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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海关安管复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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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海关安管复训.ppt

    山海关安管复训,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全面加强“三项建设”,全国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很大,死亡人数仍在8万人左右,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一、现状与形势,(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2.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 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凸显,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一、现状与形势,产业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行业集约能力与水平较低,(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一、现状与形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救援力量仍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突破,(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4.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一、现状与形势,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基本原则,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三)总体目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全国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四)目标指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1.“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构成,(三)规划目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2.约束性指标(15项),(三)规划目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2.约束性指标(15项),(三)规划目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3.预期性指标(20项,较“十一五”增加18项),安全发展类10项,三、主要任务,完善6个体系,提高6个能力,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1. 涵盖安全生产各重点行业领域,18.旅游,19.水利,20.公共安全,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2. 总体要求:,三、主要任务,(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安全监管网络不健全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执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装备不足 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已不适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新形势新要求,三、主要任务,(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四、重点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 矿 安 全 生 产 水 平 提 升,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职业危害防治,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应 急 救 援 体 系 建 设,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9个重点工程,以企业实施为主体,以政府实施为主体,四、重点工程,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2011,2013,2015,煤矿企业,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工贸8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 工贸8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四、重点工程,2.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1.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2. 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示范工程,3.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安全技术及防灭火工程,4.矿井水害治理工程,5.小煤矿安全改造工程,6.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四、重点工程,3.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四、重点工程,4.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工程,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 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实施城区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危化品交易市场示范工程 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四、重点工程,5.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开展全国性职业危害状况普查 建立国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与技术支撑平台 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苯等高毒物质和铅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四、重点工程,6.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国家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实训基地建设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考试考核工作条件建设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工作条件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条件建设 煤矿监察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国家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业务保障系统建设 省级煤矿监察机构业务保障系统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典型关键技术和安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 研究开发非煤矿山动力性灾害监测及预防控制、尾矿库在线监测、高含硫气田井喷事故监测预警、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布局优化等技术装备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四、重点工程,7.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个实训演练基地 建设一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区域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 建设矿山、矿山医学救护、危险化学品等救援骨干队伍和国家矿山医学救护基地 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及应急救援能力工程,四、重点工程,8.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完善一批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实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培训工程 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建设完善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四、重点工程,9.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新法规,安全生产新法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九条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进行的修订。,修订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客观上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将近年来一些新的、行之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经验和做法转化为规章条文予以固定,从而更加规范全国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特别是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重新明确了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总局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和修订。,重点内容,新规定在保留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体框架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细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理清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法定职责、主要内容和相关措施。,主 要 内 容,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新规定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作业环境管理、劳动者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1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2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设。 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要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新增加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照新规定完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建设的,安全监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罚款,依据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罚款上限由原来的2万元上调至10万元。,作业环境管理,基本要求,3加强用人单位作业环境管理。 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除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外,还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此外,新规定将“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等列入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本要求之中。,作业环境管理,基本要求,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备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 记录;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作业环境管理,基本要求,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 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 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12.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或者文件。,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作业环境管理,基本要求 5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规定,新规定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同时,对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或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要求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在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提示:至少每年1次检测,危害严重的每3年1次现状评价,初次申请、申请换证、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及时进行现状评价。,作业环境管理,基本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档案,6严格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同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若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提示: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费用,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为诊断鉴定提供资料。,警示告知 公告栏 警示标识 高毒物品告知卡,7完善职业卫生警示告知制度 新规定规定用人单位除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外,还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的规定,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岗前培训 在岗定期培训,8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岗前培训 在岗定期培训,新规定着重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若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或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主 要 内 容,监督检查,内容,1增加了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 包括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情况等。 关键词:制度建设,监督管理,2增加了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制度建设与监督管理的职责 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认定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的统计与分析等。,监督检查职责 措施,3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补充完善 安全监管部门有权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关键词:协助配合,诊断鉴定,协助配合,诊断鉴定,4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提供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督促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资料;根据相关部门机构的申请,组织现场调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资料;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在30日内对异议作出判定;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30日内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主 要 内 容,煤矿职业卫生,依照本规定执行,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虽然没有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作出专门规定。 