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篇2024年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交流发言附3篇专题党课研讨交流材料篇一,共七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新修订,再次释放出党中央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修订后的条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
2、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绿色化转型发展步伐,早日让XX区焕发青春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
3、坚硬的钢铁”。作为区委书记,就要按照党员标准,对照条例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成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思维强化政治思维,是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重要前提之一,只有增强政治思维,才能有效应对工作中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复杂局面,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思维,就要抓好理论武装这个根本。一些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违纪腐败案件,其根源都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加强
4、思想武装,当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重点,制定好学习计划,通过深入学习,强化理解,实化运用,不断增强用政治思维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政治思维,就要树牢严守规矩这个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是党执政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口袋书”,必须熟知铭记,勒学善用。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进一步要求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强化政治思维,就要把握政治站位这个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
5、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站位,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要坚持方向,强化政治能力政治能力是领导干部最重要的能力。强化政治能力,就要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就要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就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需要提高政治能力。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
6、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发挥着关键作用。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面临着纷繁复杂的执政环境,尤其是进入新时代,社会改革又面临着诸多长期、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当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必须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维护“两个”核心需要提高政治能力。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使我们在核心的带领下能够更好地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
7、大矛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提高政治能力。严肃纪律、严明规矩,最根本的是要严格按照党的各项规定办事,领导干部只有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百炼成钢。我们必须从严对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不断提高。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要规范言行,强化政治自觉增强政治自觉不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应该成为全体党员持之以恒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规范言行,做到心有敬畏,筑牢底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心有敬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
8、去、把工作摆进去,知敬畏、存戒惧,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筑牢底线。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经常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初、慎微、慎欲”来要求自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始终坚守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真正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守土尽责。作为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第一遵循,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标准,作为
9、做人做事的第一要求,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涵养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须要履职尽责,强化政治责任守纪律讲规矩,既靠主观意识、自身修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更靠组织约束、纪律管束,发挥组织作用,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政治责任。要注重思想引导。抓好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各方面,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抓好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面对大是大非能
10、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抓好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从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发挥组织功能。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四种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支活力足、业务强、作风硬、有担当、敢作为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
11、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对贯彻不力的严肃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治腐败,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领域,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据条例从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交流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篇二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进行了认真学习。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工作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新常态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部队伍的行动自觉,是纪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要做到这些
12、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勤学善思,提升业务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集中读原文、逐条逐句学、分析实际、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入钻研条例,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使得自己更进一步的坚定了信念,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方向,做到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切实增强了自身遵守政治纪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从廉尚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在以后我更要注重从不同角度向不同层面学习,通过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和向实践学等方式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工作,将积累的学习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推动本地工作开展,并及时总结,逐渐探索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
13、业务技能,顺利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爱岗敬业,树立责任意识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智慧、才华、能力以至全部生命都投入到纪检监察事业中去,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敢于斗争、敢于碰硬,不畏权势,正义凛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党规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做到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决不好高鸳远,眼高手低
14、决不乱用职权,力求改变思想僵化、行动迟缓、被动拖拉及不务实、不敢得罪人等现象,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三、联系实际,规范工作思路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深入细致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
15、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也要把条例融入各科室各项工作中去,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问责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安全文明办案五项制度,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的审批、报备等程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找差距、补短板,坚持贯彻稳数量、提质量、优结构、保安全的要求,为推动我办事处纪律审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总之,作为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实际运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严格自律,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正自身,强能力,精业务,真抓实干,成为
16、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纪检干部。交流发言提纲篇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学条例始终保持党的纪律严肃性。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
17、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二、学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
18、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今年是全区作风纪律整顿年,作为XX街道党工委负责人,我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执政为民,严格按照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其次,抓好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确保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使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三、学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做好自己的
19、工作,为建设和谐红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发言材料篇四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帝习惯和自觉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
20、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这些人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实证明,“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谁漠视纪律谁就会付出代价。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
21、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挂挂”,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
22、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作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严”和“实”的要求一刻都不会放松。党员干部要把严管视为厚爱,知行合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发言材料及心得篇五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3、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研究审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把”的要求: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
24、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我们的行动”,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学习贯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
25、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
26、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维稳、经济发展、民生
27、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准
28、则和条例的原则。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
29、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二)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
30、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31、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一)组织好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牢记各项廉洁自
32、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突出学习重点对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对照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各类媒体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文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及时采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准则和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二)树立纪律思
33、维。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坚持“管住大多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决不能只盯着少数腐败分子。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不敢腐”倒逼“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三)创新
34、执纪方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化“治未病”,教育督促全体党员既勇于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远离纪律“底线”,防范于未然;强化“正歪树”,对自律不严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强化“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强化“拔烂树”,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
35、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四)严格纪律审查。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规则和权限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冲着纪律去,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做到严字当头。认真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件通报的关注点,都要用纪律语言体现、描述违反党纪的问题,让纪律发力、让禁令生威。
36、五)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7、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交流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篇六按照市纪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公安系统党委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现结合本职工作,浅谈一点体会: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学党章、条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将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以党规党
38、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全面从严治党是基础性工程,要坚持不懈常抓下去。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来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党员。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和维稳“主力军”,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紧密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一是要抓思想引导。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将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全体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要抓关键少数。要
39、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县帜鲜明地讲政治,带头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带头人。三是要抓基层党建。要更加注重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加强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主动性创造性,完善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经常进行党性体检,深化问题整改,全面补齐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短板,以新成效全面提升公安保卫工作。二、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
40、政治生活准则等党纪党规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要做到廉政教育经常化。要通过廉政建设微信平台、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多种载体,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依法规范做好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严防腐败问题发生。二是要做到执纪问责严格化。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以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紧盯公安机关存在的廉政风险,下大力气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41、微腐败”问题。对违法违纪民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做到整改落实彻底化。要按照省巡视组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严明整改纪律,发挥整改效应,完全彻底地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三、持续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全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生态。要想使公安队伍始终保持“绝对忠诚、无私奉献,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甘人后、奋勇争先,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精气神,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部门“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上要认真研究、综合发力,在队伍日常管理保障上下大功夫、做大文章。一是要加大日常管理力度。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的治警理念,站在关爱保护民警的角度,进一步
42、健全完善警风警纪、规范执法、机关秩序、内务卫生、值班备勤等管理机制,全面促进民警纪律作风养成,严格民警日常考核,优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作用。二是要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要全面落实民警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新政策,提前与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并做好数据测算工作,制定具体落实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优待警、警医协作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自豪感。要建立健全相互衔接、有效激励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加大公安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突出新闻报道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传播好正面声音,讲好警察故事,继续保持我县公安宣传工作的良好态势。
43、要高度重视涉警负面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总结提炼务实管用的技战法,严防发生重大涉警负面舆情。要持续深入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营造全县公安机关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四、强化遵章守纪教育,倾力锻造纪律严明的过硬公安队伍。公安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优良的作风,一方面靠民警的自觉养成,另一方面靠严明的纪律作为保障。公安队伍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其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广大公安民警一定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时刻对照英模的要求和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从
44、严治警的方针,严格学习贯彻条例,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法纪高压不放松。要切实加大公安机关自身的从优待警力度,以严管厚爱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的过硬队伍,坚决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研讨材料及学习心得篇七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
45、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
46、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
47、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
48、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