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法下的购车账务处理 1、汽车价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一般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汽车保险等费用一般计入“管理费用汽车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一)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对于外购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进行资本化的规定是一致的。外购汽车发生的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牌照费等均属于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
2、税费,以后期间通过折旧进入损益。交强险计入管理费用。 3.关于增值税抵扣 财税201337号附件2: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即2013年8月1日起,企业购入小汽车也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税局于2014年1月1日废除了财
3、税201337号文件,颁布了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我国小汽车从2013年8月1日后购入都有可以抵扣。 4、汽车折旧年限按税法规的4年,残值率5%。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会计的单纯帐务处理中没有意义,但在
4、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中经常用到。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可分为两方面解释,一是作为税务的一个税前抵扣的折旧概念;二是固定资产在企业的实际使用年限。至于预计净残值,也是一个税务折旧的概念,一般的残镇率为35%,企业一经确定,在一段的会计年度里不可变更。 按照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 (三)款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可以根据职业判断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的净残值可以为零,不再受原政策规定的比例限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5、号)第一条的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因此2008年以后企业可以重新确定预计净残值,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可以扣除的折旧额从税前扣除。 新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相对原政策做了调整,如原政策规定电子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为五年,新法规定最短折旧年限为三年;原政策规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5%,新法规定企业可以合理确定固
6、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5、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6、折旧在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取。借:管理费用折旧费贷:累计折旧提完折旧: 、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的处理如下。继续可能使用的,不作帐务处理;不能用了。要报废的,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帐户进行处理,清理后有贷方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出现借方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无须通过税务备案。 、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表,报领导审批后,也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处理,但最后在转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篇:账务处理一、小型施工企业、装修公司的相关概念 (1)施工企业又称建筑企业,指依法自主经营、
7、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事建筑商品生产和经营,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公路、水利、电力、桥梁、矿山等土木工程施工。它包括建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公司、机械施工公司等。 施工企业国际上通称承包商,按承包工程能力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 工程总承包企业。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活动的智力密集型企业。 施工承包企业。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承包活动的企业。 专项分包企业。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专项分包和承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活动的企业。 (2)装修公司是为相关业主提供装修方面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
8、设计师和装修工人,从专业的设计和可实现性的角度上,为客户营造更温馨和舒适的家园而成立的企业机构,这种企业机构一般带有盈利性。现在的装修公司一般是设计与装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装修公司的分类: 中小型装修公司。一般就是设计师、施工经理从装饰公司出来,自己创建的公司,一般只是单方面比较强,公司综合能力一般。 主流装修公司。目前加盟类的品牌公司,越来越多,他们一般管理有固定的流程,主材有自己的联盟品牌。 高端设计工作室、部分高端工装公司、主流家装公司高端设计部。这些机构都能提供很好的设计和施工,优点是因为专注所以卓越,设计和施工投入的精力都很到位,装修效果自然到位,全部采用主流品牌的材料更容易出效果。
9、 第三篇:账务处理关于超市账务的处理 超市的各种收入,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呢。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帐务处理如下: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
10、0000/(117%)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2735.04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税金及附加165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
11、附加4.50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 1、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种返利性支出,由于收到返利收入的商业企业不能向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税务处理。这里分二种情况: 一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会计上直接按折让后金额入帐;例a企业收取某超市的销货款价税共计200000元,发票上注明实际销售为220000万元,销售折让20000万元,则帐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29059.83 二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
12、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货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货方据此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同时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上按 红字发票上注明的数额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科目。例如a企业向某商场支付返利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2905.98 2、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
13、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供货方根据商场超市开具的服务业发 票,用为销售(营业)费用列支。例如b企业向某商场支付上架费5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营业)费用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学会计论坛 “平销返利”与“非平销返利”财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36号)文件精神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
14、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账务处理如下: 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0000/(117%)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
15、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本文由“会计强人”工作人员摘自网络,如牵涉到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50 二、供货企业支付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支出的处理 1.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利性支出,由于收到返利收入的商业企
16、业不能向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税务处理。这里分二种情况: 一是,在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会计上直接按折让后金额入账;例如:a企业收取某超市的销货款价税共计200000元,发票上注明实际销售为220000元,销售折让20000元,则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3 二是,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则可取得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供货方据此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同时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上按红字发票上注明的数
