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卷一1 .【司法部答案】A【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r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记者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r更为全面而系统的相识和把握,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热的相识和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需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先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坚持的,故A项说法错误。当选。2 .【司法部
2、答案】C【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答案解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点: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究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殊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及协作的管理和限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C项中的“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不
3、是党委调解而是人民调解,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1.1 司法部答案】B【考点】公允正义的基本原则【答案解析】公允正义的内容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原则,即法律对全部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培训机构聘请老师时按星座设定聘请条件是构成不合理的差别村待,是一种就业卑视,违反了法律的同等就业原则。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耍求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允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对聘请单位进行法治教化,促使其变更卑视性做法。故B项说法IE确,当选。4 .【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允正义的基木内容【答案解析】公允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C选项正确。当选。不同时代的公允正义的内涵不同,人们所持的正义观也因时代的不
4、同而有所差别,B项错误合法合理是公允正义的内在品质,一切组织或个人追求的公允正义和实现公允正义的方式,不仅要合法而且合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仅仅严格执法不能等同于实现公允正义,要做到合乎法律、利益均衡和理性兼顾,所以D项错误。5 .【司法部答案】D【答案解析】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一、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二、实现法律手段及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其中的第一个要求包括: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完善,3.充分运用法律
5、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ABC均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宪法及法律中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故D说法错误。当选。6 .【司法部答案】C【考点】服务大局的基本内容【答案解析】A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是: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推断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时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精确认知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阅历教训的系统总结,故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的“服务大局”也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服务大局理
6、念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是正确的。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需听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需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所以B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允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允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7、D项是正确的。我国要克服过度依靠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允正义的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的社会冲突纠纷化解机制。故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7 .【司法部答案】C【考点】执法为民的理论应用【答案解析】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有以下三点: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二、执法为民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爱护体系。其中第三点要求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不仅回答了执法工作“信任谁、依鸵谁、为了谁”而且回答了“为谁执法、郭谁执
8、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指出了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合法行使人民蜴予的权利,用人民的权利为人民服务,胭干中的例子,提现了执法的主动性和以人为本的特点,所以应选C项。本题四个选项看起来说法都有道理,但是,必需及题干的事例相比照,得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单凭选项门身正确就作出评判。8 .【司法部答案】B【考点】党的领导的基本内容【答案解析】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心政法委依据中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确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化实践活动。所以A项说法正确。党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殊是留意维护司法
9、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故不能以党代司法机关作出案件处理确定,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C、D项考察刑事政策和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为正确项。9 .【司法部答案】B【考点】法治及民主的关系:法治及人治【答案解析】民主的国家里法律有高于切的权威,而在专制的国家里只有国王一人的权威,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法律即为专制的法律:民主的国家里驾驭立法权的是广阔人民,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立法;而专制的国家里法律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君主的个人意志就可以随意左右法律的适用及否以及量刑轻重。ACD项是正确的,而B项过于确定,如英国实行民主制,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国王可以参及立法,当选。10 .【司法
10、部答案】A【考点】法律条文【答案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文件、特殊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而认可国家的法的正式渊源都不是一个保罗万象的法律体系,都会有非正式渊源予以补充,在我国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政策。条文中的“法律”和“政策”属于我国的法律渊源,具有法律效力,因此,A项说法正确,当选。11 .【司法部答案】C【考点】法律说明【答案解析】法律说明由r说明主体和说明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说明及非正式说明,所谓的正式说明,也成为有权说明,是指有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或其他有法律说明权的人对法律
11、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说明;林正式的法律说明,通常也成学理说明,A项中王某和子女都不想有法律说明权。A项错误王某的遗嘱是在其意志自由,头脑醒悟的前提下做出的意思表示,依据意思白治原则,应当以爱护,故C项说法正确。当选。主观目的说明又称为立法者目的说明,是依据立法者立法时的原意进行说明,B错误法律说明方法有多种,但对法律进行说明时,应首先接受文义说明,即是指依据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运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D是错误的。12 .【司法部答案】C【答案解析】法律制裁的前提是违法者不履行其法律责任而强制其履行,而在本案中,并没有到这步,故A项说法不正确。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假如
12、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贡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事实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及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而在木案中却没有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是法院的干脆判决,故B项说法错误。任何法律确定都是法律证成的过程,证成须要目光在事实及规范干脆穿梭。故C项说法正确。D项中,被告担当法律货任的主要缘由是因为其撞击行为导致J原告的损失,因此存在因果关系,故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C。13 .【司法部答案】D【考点】法的适用【答案解析】在我国,习惯是属于非正式渊源,不能干脆作为法律判决的依据。而习惯法是指部分习惯经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故习惯不等于
