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各位同志: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其目的是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把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衔接越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按照党委安排,班子成员要向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各党支部是抓落实的排头兵,关键时刻必须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靠严明的纪律保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所以,我今天的党课主题是:“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下面,我就围绕这一主题,和大家作一次交流。一、要加强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是党的纪律中最
2、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要求最高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是其他一切纪律的前提,也是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接下来我还要讲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作风纪律等等,但无论哪条纪律,说到底都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强化到位了,自然会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如果违反了其他纪律,肯定是政治上不过关,在政治纪律这个根子上出了问题。所以,希望各位同志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老老实实地“听党话、跟党走二一是“听党话、跟党走”最根本的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座都是党员,党龄应该都不短,都是组织上培养多年的干部,经常接受政治理论教育,这方面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问题,绝不
3、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无论是公开场合,还是私下场合,都不能犯糊涂,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听党话、跟党走”最基本的是强化理论武装。要结合今天的支部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认认真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理论,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尤其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性地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用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
4、是“听党话、跟党走”最关键的是压实政治责任。平时,大家手头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处理,但家有三件事、先从紧处来。只要是党委作出的决策、安排的工作,都要在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迅速有力,绝不能敷衍了事、久拖不办。尤其是在目前这个节骨眼上,一定要将政治责任压实到领导干部上,压实到支部和党员身上,坚守岗位,听从号令,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特别是对于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一定要摆在首位、优先落实,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必须将规定动作落实到位、自选动作创新到位。二、要加强组织纪律在党的纪律体系中,如果说政治纪律是纲、其他纪律是目,那么组织纪律无疑就是“首目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
5、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们每名党员同志从宣誓入党那天起,就意味着要承担比一般人员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在组织、有纪律”首先要把组织建设好。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既是离我们最近的组织,也是最贴近群众的组织;既是战斗堡垒,是落实党的领导的关键一环,也是我们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石。党员的党性强不强、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党支部最关键。同样地,一个单位的工作开展的如何,在支部建设上反映得最充分。希望我们都能切实增强组织观念,真正关心和参与支部建设,把支部各项活动搞起来、严起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支部制度,真正把我们的支部建设成
6、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桥头堡、党组织建设的前沿阵地和展示党组织形象的窗口。这一点,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都责无旁贷,无论是支委委员,还是普通党员,都要自觉主动参与进来。二是“在组织、有纪律”关键要把纪律执行好。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检验一名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试金石,是所有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组织规矩,如果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或者拿捏不准的疑难事项,一定要勤请示、多汇报,不能擅自做主或者先斩后奏,这是规矩问题、纪律问题,包括我在内,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另外,集团公司党委就是我们最坚定、最可靠的组织,是带领系统各级冲锋陷阵、攻坚克难的强大后盾,各位同志一定要
7、依靠组织、相信组织、服从组织,维护集团公司党委的权威,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定,任何时候都与集团公司党委保持声音一致、步调一致。三是“在组织、有纪律”还要把纪律底线守好。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独把“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列为一章,新增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这些规定,传承和弘扬了严明组织纪律的优良传统,为我们在遵守组织纪律问题上划出了清晰的、不可逾越的“底线”,各位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牢记在心,绝不能在这方面出现任何问题。三、要加强群众纪律对全集团来讲,目前既是矛盾凸显期,也是发展机遇期、改革攻坚期,这对我们加
8、强群众纪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最需要做的就是要搞好服务,不断拉近和基层、和群众、和客户的关系,进而夯实发展根基、推进深化改革,走出目前的困难时期。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集团公司是服务机构,领导要为员工服务,中层要为基层服务,后台要为前台服务。这就是对我们强化服务意识的具体要求。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摆正自身位置,摆正和基层的关系,真正站在服务基层、服务客户的角度来思考自己的工作,甚至要进一步提升格局,站在服务全省转型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和推动工作,而不能仅仅是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领导交办的工作干完就行。我想,这是我们每一位同志都应该牢固树立的理念,把服务意识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9、最终把服务的意识传导到基层,再通过基层的力量传导到客户,真正把全系统整体的服务水平提升一个档次。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日常工作中,无论是面对上级还是下级,都要一样尊重。接打电话或者处理事情,无论忙还是闲,都要一样耐心解答。凡是来到集团公司办事的,无论生人熟人,都要一样和气,尤其是基层同志大多路途较远,来一趟集团公司不容易,而且不少事情对他们来讲都是急事要事,都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办完事情。所以,今天能办的绝不拖到明天,自己能办的绝不推三阻四,即便是自己办不了的也要告诉基层的同志找谁或者找哪个部门,不能一句“不知道”或者“不归我管”就打发了。希望我们都能够认清这一点,强化时间观念、效率观念
10、质量观念,学会换位思考,多想想基层的难处,多想想自己去外单位办事的心情,全心全意解决好基层难题,服务好基层发展,真正通过高质量的服务把群众纪律落细落小、落实到位。四、要加强工作纪律这是我们干事创业的重要保证,是关乎集团公司服务水平、关乎全系统长远发展的大事,绝不是可有可无、可讲可不讲的事情。尤其是全系统摊子这么大、人员这么多、业务这么广,如果没有严明的工作纪律,难以想象这么大的单位如何能够有序高效运转。一是要不断改进作风。作风涉及很多方面,关键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实事求是、认认真真,说得再直白一点,不要在工作上糊弄人,不要躺在最好的位置睡大觉。现在全系统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关口,各级政府和监
11、管部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度关注和支持,这是我们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是大家干事创业非常好的时机,一定要认清形势,倍加珍惜,提振精气神,发挥正能量,拿出一股子拼劲、韧劲和闯劲,实实在在干好每一天的工作,自觉做到对工作尽力、对职位尽责、对事业尽心,以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二是要严格保守秘密。虽然大家处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但平时多多少少都能接触到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监管部门的敏感信息,还有的是我们自身产生的商业秘密。这些不同来源的信息,有的经过定密程序,明确标明密级的资料,有的虽然没有明确标明密级,但一般都会标注内部等字眼。无论哪种资料或信息,只要是自己经手的,都
