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以下简称揭榜单位)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的
2、企业。二、验收条件(一)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时提交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内容完成全部重点环节建设内容和揭榜任务目标,总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典型应用模式。工厂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设备综合利用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显著提升,产品研制周期、运营成本、不良品率、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等大幅降低,产线作业人员有效优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整体智能化水平达到行业领先。(二)揭榜单位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三)揭榜单位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
3、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三、验收程序(一)提交申请。揭榜单位参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编写验收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申请。揭榜单位对验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验收申请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二)审核验收。各推荐单位按照“谁推荐、谁受理”的原则及时受理揭榜单位验收申请,视具体情况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揭榜单位验收评审工作。验收评审基于线上系统开展,应包括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环节,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检验测试等方式,对揭榜任务完成情况、工厂实际绩效水平、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进行考核,给出揭榜单位验收的综合评价,形成正式的验收结论意见。(三)结果
4、报送。各推荐单位应及时完成验收结论意见的线上填报,并将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结论表(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四)核验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视具体情况组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抽查核验工作,核验完成后,共同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授予通过验收的揭榜单位“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期3年。四、有关要求(一)揭榜单位验收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
5、ttps:/submission.miit-)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线上系统使用手册(见网站)。揭榜单位和主管部门仍用申报时分发的管理员和密码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原则上需在建成半年内完成验收工作。鼓励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和目标的单位提前申请验收。(三)各推荐单位应建立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线上核报相关企业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违法违规等问题。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Olo-68205630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Olo-68501694财政部经济建设司O
6、lO-61965366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010-63192535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010-82262927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3996177996、18811348791附件: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材料清单2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结论表3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1月10日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所需材料具体内容1揭榜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性质、行业、联系信息等。2项目指标情况包括财务指标情况、劳动生产
7、率等绩效指标情况。3揭榜任务建设情况包括任务描述、痛点问题、技术方案、实施成效、保障要素等。4项目建设成效包括项目典型模式总结、示范带动情况、推广应用情况、下一步建设计划等。注:具体材料及相关附件模板请登陆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查看下载。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结论表揭榜单位名称:主管部门(盖章):序号评价方向评分依据评分要求评分1发展水平(15分)根据揭榜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级进行打分1 .自评估等级为四级及以上:15分2 .自评估等级为三级:10分2绩效提升(30分)根据企业填报的关键指标改善后指标值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8、打分1 .改善后指标值为行业领先:2030分2 .改善后指标值为行业平均:10-20分3 .改善后指标值低于行业平均:O-IO分3场景建设(40分)根据揭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技术水平和应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打分1 .揭榜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水平领先,应用成效显著:30-40分2 .揭榜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成效较好:20-30分3 .揭榜任务基本完成,技术水平一般,应用成效一般:10-20分序号评咨济响评分依据评分要未评分4示范效果(15分)根据项目建设经验总结、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应用成效和下一步建设策划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1 .经验总结详实,示范带动作用强,推广应用效果突出,下一步策划明确:10-15分2 .有一定经验总结,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推广应用效果较好,有下一步策划:(MO分5典型模式(加分)根据企业总结形成的具备多场景集成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典型应用模式评价打分提供的每个典型模式加1分加分总和不超过3分总分验收结论(通过/不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主管单位(盖章):序号揭榜单位名称揭榜项目名称上榜年度评审得分验收结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