13、习惯法。本案中订婚的“认大小”是习惯,而非习惯法。故A项说法错误。法律事实是能够一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构成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的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属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张老太犯病,故B项说法错误。C项中,法律判决应当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以公允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爱护作为主要的推断标准,而不能以当事人的自由及效靛为标准,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由于本案的焦点是“认大小的钱的法律性质不是很明确,其缘由是法律规定不明确,故主要是法律的认定而非事实的认定。故D项说法正确C本题答案为Do14 .【司法部答案】B【考点】法律说明【答案解析】学理说明,一般是指
14、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说明。”本商场有最终说明权”不屈学理说明的宣称。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法律说明是指确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及阐述。B选项中涉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在穷尽法律规则时,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所以可以用公允正义去说明合同填补漏洞,故B项正确。C项中,当事人说明具有确定的合理性,但是,不能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说明.故C说法错误。D项中,商场单方面的维护了白身权利,而忽视了顾客的权利,选反了“权利和义务相一样”的原则,故D项说法错误。15 .【司法部答案】B【考点】宪法权利【答案解析】我国宪法对于文化生活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教化事业
15、科学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和国家发展和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而安居权不属于以上的文化生活权力。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本题中,主要是居住安静权及养鸽权利的冲突和协调问.尊,A项说法正确。权利冲突解决方案的前提是个人的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故C项说法正确。D项中,权利及义务的关系主要是双方具有确定的关联性。故D说法正确。16 .【司法部答案】D【考点】宋朝的离婚制度【答案解析】在离婚方面,宋朝仍旧实行唐制的“七出”“三不去”制度,担忧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假如夫亡,妻“不
16、守志”者,宋代户令规定:“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J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ABC项正确D项规定的是继承制度中的“户绝”制度,及婚姻制度的变通关联不大,当选。17 .【司法部答案】C【考点】宋朝刑事法律制度【答案解析】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郑克所著。G春秋决狱是汉代的司法制度,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而此处并未体现这一点,是错误的。“听讼”、“断狱”,听讼”,即听理诉讼,也就是今日我们常说的“审案”,听讼在古时主要是指审理民事案件,而断就主要就是指审理刑事案件。该案中可以看出是刑事案件而没有民事案件,B是错误的。
17、据状断之”是指对于哪些人赃俱获,却没有拷讯获得口供,或者拷讯后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依据证据定罪。本案正是证据确凿而定案的例证。C是正确的,当选。九卿会审是明朝的一种诉讼制度,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通政使司的通政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D错误。18 .【司法部答案】A【考点】法典考察【答案解析】北齐律是北魏政权在全面总结历代立法阅历,历经十余年修成的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律,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及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溢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丑、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
18、厩牧、杂律。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B是错误的.宋刑统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刑统的编繁体例可以追溯至将宜宗时颁布的6大中刑律统类。北宋初一度沿用的大冏刑统,便是刑统体例在五代时发展的结果。刑统在编箓上,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所以宋刑统不是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C错误。大明会典,明英宗时起先编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编成,但未及颁行。武宗、世宗、神宗三朝重加校刊增补。大明会典基木仿照G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在
19、每官职之卜.,先裁律令,次裁事例。故大明会典就其内容、性质及作用来看,仍属行政法典,起着调整国家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所以大明会典是以唐六典为渊源,而不是以元典章为渊源,D错误。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柴法。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6篇,A正确,当选。但是总体还不是太恰、与,A项少了“封建”两字。19 .【司法部答案】B【考点】外国宪法和法律【答案解析】法国1791年9月通过第一部宪法,将公民划分为“主动公民”和“消极公民”身无分文流浪属于“消极公民”,由于没有纳税,故不能选为代表,A
20、错误。1928年人民代表法使英国实现了男女同等具有选举权,B是正确的,当选。1933年希特勒出任总理,起先了法西斯独裁统治,禁止组织新党法,所以没有其他党派,故C错误。197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男女同等修正案后,始终处于等待州的批准的状态,对地方来时该部法律尚没有生效,女性仍不享有选举权,D错误。20 .【司法部答案】D【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答案解析】法制完备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同意,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因此项iE确;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因此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依法治国的
21、水平和成效,B项正确:司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最终一道防线,C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答案为D。21 .【司法部答案】B【考点】宪法的类型【答案解析】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但不是只有一个书面文件,A项是错误的。英国宪法的主题是由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构成,包括,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爱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1911年的国会法、1918年的国民参政法等等,所以B项是正确的:法国1830年宪法是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C项错误。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及一股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
22、宪法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国家机关依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他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比如英国,D项错误所以本题的答案是Be22 .【司法部答案】B【考点】宪法的实施【答案解析】宪法的实施包括三个方面:1.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的代仪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落实贯彻宪法的内容,宪法执行的主体为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2.宪法适用,宪法适用的主体为司法机关,但是对宪法能否在具体的案件中被引用,存在不同的看法。最近宪法司法化探讨的就是宪法能否被适用的问题。宪法的是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3.宪法的遵守:,宪法遵守的要求,(
23、1依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2)依据宪法担当并履行义务。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AD正确:而宪法说明是依据确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说明也是宪法实施的范式之一C项正确宪法的制裁为间接制裁,即宪法对违宪行为不干脆规定制裁措施,而是通过具体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故制度保障不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故B项说法错误。本题是选非题,因此本题答案为B。23 .【司法部答案】D【答案解析】宪法是根本法和基本法,比较全面和系统规定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史基木的文化制度,八项正确。魏玛宪法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
