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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清廉建设做到廉洁执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及其现实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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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清廉建设做到廉洁执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及其现实启示.docx

    1、加强清廉建设做到廉洁执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及其现实启示提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清廉建设的相关重要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清廉”的概念,但他们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创立无产阶级解放学说和构建未来理想社会的经典论述中,蕴含着丰富的清廉建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清廉建设的思想根基和理论源泉。列宁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一脉相承的,他在领导俄共(布)和国家机关进行反腐倡廉建设的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清廉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

    2、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提出并推进清廉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对清廉问题作出过深刻论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清廉建设的经典论述,对于我们当前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乃至提出与加强清廉中国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清廉建设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来

    3、源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实践以及对未来社会的构想,是指导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无产阶级国家的清廉建设与一切剥削阶级的根本区别,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清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明确的行动指南。(一)揭示腐败的根源,明确清廉建设的根本保障、本质内涵和价值旨归清廉建设,主要包括消除腐败和构建廉政两个方面的内容,两者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自古以来,消除腐败、构建廉政就是一种被普遍追求的政治状态,但腐败始终存在,无法杜绝。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宏观视野出发,从根本上指出,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消除腐败、构建廉政第一

    4、位的因素是社会制度和国家性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腐败是一个历史范畴,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形式,铲除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消灭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1.腐败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腐败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私有制导致了公共权力异化,使国家沦为统治阶级的腐败工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腐败并不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私有制和私有观念,氏族首领一心为公,承担的是为氏族成员服务的社会公仆角色,不存在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只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出现了剩余,剩余品刺激了氏族首领“卑下的私欲”,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逐渐将剩余产品据为己有,

    5、腐败才出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1页。,而且,“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一一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4页。也就是说,私有制催生阶级分化,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使国家成为维护阶级特权和阶级利益的工具,而贪欲和权势欲又是阶级社会发展的杠杆,所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

    6、级社会,权力异化、贪污腐败是不可避免的。在私有制最完备的资本主义社会,极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社会制度使整个资产阶级的经济繁荣与发财致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也使贪污舞弊和盗窃行为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展,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政权在性质上也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6、54、54页。恩格斯在分析美国轮流执政的两个政党时,指出它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由一些“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6、54、54页。的政治投机家所把持,都

    7、是“以最肮脏的手段来达到最肮脏的目的”,都是“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实际上却是对国民进行统治和掠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6、54、54页。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仅无法消灭腐败,而且,国家政权也是资产阶级奴役人民的腐败工具,只有代表社会普遍利益的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国家回归社会,真正服务于人民,才能最终消除腐败、实现廉政。2 .无产阶级政权是清廉建设的根本保障清廉建设的根本保障,在于建立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政权。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制导致了公共权力的异化,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对

    8、立,要消除腐败、实现廉政,就必须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是整个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它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它“与整个社会亲如兄弟,汇合起来,与整个社会混为一体并且被看做和被认为是社会的总代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411、413、413页。无产阶级要求消灭私有制,改变导致社会不公的制度,寻求人在所有领域的彻底解放,它以自身的进步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

    9、12年版,第13、411、413、413页。不同于以往的任何阶级,无产阶级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代表了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普遍利益,只有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权,才能保障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把公共权力还给人民,遏制腐败,真正实现廉政。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肯定巴黎公社的实践,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2、173、54页。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实现清廉的前提条件。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

    10、个阶级来行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2、173、54页。也就是说,只有建立无产阶级政党,才能使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对抗有产阶级的联盟,从而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建成无产阶级政权的原因在于共产党人与无产阶级保持利益的一致性,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411、413、413页。,而且,“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

    11、版社,2012年版,第13、411、413、413页。共产党的领导是清廉建设的根基所在,这不仅是因为共产党代表整个无产阶级及其运动的利益,也是因为该政党相对于国家的超然地位,能够监督制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此,当国家权力侵犯社会利益并导致腐败现象时,共产党必然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抗争,通过利用自身的超然地位,以监督制约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支撑,使国家重新成为社会的公仆,社会重新收回国家权力,进而消除与公共权力异化相伴而生的腐败现象。3 .实现真正的民主是清廉建设的本质内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清廉建设的本质内涵是实现真正的民主,国家还权于社会,还权于人民。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国家时发现,是社

