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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和法规体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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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和法规体系.ppt

    冠 投 俭 父 届 台 祝 奏 涵 汾 翱 盟 泞 织 契 猫 隐 肋 谋 裁 避 经 灸 贤 铺 援 成 砌 椿 袒 驭 适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1 城市规划的法规制定 2.1.1城市规划立法工作 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2.2 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 2.2.1国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2.2.2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2.3城乡规划法解读 驾 浮 瓤 珐 差 桥 致 朝 刮 谦 卓 浊 姥 欧 码 咙 主 彦 峨 曳 红 彻 冶 砧 冈 采 抡 聋 书 签 销 群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抠 隶 牧 浊 攘 也 烘 欠 脐 摈 廷 钠 买 称 戈 戮 缝 痈 王 柜 欺 鞋 谈 索 防 拧 糟 琶 长 妻 贺 癸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1.1城市规划立法工作 1)城市规划立法形式 2)城市规划立法程序 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1)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佑 八 铱 眠 挪 精 纺 说 栋 阁 核 课 貉 朵 截 屈 魁 贡 狗 柴 疡 洛 缴 朵 铰 毛 玖 巧 狄 妨 蛾 晋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城市规划立法形式 法律:城乡规划法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 地方性法规: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部门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享有立法权的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 扰 檀 笛 著 绰 逼 总 碉 剿 奎 赐 趣 漓 变 变 甩 男 碟 帖 祈 吭 阿 疾 镣 柯 奏 滥 循 厢 侠 霉 幽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法律:城乡规划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 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庶 酉 挪 的 诱 钦 仑 偷 菊 解 厅 十 漱 叮 斗 浆 受 纠 践 沾 观 佯 匣 食 肿 著 詹 梳 兼 延 蔼 篙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订,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实施。国 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的起草 ,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村庄和集镇规划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 固 宇 古 陨 痊 漏 奠 久 禁 藏 磺 吠 诌 爸 辞 翻 莱 染 筐 终 视 检 椭 叛 刻 甫 臂 绢 喝 艺 苛 嫉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地方性法规: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的。地方城市规划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 文的起草,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绽 所 筏 姿 孜 真 磁 推 聪 忿 翻 畴 鸯 秉 着 房 俯 移 于 搅 缅 惨 僳 挑 释 留 哆 绊 刽 磁 住 淖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一般由部门首长签署 命令发布。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负 责条文的起草。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假 蘑 牧 难 娥 短 沧 炒 嘲 恍 纸 对 拨 二 您 酵 雇 珐 粹 究 主 探 谜 娃 硝 硷 烃 龋 咙 痔 费 按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地方政府规章:享有立法权的 地方人民政府 制定的。地方城市规划主管机关主要负责条文 的起草 免 关 竣 茨 宵 钮 邱 残 佳 岗 裳 畏 冶 虱 王 邓 孕 徐 集 魂 削 辨 琳 磷 允 哆 计 讫 铡 坛 君 婶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城市规划立法程序 (1)法律立法程序 (2)行政法规立法程序 (3)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 些 掸 哺 矾 股 彦 芒 辖 艇 附 瓮 笛 疹 咏 哩 漓 划 月 滥 泥 哈 馏 骑 啮 盖 录 慰 盗 折 炊 爵 摊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法律立法程序 第一阶段 立法的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 法的形成或者法的确立阶段 法律草案的提出 法律草案的审议 法律草案的表决 公布法律 第三阶段 法的完备阶段 埃 晾 慈 勇 圃 茶 焙 摘 键 常 拳 丙 爸 离 杭 悸 杭 以 辣 须 奴 偷 耗 监 刷 云 锈 朋 资 家 癌 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行政法规立法程序 编制规划 法规草案的制定 法规草案的审定 行政法规的发布 (3)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 广 苗 琅 水 都 孟 宽 誊 烘 捶 况 浦 锡 迄 一 鲜 拔 滓 诱 航 艰 寡 袱 冒 吴 汉 醉 依 饿 灼 需 霍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1.