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会上的交流发言提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班宣讲稿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会上的交流发言提纲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统一安排,举办了新修订条例培训,有幸参加培训,并认真聆听了专家的解读。刚才的培训,从条例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如何落实条例要求等几个方面,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更深入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提供了帮助。在接下来的党纪学习教育中,我要坚持带着使命原原本本学,带着思考融会贯通学,带着责任对照联系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任务,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
2、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和理解,与大家交流探讨,共勉共进。一、纪律是自我鞭策的“戒尺”,要持续学习,提升思想认识知尺才能度量,明纪方能律己。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通过知纪可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党纪,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在当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思想和
3、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对条例的意义、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事不能干,哪些口子不能开、哪些地方不该去、哪些事情不该办、哪些东西不该拿,知晓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所肩负的义务和代表的形象。一方面,系统学习原文,把握核心要义。认真研读了新修订的条例全文,逐句逐段地理解其含义,力求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通过系统学习,我深
4、刻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其对于规范党员行为、加强党内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加深理解认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将新修订的条例与我们的工作实际相结合,思考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其精神实质。通过对比新旧条例的变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新要求、新举措,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此外,加强交流研讨,共享学习成果。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与同事们共同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通过交流研讨,我不仅加深了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认识,还从同事们身上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我将继续坚持主动
5、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纪律是催人奋进的“鼓槌”,要加强历练,提升党性修养在现实中,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纪律规矩是条条框框,束缚手脚,影响自己自由施展。事实上,规范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离不开一个秩序井然的环境,修订后的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正是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创造环境。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知底线、明边界,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
6、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制定预警方案,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也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树好典型、当好标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群众期待“透视”,自觉修剪欲望的旁枝、自觉铲除心灵的“杂草”,认识到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严重危害性,知道更重要的职位意味着背负的信任更多、责任更大。一是强化检视剖析。部分党员干部“毫无纪法底线”,一个重要
7、原因就是纪律学习“靖蜒点水”“浅尝辄止”,缺少系统性。只有深刻认识权力鲜明的政治性、厚重的人民性、强烈的法治性,正确认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正确认识公正用权的基本准则、依法用权的有效方式、为民用权的价值标准、廉洁用权的底线坚守,才能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才能确保手中的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谋利。二要强化纪律约束。执行党的纪律,要做到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内无盲区、外无空白。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党纪党规“自检”,用反面典型“警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党章党规为“镜”,以党纪国法为“尺”,时刻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坚持边学边悟、边悟边改,不断增强政治定
8、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三要强化监督教育。提高纪律执行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为了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对于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指导帮助。三、纪律是规范言行的“镜鉴”,要真抓实干,提升工作成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证明,加强纪律建设,不仅不会不利于发展,恰恰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遵规守纪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为”与“畏”看似对立,实则统一。从根本上说,有“为”必然有“畏”,有“畏”才能有“为”。严明纪律捆住的是任性用权者和蛮干乱为者的手脚,对那些遵纪守法、严于
9、律己,全力以赴做事的党员干部,纪律的“紧箍”扎得越紧,越是他们做人的坚强后盾、做事的有力保障。没有了顾虑和羁绊,才能轻装上阵、锐意进取,从而一门心思谋实干、心无旁鹫抓落实。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沉下身、沉下心、沉下力去干事创业。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政绩观,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断锻炼自我、提高自我,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成功不在我,成功必须在我”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脚踏实地地做好工作,才能真正推动社会的发展。从实际工作来说,要坚持躬身实践,努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无论干什么工作,做到眼中有活、心中有谱、脚下有行。一是时刻保持遵纪守纪。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
10、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意识到守纪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二要时刻保持务实作风。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具体到普通党员也是如此。抓工作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求真务实的作风,以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鼓作气的拼劲,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时刻保持清廉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廉洁。要善于学习莲的纯洁高尚的君子似的人格与追求,保持一身干净,在名利得失到来之前保持坚定,保持内心的宁静,秉持
11、做人做事上的忠诚、正直、坦荡、坚贞的禀赋,恪守做人做事准则,常修为人之德,常思任职为政之要,常省权力欲望膨胀之下的悬崖险境,永葆内外兼修的健康良好形象。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我们要增强政治定力,永葆一颗宁静的心,前进的方向把稳思想之舵;要有敬畏之心,在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里确保廉洁行政不迷失方向,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在高质量推动工作中敬畏法纪、严守底线、挺膺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班宣讲稿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12、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梧“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此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
13、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关于总则。总则是条例具有统领性的基础部分,共5章48条,此次修订共增写5条,修改26条。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
14、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功能定位,强化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责任和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纪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加以细化,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在第三十条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
15、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进一步细化处分情形,标定处分档次。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新增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做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在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细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落细。同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具体化,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16、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十九条规定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2.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
17、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
18、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3 .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一是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衔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第八十五条新增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增强组织观念。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
19、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细化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规定,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4 .关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
20、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
21、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5 .关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是完善乡村
22、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6 .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
23、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24、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相衔接,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五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7 .关于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
25、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一是充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促进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二是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26、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