17、额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例如:a企业向某商场支付返利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2.对支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供货方根据商场超市开具的服务业发票,从销售费用列支。 例如:b企业向某商场支付上架费5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超市收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征税规定各不同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
18、税额的一般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扺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购入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
19、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动,而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
20、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000400017%)4680 贷:原材料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5850 贷:原材料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 2、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
21、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确认销项税额。 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 经实现,因此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
22、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a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7000元,计税价格(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67200 贷:库存商品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7%)10200 如果上述产品不是在建工程领用,而是由福利部门领用,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67200 贷:库存商品5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7%)10200 如果上述产品是用于对外投资、捐赠等,也需要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二、企业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
23、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3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775 贷:原材料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17%)1275 又如,a企业库存商品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37000元,其中所耗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为: 借:待
24、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0400 贷:库存商品3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17%)3400 如果上例题中改为在产品,其他资料不变,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0400 贷:生产成本3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17%)3400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的规定,凡是企业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一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包括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这些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不管是否有市
25、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原因,都属于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存货,其进项税额在会计上均应做转出处理。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遭淘汰、过时的存货,虽然市场价值降低,却是由于市场变化引起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只要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没有盘亏、丢失或毁损,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市场价值因市场变化而降低的存货,企业处理前一定要上报主管税务部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否则,税务部门会认为是因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市场价值降低,甚至认为是因存在盘亏、丢失或毁损的情形而使销售收入总额降低,从而造成企业不应有的税收损失。 三、企业平销返利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
26、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销售方式。平销行为不仅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而且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 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
27、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例4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从另一纳税人处购得商品10000件,每件10元,合计货款100000元,税金17000元。供货方按10%进行返利,并用现金形式支付。 a企业购入商品时,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a企业在收到返利时,会计账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库存商品10000(若结算后收到返利则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实务中,购买方直接从销售方取得货币资金、购买方直接从向销售方支付的货款中坐扣、购买方向销售方索取或坐扣有关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购买方在销售方直接或间接列支或报销有关费用、购买方取得销售方支付的费用补偿等情况都应按返利原则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四、增值税出口退税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按照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为出品产品所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回。但在实际工作中,进项税额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5a企业1月份购进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1
29、700元,合计11700元;该批商品全部外销,售价16000元。经计算,当期免抵税额900元,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假设为8500元),其余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借:银行存款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 从上例可以看出,企业为出口产品所购货物的进项税额由
30、于未全部退回,则未退回的部分视为企业购进货物的代价,应反映为销售成本。企业购入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共计11700元;该商品出口,国家退税900元,其余800元未退。从总体上来看,企业购进货物的全部代价是11700元,国家退税900元,实际代价为10800元。由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元直接作为存货处理,在货物出口后,已经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未退回的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其结果是,主营业务成本共计为10800元,反映购进商品的实际成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科目涉及“主营业务成本”、“待处理财产损益”(
31、结转净损失时通常转入“营业外支出”)等,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还有的“进项税额转 出”会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虽然并未影响当期的应税所得,但随着在建工程的完工、折旧的计提,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相应的增值税将在以后的期限内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因此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需要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关注,以正确计算企业损益,同时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第四篇:佣金的账务处理签的合同是fob价,合同中并注明支付给个人佣金的处理方法 那就不存在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了以及佣金了,那这里的佣金只是支付给境内个人,个人到税务局开具佣