    12、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异化是资本主义国家沦为资产阶级腐败工具的先决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公共权力机关的历史流变。在他们看来,作为维护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公共权力机关经历了从“社会公仆”到“社会主人”的转变,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或部落首领扮演的是“社会公仆”的角色,他们一心为全体氏族成员服务,并没有凌驾于社会其他成员之上。但是,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产生了一些脱离人民生活的特殊机关,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这些机关逐渐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恩格斯在1891年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指出:“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13、这些机关一一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一一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2、173、54页。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国家是维护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机器,而这个机器的最终归途是“消失”,即国家还权于社会,还权于人民,无产阶级建立的政权正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的。马克思在对巴黎公社进行经验总结时指出,“公社一一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

    14、012年版,第140、107、101-102、106、141页。,“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107、101-102.106.141页。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建立的政权能够实施真正的民主,把国家夺走的公共权力归还给社会,能够建立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政府,从而避免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出现。4 .为人民服务是清廉建设的目的指向和价值旨归社会公仆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清廉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中

    15、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纯粹压迫机关的性质,指出它不是社会公仆,而是窃居社会主人地位的阶级统治的工具,无产阶级只有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公仆。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实践经验时,科学阐述了社会公仆思想,并把巴黎公社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无产阶级政权和掌握公社权力的公职人员称为“社会公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真正为社会负责,代表人民的利益。作为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共机关,其来自于人民,根源于人民,不应把自身的利益超越于人民利益之上,否则就违背了工人阶级国家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宗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达到消灭阶

    16、级和消灭国家的共产主义社会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如果掌握了政权,把自己的机关和自己凌驾于社会之上,就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所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治理腐败,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予以铲除,而旧政权的合理职能则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归还给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也就是说,国家压迫人民的政治职能应予废除,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的公仆职能因其是合理的则应予以保持。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清廉建设的目的指向和价值旨归,是让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回

    17、归“社会公仆”的本质,为人民服务。它要求无产阶级政党和政权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为人民谋利益和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作为执政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无产阶级国家各个职能的实际履行中去。(二)实施真正的民主政治,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是虚伪的民主制度,是少数人的民主制度,不可能实施真正的民主政治,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反之,他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实践经验时发现,公社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制度,”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107、101-102.106、

    18、141页。,公社“是真正的国民政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107、101-102.106、141页。,公社勤务员“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107、101-102.106、141页。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仔细考察了巴黎公社在政权建设上的举措,全面阐述了无产阶级政权实施真正的民主制度,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思想。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落实普选制,选拔人民公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普选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保障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19、但是,普选权长期被资产阶级滥用,被当作统治阶级手中的玩物,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充当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在巴黎公社“普选权已被应用于它的真正目的: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即人民群众通过行使普选权,把代表自己利益的人选进了国家机关,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公社“是法国社会的一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因而也就是真正的国民政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

    20、1、167页。,如果能够使全法国的大城市模仿巴黎公社的做法都组成公社,并由此形成合力,那么“国民代表的选举将不再是总揽一切大权的政府玩弄手腕的事情,而是组织起来的各公社的意志的自觉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即国民代表将成为真正服从于人民群众意志和愿望的公仆,人民群众将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2.实行罢免制,保持队伍纯洁虽然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都由普选产生,但因选举人难以对每一个候选人都充分了解,难免会出现用人不当的情况。同时,当权者在执掌公权力的过程中,面对各种诱惑,其思想、行为也

    21、会不断发生变化。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不仅要运用好选举权,而且还要运用好罢免权。罢免制既是无产阶级民主的又一制度基础,同时又是政府运行中的纠错机制,以此督促无产阶级政权机关公职人员必须随时随地自觉向人民负责。罢免制度能将贪污腐化的公职人员及时清除出去。具体来说,即使民主选举把好公职人员的进入关口,将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人选进组织,但是也无法保证这些公职人员永远保持先进纯洁,这就需要监督制度及时发现腐化的公职人员,并启动罢免制度将其清除出去。3,推行政务公开,实施内外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马克思认为,实行民主监督的手段主要有政务公

    22、开和舆论监督。政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必要前提。资产阶级政府自诩决不会犯错误,借口国家机密和国家权力而不愿意公开政务,这导致人民群众无法监督资产阶级政府的权力运作,于是,资产阶级政府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就肆无忌惮地泛滥起来了。反观公社的勤务员,“在最困难、最复杂的情况下,公开地、朴实地做他们的工作他们光明正大地进行工作,不自以为是,不埋头在文牍主义的办公室里,不以承认错误为耻而勇于改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此外,公社的勤务员还通过公社自行刊印的出版物,如:公报、公告以及报纸等,每天公布除军事行

    23、动以外的一切公社会议记录,“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使自己“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使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人民的民主监督之下,从而有效防止公职人员从人民公仆异化为人民主人。此外,马克思还强调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

