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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消费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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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消费税.ppt

    第三章 消费税法,本章内容提要: 1.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 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4.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重点:主要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消费税与其他税类的关系:,学习本税种时,除掌握前述相关内容外,还应注意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的相互关系。,消费税的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或类似税种。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道税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14种)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次性征收,只有一种消费品两次征收)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有按价征收,有按量征收,也有价量结合征收),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消费品,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二、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4、零售应税消费品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例题·计算题】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业务中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 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消费税纳税环节总结:,【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 D.零售环节销售的白酒 正确答案AB 解析白酒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一、税目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06年3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除特殊规定外,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按照国税函2001955号规定,从2001年12月20日起,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二)酒及酒精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又名乙醇,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 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11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正确答案 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三)化妆品 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五)鞭炮、焰火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消费税。 (六)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七)汽车轮胎 包括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八)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九)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 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十一)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四)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 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 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二、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第三节 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为价外收入)。该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例题1·多选题】(2010年)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A.优质费 B.包装物租金 C.品牌使用费 D.包装物押金 【例题2·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3、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在缴纳消费税的同时,与一般货物一样,还应缴纳增值税。按照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在使用换算公式时,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分别使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的纳税人同时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如果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适用3%的征收率。,二、从量计征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的数量。,关于卷烟征税的计算,长沙卷烟厂2011年5月份销售一批甲类卷烟给A烟草公司,不含税价款100万元,每标准条卷烟价格500元(不含税)。计算长沙卷烟厂应该缴纳多少消费税?(1) A烟草公司将这笔卷烟销售给B烟草公司,不含税价款110万元;(2) A烟草公司将这笔卷烟销售给长城宾馆,不含税价款110万元。 纳税人之间销售卷烟不要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卷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要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假设长沙卷烟厂2011年5月份购进20万元的烟叶,支付运费2万元并取得合法的普通发票。长沙卷烟厂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问长沙卷烟厂2011年5月应缴纳多少增值税?A烟草公司应缴纳多少增值税?,三、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 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 计税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 核定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l35%)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二)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三)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和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 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 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 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 000元。 要求: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金。 正确答案 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需要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90000×17%=32300(元)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220000×5%=11000(元),(四)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 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五)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例如:某酒厂既生产税率为20%的粮食白酒,又生产税率为10%的其他酒,如汽酒、药酒等。 对于这种情况税法规定,该厂应分别核算白酒与其他酒的销售额,然后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税;如不分别核算各自的销售额,其他酒也按白酒的税率计算纳税。 如果该酒厂还生产白酒与其他酒小瓶装礼品套酒,就是税法所指的成套消费品,应按全部销售额就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消费税额,而不能以其他酒10%的税率计算其中任何一部分的应纳税额了。,【例题·单选题】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254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12000×57254÷(117%)×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五个大问题: 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税额减征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税消费税,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可能涉及三种计算方法:,例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2)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10.2(万元),例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计算8月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1)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00×220=88000(元),例: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2)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所谓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例如,有的企业把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以福利或奖励等形式发给本厂职工,以为不是对外销售,不必计入销售额,无需纳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所谓“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 例如:卷烟厂生产出烟丝,烟丝已是应税消费品,卷烟厂再用生产出的烟丝连续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消费税,只对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例题·计算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增值税销项税额(50×2001×250×200)×17%10200(元) 应纳消费税50×200×56%+50×0.61×250×200×56%+15033780(元),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l)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A/实行从价计征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l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B/实行复合计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上述公式中的“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例: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8 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l消费税税率) 8 000×(15%)÷(130%) 8 400÷0.712000(元) (2)应纳税额12000×30%3600(元),【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典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没有进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1-20%)×20%6850(元)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应纳增值税12×2000×(110%)1000÷(1-20%)×17%5822.5(元),宏伟酒业公司用粮食生产56°白酒2000公斤,每公斤的成本为80元,其中500公斤发给公司职工,余下的用于勾兑39°白酒1800公斤对外销售,每公斤销售价格100元,(当月没有56°白酒销售价格)。计算宏伟公司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自产自用56°白酒的组成计税价格 =(500×80+500×80×10%+500×1)÷(1-20%) =55625(元) 自产自用应缴纳消费税=55625×20%+500×1=11625(元),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销售数量×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800×100×20%+1800×1 =37800(元) 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1625+37800=49425(元),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品应纳税的计算 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设备、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局限,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将加工好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或自己使用。这也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另一种形式,也需要纳入征收消费税的范围。 例如:某企业将购来的小客车底盘和零部件提供给某汽车改装厂,加工组装成小客车供自己使用,则加工、组装成的小客车就需要缴纳消费税。按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按征管法的规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即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l)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从价征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十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例某鞭炮企业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鞭炮的适用税率15% (2)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 (3)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2.复合征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0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正确答案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200÷5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0.56)×0.56200×250×200×0.003÷10000439.55(万元),某卷烟厂2009年8月委托东方红公司加工乙类卷烟,提供烟叶价值5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收回卷烟5000条,试计算东方红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没有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原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卷烟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50+10+5000×200×0.003÷10000)÷(1-36%) =94.22(万元) 应代扣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 托加工卷烟数量×定额税率 =94.22×36%+5000×200×0.003÷10000=34.22(万元),1材料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税法对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并要以明确的方式如实提供材料成本,要求是很严格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假冒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或少报材料成本,逃避纳税的现象。 2加工费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这是税法对受托方的要求。 受托方必须如实提供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这样才能既保证组成计税价格及代收代缴消费税准确地计算出来,也使受托方按加工费得以正确计算其应纳的增值税。,(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关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消费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进口一般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例:已知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18万元,假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请计算该批消费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组成计税价格=(9018)÷(110%)=120(万元)。 (2)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20×10%=12(万元),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例题·多选题】某公司进口一批摩托车,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30%),则进口环节还需缴纳( )。(消费税税率为3%) A.消费税6.5万元 B.消费税2万元 C.增值税11.05万元 D.增值税11.39万元,答案解析 关税完税价格15÷30%50(万元) 进口消费税(5015)÷(13%)×3%2(万元) 进口增值税(5015)÷(13%)×17%11.39(万元),(二)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为统一进口卷烟与国产卷烟的消费税政策,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 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2依据上述确定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上述一般公式相同,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与国内相同,每标准箱为(50000支)150元。,例: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7月从国外进口卷烟320箱(每箱25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万元、保险费用8万元。已知进口卷烟的关税税率为20%。请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进口环节卷烟的定额税率为0.6元/条,比例税率为30%。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卷烟从量计征税)÷(1-进口环节比例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卷烟条数×0.6)÷(1-36%) 每条进口卷烟的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的条数若每条进口卷烟的价格70元,则比例税率为56%,若每条进口卷烟的价格70元,则比例税率委36%。 计算进口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进口卷烟条数×每条进口卷烟的价格×比例税率+进口卷烟条数×0.6,(1)每条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80000×(120%)0.6÷(136%)=48(元)。 单条卷烟价格小于7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6%。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80 000×48×36%80 000×0.6=1 200 000(元),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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