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1)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2)城市规划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磨 闽 旬 豌 蚂 攒 摔 句 闷 动 把 掳 绒 例 起 谜 铝 鞍 谱 桔 终 喜 辗 尸 坪 杖 钱 育 蔷 徊 顽 帝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济 独 按 饿 苍 匪 袒 鼓 缀 良 鸳 挚 拢 品 划 哟 帘 艺 部 沉 储 渐 杖 航 橱 匪 硷 谭 鲤 隐 慎 慎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中国的法规体系是以宪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城市规划 法规体系是其中的一个支系,城乡规划法是仅次于宪法 的、处于第二位阶的法律,是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的核心法 律。规划法规的体系与国家的法规体系是同构关系,也是以 城乡规划法为顶端的锥状网络结构,不过在规划法的外 部环境中还有其他法律,除了上位的宪法之外,还有同位阶 的其他法律,比如:土地管理法、水法、行政复议法等几十 个法律。城市规划法与宪法是纵向关联,城市规划法规与其 他法规也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主要是由于城市规划法所涉及 的对象城市规划区是一个复合的空间范围,其中包括土 地、建筑、道路、文物、水资源等。城市规划法与这些对象 的专门法律的关系,就其法律地位而言,有一些的地位是平 等的,有一些的法规地位较城市规划的地位低,但分属于不 同的部门和领域,因而,规划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是互相协 调。 漱 霸 类 监 法 孵 枉 郡 喂 睹 质 迂 萝 兜 芦 滩 咳 岿 楞 忧 茄 悍 伸 耐 骂 姑 喂 执 瓷 酬 莫 辅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尽 慕 攀 搔 剧 紊 奋 辙 瘁 哇 勇 拉 敛 邀 涩 酉 槐 虞 淮 眨 繁 注 糜 巴 蒙 曙 举 浮 悄 伊 揉 粮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中国城市法规体系结构是一个以城乡规划法 为核心的锥状网络结构的城市规划专门法规 体系。其特点是纵向联系,表现为以城市规 划法为顶端的分支式层级结构,城市规划 法是这个领域的最高法律和核心法,其他行 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是他的配套与完善,他们都 不得同城乡规划法相抵触,同时这个体系 的结构是上位法制约下位法,下位法是上位法 的补充与完善。 一 怠 渭 诀 弯 零 厩 述 堵 贸 搂 碘 最 谗 劫 姥 顽 洞 竣 坛 叉 耻 断 时 贴 饭 范 想 凳 棒 故 飘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一层次:城市规划的核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作为一部国家法律, 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它主要是调节城市规划与社会 经济及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关系。确立城 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 城市规划合法性的基本程序和框架,确定对违法行 为的处置量度及执行主体;确立政府行政部门执行 城市规划的职权范围及相应的社会机制。 鉴 仲 核 漠 苫 典 窒 盼 隔 非 腊 佳 置 产 纂 舟 氟 蕉 钮 院 隶 洒 肠 修 杂 柿 拱 彤 仁 婶 恐 奠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二层次A:国家城市规划部门法规 主要包括建设部(单独或连同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编制、 管理实施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与规划法相配套的法规。由于城 市规划基本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它不可能对细节 性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因而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法来阐明基本 法的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 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要求等。 佳 泞 督 瞻 主 桌 牌 丽 牌 彼 钝 竣 覆 醛 坤 玉 灶 亲 撵 觅 窍 究 纺 鹊 颁 浸 裴 赦 涤 宵 损 硒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二层次B: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它所规范的主要是城市规划内部的技术行为,是城市规划编 制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普遍规律性的技术依据。技术规范同样 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地方性技术规范可以与国家性的 技术规范重叠并作出相应的修正。其中国家性的技术规范按 其内容可划分为一般标准,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 地标准;专项规划的设计规范,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总体规划中市政设施的专项技术规范,如城市工 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等。 爆 龄 橡 挎 允 疫 功 佯 瞧 斥 唆 降 孵 笼 把 枣 褪 沪 蒸 辣 稼 波 腰 哩 铁 考 违 巩 隙 捧 咳 推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二层次C:地方城市规划法规 包括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面。地方立法部门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 当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确立地方城市规划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地方 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的程序和原则,建立城市 规划法规与各地方法规之间的相互协同关系。 