    24、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106、142、142、109、141、167页。,即公社监督自己的公职人员,实现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总之,在外部的民主监督和内部的自我监督双重作用下,可以及时发现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内部出现的变异分子,并启用罢免程序将其清除出去,从而保持整个勤务员队伍的公仆本质。(三)俭廉实干,建立真正的廉价政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阶级对立的每一个国家都需要公共权力,“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一一捐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8页。无产阶级国家同样存在阶级对立,“

    25、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IO0、99、99、101、142、101、143页。,因此,无产阶级政府同样需要向公民收税。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的国家与资产阶级的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无产阶级致力于建立真正的廉价政府,即尽可能降低行政成本,从而降低赋税,减轻人民负担,实现廉洁的政治。1.精简政府机构,减轻人民税负马克思认为,廉价政府应该是机构精简的政府。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国家必须限制自己的开支,即精简政府机构,管理尽可能少些,官吏尽可能少用,尽

    26、可能少介入市民社会方面的事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19页。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实践经验时,马克思高度赞扬了公社在节约行政成本开支上的做法,指出,公社与以往旧政权完全不同,它首先就取消了常备军和国家官吏这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同时,公社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如:规定公社委员出门不得乘坐豪华轿车,不得穿着炫耀自己身份的华丽服装,不得利用职权无偿居住高档房间等。这些严格的规范时刻约束着公职人员,防止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出现。如此,政府庞大臃肿的管理机构大大缩减,管理队伍精简优化,廉洁政府得以实现。此外,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公社是一个

    27、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h142、IOE143页。,即公社实行“议行合一”,从而压缩了政府机构,节约了行政成本,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纳税负担。2.压缩政府职能,实行社会自治马克思认为,廉价政府应该是职能有限、践行社会自治的政府。对此,马克思高度评价公社在组织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中的实践,即从资产阶级政府中夺取合理的职能,”归还给社会的承担责任的勤务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h142、IOE1

    28、43页。,践行社会自治。当然,仍然需要给中央政府保留“为数不多但很重要的职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h142、101、143页。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只要公社制度在巴黎以及次一级的各中心城市确立起来,那么,在外省,旧的集权政府就也得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政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k142、IOK143页。,即在全法国大多数城市都组成公社,无产阶级的“自治政府”将取代资产阶级的“集权政府”,实现社会的自治。这是因为公社体制会把国家“迄今所夺去的一

    29、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Io0、99、99、101、142、101、143页。,与此同时,“国家的职能将只限于几项符合于普遍性、全国性目的的职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k142、101、143页。当然,由无产阶级专政政权衍生的地方自治不再用来制衡国家政权,而是为了更好地保证社会顺利承接政府被压缩的职能,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公社所带来的“地方自治已经不是用来牵制现在已被取代的国家政权的东西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

    30、2年版,第143、98、100、99、99、IOh142、101、143页。,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的自主与自治。3,实行俭廉等薪,降低行政成本马克思认为,廉价政府应该是勤俭节约的政府。马克思在分析巴黎公社革命实践经验时指出,“公社一开始就厉行节约,既进行政治变革,又实行经济改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98、100、99、99、IOh142、IOh143页。具体来说,一方面,“取缔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141-142、55、99页。,这样不仅避免将国民财富浪费于供

    31、养不事生产、贪污腐败的国家官吏,达到节约行政资源、消灭贪污腐败的目的,而且可以将节约下来的国民财富用以提高政府的效率、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对公职人员实行同工人薪酬同等的制度,包括公社委员在内的一切公务员“所得的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这样的薪金只略高于伦敦国民教育局秘书工资的五分之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141-142、55、99页。这样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对公职人员的薪酬支出,节约政府的行政资源,而且能够“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141-142、55、99页

    32、保证整个组织队伍的纯洁性。此外,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廉价政府应该是取消特权、经济平等的廉洁政府。马克思指出,在巴黎公社里,“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141-142.55、99页。,只领取工人工资的勤务员代替了享受特权和高额津贴的老爷们,这样既可避免公职人员利用特权谋取私利,也可消灭不必要的公务津贴,降低行政成本。二、列宁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列宁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并结合俄国十月革命,以及其后社会主

