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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201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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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2014.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报告规范 岗 前 培 训,2014年 5月,传染病防治法,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节 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四节 消毒管理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六节 报告规范 第七节 我院传染病填卡要求及报告流程 第八节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报告制度 第九节 肺结核的接诊、转诊及流程,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概述,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传染病是指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一类疾病。,在总结建国以来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同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1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使我国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卫疾控发【2013】28号文件 通 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部分传染病进行了调整如下: 1、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 2、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 3、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二、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一切单位和个人”,既包括我国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包括我国领域内的外国驻华机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单位;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等一切自然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惯例,所有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必须遵守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没有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豁免权。,三、法定传染病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新法修订) 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9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1甲类传染病(2种)必须2小时内报告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必须6小时内报告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11种)必须24小时内报告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 )、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有:14种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急性弛缓性麻痹症(AFP)。,第二节 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一、传染病的预防 (一)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动员全体公民自觉与传染 病作斗争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媒介 (三)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保护本源,防止污染 (四)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六)控制传染源,预防传染病扩散 (七)加强对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自然疫源地 的建设项目审批,二、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报告人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有义务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城乡居民、机关团体、车站、码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为义务报告人。,(二)疫情报告时限及方式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肺炭疽和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三)疫情的公布与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除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外,并可授权卫生防疫机构公布。 市、地及市、地以下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防疫机构在工作需要时可介绍当地传染病发生、流行与防治情况。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定期与相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换疫情,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已经公布的疫情均可进行学术交流。,三、传染病的控制 (一)控制传染源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或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 对除非典病人、肺炭疽病人等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二)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紧急措施的撤销和解除,由原决定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并宣布。,(三)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四)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后立即火化。患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白喉、炭疽、脊髓灰质炎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单位或者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消毒处理后火化。 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农村、边远地区,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或者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消毒后,可选远离居民点500米以外、远离饮用水源的地方,将尸体在距地面2米以下深埋。,(五)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医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供应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的药品和器械,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及时供应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的生物制品。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的药品、生物制品和器械应当有适量的储备。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必须优先运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处理疫情的人员、防治药品及生物制品、器械。,第三节 医疗废物管理,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范围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主要分一般性和危险性两种。危害性废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含有感染性物质,2、具有遗传毒性,3、含有毒性和危害性的化学品或药品,4、放射性,5、含有锋利物。 二、医疗废物管理的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2、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三、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机构,第四节 消毒管理,一、消毒管理的范围 卫生部于1992年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消毒的场所都属管理范围。 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二、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管理 三、疫源地的消毒管理 四、预防性消毒管理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的消毒, 2、幼托机构环境和用品的消毒, 3、生活饮用水的消毒, 4、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羽毛及其收购、运输、加工部门和可能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蔓延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 5、单位或个人经营国家允许经营的旧衣、旧物的消毒, 6、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车辆的经常性消毒。 