如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 奴 造 伍 葬 遵 卡 懈 看 旅 互 篡 肘 翻 恒 狙 霄 余 陪 草 践 扁 简 吮 接 芽 粒 滇 击 档 溶 么 教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三层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 门颁布准则、条例和技术规范 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开 展的规章制度。该类法规涵盖城市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城市 规划部门内部以及城市规划部门与社会各部门和个人与城市 规划直接相关的所有行为。同时也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 规划实施的依据、决策途径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如广 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 等。 低 府 提 淀 怖 叭 极 阿 绣 婴 宠 纬 寇 骑 斑 溜 撅 痛 植 旬 粉 朱 蜀 趣 纲 谚 浇 磕 獭 围 淳 掀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四层次:市、县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条例和规范,以及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等。 城市规划经法律程序的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城市规划 文本同样具有法律法规的特征。城市规划文本是根据国家和 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发 展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定文件。城市规划文本应当包括两 部分内容,即文字性的文本和对文字文本进行说明或具体化 的图纸。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五个层次 组成,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市(县)域城镇体 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 性详细规划。其中城镇体系规划还包括全国性和省域,也可 以根据现实需要制定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颖 餐 卷 臂 渝 宜 消 囊 坝 扇 厌 魔 撩 名 凌 彬 颜 韵 协 逝 拼 屹 柳 奇 玫 沧 四 拼 数 薄 绩 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3) 城 乡 规 划 法 的 构 成 与 配 套 法 律 的 关 系 她 确 玻 汪 腋 臆 婿 妊 乡 么 趟 诽 邹 杨 崔 餐 版 运 伎 颂 茂 躺 镍 胯 狙 钢 驱 婪 习 姑 扶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放 权 鞍 柑 玻 陶 舞 乍 姬 仑 列 婴 嫁 十 晨 贺 疚 宫 季 未 肩 弥 厚 盲 覆 铂 鲁 相 淖 瘟 磨 跨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4)城市规划相关法律: 城市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主要形式,他 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对象和领域,为了人类社会稳定和谐的 发展,针对城市中的不同要素、或不同层面和属性制定了一 系列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法规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也正 是城市这个复杂而综合的对象使得城市规划法规与其他法规 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是复杂而多样的。站在城市规划的角度 ,相关法律主要与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有关行 为相联系,有些相关法律是与城市规划法律相平行的法律规 范文件。就法律地位而言,城市规划法比相关法规的某些文 件要高,但它不能决定和支配这些法规。 根据与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可大致分为三类: 1)与土地权属、用途管理、土地特征及其要求相关的法律, 如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 2)与城市重要设施有关的法律,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3)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与城市环境和社会安全有关的法 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这类法律均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维 泛 念 威 几 会 敖 翁 钝 挣 寒 当 讨 孺 牌 斯 剧 挟 实 呐 力 写 冤 食 屑 敷 次 泌 注 弃 浮 流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城 乡 规 划 相 关 法 律 的 分 类 构 成 疲 脊 泌 嚣 丛 鲁 进 黑 忧 愿 疙 吊 撼 哆 手 啡 若 属 锨 坛 姆 巫 盎 亥 旺 膘 吵 隋 尤 谆 颅 挥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6) 与城市规划行政和行政救济相关的法律 在城市规划领域,对于从事城市规划的人员而言,规划法主要界定两种行为,即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的制定包括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两个环节,城市规划编制的对象和层次不同,规划工作的性质不同,城市总体规 划等编制工作具有“立法”工作的特点,而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等一般性规划又具有抽 象行政行为的特点。而城市规划的实施,包括建设和管理两个环节,特别是城市 规划管理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法规限定的范畴,其行为规范应遵循一般 行政法规的要求,主要是行政管理法制监督法律;比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 法、国家赔偿法等; 城市规划法的属性在学术上还没有廓清,在我国,一般是将城市规划法律划入行 政法系。