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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四大管道支吊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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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四大管道支吊架.doc

    招标编号:HGFD-125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联盛联盛 2×300MW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 四大管道支吊架四大管道支吊架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招 标标 人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业业 主: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招招 标标 代代 理:理: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一年十二月年十二月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目 录 序序- 1 -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2 - 1 定义 - 3 - 2 工程概况 - 3 - 3 招标范围 - 4 - 4 投标人资格 - 4 - 5 招标文件 - 5 - 6 投标文件 - 5 - 7 开标 - 8 - 8 评标 - 8 - 9 资格复审 - 9 - 10 定标 - 9 - 11 授予合同 - 9 - 12 纪律与保密 - 10 - 13 费用 - 10 -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11 -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12 - 1 定义 - 12 - 2 合同标的 - 13 - 3 供货范围 - 14 - 4 合同价格 - 14 - 5 付款 - 14 - 6 交货和运输 - 15 - 7 包装与标记 - 17 -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 19 - 9 检验 - 21 -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 22 - 11 保证与索赔 - 25 - 12 保险 - 28 - 13 税费 - 28 - 14 分包与外购 - 28 -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29 - 16 不可抗力 - 30 -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 31 - 18 专利权 - 31 - 19 合同生效 - 31 - 20 适用法律及其它 - 32 -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专用条款 - 33 - 1 定义 - 33 - 2 合同标的 - 33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3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 33 - 4 合同价格 - 33 - 5 付款 - 34 - 6 交货和运输 - 35 - 7 保证与索赔 - 35 - 8 合同争议的解决 - 36 -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格式合同格式- 37 -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38 - 第四章第四章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0 -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41 - 第二部分 供货范围.- 57 - 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59 - 第四部分 交货进度.- 61 - 第五部分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2 - 第六部分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65 - 第七部分 分包与外购.- 67 - 第八部分 大(部)件情况.- 68 - 第九部分 技术差异表.- 68 - 第十部分 附图.- 69 - 第五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70 -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含报价含报价) ).- 71 - 1 投标书(格式) - 71 - 2 交货进度表 - 73 - 3 投标价格表 - 74 - 4 分包与外购 - 77 - 5 大部件情况 - 78 - 6 投标保证金 - 79 - 7 履约保函(格式) - 80 - 8 商务差异表 - 81 - 9 投标人资格文件 - 82 - 10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90 - 11 经济合同廉政责任书 - 91 -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 93 - 12 技术规范 - 93 - 13 供货范围 - 93 - 14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 93 - 15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 93 - 1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 93 - 17 技术差异表 - 93 - 18 投标人资格文件中有关业绩、生产许可证明、检验资料及工厂简介 - 94 - 19 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图纸和数据 - 94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2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技术问题.- 94 - 第六章第六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95 - 1 评标原则 - 96 - 2 评标程序 - 96 - 3 评标办法 - 96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 - 序序 1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上述章节和本序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 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 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3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2 -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项号条款号主要内容 12 工程概况 22.1 资金来源 36.1.3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80 日 46.1.4 投标保证金额: 3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 叁 万元整) 现金、电汇、倒送支票(仅限太原) ,其它形式无效 56.1.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版 2 份(U 盘) 商务(含报价)和技术应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在商务投商务(含报价)和技术应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在商务投 标文件中;标文件中; 另须单独密封唱标函一份,唱标函中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另须单独密封唱标函一份,唱标函中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 价表及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价表及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期:2010 年 月 日 10:00 66.3.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卡萨国际商务酒店(太原市亲贤北街 215 号) 接标时间:2010 年 月 日 8:0010:00 开标时间:2010 年 月 日 10:00 77.1 开标地点:卡萨国际商务酒店(太原市亲贤北街 215 号)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晶晶 郭晓华 凃 伟 联系电话:03517024438/7027222 转 807 812 传 真:03517021679 E - mail:hfdlzxvip.sina.com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3 - 1定义定义 1.1项目法人:具有工程建设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 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1.2 招标人:进行工程设备招标的法人,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 1.3招标代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招标资质,从事招标 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 1.4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 1.5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 投标人。 1.6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顺序的供进一步在其中确 定中标人的投标人。 1.7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8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投资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 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9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负责具体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聘请的专家和有关单 位人员组成。 1.10监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或机构,负责开标、评标的监督 工作。 1.11招标人:购买招标所需设备并支付设备价款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 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12投标人:出售招标设备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提要求的单位和机构,在招投标 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供方)。 1.13 工程设计单位:指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并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 的单位,即西南电力设计院。 2 2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2.1资金来源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机组是由山西 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由山西国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4 - 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2.2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 电新建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见第四章。 2.3工程地址 见第四章。 2.4交通运输 见第四章。 2.5工程计划进度 工程进度按照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总体工程计划要求进行。2009 年第 三季度开工,第 18 个月第一台机组投产,第 20 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3 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四大管道支吊架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 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章二、三、四章。 4 4投标人资投标人资格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力。 4.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 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 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5资格和业绩: 4.5.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4.5.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 3 台套以上, 2 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 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5 - 4.5.3投标人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 4.1-4.5.2 规定 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 同/协议的复印件,最好采用联合投标。 4.6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5 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招标文件由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格式 、 第四章技术要求及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和第六章评标办法 组成。 5.1.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 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的形式或标前会的形式进行。 5.2.2解释和澄清一般在投标截止规定日期前完成。 5.2.3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规定日期前作出, 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6 6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 6.1.1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规定的格式和第四章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 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第五章中商务差异表 和技术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1.