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汇报(共10篇)目录篇一、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二、2024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篇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17篇四、2024年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材料36篇五、2024年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发言材料39篇六、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与实践思考43篇七、2024年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材料48篇八、2024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习交流心得体会50篇九、2024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实施方案56篇十、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62验做法篇一、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汇报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处,教职工*人,党员人。设党委的学校*个,设党总支的学校*个,设党支部的学校*个。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教育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教育事业全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实现了双促进,共提升,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
3、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潍坊市学习型党组织、高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二、成效及经验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提升实施素质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为此,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教好学生、抓好质量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抓党建,创新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 .抓重点,强班子。一是选好班长,配好班子。遵照“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学历
4、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进取精神强”原则,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中,保证了党的基层组织在教育教学上的威信,很好地发挥了对教育中心工作的引领、促进和服务。各中小学校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为契机,针对学校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支部成员认真撰写自杳报告,进行班子整顿,增强了支部班子的整体实力。二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干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5、专题讨论和警示教育等,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自律意识。目前,各基层党组织讲团结、讲大局、讲协作、讲奉献,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带领党员干部,细细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带头带班带岗,不辞辛苦,确保了学校师生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很高的威信,羸得了群众衷心拥护。2 .抓关键,强队伍。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党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党员教师管理中,对在职党员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于离退休党员,建立
6、登记制度,保持经常联系,加强学习指导。在党员教师教育中,坚持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持真理原则,弘扬正气;坚持严谨治学,精细实恒;坚持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强化思想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促使党员教师的自律意识提高、责任感增强、进取心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中小学业务骨干、教学标兵党员教师占到以上。在学校党员中设立了“党员先锋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教师勇挑重担,率先搞教研、搞课改,在省市教学技能比赛活动中屡屡获奖,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3 .抓活动,强实效。全市各中小学党建工作方法活、方式新、效果实,充
7、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党内活动。将德育总体目标与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以党建促德育,以德育促教学,以教学促党建。以“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为载体,在党员教师中开展了“党员先锋岗”、“教科研标兵”、“礼仪标兵”、“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建立了“党员创先争优奉献群众积分卡”,持续开展了“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颗星”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在引领发展、服务师生中作表率、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争优的工作氛围。4 .抓制度,强机制。力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抓党员,党员带教师的良好格局。局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学习制
8、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等,使党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基层支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实行“党内议事”制度,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了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5 .抓投入,强阵地。全市教育各级党组织注重阵地建设,在时间、精力和资金上加大投入,给予保障。各中小学校在党员活动主阵地一一党员活动室建设上,在注重强软件建设的同时,强化重硬件建设,配备了多媒体学习设备,制作了指导性和实用性很强的活动展示板,内容不断充实、更新,为党员学习、进行组织生活以及开展各项活动
9、提供了必要的场所;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杳、有总结。在强阵地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的先进典型。阵地建设的加强,使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得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了质量,保证了效果。6 .抓党风,强廉政。局党委将乱收费、有偿家教、安全稳定作为“三条红线”,不断建立健全规矩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教育行风。印发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承诺书,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依法治教、推行阳光招生、加强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的通知、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关于谢绝“谢师宴”的通知等文件
10、以及督学责任区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师德考核前置制度等文件规定,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体系。严格纪律约束机制,召开全市教育干部会议,对暑假招生、教师有偿家教、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启动了“谁主管、谁负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广大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引导教师廉洁从教、文明从教,立德树人,树立文明师表形象,打造优秀教育行风。三、存在问题:我市中小学党建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虽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 .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很平衡。由于全市各级各
11、类学校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党员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以及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党建工作开展的不是十分平衡。整体来看,城区学校的党建工作要好于边远农村等地区的学校。2 .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上存在着一定的保守思想,有些活动只局限在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范围内,主动性创新性不强,在渗透新理念、启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上做得还不够。3 .某些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专职党干数量较少,身兼数职居多,党支部书记多由校长兼任,时间精力有限,重行政,轻党建,在一定程度党的工作受到影响。四、下步打算及建议1 .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重要性
12、的认识。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学校党组织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中小学党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政工团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的良好局面。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组织班子。一个支部的好坏,关键是书记。从全市党的组织状况来看,大多数党支部书记都是校长兼任,因此,建设一支复合型的高素质党组织班子势在必行。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贯彻“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把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干净干事的领导群体。3
13、加强对入党积板分子培养。一是建立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把学习培训活动与当前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科学育人先锋”活动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素质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建立典型示范机制。采取帮扶指导的方法,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感召的作用,形成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4 .加大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探索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局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学校党建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真正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创新,抓热点,解难点,办实事。建立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5 .要进一步开展
14、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广大教师党员的积极性。一是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围绕立德树人,聚焦主责主业。活动分:抓全员学习,促素质提升;抓课堂管理,重教学效益;抓特色活动,求创新突破;抓宣传推介,树模范典型四部分。引领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越,培养学习兴趣,坚定理想信念,争当先锋模范,推动高密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全面加强“三线五风”建设。在活动中深入推进严守法律底线、遵守规矩红线、追求道德高线,培班风、育学风、促教风、正校风、树行风的“三线五风”
15、建设,教育广大干部教师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实干善干,乐于奉献,真干巧干,从最简单、最平凡、最普通的小事做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细做精,做得出彩,做出成绩。三是积极创新学习活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考促学”活动,组织党章知识考试。各支部开展一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对照“十二查十二看”标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深、做实、做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利用暑假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培训活动,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带领广大教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篇二、2024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
16、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第二章党委的职责第三条学校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
17、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
18、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校人才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三章党委书记的职责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2、主持制订学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研究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
19、彻落实情况。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5、负责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校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第四章校长的职责第五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
20、是: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3、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校长人选。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
21、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10、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11、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一)党委会是学校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校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3、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壹拾贰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
22、决定。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5、决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6、决定学校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二)党委会议事规则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
