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签约地点:签订日期:一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项目。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4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安装总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围2. 1乙方承包范围:2. 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
2、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甲方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相关配套(包括配合发包方售楼的有关通道、防护栏)等工程(详见附件一)。2.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2 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2.3 .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风、首层住户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入户门、防火门、人防设备、楼宇白蚁防治、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
3、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责任。2.4 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2.4.1 等为甲供材料,详见附件。2.4.2 等为甲定乙供材料,详见附件。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3.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3. 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保修期限按照一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第4条:保修期4. 1本工程保修期为:
4、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2、防水工程5年。3、管线设备工程2年。4、装修工程2年。4.2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详见附件保修期内维修工作管理的约定。第5条:工期5. 1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5.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5. 3节点工期: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应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第6条:承包方式6. 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采用
5、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计费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总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7.1合同暂定总价本工程含税暂定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后45天内报送工程预算书及详细完整计算底稿(含电子版)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资料后45天内,甲乙双方按经甲方审核的工程施工图纸核对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计算本工程造价,然后双方可签订调整本合同建筑、装修、安装工程暂定造价的补充合同。7. 2计
6、价方式7.2. 1除合同另有约定,计价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和说明,结合实际执行的施工方案(须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确认)、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及签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费)。7.2.2土建工程套用;装修工程套用;安装工程套用;按规定取费,地区类别按类地区,计价费率有浮动范围的取中值。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机械单价按工程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以加权平均计算,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装材料下浮乳甲供材料的材料价不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经甲方指定价格的部分水电材料,其材料费不参与总价上下浮(以
7、施工过程中甲方定价联系单为准),其余人工、材料、机械费均按本款约定参与总价上下浮。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总承包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按甲方指定专业发包工程总造价(电梯工程为电梯安装费,外电工程为低压部分,不含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泵房供水设备工程)的%计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按甲供材料总价值的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甲供材料管理费在结算时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收取服务费、配合费、协调费、甲供材管理费、采保费等。第8条:合同生效8.1 合同订立时间:一年一月日。8.2 合同订立地点:。8
8、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9.1 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2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9.3 乙方向甲方承诺
9、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9.4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9.5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2发包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
10、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五、工程造价一(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一、发包方:1 .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2 .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3 .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4 .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
11、安装施工图一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5 .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一天内分送有关单位,一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一份。二、承包方: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6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7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一天(日历天),自一年一月一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
12、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二、开工前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 .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4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6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7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13、第四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2 .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
14、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5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6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
15、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
16、金额.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一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
17、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18、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19、第九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20、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O项方式解决: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一份,合同附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
21、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一年一月日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一年一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2、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日期:一天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
22、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OO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6、工程结算:6.1、 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6.2、 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6.3、 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 84%)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7.1、 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
23、总额的.10%支付。7.2、 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柱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7.3、 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7.4、 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7.5、 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7.6、 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7.7、 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_月_0_年_月_0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
24、同4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益阳市秀雅综合大楼2 .工程地点:益阳市秀峰东路赫山社区西侧3 .工程内容:秀峰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4100of二、承包范围1.甲方承揽的秀雅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4100f,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4 .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5 .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
25、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6 .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三、承包方式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四、工程工期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7 .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天为止。8 .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五、工程验收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
26、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六、工程质量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七、安全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包干计算。9
27、 .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1 .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60%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10天内付清工程款的90虬2 .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8%,余下的
28、2%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2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十、质量保修1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装饰工程为2年4 .室内墙面,裂缝保修2年5 .结构出现裂健,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1 .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2 .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3 .甲方应把工
29、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乙方责任(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十二、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益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总包方:(甲方)分包方:
30、乙方)现有总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承包给分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作以下规定:一、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原材料必须依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为准,合格证及试、检验报告手续齐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报检,经总包方及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分包工程质量等级低于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总包方将处罚分包方10%20%的合同价款作为分包方的违约罚款。并同时赔偿总包方受到的建设及各职能部门的处罚。质量整改率100%,出现质量问题如不能按照总包方及监理、建设方的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将视情况进行1005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完毕。三、安全问题:分包方自行承担安全
31、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执证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正确用好“安全三保”现场“五不准”。2、乙方保证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死亡等,或因违章施工,或因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及往返途中驾乘机动车辆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牵连。四、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总包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总包方计划为准。五、工程量、工程价款及支付:工程量:工程价款:支付:六、文
32、明施工:分包方设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按总包方提供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并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工完料清、场地清。如分包方未服从总包方的文明施工,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追加支出由分包方承担。七、有关事宜:1、总包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搞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和预检各分项工程,对分包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协调好与分包方的有关事宜。2、分包方应严格执行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各项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调入第三方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调10%后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3、分包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
33、力,当总包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分包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总包方工程价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总包方工作。对于分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业主方尚未向总包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总包方可以延迟支付上述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八、违约责任及解决: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2、若分包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交工要求,影响到总包方的顺利交工,由此导致的总包方的一切费用均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3、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节解决,不愿协商、调节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_月_B_年_月_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