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6 - 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 6.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180 日。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 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 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 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 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6.1.4投标保证金 6.1.4.1 根据投标人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现金、倒送支票(仅限太原市) , 它是投标文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6.1.4.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1.4.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1.4.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4.2.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通知书时规 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等签订合同) 。 6.1.4.2.4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一章 12 的规定。 6.1.4.3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后 5 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6.1.5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 列于第五章 10 和 19 款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 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6.1 投标文件一式 6 份 1 正 5 副,商务(含报价)(含报价)和技术应分别单独密封; 为方便唱标,需另附密封唱标函一份,唱标函中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 报价表及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与以上内容一致的投标文 件电子版本二份(WORD 格式,U 盘形式) 。 6.1.6.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报价表每 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7 - 正本为准。 6.1.6.3 投标文件中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旁边签字才有效。 6.2投标报价 6.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五章第 3 款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6.2.2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请按 CIF 价和人民币交货地 点价分别报价。 6.2.3投标人的报标价为闭口含税价(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部分代理手续 费、运杂等) ,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2.4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 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2.5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3投标文件的递交 6.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3.1.1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 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址、 “正本” “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 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书电子版本一份 (WORD 格式,U 盘形式) 。 6.3.1.2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含报价含报价) )和技术部分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 6.3.2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开标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 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3.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3.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 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 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3.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 金将予以没收。 6.3.3.3 根据 5.3 条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8 - 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6.4废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6.4.1投标文件未按本章 6.3.1 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6.4.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4.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 6.1 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 有严重背离。 6.4.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 ,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 效。 6.4.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 6.4.6未能通过资格复审。 6.4.7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4.8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6.4.9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7 7开标开标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前附表 7.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 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 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 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并送有关部门备查。 7.3开标方式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9 - 7.3.1本次开标为一次开标,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同时开。 8 8评标评标 8.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综合评 价。 8.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的义务。 9 9资格复审资格复审 9.1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 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 9.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第五 章。 9.3投标人应提供第五章第 9 款所列的文件和资料。 1010 定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和 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 1111 授予合同授予合同 11.1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通知所有未 中标人。 11.2签约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 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合同的每一页 (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合同附件 1、2、3、5、7 工程设计单位也要 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中标状态有任何改 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5 日内,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3履约保证金 11.3.1 投标人应于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条款 5.3 款和 11.15 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 11.3.2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0 - 履约保函格式见第五章第 7 款。 11.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 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 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1.3.4 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 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招标人。 11.4合同生效 经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后生效。 11.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初步设计 所需的相关正式技术资料。 1212纪律与保密纪律与保密 12.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 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 人。 12.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2.3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资格、资信、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 得弄虚作假,不得蓄意隐瞒。 12.4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5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 争。 12.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 工作。 12.7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313费用费用 13.1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3.2 中标服务费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1 -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执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收取。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2 -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所附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款作为投标人投标时的商务基础,双方达成协议后将 正式签署。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3 -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1 1定义定义 在包括专用条款和本通用条款的合同条款中,以下措辞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赋 予它们的含义。 1.1“招标人”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投标人”是指投标文件为招标人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书中被指定为投标人的法 人,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价格”是指是指在投标人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招标人根据 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款。详见相应合同附件。 。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 19 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 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 种软件) ,和合同附件 3 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投标人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 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 2 所列示和规定。 