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篇)2024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附3篇党课讲稿含两篇学习宣传方案(心得体会(研讨材料)第1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一部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条例。在今年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现就学习心得汇报如下:一、体现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纪
2、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强的保证,在坚持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每个党员应该遵守纪律,我党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我党一直纪律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失去战斗力,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国民党八年内战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纪律涣散。二、严格落实条例精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手中的宝剑,要想充分发挥宝剑的作用,首先应该带头遵守
3、纪律,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去执行纪律,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但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执纪者,应该做到实事就是,绝不冤枉一名好人,但是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让我激情蓬发,斗志昂扬,坚定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生的信念。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我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如果是舟,群众就如同是水一样。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对党内少数腐朽干部起到了震撼作用,也坚定了群众对我党的信心。从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看出,每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是否取得群众的支持密切相关,宋朝灭亡症结就是宦官专权,官吏贪腐。我党要时刻警惕,做到居安思危,
4、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行为,但是我们要让那些有腐败行为和有这种想法的人畏惧,因此从严治党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几千年历史的总结。官员的贪腐会丧失广大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因此要结合条例做好群众工作。四、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是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办信查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办信查案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办信查案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条例颁布的目的是让广大党
5、员干部明白违纪就要受到处理。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让我明白我党将永葆先进性,也明白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条例的颁布将重塑我党的光辉现象。(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心得体会第2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我们县纪委监委采取宣讲辅导、组织考核等方式,推动掀起了一股学习条例的热潮。近期来,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看反复背记,我对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第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
6、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第二,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十八大以来,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
7、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放松了自我要求,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对条例的学习,不能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条例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第三、用好条例,干好纪检监察工作。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运用,尤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说条例就是我们的饭碗,是我们的看家法宝,要提高能力素质、提高专业水平,就必须学好条例,在
8、实践中运用提高。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一定把所学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在学中用,在用中学,不断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提高能力素质,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更大力量。(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第3篇)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认真研读条例,做到党纪党规烂熟于心,时刻自警自省,坚决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做遵纪守法的带头者。二、切实落实责任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条例
9、再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耕地保护、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用地保障、办证登记等工作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激励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既要公正用好第一百三十一条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的处分规定,又要科学用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关于减轻处分和不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自然资源工作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廉洁担当的干部队伍。(交流发言稿第4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
10、严治党,不但“打老虎”“拍苍蝇”,而且十分注重制度建设,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大以来,二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说明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完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运用好条例。守纪要拘于小节。新修订的条例一共142条,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有新增、融合、修改,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更加细致,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地列了出来,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学习新条例,是对所有党员的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使我们党员的一言一行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也时刻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
11、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预防要时刻重视。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执纪要内含厚爱。“好干部是管出来的“,我们纪检干部在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惩前虑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
12、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学习要用于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13、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专题研讨交流材料第5篇)杷M产管理蓝督令鼓励我义作为统一慈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结合,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履职。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在总结实践经
14、验基础上完善规范,与时俱进压实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一是新增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外推。比如,某街道办事处在依法开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相关群众不理解甚至个别村民为谋取非法利益煽动群众聚集的情况。时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不但不冲锋在前、给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反而担心自己的职位和安全,拒不前往现场处置调度,等待上级介入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条例针对此类现象,在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有利于引导广大党
15、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二是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积极履职,消极回避、推卸责任。比如,某县委书记对前任领导任职期间拖欠农村保洁人员工资问题,不积极协调解决,认为是前任留下来的债务,跟自己任职期间的行为没有关系,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针对此类现象,条例在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切实负责,积极推动解决,不得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
16、拖不决,否则根据具体情形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三是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慢作为、假作为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表现,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比如某县委书记对于依法处置违规建设商品房问题不重视、不积极,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前往现场督导处置,仅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但却向上级报告已经前往现场处理并妥善解决,最终导致部分基层人员使用虚假材料层层上报,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新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制度
17、推动党员干部勤勉敬业、积极作为。此外,条例还在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九条增加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对统计造假及对统计造假失察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国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激发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一是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做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实践中,还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
18、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对此,条例第八十五条充实相关惩戒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强化纪律支撑。二是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但实践中,部分地方存在问责不规范等情形,有的单位部门对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随意扩大问责范围,追求从快从重处理,严重挫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完善相关规定,督促各级党组织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
19、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第八十六条完善相关条款,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等要求,充实完善相关条款,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在第五条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纪律