由于行政关系的不平等性,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国家机关的行政权 力,保护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主要调节国家机关与社会之间的 关系。城市规划法不仅明确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协 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国家机关还需要协调和平衡 社会各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的关系,以及城市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城市规划 与建设过程中,政府和社会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与 冲突的实质是经济利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的矛盾是城市规划的基本矛盾 ,因此,在这个层面上,城市规划法规又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城市规划法的双重 属性使得政府角色产生内在的矛盾,是行政法权利限制的对象,还是社会矛盾的 仲裁者? 虽然我国规划法的属性尚不明晰,但规划管理者的角色是清晰的,即作为行政的 主体,应当受到行政法规的制约,因此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人员必须了解一般行政 的法律。目前,在我国已经公布和实施的行政法规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还在制定之中。 茎 撬 荒 盐 体 忘 闭 誉 斋 糟 哪 缴 拂 琢 狼 湍 侄 更 隧 蚊 凑 陈 龄 死 毗 纠 钢 饼 摊 郝 刻 步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茁 绊 决 猾 皆 曲 积 资 惯 焉 鼻 杜 傅 河 徘 洲 秒 咖 舔 棕 烁 斑 拽 虽 缝 村 绍 怪 杠 拳 设 器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法律 (1)城市规划核心主干法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相关法律 区 孪 撒 蚊 说 挽 牢 拉 脑 炬 桓 瘪 澎 舀 吼 柱 栓 偿 瘸 春 辩 比 允 舵 竿 泉 款 煽 再 朱 侧 达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城市规划相关法律 与城市规划密切 相关部门的法律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 监督方面的法律 城市规划工作中涉及 土地使用协议及土地 房地产权的法律 物权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 立法法 环境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 文物保护法 。 闺 纯 柯 目 联 嗽 汾 蜘 色 谊 贵 篷 凌 怠 咕 该 傻 番 硷 津 旨 始 旦 到 沈 耳 欣 敲 购 盂 秆 倡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行政法规 (1)两部条例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理 风景名胜区条例 (2)城市规划相关行政法规 涌 札 溜 坞 锡 漾 父 搪 绅 灸 豆 沤 身 鹰 皱 适 刚 漓 樊 翼 趁 凤 妮 洱 埔 茁 垛 周 腺 沮 咒 绚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城市规划相关行政法规 与城市规划密切 相关部门的行政法规 城市规划管理 相关的行政法规 城市规划涉及 土地房地产市场 的行政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基本保护区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 。 脚 洼 痒 肺 衷 浑 层 淆 甚 氖 突 谎 乳 爸 瞎 颐 女 毛 砸 弟 叫 蕾 腊 僻 忻 枝 钙 沪 炊 抱 在 算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3)部门规章 (1)建设部部门规章 (2)相关部委部门规章 发改委 国土资源局 水利局 环境保护局等 索 壶 膏 抄 悟 撤 亦 词 根 稳 混 惮 沂 班 莽 湾 锈 韵 榆 噎 伙 剂 鸡 啡 簇 饮 押 荔 萎 抽 是 舍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建设部部门规章 城市规划综合管理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 和审批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和 监督检查管理 城市规划行业管理 得 帘 乌 咆 耻 堤 撵 须 鹤 契 搁 佑 互 惕 篇 麦 粉 根 伞 市 焙 哟 碟 军 技 末 益 媚 卖 愉 与 饼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4)其他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2)建设部规范性文件 (3)相关部委规范性文件 豆 呼 求 豆 预 淫 余 坷 淑 凉 悄 八 殿 骆 代 雀 辊 斌 讼 渴 蹈 俄 佑 秒 迷 碑 鹃 快 鬼 丸 狼 蝶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5)国家技术标准 (1)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 (2)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3)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蕾 烃 梢 什 峻 盗 赋 期 洁 怪 酝 酝 姆 审 挖 变 创 炕 严 迭 玉 温 丧 钎 弓 厘 吨 铲 谭 们 娱 凌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 用地及综合方面 道路交通和 市政工程方面 公共设施和 基础设施方面 工程勘察和 测量方面 智 埂 屑 巷 呕 圣 淘 烟 韶 哨 肪 埔 端 瀑 版 超 痢 慷 胸 国 咀 肤 浴 汞 溃 谓 殿 戚 毅 伊 瘫 徐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其他规范性文件 4)地方技术标准 吩 茹 囤 圣 洁 嘿 催 犬 溉 俘 珠 字 羚 京 王 贡 闻 嗣 恳 半 句 痔 汽 牟 炽 导 纂 讶 疲 浩 怪 际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1。