24、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宪法其次篇以相当大的篇幅规定r公民的基木权利,宣布德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同等,男女同等,废除因诞生和阶级带来的不同等待遇。宪法还对社会经济生活特地作了规定,因此,有“经济宪法”之称。第一,宪法规定公民的工作权利和经济权利;其次,及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国家垄断的发展相一样,宪法不再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行侵扰”,而是依据“社会化”原则,规定了对私有制的限制。第三,依据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宪法规定了“劳动会议制度”和“经济会议制度”.B项正确。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了公民主要的、必不行少的权利,其中公民的文化教化的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c项正确。由于学问产权属于财产权,
25、故不是基本文化权利。所以D项错误,本题是选非题,正确答案为D.24 .【司法部答案】D【考点】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答案解析】依据民族区域白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1.J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故D项说法错误,缺少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程序。25 .【司法部答案】D【考点】立法法【答案解析】依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本级政府规章及下级人大
26、及其常委会的诀议及其制定规章和法规,故省级政府规章应都由该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确定,所以D正确.26 .【司法部答案】D【考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答案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刚好实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错误:第16条第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看法JB项错误;第12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JC项错误;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丢失行为实力或
27、被判处刑罚,其职务自行终止JD项正确。27 .【司考部答案】C【考点】不正值竞争【答案解析】不正值竞争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正值竞争符合商业道德,不具有违法性。该行为是不正值竞争行为,不选A。反不正值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接受卜列手段侵扰商业隐私:()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值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隐私:(二)披露、运用或者允许他人运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私:(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隐私的要求,披露、运用或者允许他人运用其所驾驭的商业隐私。商业隐私,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
28、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不属商业隐私,“牛记酒楼”的行为不构成侵扰商业隐私。B项不选。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运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值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运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运用及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运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
29、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等质量标记,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会的虚假表示。“牛记酒楼”的行为是典型的其次种方式,属于混淆行为。所以木题正确答案是C。反不正值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会的虚假宣扬。虚假宣扬是经营者对其产品或服务的不实介绍。“牛记酒楼”的行为不是虚假宣扬。故不选D。28 .【司考部答案】D【考点】消裁权利【答案解析】消苑者权益爱护法第2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须要购买、运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爱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爱护。本题钱某不是
30、本法所规定的消费者,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但可依据产品质量法恳求赔偿。故说法正确。依据35条第2款规定,消裁者或者其他受吉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广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贲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据此,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恳求赔偿,B项正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舍的,生产者应当担当赔偿贲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
31、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觉缺陷的存在的。因此,虽然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C项内容属于生产者的免责事由,缺陷不存在,该厂可免费。故C项正确。而D项是生产者的免责事由,不是该商场的.商场作为销售者对产品担当过错责任,不论产品是否缺陷,只要对产品或服务存在过错,就要担当责任,除非证明无过错。所以,D项错误。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担当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
32、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成任,产品的销传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干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29 .【司考部答案】A【考点】商业银行的接管【答案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峻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B、C、D正确,A项信用危机可以是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故错误。30 .【司考部答案】C【考点】税收征收管理【答案解析】A项正确。依据税收征
33、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照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依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有关证件、资料。B项正确。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口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更的,应Wl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除依据规定不须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需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C项错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M条第2
34、款: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不须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项正确。依据G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31 .【司考部答案】B【考点】环境影响评价【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国家依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据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能造成由大环境影响的,应
35、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须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据题意,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可能造成由大环境影响。属于第()项而非第(二)的规定,A选项错误。第17条第2款规定,涉及水上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需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杳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故B项正确。第18条第3款规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C选项中,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故错误。第19第3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36、评价供应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及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而D项中环境技术探讨所是负货审批部门卜.屈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故D项错。32 .【司法部答案】C【考点】外交特权及豁免权和国家管辖权【答案解析】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有关规定,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薪免,即无论外交人员轻罪、重罪一律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外交人员不受任何方式的拘禁或逮捕。外交人员也免除作证义务。杰克是中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屈一般外交人员,所以A项错误,C项正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扰。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任何
