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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篇学习贯彻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宣贯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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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篇学习贯彻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宣贯实施方案.docx

    1、7篇学习贯彻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宣贯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第1篇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制定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水利重点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夯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营造出一个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

    2、时间安排2024年4月至10月,此后坚持常态化开展。三、整治重点按照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葫芦岛局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集中四个方面。1、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人为设置障碍,以及审批标准不透明、指定检验及代理第三方中介机构等问题。2、行政检查不按计划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裁量标准对企业进行处罚等问题;3、水利移民资金分配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4、河道内盗采、超采砂石等问题。四、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一是党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共葫芦岛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群众身

    3、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借有利契机建设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一)全面开展重点问题排查整改针对重点问题开展排查工作,要认真梳理在巡察、信访、举报、政务服务及审计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要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点、明确责任人,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时即改、积极推进整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解决。(三)全面与党纪教育学习相结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党

    4、纪修养,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文件,切实提高自身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案例为坚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看清风榜样永远吹冲锋号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不断转变作风,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四)全面建立长期机制体制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集中整治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应工作动作的制度措施,提升管理水平。要严格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荐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供

    5、有效保障。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工作精神上来,把水利行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是集中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集中整治落实工作,及时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各项工作,下设3个工作专班,强化问题的排查与整治。切实把治理水利行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三)强化整改落实。本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6、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要清单化管理,排查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本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分类,要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时限,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活动方案第2篇(医疗领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X次全会、省委XX届X次全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7、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

    8、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2 .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

    9、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涮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3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

    10、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4 .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

    11、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着力解决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

    12、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2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

    13、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涮、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1 .整治重点

    14、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2 .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

    15、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 .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2 .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

    16、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2 .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

    17、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4年XX月份开始,至XX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一)全面安排部署

    18、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XX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三)

    19、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

    20、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四、职责分工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

    21、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

    22、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五、组织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

    23、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

    24、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

    25、表。宣传贯彻方案第3篇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加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将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既是顺应民心民意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工作目标与原则(一)工作目标彻底排查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基层腐败蔓延势头。健全和完善基层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6、二)原则要求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问题,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既要解决面上问题,又要深挖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协同作战: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公开透明: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二、主要做法与成效(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责任链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二)深入排查问题,实施精准打击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立问题清单。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三)创新监督

    27、方式,织密监督网络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完善基层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回头看”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彻底,防止反弹。三、存在问题与挑战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个别地区和部门对专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监督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深化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

    28、位。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宣传教育激励干部担当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监督方式方法创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总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第4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

    29、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铁面执纪执法、深化标本兼治,从教育引导、强化监督、严厉惩处、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村(居)、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整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

    30、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8个方面问题。通过三年(2018年一2022年)不懈努力,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整治措施(一)加强思想教育1 .加强作风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和新颁布实施的国家监察法,增强法纪观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

    31、用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采取通报曝光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清腐败的危害和代价,增强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镇纪委、各村(居)支委及两新组织)2 .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各村(居)“两委”、两新党组织及镇属部门要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本地本部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的主题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省定贫困村党组织中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促进农村干部群众戒奢拒侈、移风易俗。(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组织办、宣传办、各村(居)支委及农办(扶

    32、贫办)(二)整饬基层作风3 .定期约谈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镇党委或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帮助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及时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责任单位:各村(居)支委及两新组织)4 .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通过专题暗访、入户核查、交叉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和解决庸懒散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组织办、党政办、镇纪委)5 .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

    33、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查处基层“三公消费”、人情往来、津补贴发放等领域的顶风违纪行为。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懒无为、冷硬横推,脱离群众、耍特权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组织办、财政所、各村(居)支委)6 .开展扶贫驻镇驻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检查。由组织办、纪委、农办(扶贫办)等单位联合开展扶贫驻镇驻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把帮扶成效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驻镇驻村干部工作成效的标准,把村民评议、村“两委”干部评议作为驻镇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组织办、镇纪委、农办(

    34、扶贫办)7 .开展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三清三拆”进度、发动群众效果、村庄规划质量、资金使用进度、集体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开展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农办(扶贫办)、财政所、城建办)8 .落实容错免责制度。严格按照容错免责条件和办理程序,认真处理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旗帜鲜明地保护作风正派、敢做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三)规范权力运行9 .实施“微权力”清单管理。全面梳理基层岗位职权,重点推行村级事务清单管