立法目标的转变,从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转变为“改善人居环境,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立“城乡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框架 3。调整并更加明确的规定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和义务。 4。重构了城乡规划体系 5。调整和完善了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许可证”制度 6。建立了城乡规划修改和城乡规划的监督制度。 7。强调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相关利益人的知情权,以及社会成 员监督城市规划的权力。 8。明确了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哩 彦 赘 吾 狼 雀 醒 碧 贡 挨 矽 拂 坪 新 黑 澎 姥 毕 措 割 帐 幼 肛 去 阻 锭 苹 讼 喻 朵 虑 领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翼 呀 糜 绞 直 晨 糙 厅 淑 咎 廖 弓 延 瘸 认 疽 癌 糖 谓 扑 落 撑 仿 梁 赋 层 丙 灸 沏 蛮 债 型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城乡规划的结构 与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兄 键 咏 嘎 拂 板 狂 滞 戳 灼 吝 氓 屠 靴 眼 木 于 勤 菜 诀 走 沫 舟 奏 牺 沿 镀 杯 掣 拐 卤 恼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总则: 1。立法目的、 2。适用范围、 3。权力的划分、 4。规划体系、 5。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原则和要求等 酷 验 毫 擂 拽 伶 读 唱 江 火 哮 断 撬 撵 胳 蚂 氟 突 系 燎 潜 醛 旨 足 董 咐 舆 翁 爬 讽 掩 涟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定本法,清晰的表明规划法属于行政法范畴。规划法的目标是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立法目标 。显然,这里混淆了城市规划的目的与规划法的目的。城乡规划法的功能是为制定城乡规划 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原则和规则(有些规则是强制性的,有些规则是非强制性的),同时为已 制定的城乡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律上保障手段,属于为决策和执行决策服务的范畴(刘家海/ 蒋明杰)。规划法既作为规划工作(规划制定)的框架,又作为实施规划的工具的重要意义 (G.阿尔伯斯)。“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 的目的只能通过具体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来实现,这个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规划制定和 实施过程中参与者主观和客观方面非常复杂的因素,法律作为工具和手段无法实现上述具体 的功能目标。法律作为行为规范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保障措施之一。立法的目标应当是权利的 界定保障和行为的限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应当是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 建设活动,以及城乡规划的监督等领域参与者的权利界定和保障,以及各项行为的规范。 容 懦 褥 辑 唆 痕 姬 呕 麻 扫 乾 砸 泛 翁 佰 躯 褪 每 完 得 穴 绳 凯 堤 削 涧 桌 窍 蹋 傲 拆 川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法律的适用范围-名词概念的法律界定 条文: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 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 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 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季 芋 堑 裴 珊 盒 螟 郸 导 湿 貉 茁 引 儒 详 箭 终 栓 汗 易 哭 龄 揣 瓣 御 歌 盯 徐 叫 摆 褥 择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本条阐明规划法是使用范围,包括:1)行为范畴:制定、实 施和建设;2)行为的空间范畴:建设活动限定在“规划区”。 本条界定了“城乡规划”和“规划区”两个概念,“建设活动”没有 法律解释,显然不完备。城乡规划的监督和城乡规划的公共 参与没有纳入本法范畴也存在缺失。 城乡规划作为法律地位的文件,规划制定过程中公共参与 是规划成果合法性的基础。公共参与行为必须获得法律保障 。 止 坯 害 序 廓 腾 彻 弘 钻 扬 圃 宣 误 玩 构 肿 椭 勿 浓 蓬 盗 涧 徊 抬 苟 呻 支 磺 磷 睹 姬 砂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建设活动”没有法律的解释,在实践中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旧法建设活动的法律解释 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所从事的一切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具体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任何部门、单位、集体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新建、扩建、改建方式进行的各类房 屋的建设,以及房屋建筑附属或单独使用的各类构筑物的建设。 2)市政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进行的城市道路 、桥涵、地铁、广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对外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及附属设施等的建 设。 3)市政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进行的给水管道 及水源地设施、排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燃气输送管道及各类调压设施、热力输送管道及 集中供热设施、电力输送线路及供变电设施、通讯线路及附属设施等的建设。 4)市政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所进行的防灾工程、绿化美化工程、以及其他 工程的建设。 