20、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九条中增写对“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以及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比如,某市在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现该市列入国家重点项目的高铁建设工程因为工期紧张,需要就近开采修建高铁所需的石料,但因采石许可证审批周期较长,采石场所在地县政府为保障国家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当地经济发展,经集体研究决定在申请采石许可证的同时开采石料供应高铁建设项目。后环保督察发现该县存在未批先采等问题。市纪委监委经综合
21、研判,认为当地县政府未批先采主观上是出于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客观上也是经集体研究后才实施,是为公不是为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最终对研究决策和具体落实的党员干部不再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对该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当地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从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避免基层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及全会报告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悟条例规定背后的精神和考量。二是精准运用“
22、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真正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让监督执纪执法既有硬度又有温度。三是根据条例精神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机制,深化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向被处分人讲清讲透组织良苦用心,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通过对条例的贯彻执行,真正把正风肃纪反腐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纪检监察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以自身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发言提纲第6篇)区纪委监察委驻区委办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安善按照中共XX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
23、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了2018年8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要有高度正确的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
24、者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要强化学习意识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
25、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要强化敬畏意识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有“彬彬有礼”、“恭恭敬敬”、严肃、认真的意思,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指“担心、忧虑”,指做事谨慎,不懈怠。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首先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
26、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其次要讲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具体到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规矩就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循、履行和坚守。第三要讲纪律。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逛淘宝等,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总之,我们要学习贯彻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党员特别是纪检干部的重要任务。我
27、们要努力用好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这一武器,使纪检监督执法问责得到有效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强的纪律保障。我们要掌握其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第7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党支部把学习条例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传达学习。我作为单位纪检员,在学习过程中收获很多,深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良好政治生态。下面结合近期学习条例情况,谈几点个人体
28、会: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政治坚定、服从上级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党性修养,也是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践行上级党委意图不走样,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指示、部署、要求,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降格以求,出“线”而为。要构筑拒腐防线,严格自律一刻不能松懈,特别是在结交朋友和与之交往中,一定要处理好遵纪守法与亲情友情的关系,再亲密也不失分寸,防一念之差而误入歧途;防一时冲动而失去理智;防一步不稳而跌落泥坑;防一蚁之穴而毁掉千里长堤。二是要遵守党纪党规,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从近年来地方和部队查处的案
29、件来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有的人党纪意识淡薄,有的人无视党纪的威力,还有的人存在侥幸心理,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于雷池、红线,条例的规定再清楚不过,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做到“三个坚决”:坚决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各级党委的决策指示,坚决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遵守组织纪律作为重点,凡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请示汇报,对违反程序操作、搞个人说了算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把遵守廉洁从政纪律作为保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加
30、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确保从政行为始终置于监督之下。三是要严守生活纪律。条例中对共产党员在个人情趣方面容易违犯的事项也做出了明确提示。通过近年来许多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小节缺口,导致大节不保。严守生活纪律,培养健康情趣,关键是要守住三道关:一是守住欲望关,克制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二是守住爱好关,既要防止玩物丧志,又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更不能为满足自己的爱好不讲原则、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三是守住亲情关,要处理好家人,同事和朋友关系,严防家人利用自己职权之便收受贿赂,严防同事和朋友,利用同事情、朋友情,钻空子变相地进行行贿。只要严办这三关,我们的生活作
31、风才不会出问题,才会有一个干净、廉洁的生活环境。令辅导党锦专题党课宣讲提纲篇1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一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
32、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
33、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
34、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
35、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
36、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
37、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
38、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
39、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
40、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一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
41、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切实抓好
42、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辅导党课讲稿篇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一一从四个方面分析同志们:大家好!作为2024年开年第一篇,今天想跟大家聊的是关于纪律建设的话题。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最近,相信大家都在学习一部党内法规,那就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这部条例在2023年12月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2023年12月19日由中共中央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一件大事,其实不光是执纪部门要学,我们广大领
43、导干部、党员也都要更加好好学,因为这是我们党对全体党员作出的行为规范,明确划出了红线、底线、高压线,也有导向意义。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学习心得。党纪处分条例是一部很重要的党内法规,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党内法规?从而更好了解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按效力分类: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7类。按效力等级可分为四个层次。党章。对党
44、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比如,中国共
45、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进行讲解:第一,条例产生、修订的过程;第二,本次条例修订的背景;第三,条例修订的亮点解读;第四,我们应该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一、本次条例修订的背景也许有人可能会说,2018年我们刚修订过党纪处分条例,怎么短短几年,又要修订条例了,其实这里传导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时代在进步,违纪的情形、场景有了新的变化,党的纪律建设也要跟上,而且越往后越严了。那么,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一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背景
46、1、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角度来看,加强纪律建设是我们党的治本之策十八大之前,从严治党把重点放在严惩关键少数上,缺点是没有用纪律管住多数,所以过去的腐败问题就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因为没有一个约束,所以不断地产出新的腐败。十八大之后,王岐山同志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的规矩,他首次提出了依规治党。他说,“现在守规矩的界限被混淆了,长期松散,没有组织观念,最后成了圈子文化。如果有些人加入了党,还不受党章约束,那不成了有组织无纪律?”以前从严治党使用法律而不是党纪,是把党的管理标准降低了,于是就出现了某个单位的同志只要不犯法不违法就没人管的现象。所以要完善党规党纪。如何完
47、善?严明纪律首先就是要维护党章,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突出出来,要管全党治全党。以准则为例,2015年修订的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前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管领导干部极少数的,十八大以后就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根据2018年公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一2022年),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2019年4月,中共中央完成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从2018年11月开始,对纳入清理范围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8、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修改8件。也就是说,除去废止和宣布失效的no件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修订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基本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基础性、综合性和专门性党内制度并存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逐步构建起“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就纪律处分条例而言,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