23、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
24、交党委会复议。第六章工作制度与要求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龈、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第十
25、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校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校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校相关细则执行。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
26、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校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杳,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第十四条学校党委和校长每年要召开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校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校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篇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7、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印发学校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实行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章学校党委的职责第三条校党委
28、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四条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I)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
29、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5)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强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管理。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
30、谐校园建设。(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进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9)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学校纪
31、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10)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11)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五条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六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第三章校长的职责第
32、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33、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6)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9)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监察工作。(IO)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党员代表大会
34、年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11)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学校党政议事决策制度第九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党委。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常委会委员由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选举产生。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实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党员代表大会年会由全体该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到会方可召开,如果涉及党内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到
35、会方可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审议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规定行使有关职责。第十条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1)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2)全委会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非党委委员的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民主党派、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教代会代
36、表及其他同志列席会议。(3)主要任务是:审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案、措施;选举党委常委和党委书记、副书记,表决通过校纪委选举的书记、副书记;根据党章规定,讨论决定召开全校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审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定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票决学校内设职能处室、院(系)正职领导职务人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校纪委工作报告;审议提交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的校党委工作报告和校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学校
37、发展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常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一条常委会主持校党委经常工作,并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1)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会会议由全体党委常委组成,非党委常委的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一般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会议和参加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2)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学校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研究召开全委会的有关事项,提出议题建议,并审定提交全委会
38、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审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交全委会审定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校党委工作报告、校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战工作、教代会工作、群团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以学校党委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和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学校党委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校领导、督导员、校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及调整;干部选拔、教育、
39、培养、考核、监督和奖惩等工作;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学校内设职能处室、院(系)正职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选任制的候选人选);校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省参事室、省台侨联候选人推荐人选;推选党的建设方面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以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各类人员编制计划、人事调配原则、人员退休政策,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等事项;涉及学校整体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大基本建设方案;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配
40、备方案;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50万元以上)的支出安排;学校重要资产的投资、置换或出售事项;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学校工作报告、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3)议题的确定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组织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后确定。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不予讨论。(4)会议的举行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
41、况随时召开。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可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涉及相关议题汇报的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出会场。会议议题若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会议议事时,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5)讨论和决定常委会议事时,应一题一议,逐项讨论通过,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常委以及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
42、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常委通过后,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讨论干部问题,要逐个进行表决。如原拟人选被否定,不能临时动议决定人选,应按规定程序考察后重新提出人选。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
43、同意为通过。对讨论的议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会议的,常委应立即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常委会授权的同志向其通报本次会议议事情况及决定或决议。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有关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除经授权传达或对外公布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常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题、印制议
44、题、制发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常委会会议纪要根据需要编发。(6)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各司其职,负责落实。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常委会的决定。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常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征得多数常委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通报。常委要牵头落实常委会会议的决定,指导各自分管部门或所在部门贯彻执行常委会的决定。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45、由学校办公室协助校领导做好督查督办。第十二条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由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等参加,其中酝酿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由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参加。书记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学校党委工作的重要事项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酝酿需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是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1)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或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督导员、校长助理。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学校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
46、任列席会议。(2)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学校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审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大基本建设方案;审议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以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各类人员编制计划、人事调配原则、人员退休政策,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等;审议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审议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I(X)万
47、元以上)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50万元以上)的支出安排;讨论学校重要资产的投资、置换或出售事项;讨论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讨论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行政工作阶段性重要安排;学校行政工作具体规章制度和以学校行政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调整与改变和预算外大额单项资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支出安排;由专门委员会或职能部门提交审议的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涉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非常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及人员配备方案;学校行政工作方面的重大奖惩;推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党代会年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有关行政工作提案的处理事宜;其他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3)议题的确定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职能部门向分管副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由分管副校长报校长,校长确定。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议题确定后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应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两天发至与会人员。未经审定的议题,会议不予讨论。(4)会议的举行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