但是,根据国办印发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三定”规定:煤矿安监局承担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据此,有关煤矿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职责,新规定规定:煤矿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工作,依照本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新法规,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主 要 内 容,主 要 内 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 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 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 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 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 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 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 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 救援能力。,主 要 内 容,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 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 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 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 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 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二条 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 资质管理。 第十三条 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 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 条件。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 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 保险。,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 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 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 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 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 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 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 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 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 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 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 造成的危害。,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 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 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 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 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 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 配合疏散行动。,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 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 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 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 决。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 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 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 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未按规定与专职安全 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未经专项培训擅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 救援业务收取费用的;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 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安全生产新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2012年1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 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 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 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 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四个100%”: “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两个明显提高”: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责任追究,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 一是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 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内容上看决定的特点,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 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 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五项法律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 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 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 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从内容上看决定的特点,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 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 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决定的贯彻落实,一、要抓好学习宣传。 二、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 关键在领导。 三、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 五、要抓好结合,超前谋划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 安全培训工作。,主要内容,海因里希事故连锁论,6/30/2019,主 要 内 容,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6/30/2019,85,安全生产管理,86,(一)安全 1.安全的定义 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发生事故和灾害,不造成损失和伤害。 理解:无危则安,无缺则全。 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人 安全行为,物 安全状态,人和物的安全关系 安全管理,2.安全三要素,6/30/2019,87,、,3.安全的相对性 在系统工程中,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危险低于某种程度时,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 因此,安全度与危险度互为补数,即: S+D=1 或 S=1-D。 式中:S安全度,D危险度,6/30/2019,、,4.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者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6/30/2019,6/30/2019,1.危险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二)危险,91,3.危险源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92,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伤害事故类型与第一类危险源,94,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和管理缺陷等因素。 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95,第二类危险源的辨识,管理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物的因素,人的因素,96,4.重大危险源 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规定: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6/30/2019,97,98,1.风险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风险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三)风险,99,组成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风险,100,2.风险与危险和异同 相同点:风险和危险都可能对行为主体造成损害。 不同点:风险是抽象的概念,由多个因素构成,其结果既可以导致损害,也可以导致获利;危险通常是指一种具体的概念,其结果导致损害。,101,3.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各种安全风险的前提下, 运用各种安全管理方法合理地安排风险。 核心目的:一是以最小的成本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二是以最合理的代价获得最大的保障。,102,风险管理的手段,103,1.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四)事故,不能将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两者混淆:事故隐患是控制危险源的安全措施失效或缺少。,10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6号令,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105,2.事故 事故是指违背人们的意愿而突然发生的,导致系统或人的有目的的活动阻碍、失控、暂时或永久中止,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危险源,事故,事故隐患,危险源、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和 事故之间的关系说明,(一)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劳动者及其作业对象和场所在没有危险、不受灾害威胁、不发生事故的状态下,创造财富的活动。 安全生产的实质就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护生产力诸要素,不发生人员伤亡、中毒、职业病和财产损失,使劳动者健康、舒适地工作,使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状态及其保障条件。,6/30/2019,107,二、安全生产方针及形势分析,安全生产 中国大陆 概念,安全生产的不同概念探讨,6/30/2019,6/30/2019,109,(二)安全生产方针,6/30/2019,109,6/30/2019,110,1.安全第一包含的主要内容 (1)始终优先考虑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做到“以人为本”;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先消除事故隐患,然后再进行生产; (3)必须把安全与生产真正统一起来,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在考核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时,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110,110,6/30/2019,111,2.预防为主包含的主要内容 (1)物质技术是预防事故的基础,要尽量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等手段预防事故的发生; (2)要始终抓住安全教育这一环,提高个人操作过程的可靠性,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根据系统安全原理,应用现代安全管理对事故进行预测,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6/30/2019,111,6/30/2019,111,(1)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修订安全标准规范; (3)增加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隐患; (4)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 (5)出台经济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6)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用工和劳动制度; (7)加快安全生产配套立法,严格执法; (8)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9)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基础管理; (10)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惩处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 (11)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 (1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3.综合治理包含的主要内容,(三)安全生产工作的四个重要环节,114,19912012年全国各类事故总量趋势图,(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75572 71983,20032012年安全生产4项相对指标,115,(五)“事故易发期理论”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明确提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这样的表述,体现了中央在对现阶段安全生产规律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工业化进程中必然度过一个“事故易发期”,这是所有工业化国家都经历的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116,倒U曲线: 这是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库兹涅茨在1955年提出来的收入分配状况随经济发展过程而变化的曲线,又称作“库兹涅茨曲线”(Kuznets curve)。即在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早期阶段收入分配差距会迅速扩大,之后是短暂的稳定,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等单位GDP能耗,环境保护,生产事故,6/30/2019,117,发展阶段,世界主要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劳动力比重变化、单位GDP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控制、生产事故发生的情况都经历了上升、稳定、下降这样一个周期,符合倒“U” 曲线理论。 同样,我国在工业化初期到中期这一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迅速,事故也相应较快上升,并在一个时期内处于高位波动状态,这个阶段称为生产事故的“易发期”。,6/30/2019,118,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关系,119,120,事故“易发期”的两种观点,单位:人均GDP(美元),英国、美国、日本的事故“易发期”,从2002年人均GDP1135美元,到2011年人均GDP达到5432美元,我国开始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随之安全生产的大趋势正在悄然发生转变。,08:57,121,英国 1 澳大利亚 2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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