12、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规章制度来处理,一定不能从自己手上泄露出去。尤其是涉及国家秘密的事情,不仅仅涉嫌违规违纪,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亲手断送掉自己的大好前程,对家庭、对单位都是坏事。另外,保守党的秘密是入党誓词中的一条,这是大家都郑重对党宣誓过,一定要牢记在心、时刻践行,对自己经手的各类秘密,始终做到守口如瓶、绝不泄露。三是要不信谣不传谣。现在各种传播渠道非常发达,一旦在微信或者网络上传播一些未经证实或不属于权威发布的小道消息,很快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导致局面失控,那个时候再追悔莫及,已经为时已晚,谁都挽救不了你。尤其是在特殊时期,一定在规矩意识上强化再强化,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
13、说,更不能东打听西打听,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外面,都不要妄加猜测,这方面一旦出了问题,那就是大事,不但对个人不好,也会给单位带来负面舆情,造成声誉风险,甚至引发其他连锁反应。希望大家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本职工作,千万不要出于好奇或受到人情因素干扰等种种原因,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五、要加强生活纪律组织上考察和识别干部,关键就五条:德能勤绩廉,其中“德”是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通俗来讲,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品。一个人如果人品正,无论是生活纪律还是其他纪律,都不会出大的问题;如果人品不正,所有的纪律和规矩都不会放在眼里,迟早出事。首先要管住自己,我们是干金融的,有时间就钻研业务知识,多阅读
14、一些积极向上的书籍,或者也可以多关注一些高质量的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平台,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政治、经济、金融、军事、文化、科学甚至是娱乐等等很多知识,总有一个方面能够符合你的兴趣。要是把时间和心思花在这些方面,思想怎么可能滑坡,人品怎么可能出问题。另外,还要管住自己的朋友圈、交际圈,下班没事就回家,多陪陪家人,不要和社会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或者一天到晚在外面互相吃请请吃,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遇到挖空心思接近你的人,但只要我们管好自己,不胡乱交往,不给别人利用的机会,自然就不会出大的问题。同时还要管住家人,很多干部出问题就出在家风不正上,不是子女没
15、有管教好,就是枕边人没有约束住,而且都是从一点一点的小事演变而来,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不仅把自己的事业和自由搭进去,连带着家人也一并受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大家没事就可以去纪委监委的网站去看看,教训非常深刻。虽然我们处在集团公司机关,不直接接触人、财、贷这些风险比较突出的领域,但不代表没有违反生活纪律的机会,还是要时刻绷紧这根弦,不仅要教育自己的家人不乱来,还要让家人时常监督自己、提醒自己,一起守住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六、要加强廉洁纪律廉洁既是做人的底线,也是党员的纪律。集团公司纪委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机关人员“吃拿卡要”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在座各位都是党员,但凡进到集团公司工作的同
16、志,都是优中选优胜出的。如果集团公司的同志不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下面就会有样学样,一级跟着一级学,慢慢带坏全系统的风气,失去基层民心,动摇发展根基,最终影响的还是事业。希望今后大家无论是到基层调研,还是基层同志来集团公司办事,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能管好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去的场合不要去,不该拿的不要拿,在全系统带头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另外,机关同志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形象,而是整个集团公司甚至是全系统的形象,在对外打交道的时候,比如说招投标等等,更要严守纪律、廉洁办事,不要让系统外的人小看了大家,小看了我们系统。集团公司不是一个发财的地方,如果觉得自己志不在此,完全可以另谋出路
17、但只要在这里干一天,就要守一天的规矩,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最终丧失了党性、背上了处分,亲手砸掉自己的饭碗。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希望大家都能时刻警醒,牢记在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任何时候都不要突破廉洁底线。今天讲的这些纪律,条条都是硬杠杠,条条都是底线、红线,对我们每一位党员来讲,看似是条条框框的约束,实则是实实在在的保护,保护我们安安心心干工作,保护我们一心一意闯事业,一定要牢记在心,时刻铭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言以蔽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只要我们严守各项纪律,凝心聚力抓改革、抓发展,一定可以从辉煌走向新的辉崎,从胜利走向新的胜
18、利!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宣讲提纲同志们: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今天,我们专题组织宣讲学习,目的在于引导大家切实抬高站位、学深学透,为严格执行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新旧条例对比、答记者问等有关内容,以及自己学习理解,围绕“三个讲一讲“进行领学。一、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
19、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可以说,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X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
20、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此次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
21、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根据新情况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
22、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二、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编、章不变,新增16条,修改76条。(一)关于第一编总则1.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中。第二条指导思想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
23、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第四条工作原则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执纪执法贯通”等内容;第五条增写“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内容,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整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2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中。第十条中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调整为“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J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中将“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
24、理”调整为“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增加“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十四条增加“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绐予组织处理”。3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第十七条中增加“谈话函询”“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退赔”等情形,将“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细化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第十九条中增加“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
25、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内容;第二十条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明确为“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将第五款”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明确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第二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第二十六条将“按照个人所得数额”调整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
26、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调整为“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4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第二十八条为新增内容,即:“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三十条将“有其他违法行为”明确为“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J新增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
27、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等内容;第三十一条将“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明确为“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第三十五条明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内容,并增加“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内容。5 .第五章其他规定中。第四十条增加“谈话函询”情形;第四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党外职务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将计算经济损失明确为“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