    33、义建设的实践不断加以创新,涉及党的建设、政府建设、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等方方面面,具有丰富的内涵,为俄共(布)加强自身清廉建设、廉洁执政提供了指南,也为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清廉建设指明了方向,至今仍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一)建设无产阶级的廉价政府在列宁看来,所谓“廉价政府”,就是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要求政府用最低的行政成本来实现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需要。早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曾预言:“在任何一个有农民的资本主义国家渴望有一个廉价政府的。而无产阶级实现了这一要求,也就是向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迈进了一步。”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4、年版,第42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的“廉价政府”的思想,并试图实践这一思想,把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建设成真正的“廉价政府”。1917年11月,列宁在人民委员会关于高级职员和官员的薪金额的决定草案中明确规定,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降低薪金标准,实行低薪制。参见列宁全集(第三十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05页。列宁指出:“我们工人自己将以资本主义创造的成果为基础,依靠自己的工人的经验,建立由武装工人的国家政权维护的最严格的铁的纪律,来组织大生产,把国家官吏变成我们的委托的简单执行者,变成对选民负责的、可以撤换的、领取微薄薪金的监工和会计。列宁选集

    35、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154页。根据列宁的建议通过的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指出:“同现有的国家机关的结构臃肿、耗资巨大,成为工人和农民的沉重负担的结构不同,新的管理机关和经济机关的结构以及它们的新的办事方法必须力求简化,必须建立在科学地组织劳动和管理的基础上,以杜绝产生官僚主义歪风和铺张现象的可能。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二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92页。然而,列宁的这一设想,在现实中遇到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习惯势力的极大挑战。列宁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构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

    36、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列宁全集(第五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88页。因此,要建设“廉价政府”,首先必须同在旧政府下长期形成的官僚主义、拖拉作风、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二)重视廉政机构建设列宁非常重视廉政机构建设,把它放在党和国家机构建设的首位。列宁认为,建设“廉价政府”需要建立专职廉政机构。廉政机构专司反腐倡廉之职责,承担监督、检查、纠正、捉拿以及教育、挽救、培养、改善等任务;廉政机构平行于执行机构,其成员享有执行机构成员的一切权利;廉政机构拥有包括对最高执行机构及其成员提出质询、开展检查等的充分权力;廉政机构是改善国家机构的

    37、工具,应当将其建设成真正的模范机构。根据列宁关于廉政机构建设的构想,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开始了廉政机构建设的探索。1918年5月,首先成立了国家监察机关一一监察人民委员部;1920年2月,监察人民委员部改造为工农检查院;同年9月,又成立了党的监察机关一一中央监察委员会;1923年初,在“临终遗嘱”中,列宁在总结廉政机构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改组工农检查院,以及把工农检查院与中央监察委员会合并以进一步加强监察机构的设想。1918年1月,列宁就签署法令,规定国家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是:清除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建立合理和有效的监督形式,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发现和消除妨碍国营经济发展的因素。1

    38、920年2月,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在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机关工作的基础上,改组成为工农检查院,工农检查院的职责是通过检查和调查的方法,对一切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进行监督,同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作斗争,督促各机关和组织贯彻执行苏维埃政府的法令和决议。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更是明确指出:“监察委员会的任务是: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内滥用自己在党内和苏维埃中的职权的行为,同破坏党内的同志关系、散布毫无根据的侮辱党或个别党员的谣言及其他诸如此类的破坏党的统一和威信的流言蜚语的现象作斗争同时监察委员会要注意进行监督,使对党员的罪行和

    39、过失提出的一切控诉和申诉都得到适当的处理和解决。”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二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0页。(三)加强从政者思想教育列宁认为,党内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存在同一些党员干部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要预防和消除党内存在的贪污受贿的腐败现象,就应当扫除文盲,因为,“贪污受贿行为”正是“靠文盲这块土壤滋养的”。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1、208页。但是,单单扫除文盲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教养。列宁明确指出:“文盲固然应当扫除,但仅仅识字还不够,

    40、还要有能教人们同拖拉作风和贪污受贿行为作斗争的文化素养。拖拉作风和贪污受贿行为是任何军事胜利和政治改革都无法治好的毛病。说实在的,这种毛病靠军事胜利和政治改革是治不好的,只有用提高文化的办法才能治好。这项任务就落在政治教育委员会的肩上了。”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1、208页。1.作出决议列宁强调,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教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为了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理论素质,根据列宁的指示,1920年10月,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政治教育委员会的决议,强调建立政治教育委员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民委员会也通过了关于共

    41、和国政治教育委员会的法令,强调必须以政治教育的手段同官僚主义现象作斗争。这些决议、法令的实施,对当时领导干部的管理、奖惩和廉洁防腐起到了重要作用。2 .建立党校列宁还十分重视通过各级党校和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1921年3月,在列宁主持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明确作出了要在全国各地建立各级各类党校的决定。列宁曾经直接参加十月革命后第一所高级党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还挤出时间来到党校亲自向学员作讲演。3 长期坚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教养,是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胜利的,它需要长期坚持不懈