37、地方,包括使馆专用和非专用部分,当然包括使馆休息室不得侵扰。也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另外,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使职权仅限于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安事务,不能到他国使馆行使职权。所以乙国警察无权进入他国使馆行使逮捕权。B项错误。在国际法上,国家管辖权包括: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爱护性管牯权和普遍管辖权。其中,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具有其国籍的人,都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在其领土范围内还是领土范围外,所以D项中,该案虽发生在乙国,但重伤者汉斯是丙国人,丙国依据属人管牯原则有权管辖,因此D项错误。33 .【司法部答案】C【考点】国际争
38、端的解决方式国际法院管辖权【答案解析】国际争端解决的非强制方法包括政治解决方法和法律解决方法,政治解决方法如谈判及协商、斡旋及调停、调查及和解。本题中甲、乙两国劝于争端可以实行自行协商或谈判的政治方解决,所以D项正确。法律解决方法包括仲裁和法院解决。法院解决涉及国际法院管辖权,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询问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对人管辖”包括三类诉讼当事国:联合国会员国非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特殊声明当事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作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提交声明情愿接收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义务的国家。特殊提示:
39、联合国会员国是当然的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2)“对事管辖”包括:自愿管辖协定管辖任择强制管辖。A、B选项体现的即是自愿管牯。所以A和B均正确。国际法院只审理国及国之间的争端,且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都是建立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之上。本题中虽然甲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但乙未作声明。只有二者都声明接受管辖的状况卜.,在声明的范围内,才可单方干脆起诉,不需争得被诉国的同意就可管辖。所以甲国如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必需获得另当事国乙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34 .【司法部答案】D【考点】斗争起先的法律后果、战时中立【答案解析】依据国际法规则,斗争起先后的法律后果:交战国间
40、的政治条约、双边商务条约终止:其他双边条约暂停施行。所以A项正确.对敌产的处理,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使馆的财产档案等外,可予以没收:但对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对占据区内的敌国人民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须要的财产可征用。所以B项正确.战时中立是国家的政治选择,不是法律问题,选择中立可以发表声明表示,也可不发声明而事实上遵守中立义务的方式.中立国在国际法上的权利: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敬揖;人员的权益应得到爱护:中立国有权及交战国的任何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所以据此C项正确。中立国在国际法上的义务:不作为义务,
41、是中立国不得干脆或间接向任何交战国供应军事支持或帮助。防止义务,是中立国有义务实行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交战国在其领土或管辖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斗争,或利用其资源准备从事斗争敌对行动及斗争相关行动。包括在该区域中征兵、备战、建立军事设施或捕获法庭、军队以及军用装备过境等。容忍义务。据此D选项错误。因此,木题答案为I)。35 .【司法部答案】D【考点】自然人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的法律适用。【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1条规定,白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适用常常居所地法律。琼斯的民事权利实力应适用常常居所地乙国法。所以A、B项都借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适用常常
42、居所地法律。琼斯的民事行为实力应适用常常居所地乙国法,所以C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2条第2款规定,白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常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实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琼斯的民事行为实力应适用行为地中国法律,所以D选项正确。36 .【司法部答案】A【考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答案解析】G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所以针对本题: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适用收养人
43、常常居所地甲国法和被收养人常常居所地中国法,故A正确,B错。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常常居所地甲国法律,故C项错误。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常常居所地中国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是选择适用,而非“应当故D项错误。37 .【司法部答案】D【考点】涉台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1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说明的有关规定。依据法律和司法说明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F以适用。B项正确。第2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及民事诉讼,及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
44、益受法律同等爱护。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居处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接受下列方式:(一)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干脆送达。受送达人是白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干脆送达;(选项C正确)(二)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托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三)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四)受送达人在
45、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五)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六)有明确的传真号科、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七)依据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接受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第5条,接受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口期为送达口期.故选项D错误。38 .【司法部答案】A【考点】涉外民事诉讼权利、管辖【答案解析】G民事诉讼法看法第308条规定,
46、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托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托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当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托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当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新免权。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及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而C选项中明示方式包括书面形式,也包括口头形式。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看法第306条规定,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所以D项错误。39 .【司法部答案】C【
47、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干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依据互惠原则,恳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所以AB是正确的。C项错误。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恳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据互惠原则进行审会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平安、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须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平安、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所以D项正确。故答案应选C。40 .【司法部答案】D【考点】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答案解析N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方式:靖境供应,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供应服务;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贽者供应服务:商业存在,指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供应服务:自然人流淌,是指成员的服务供应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供应服务。据此,A项属于然人流淌,B项为境外消费,C项为商业存在,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