1.8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 1 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 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9“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 1 规定的保证 值后,招标人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最终验收”是指招标人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1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 24 小时;“周”是指 7 天。 1.12“电厂”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发电厂。 1.13“技术服务”是指由投标人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土建、 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4 - 1.14“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电厂工地,为招标人安装合同设备所 在地。 1.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 设备 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 备品备件和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6“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8“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投标人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 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 达到合同设备价格 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 性能验收试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投标人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 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 的情形。 1.23“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投标人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 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平等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发电厂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 2.2凡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 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见本合同附件 1。 2.4投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 2。 2.5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合同附件 3。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5 - 2.6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见合同附件 7。 2.7投标人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3供货范围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 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人 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 1 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 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 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4合同价格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 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合同设备所需进口配套设备 的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和国外验收费用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金额 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价格。合同价格的分项组成如下,分项合同金额规 定于合同专用条款 。 4.1.1合同设备价格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投标人所应交纳的所有税费、技术资料费、 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 4.1.3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5付款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6 - 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 5.5运杂费等的支付 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进行支付。 5.6付款时间以招标人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5.7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 5.7.1由于招标人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设备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故本合同设 备的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投标人负责。但如果发生由于个别原因(招 标人按时向投标人付款而投标人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导 致分包和外购设备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招标人有 权暂时终止向投标人付款。在投标人向合同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支付相关 款项后,招标人将继续向投标人付款。 5.7.2招标人上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但此时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5.7.3如果投标人仍未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招标人将出于保障工程进度 的目的,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招 标人存款利息)将从下一笔招标人向投标人的付款中扣除。 5.8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5.8.1如果发生投标人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书 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支付,招标人也有权从履约 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招标人损失,相关 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8.2如果发生招标人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的书 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招标人认可后 1 个月内向投标人支付。 5.9在招标人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招标人负担,在投标人银行 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6 6交货和运输交货和运输 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 4。 6.2交货地点: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投标人转移给招标人。合同设备毁损、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7 - 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投标人承担,交付之后由招标人承担。 6.3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4 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每批货物 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 和装箱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60 天前及 10 天前,投标人应以书面文件 将运输方式及 6.6 款中的各项内容分两次通知招标人。 6.4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站/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公路运 输以到现场后双方签署合同设备的外观检查证明的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 11.9 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投标人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 从投标人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 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招标人。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 9 米×3 米×3 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 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示意 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 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 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附件 4 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投标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招标人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 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投标人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8 - 得超过 1 个月交到现场,并且通知招标人。 6.9投标人应按附件 1 和附件 3 规定,向招标人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施工、调 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 1 和附件 3 的规 定提供技术资料每套合同设备 12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 附件 3 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 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 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招标人。 6.11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 11.10 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 技术资料经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招标人 原因,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7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免费向现 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 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0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7 天内) ,向现场补充提 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6.12招标人可派遣代表到投标人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投 标人应提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交运日期。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 投标人有权发货。上述招标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投标人应负的责任。 6.13因招标人原因要求投标人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 ,由招标人负担 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投标人已交货)支付该批设 备的款项。 6.14大件运输装载方式:投标人运输装载方式应报招标人认可。 6.15收货单位:见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7 7包装与标记包装与标记 7.1投标人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2000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 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 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 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人要在设备 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联盛 2×300MW 煤矸石发电新建项目辅机设备 招标文件 - 19 - 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 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投标人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2投标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 楚。 7.3投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 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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