    42、地努力,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和工作。列宁指出:“在文化方面,要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从问题的性质看,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1、211页。因此,列宁提出:“我们应该使自己适应这个较长的时期,据此规划我们的工作,发扬坚韧不拔、不屈不挠、始终如一的精神。没有这些品质,甚至无法着手做政治教育工作。”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1、211页。(四)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列宁十分重视法律制度在惩治腐败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有力地打击和惩治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列宁提出要抓紧制定相关的

    43、法律法规。1918年5月2日,他在致司法人民委员德伊库尔斯基的信中明确指出:“必须雷厉风行地立即提出一项法令草案,规定对行贿受贿者(受贿、行贿、为行贿受贿拉线搭桥或有诸如此类行为者)应判处不少于10年的徒开1.外加强迫劳动10年。”列宁全集(第四十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26-127页。同年5月8日,列宁在对惩治受贿的法令草案的修改中又指出:“在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担任国家职务或社会职务的人员(例如:苏维埃政府的公职人员,工厂委员会、住宅委员会、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和工会理事会等机关和组织的委员或职员),利用进行其职权范围内的活动或协助进行其他部门公职人员职权内的活动

    44、而犯有受贿罪者,应判处不少于5年的徒刑,服刑期间强迫劳动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列宁全集(第六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27页。此后,在列宁的领导下,苏维埃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和法令。如:关于贿赂行为关于肃清贿赂行为关于消灭拖拉现象等。仅1919年至1923年先后出版的俄罗斯联邦法令汇编中,就收入了列宁领导制定颁布的有关法令16个。这些法律法令的制定和颁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列宁还非常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人民监督,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重要体现,也是消除各种腐败现

    45、象,防止社会公仆向社会主人蜕变的有效方法。1918年4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就反复指出:“现在我们愈是要坚决主张有绝对强硬的政权就愈是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列宁全集(第三十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86、186页。,“正是苏维埃同劳动人民的亲密关系,造成一些特殊的罢免形式和另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这些现在应该大力加以发展”列宁全集(第三十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86、186页。1921年10月,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一文中又指出,要开展“同贪污受贿这种道地的俄国现象作斗争

    46、单靠宣传是搞不成的,只有靠人民群众的帮助才行”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7页。广泛吸收工农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监督,这是列宁的一贯思想。1921年5月,他在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指令中指出,要“吸收非党人员参加检查苏维埃机关的工作,“现在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广泛地吸引非党人员参加工作”,列宁全集(第四十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46页。即参加监督或检查工作,以及定期参加非正式会议。列宁认为,这种非党工农代表会议的好处,可以帮助党和国家机关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考察群众的情绪,接近群众,答复群众的要求”列宁全集(第三十九卷),北京:人民出版

    47、社,2017年版,第28页。,还可以吸引广大群众参加国家的管理监督工作,预防和阻止腐败的发生,从而使苏维埃更加有生气。加强信访工作。列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他在国务活动十分繁重的情况下,经常抽出时间亲自接待群众来访,批示处理来信。列宁认为,搞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是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和形式。为此,列宁在1918年起草了关于苏维埃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草稿,明确提出:“每个苏维埃机关,都要张贴接待群众来访日期和时间的告示,不仅贴在室内,而且贴在大门外面,使没有出入证的群众都能看到。接待室必须设在可以自由出入、根本不需要什么出入证的地方。每个苏

    48、维埃机关都要设登记簿,要有简要的记载,记下来访者的姓名、申诉要点、交谁办理。星期日和节日必须规定接待时间”;“问事处不仅要就群众询问的问题一一作出口头或书面的答复,而且要替不识字的人和写不清楚的人免费代写申诉”。列宁全集(第三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0-361页。列宁要求,国家机关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揭发、控告的案件必须认真地研究和调查,迅速加以处理。他提出,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法院要予以追究;对来信来访打击报复者要予以严惩;对那些拖延审查揭发、控告案件的失职人员要“追究责任,不管他是什么级别”列宁全集(第五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62页。在列宁的重视和亲自领导下,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和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六)创新清廉建设的办法与手段1.赋予选举权和罢免权列宁在二月革命后汲取了巴黎公社的经验,强调要赋予人民群众对公职人员的选举权和罢免权。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纲修改草案初稿中提出:“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当全部属于人民代表,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并且可以由人民随时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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