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ppt

    • 资源ID:2563475       资源大小:1,012.01KB        全文页数:18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4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4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ppt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大连市普兰店区地税局纳税人学堂,1、已完工,已开票, 已足额缴纳营业税 2、已完工,未结款 或未结清款项 3、未完工,未结款 或未结清款项,已足额缴纳,正确,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重点),(特例),完工与借款情况,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条例第十二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 1、已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 2、未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 (二)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 (特例) (三)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过程中,如果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的,则不论届时是否支付款项,均以该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条例12条,细则24条),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1)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 实际未付款,1、已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2)合同虽明确付款日期,但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怎么办?,书面合同明确付款日期,但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和实际支付款项日期“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1、已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采取预付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支付预付款的当天 (细则25条),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1、已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3)采取预付款方式的,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1、已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1)实际未付款 (2)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不符 (3)预付款,合同约定付款日期 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孰先” 预付款当天,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过程中,如果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的,则不论届时是否支付款项,均以该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条例12条,细则24条),(1)合同规定了付款日期, 实际未付款,2、未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2)合同虽明确付款日期,但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怎么办?,书面合同明确付款日期,但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和实际支付款项日期“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未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采取预付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支付预付款的当天 (细则25条),2、未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3)采取预付款方式的,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2、未完工,未结款或未结清款项,(1)实际未付款 (2)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不符 (3)预付款,合同约定付款日期 实际付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孰先” 预付款当天,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1、已完工,未 结款或未结清 款项 2、未完工,未 结款或未结清 款项,(1)实际未付款 (2)实际付款日 期与合同约定 日期不符 (3)预付款,合同约定付款 日期 实际付款日期 与合同约定日 期“孰先” 预付款当天,(一)合同已约定付款日期(重点),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工程形象进度,(二)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 (特例),会计准则,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 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细则24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的确定; (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中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中提到,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的,应按采用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举例: 某建筑企业承揽一项目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现已完成全部工程的50%,在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情况下,应确认500万的收入,应就500万缴纳营业税。,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 (二)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 (特例),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细则25条)。,(三)自建建筑物后销售 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谢谢,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ppt)为本站会员(本田雅阁)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