28、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第四十六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第四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二)关于第二编分则1.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五十二条增加了“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报刊、书籍”“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内容;第五十四条增加了“政治攀附”内容;
29、第五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等内容;第五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绐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
30、加重处分”;第五十八条增加“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内容;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分别增加“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内容;第六十八条增加“理论”内容;第六十九条增加“要求其限期改正”内容;第七十条僧加“个人搞迷信活动”内容;第七十六条增加“严重后果”内容;2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八十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增加“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内容,
31、将“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调整为“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责献的”;第八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第八十六条将“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细化为“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加“称号”内容;第八十八条将处分主体明确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第九十一条增加“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
32、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内容;3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九十四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第九十七、九十八、一百零二条将“消费卡”明确为“消费卡(券)”,并在九十八条中增加“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内容;第九十九条中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细化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第一百条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零三条将“活动”调整为“行为”,将“决策、审批过程中“调整为“工作中”;第一百零四条增加“经营
33、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情形;第一百零五条将原有特定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删掉“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变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增加“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情形;第一百零六条为新增内容,即:”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
34、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将一些具体情形概括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范围更大;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等人群;第一百一十三条将“高消费娱乐”调整为“娱乐”;第一百一十四条将“奖金”调整为“福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创建示范活动”情形;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加“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等情形;4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二十一条将“扶贫领域”调整为“兴村振兴领域”;第一百二十四条增加“社会救助”情形;删除原有的第一百一十七条;5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条将“贯彻创新
35、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调整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三十二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调整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增加“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
36、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贲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四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贲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
37、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这是首次将机构编制纪律列入其中;第一百三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
38、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情形,将“被依法判处刑罚后”调整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第一百三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滥用问贲,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Q第一百三十八条增加“出逃”情形:第一百三十九条为新增内容,即:“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39、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四十一、一百四十二条将“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删掉变为全体党员的处分条款,其中一百四十一条将“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情节较轻的”,一百四十二条将“政府奖励表彰”调整为“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第一百四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0、6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五十条增加“铺张浪费”情形;第一百五十三条将“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调整为“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论(三)关于第三编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将条例施行时间明确为2024年1月1日。(四)关于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需要把握的问题7 .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8 .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41、分条例第X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9 .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10 .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I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
42、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三、讲一讲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其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贯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各级要主动抬高政治站位,抓好深入系统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纪观念,切实做到知纪守纪、自觉维护纪律。一要深入抓好学习。各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
43、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各级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全面掌握,严格贯彻执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二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调阅笔记、视频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认真学习传达,并将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学习不实、执行不力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
44、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45、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
46、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
47、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
48、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