿管敷设时,应采用耐火电线,但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当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当电缆在电缆桥架内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当电缆采用支架或沿墙明敷时,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4)消防设备的供电线路不宜与普通设备线路兼用,但带有蓄电设施的应急照明电源线路可不限。(5)当消防设备配电电源线路符合本规程5.3.2条和5.3.3条时,其供电系统可采用下列方式:当建筑物的供电电源负荷等级不小于二级时,其消防泵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消防控制中心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消防值班室的供电电源可由设置在楼层的双电源自切箱单回路供电。消防电梯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该双电源应由变配电所(或总配电间)专线供电。当该楼层内有其他消防设备时,其电源可由消防电梯电源的双电源末端自切箱单回路放射式供电。住宅建筑的电梯供电系统按照上海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执行。设置在同一楼层的排烟风机、正压风机、防火卷帘、消防排水泵等设备,其供电电源可由本楼层的双电源自切箱单回路供电。特级、一级场所(住宅除外)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可采用三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二级、三级场所(住宅除外)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可采用五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超高层住宅的消防疏散照明、应急照明及公共照明的供电电源,可采用十五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其它住宅的消防疏散照明、应急照明及公共照明的供电系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电线电缆的敷设(一)一般规定(1)在电线电缆敷设时,应对电缆桥架和电缆井道采取有效的防火封堵或分隔措施。(2)电线电缆敷设在有防火封堵或分隔措施的通道中,应考虑防火封堵或分隔措施对电缆载流量的影响。(3)电力电线电缆在电缆桥架敷设时,应考虑散热,不宜在耐火金属线槽内敷设。(4)电力电线电缆与非电力电线电缆宜分开敷设,如确需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时,宜采取隔离措施。(二)电线电缆的敷设(1)阻燃电线电缆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可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2)引至消防设备的二路电源线路可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3)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当其非金属材料容量大于14L/m时,宜采用隔离措施。(4)电缆在垂直井道内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梯架敷设。(5)电线电缆在吊顶或地板内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或金属托盘敷设。(6)电线明敷时,在特级、一级场所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在二级场所宜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7)电线暗敷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敷设,并应敷设在不燃体结构内。消防设备线路暗敷时尚应满足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8)矿物绝缘电缆可采用支架或沿墙明敷。(三)电缆敷设的防火措施(1)电缆在下列情况下的敷设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电缆在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电缆沿竖井垂直敷设穿越楼板处,超高层建筑应每层进行封堵,其他建筑可每隔23层进行封堵。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间的隔墙处。穿越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处。穿越建筑物的外墙处。至建筑物入口处,或至配电间、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2)电缆防火封堵根据各不同情况可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防火帽等方式和方法。(3)电缆防火封堵的构成方式和方法,应满足按等效工程条件下标准试验的耐火极限。五、电线电缆的施工方法电线电缆应根据敷设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法: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措施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建筑物顶棚内敷设时,一般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布线,如吊顶为难燃型材料,可采用阻燃塑料管(线槽)布线。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储罐为地下直埋式时,架空电力线与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可减小50%。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节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调试、检测及验收消防供配电设施的调试、检测及验收的内容相同。调试、检测及验收时主要包括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电线电缆选择、敷设及施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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