    35、理,建立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全面公开。深入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制定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明晰权责有效防控风险,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责任单位:各村(居)支委)10 .提升村务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完善村务监督工作规贝1.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监督能力。探索建立村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增强村务公开实效。(责任单位:组织办、社会事务办)11 .健全完善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责任,实行村组大项

    36、开支提前向镇报备,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公开收支情况。探索实行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公章和租赁合同统一保管制度,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行使权力的监督,推动集体决策和民主理财,防止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责任单位: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12 .开展基层财务专项检查。由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扶贫开发、惠民政策补贴、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民生工程等领域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13 .落实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通过专项审计,及时发现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专项资金管理、

    37、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并及时向村民公开。(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四)查处腐败问题14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定期汇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办案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碰头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有关工作事宜。(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农办(扶贫办)、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城建办、计生办)15 .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现场接访等手段,广泛收集群众的检举控告。分类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研判处置、交办督办、动态更新

    38、汇总核对。巡察机构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要突出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两条主线,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管辖权移送办理。(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所)16 .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察,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村“两委”干部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挥霍集体资金;违规出租、发包、出售、赠与集体资产资源;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国土所、城建办、水管所、农办、司法所)17 .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严

    39、格贯彻执行换届纪律,坚决查处利用选举规则,组建“竞选联盟”、实行“以商控政”、操控基层选举;向有选举权的村民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通过信息造假、违规登记选民、伪造毁灭选票、违规投票计票、诬告等方式破坏选举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社会事务办、综治中心)18 .加强对镇村党组织的巡察监督。巡察机构要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镇村党组织的巡察,着力发现镇村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弱化、失职失责、贪污腐败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镇村延伸。(责任单位:镇纪委)19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两条主线,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涉

    40、黑涉恶;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农办(扶贫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城建办、各村(居)支委)20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把基层反腐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聚焦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紧盯镇属各站所、村(社区)“两委”及其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严肃追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人员的

    41、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宣传办、综治中心、农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城建办、水管所、文化站、计生办、税务代征点)21 .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直查督办。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建立健全镇、村(居)联动和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包片包案督导督办机制,通过领导包案、提级审查、联合查办、现场督促等方式,对性质特别恶劣、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重大典型基层腐败和作风案件进行直查,对比较重大典型的案件进行督办。整合基层办案资源,推广办案协作区做法,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严惩不贷。(责任单位:镇纪委)22 .探索开展基层审查调查结果交叉复核工作。围绕实现“两提两降”(提高问题线索初核率和查实率、降低群

    42、众重复举报率和越级举报率)目标,探索开展基层审查调查结果交叉复核工作,传导办案压力,确保案件质量。(责任单位:镇纪委)23 .加强对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针对生态保护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单位:镇纪委、城建办)24 .大力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以监督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坚决查处有法不执、有责不履;对群

    43、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漠然视之,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为谋取不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选择执法、徇私枉法;在被执法人面前行特权、耍威风,粗暴执法、伤民害民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城建办、水管所、农办、文化站、安监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25 .坚决查处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和“一站式、一网式、一门式”公共服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或群众索取好处;

    44、以发生成本或业务需要为名,进行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城建办、水管所、农办、文化站、计生办、税务代征点、安监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26 .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落实中央有关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一案双查”等方式,对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查处的党委(支部)、纪委及其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27 .坚持公开通报曝光。坚持内部通报、外部曝光相结合,借助宣传栏、电视、网络、等多种载

    45、体,不断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对暗访发现和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责任单位:镇纪委、宣传办)28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实现“头雁工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开展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书面述责述廉,每年选择若干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组织开展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工作,督促各村(居)支委及镇属支部担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组织办)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

    46、导。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统筹推进。各村(居)支委及镇属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研究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坚持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镇纪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职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执法,严肃问责。(二)强化协作联动。各村(居)支委及镇属支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各领域各环节责任,加强横向联系和协作配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村(居)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于今年8月18日前向镇纪委报告分工任务进展情况,之后每年6月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

    47、结,每年12月1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三)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分片督导、交叉督导、专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批评提醒,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四)营造良好氛围。项整治行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举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广泛宣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干部群众反腐信心,营造人人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方案第5篇根据县

    48、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邱纪办(2024)XX号)、县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市纪委关于推进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十二项举措”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省市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效能大会精神,树牢人民情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指标,聚焦项目资产管理问题“小切口”,较真碰硬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其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要求落实落细,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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