32、金发票,领导同意便可支付,做在销售费用中,汇算清缴是按规定办理如果是支付给境外个人的则要按付汇管理规定办理,以外币结算都要办理核销的,佣金支付后,没有发票,借:未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可以税后列支。这里有很多规定的,包括税务发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汇管理等 签的合同是cif价,佣金的处理方法,在免税申报中按98运保佣申报 1、运保佣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以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为计税依据,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出口发票上的金额作为出口销售收入,实际支付境外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时,在取得发票和支付凭证的当月,汇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2、运保佣单证
33、及内容:(1)国外运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或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上所注明的海运费、空运费、(2)国外保险费:保险公司开具的出口运输保险单、保险费结算清单等单证上所注明的保险费。(3)国外佣金: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和付佣方式支付的明佣和暗佣。提供佣金合同、外管局的申请表和支付水单。 3、运保佣的帐务处理: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国外佣金一律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和不予抵扣税额,具体会计分录 (1)借:主营业务收入-某某出口方式贷:银行存款 (2)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账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
34、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担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包括明佣和暗佣)和银行财务费等,以红字冲减收入。不易按商品认定的累计佣金收支,列入经营费用。出口商品发生的对外理赔,只要是支付给境外的运保佣无论是否以外币结算均应以红字冲减收入。 国外佣金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为付佣方式进行支付的。佣金分为明佣、暗佣、累积佣金三种,其支付方式不同,帐务处理也不同。 1.明佣。又称发票内佣金,企业根据扣除佣金后的销售货款净额收取货款,不再另付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出口佣金)红字 2暗佣。又称发票外佣金。企业根据销
35、售货款总额收取货款后,再另付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外汇帐款(出口佣金)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红字收到货款后汇付佣金 借:应付外汇帐款(出口佣金) 贷:银行存款 或财会部门收到业务部门送交的有关单据时,分别支付方法,作会计分录,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采用议付佣金的,由于银行已代扣应付佣金,在收汇时已将议付的佣金在“应收外汇帐款”中直接扣减,当时收汇时作会计分录,借:汇兑损益银行存款 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采用汇付佣金的,在收妥货款后对外支付,并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贷:银行存款 3.累计佣金。是由出口企业国外
36、包销、代理客户签订协议,在一定期间内,按累计数额支付的佣金。由于不能认定到具体出口货物,支付时,作会计分录:借:经营费用累计佣金贷:银行存款 预估国外费用季度预估时,作如下会计分录: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其他应付款预估国外运保费季度预估后,次季实际支付运保费时,可先冲转原分录,再按以上规定作会计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
37、金额的5。 境内机构支付超过合同总金额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并且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佣金时,须持下列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1.出口合同正本; 2.佣金协议正本(如为暗佣或暗扣); 3.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4.境内机构支付超比例佣金的申请书; 5.银行汇款凭证及外汇局售汇通知单。 第五篇:账务处理(精选)增资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 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38、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房产代理公司的账务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收取卖房佣金的,请问如何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是哪些。 房地产代理公司收取的卖房佣金收入属于代理费收入,应当 在销售房产确认代理费的时候确认收入(一般是开具代理费的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费用核算,可以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与销售房子直接相关的人工等费用在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 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发
39、生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等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处理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与另一公司协议。一部分货款以港币支付给我公司,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我公司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公司,而付港币这部分货款我公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请问我这笔收入该怎么做分录和交税,是不是就不交增值税了。 您的理解不对。即使不开具发票,销售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祝收到港元时要按即期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 正常计算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
40、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包装物核算 在对包装物进行处理时,单独计价的是计人其他业务收入。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与商品在一起销售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我的疑问是:不是还说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是要计人销售费用的吗。 企业在发出包装物时,应根据发出包装物的不同用途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生产部门领用的包装物,构成了产品的成本,因此应将包装物的成本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包装物”; 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相当于单独销售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
41、不单独计价,应是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 出租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收到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率存现金”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出借的包装物,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等 对于逾期未退的包装物,首先将押金没收相当于是将包装物卖掉: 借:其他应付款(按没收的押金入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押金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其他业务收入 押金(1+增值税税率) 涉及到消费税的,接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2、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 率 对于逾期未退的包装物,考虑到有时原来收取的押金相对于出售来讲金额较小,要加收一部分押金,对于该部分加收的押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在该包装物确实不退时,该押金也就不再退还,此时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加收的押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加收的押金(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加收的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率 营业外收入(按借贷方的差额倒挤) 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回后不能使用而报废的: 借:原材料(按其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或。销售费
43、用(出借包装物)。 成本加成合同的账务处理 请问成本加成合同双方账务如何处理。 成本加成合同是建造合同的一种形式会计和税法对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是一样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1,建设方的处理: 按工程的进度与施,工方结算付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施工方按建造合同准则处理: 发生合同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登记已经结算的合同价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期末按完工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完工后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