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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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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讲义.ppt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讲义,税政法规科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对比 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 一些注意事项,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对比: 1.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4.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1.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20003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调低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28001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新,旧,影响: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负担。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全国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将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能够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增加了一些税负。 税负增减表,举例:张三为一企业员工,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本次税改后,每月可少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原应纳税额=(5000-2000)*15%-125=325元 调整后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 每月可少缴纳325-45=280元,举例:李四为一企业高管,某月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工资加上奖金收入共计85000元,税改前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变化? 现应纳税额=(85000-2000)*40%-10375=22825元 调整后应纳税额 =(85000-3500)*45%-13505=23170元 税改后需多缴纳23170-22825=345元,3.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明确 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财税201162号,新,旧,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新旧对比,例:某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新老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出2011年度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为,前8个月按老税法2000元/月计算,后4个月按新税法3500元/月计算),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25000×20%-1250)×8/122500元 后4个月应纳税额(25000×10%-750)×4/12583.33元 全年应纳税额2500+583.333083.33元 如果按照老税法计算,投资者本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050元,因此,新税法实施后,投资者本人节省1966.67元税款。,4.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 次月7日内 次月15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中“七日内”修改为:“十五日内”。 此项修改使个人所得税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 1.三险一金 2.年金 3.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4.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 5、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6.“一次性奖励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7.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1、(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610号,(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610号,2.年金 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年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二、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局2011年第9号公告,例: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企业为其建立了年金,2011年12月3日取得收入3400元,不包括韩先生本人缴纳年金 的200元,企业为其缴纳年金800元,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部分:3400+200=3600元,应缴个税 (3600-3500)*3%=3元 企业缴纳年金部分:800*3%=24元 12月份共应缴纳个税27元。,3.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变。(注意:一年仅能使用一次) 举例: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分析: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计算: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若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为36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000元(方便计算) 首先,其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 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000元除以12,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共计3+2295=2298元,4.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号公告,例如,2011年2月某企业的叶女士如果提前5年退休,将取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公告中的新计税公式,叶女士在取得一次性补贴后应纳税额为:(300000÷60-2000)×15%-125×60=19500(元)。 如果叶女士是在于2010年办理提前退休,也是提前5年退休,将取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那么个税的计算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执行,使用的个税税率虽然仍是15%,但按1999年规定计算,30万元一次性补助应缴(300000-2000)×15%-125=44575(元),相比现在会多缴25075元。,5、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湘地税函201057号文件)规定,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经市局研究决定,我市一次性补偿收入免税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100000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湘地税函201057号,6.“一次性奖励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奖金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8293号 ,7.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财税201150号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财税201150号 ,一.9月1日前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申报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殊行业实行按年计算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 举例:我国公民张先生在某一煤矿企业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假设2011年每月工资收入4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全年收入48000元。如何计算?,前8月的每月应扣税款为: 应纳税款=(4000-2000)×15%-125=175元 共计应纳税款 =(4000-2000)×15%-125×8=1400元 后4个月的每月应扣税款为: 应纳税款=(4000-3500)×3%=15元 共计应纳税款(4000-3500)×3%×4=60元 全年共计应纳税额=1460元,个人所得税法中福利费有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2.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明确如下: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国税发1999155号,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国税发1999155号,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它形式的经济利益。 月饼的实质:为实物形式的个人所得,不属于个税中免税的福利费范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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