五、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管理,第五节 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 (一)行政处罚 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视违法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改进、责令赔偿损失、或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二)行政处分 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有犯有相关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二、刑事责任 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卫生行政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刑法第331条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节 报告规范,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注意:责任报告单位中无学校和卫生检疫机构。,报告病种 法定传染病(39种,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第六节 报告规范,填报要求(分类)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进行报告 分类标准严格参照国家诊断标准(临床医生、疫情报告人员均要熟悉此标准,切不可凭主观认识) 阳性检测结果仅供采供血机构填写 填报要求(病原携带者)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以前: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 乙肝、丙肝病原携带者不需要进行网络直报,第六节 报告规范,填报要求(分型)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养、菌阴和未痰检四类(根据诊断标准,未痰检应属于疑似病例,而不是临床诊断病例;涂阳应属于实验室诊断病例,而不应是疑似病例)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第六节 报告规范,报告程序与方式 实行属地化管理(谁接诊,谁报告)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交防保科 防保科应在当天将其网报,第六节 报告规范,报告程序与方式 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以下原则: 医疗卫生机构在做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 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必须上报防保科,并登记;防保科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也需进行登记。,第六节 报告规范,注意: 1、首诊医生在首次诊断传染病后,一定要严格按照传染病的报告时限执行,如出现迟报、漏报情况,将严格按照我院传染病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2、首诊医生如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对报告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4、如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有转诊疑似填写订正卡并向防保科报告,第六节 报告规范,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防保科报告,防保科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为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向当地县级疾控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第七节 我院传染病填卡要求及 报告流程,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保科。 防保科每旬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罚。 为了不发生漏报,请按要求(在住院证上标识已报)填写。 报告流程 全院任何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的甲、乙、丙及其它传染病,应及时、正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防保科,并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记录,然后由防保科应及时进行网报。,第八节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需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 1、发热(38) 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第九节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 报告制度,一、定义及病例 定义: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是指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以肢体运动障碍为主并伴有肌肉弛缓性麻痹(软瘫)的一组疾病。 病例: 指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病例诊断要点: 急性起病、肌张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符合以上三条就可以按照AFP病例上报。,二、高危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病例 1)年龄小于5岁,接种脊灰疫苗少于3次或接种史不详,且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 2)临床怀疑脊灰,尤其是未采集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 3)来自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或在发病前35天内曾去过脊灰流行国家或地区。 聚集性高危AFP病例: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在2个月内出现2例以上的高危AFP病例。,为有效控制脊灰,实现消灭脊灰的目标,凡发现15岁以下儿童患急性弛缓性麻痹者(AFP),必须立即报告。AFP包括以下14种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及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软瘫、高钾软瘫、正常钾软瘫),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行肢体麻痹 发现以上疾病,农村应在24小时内,城市应在12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其他最快的形式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提请注意是: 在报告的同时,还应采集病人的粪便标本。 采便时间在麻痹出现14天以内; 采集两份大便标本; 两份标本间隔24-48小时; 每份标本量约8克; 标本需在2-8,第十节 肺结核的接诊、转诊及 流程,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发【2012】8号文件要求在结核病门诊实行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规范结核病门诊诊疗工作。 一、结核病门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为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提供规定的免费诊断和治疗服务。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应由结核病门诊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才能被收入结核病病房治疗。,(一)患者就诊 1、分诊:充分利用“导医咨询台”的作用,由“导医台”人员简单询问患者症状后派发挂号通知单,让患者再到门诊挂号处挂号,将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或有咯血或血痰者)有效引导到结核病门诊就诊。 2、转诊:在本院其它科室就诊的患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诊到结核病门诊进行诊治和管理,不得擅自收治肺结核病人。,1)门诊病人的转诊:其他科室首诊医生及放射科医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不得对其进行结核诊断和抗结核治疗,应负责将病人连同院内转诊单转到结核病门诊接受诊断。 2)住院病人的转诊:如其他科室住院病人中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要请结核病门诊医生会诊,明确诊断,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转诊至结核病房,特殊情况下需在结核病门诊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抗结核治疗。,3、接诊:凡来结核门诊就诊的患者,门诊医生都必须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和门诊日志,同时医生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是否有结核病可疑症状及全身中毒症状(咳嗽、咳痰、咯血、乏力、低热等)及既往史(结核病史、抗结核治疗史,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是否已在居住地区医疗机构登记、治疗等内容。对推荐或转诊来的病人要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三)报告、登记、治疗 登记:所有确诊的痰涂片阳性和阴性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需要住院的病人)应填写结核病患者登记本,并建立病案记录;24小时内由结核病门诊或预防保健科的结核病信息管理员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四)病人管理 住院患者的管理:病人住院期间由其所在病房医生负责承担督导管理工作,根据治疗方案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查痰检查等。患者治疗期间用药和检查情况等有关信息报送至医院结核病信息管理员(结核病专科门诊),由其及时将患者信息资料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对未完成疗程的出院患者,患者在出院时,病房医生要开具院内转诊三联单,交给结核病门诊医生,并将患者转送到结核病门诊继续接受治疗。,(七)感染控制 1、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加强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肺结核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的知识和措施。肺结核门诊和病区应保持室内与窗外自然通风对流,自然通风不良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如排气扇)。医护人员办公室与肺结核门诊和病区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定点医疗机构要确保消毒隔离措施和防护设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保证消毒效果。,2、肺结核患者隔离措施 设立独立的肺结核门诊,与其它门诊、急诊相隔离,并有明显标识。专科门诊诊室应定期消毒。 设立独立的肺结核病区,保证通风良好,并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菌阳肺结核患者在就诊和住院治疗期间戴口罩。,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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