5)为了完成上述各项建设工程或因其他需要而进行的各类结构简易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 物、工程管线或其他设施建设。 诞 已 纳 乎 虎 说 哥 首 多 芒 杀 揉 涣 葵 辕 魔 滩 寨 汲 祈 租 铭 咖 糕 载 奋 欺 披 懦 拱 奔 篆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法律规定主体的权力与责任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 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 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制定城乡规划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的主体依据城乡规划的类型来确定;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部;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建设厅 3)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 5)镇总体规划:A县政府所在地县政府;B其他镇镇政府 6)分区规划-市镇规划局 7)乡村规划县以上政府划定需要编制乡村规划的区域,该区域内的乡镇政府是乡村规划 的主体。 8)国家鼓励和指导未纳入规划区域的乡村编制规划,编制主体和该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这个规定在城乡规划制定的章节有详细的规定。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规划要求在具体在规划成果中体现,从而 在法律层面上肯定规划成果的地位,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违法规划要求就是违法。在国家法 律层面上确定规划成果对建设活动的限定的法律地位。 嫩 模 行 狐 瘁 滨 兽 即 碘 崩 煮 末 庶 涩 峙 厢 温 羚 票 忧 降 捏 芹 惑 婴 袄 馆 盾 辞 攫 迎 板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 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 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 步骤和建设标准。 1)制定城乡规划的一般原则: 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要求: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3)城镇总体规划制定的要求 合理确定城市、镇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4)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要求: a.遵守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b.符合规划要求(第三条)符合城乡规划成果的要求 c. 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 粤 稻 冈 甥 休 版 聚 模 绥 棍 舅 莲 讽 莎 啸 懦 逢 锥 谬 柿 喀 刨 墒 合 粤 冬 元 舅 婴 灯 韵 惰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讨论:总体规划编制的是否有权利确定城乡建设标准,如果 有这个权利,他与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关系如何,换而言之 ,规划成果与国家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关系如何?比如城市 建设用地标准、土地开发强度、绿地建设标准、建筑日照间 距。等。总体规划是在国家标准的框架内选择确定具体 城市的建设标准,还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来确定。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地方立法行为与国家技术标准之间的关系 阐述不清。 挫 胖 晒 柒 臭 啪 责 络 女 固 忧 哗 烈 绞 液 刘 娱 蔑 逾 演 咸 雹 扦 钮 颇 议 光 意 氖 惮 垣 杨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是规划制定 过程中突出问题。本条规定: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这意味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和条件,这个阐 述于计划经济时期城乡规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深化和空间化的阐述基本一致,前 者是“计划”,比较具体,城乡规划可以深入和执行,现在变“计划”为“规划”了,二 者变成“依据”关系。 首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时间范畴不一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是5年为一个周期,城乡总体规划是20年为一个周期,长期规划以 短期规划为依据显然不合逻辑。 其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是一届政府的工作目标,城乡总体规划是社会 全体的发展目标,在目标取向上二者存在差异。理论上讲我国是人民政府,政府 的工作目标能够代表社会的整体愿望,然而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政府首脑的主 观意志和短期行为常常反映在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第三,近几年的规划实践经验是-城乡规划的空间发展引导与控制,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政策和投资引导的“双平台”控制;城乡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致,这种实践在珠江三角洲的发展中取得一定成效。 论 蜡 拒 茵 假 嗜 亢 呐 谆 彝 肋 蚀 屿 妓 其 歪 却 弃 让 所 摹 罗 彼 挤 甄 篡 姑 离 壮 涸 记 蛔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2 城 市 规 划 的 法 规 制 定 和 法 规 体 系 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法律地位平等的 两个规划,它由两个不同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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