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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管理责任书.doc

    • 资源ID:3258997       资源大小:74.05KB        全文页数: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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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管理责任书.doc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责任书项目名称: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甲 方: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称为甲方)乙 方(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项目施工承包协议书 我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项目的内部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监督和跟踪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强化工程经营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本着甲乙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业主发包的 工程施工任务,为落实内部岗位目标职责,确保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设立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对该项目部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协商订立以下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共同恪守。一、 项目部的设立1、甲方设立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由乙方任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以 工程为单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2、乙方应在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整。3、乙方应将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保管员、会计、出纳、合同管理员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号码,整理、装订成册后交到甲方项目质安部备案,并应同该项目部签订岗位责任书,承担相应责任,否则不得上岗。乙方对上述人员的调整或更换必须事先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并备案,所更换人员应重新同项目部签订岗位责任书。二、 目标责任1、经济目标:按工程总造价的 %上交集团公司综合服务费 万元,余下的节约经费(利润)中60%作为更新项目部机构设备,40%作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奖励。综合服务费的付款办法: 。2、质量目标:根据建筑施工规范以及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实施,本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3、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发生。4、进度目标:根据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工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超出工程期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5、质量、安全管理,按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及渝建集发2010 年的相关文件执行。6、无欠薪和欠材料款等现象发生。三、目标责任期限以本责任签订生效之日或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满止。但工程质量责任及其引起的经济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即质量责任终身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承担保修的经济责任。四、 双方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一)、甲方1、按本责任书规定,监督乙方依法进行项目管理,照章纳税,为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2、乙方有违约、违规行为或不履行工程合同,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拒绝整改的,有权撤换乙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解除本协议,收回该工程由甲方(公司)直接组织实施,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乙方承包期间的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扣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4、甲方有权要求业主单位将工程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监督工程款的使用。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本协议,不是工程的分包和转包合同,在业主单位未将工程款拨到甲方指定账户内时,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先行拨付(垫付)工程款(即甲方无追收乙方债权的义务)。(二)、乙方1、权利(1)、乙方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成员,对该项目负全面责任,对班组和技术工种的用工有选择权,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持证上岗,并优先在本系统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化组合上岗。(2)、乙方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工资、奖金,由乙方提出方案,交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作为成本和发生争议时核算的依据,但施工期间,只能按正常标准核定工资,奖金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工程款全部收回后兑现;其他工人的工资待遇可采用计时、计件及劳动定额工资等形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班子主要领导应处理好与该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未经甲方授权,项目部具体负责签署材料物资采购、建筑设备租赁、人员聘用合同的经济责任应由责任人负责;经甲方审批签订的上述协议或合同,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支付和清偿相应费用,若造成损失,项目部负责人承担其相应的连带主要责任,所有合同交甲方备案。(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班子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如需系统内调配,应按内部规定支付费用。2、义务(职责)和利益分配(1)、乙方按集团公司行文件规定职责承担工程的安全、质量经济责任,应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项目的盈亏承担全责,并以其收入和家庭财产按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项目班子成员承担有该工程项目的职责,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应交纳项目部班子成员、项目部聘用员工的工资、福利及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列入工程成本。如果未按规定缴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缴纳的综合服务费与此无关。若项目部未按国家规定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福利、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工程款直接支付或缴纳,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3)、乙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参加质安、例会及各项活动,不得因“工作忙”等借口不参加,不上交报表。(4)、乙方及其班子成员应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工程款必须划入集团公司开设的专用资金专户,并接受集团项目总部或计财部委派的印章、财务、质安管理人员的专控,不得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以确保工程款的正常使用和各类债务的清偿。必须符合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并将原始单据汇总上交集团公司,据此得出的会计结果均由乙方负责。项目部应承担集团公司下派人员的工资、差旅费、通讯、食宿;承担集团公司前往项目部检查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5)、项目部及项目部的负责人不得以项目施工需要为由,以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的名义集资、借贷。施工期间不得挪用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和业主拨付的工程款。(6)、乙方应对工程项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料分析,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新技术,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既不偷工减料,也不浪费。(7)、乙方应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教育,强化质量管理,贯彻有关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责任制度,由项目部与班组(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报经集团质安部一份备案。(8)、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之后无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租赁费拖欠、工伤事故等一切工程经济纠纷问题,并且乙方在完善工程竣工资料以及地方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后要交于甲方,满足以上条件后甲方退还乙方五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事故和纠纷的处理乙方负责的项目部应积极处理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纠纷。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工程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追究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未自行及时处理,致使甲方派员处理的,除差旅费外,甲方有权决定每件纠纷收取不低于 5000 元的处理费用,数额在 1 万以上或特别复杂的,最高 5万元的范围内收取处理费用;乙方(项目部)要求甲方派员处理的,参照上述标准收取处理费用,所有处理费用进入项目成本核算。六、协议的解除甲方有权根据下列约定撤换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职务,解除本承包协议:(1)、乙方施工进度、质量不符合甲方和业主单位所签合同的约定,经甲方两次要求整改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业主单位因此解除与甲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以项目部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名义集资、借贷的;(3)、乙方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工程款不进入甲方开设的账户。(4)、乙方不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或各项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经通知不整改的;(5)、乙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不按甲方通知对违规行为整改,不报送资料的。七、承包协议解除的,甲方按下述标准与乙方结算。(1)、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在乙方移交场地、及时办理资料交接并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根据业主单位、监理的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双方按甲方与业主单位所签合同约定的单价的80%办理结算,在结清对内对外债务,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综合服务费以及各项应扣收的费用、成本后若有盈余,甲方可先清退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完成工程量部分的盈余,在甲方和业主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并收到工程款后30日内,按双方认可结算金额的90%的支付给乙方;若是亏损,首先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弥补,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2)、因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致建设方解除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或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解除本协议的,造成的亏损(损失),乙方应全额承担;除无权要求甲方清退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甲方与业主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不足部分。(3)、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六条规定发出的解除协议的通知后拒不按时移交场地、施工资料的,甲方不予同乙方办理结算并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按甲方与业主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造价的5%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方直接接管施工场地。八、项目结算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后,在乙方同业主办理完决算,甲乙双方可初步结算项目的盈亏,结算并从业主收到工程款后按下述顺序付款:1、支付人工工资,清偿材料款、设备租金、税费等在内的所有外欠债务;2、甲方扣收综合服务费;3、兑现项目班子成员工程奖金;4、支付乙方盈利。若结算后或因工程款不能收回导致亏损,亏损由乙方承担。若结算后盈利且无其它纠纷发生,在第一款1、2、3、4项的费用结清后,乙方可书面申请甲方将收取剩余工程款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但在保修期满前所有项目的保修金均除外。九、违约责任1、经鉴别属甲方违约给乙方管理的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约、完不成目标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项目受到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其收入和家庭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法定住所地辖区法院调解或判决。十二、本内部承保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其它:1、乙方负责项目部应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民工办理意外伤亡保险和社会劳动保险,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若因前述事项造成民工上访闹事事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的甲方给乙方5000元-50000元的罚款。2、乙方负责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O一O年 月 日第二部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建筑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以及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甲乙双方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任目标,签订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 1、杜绝四级以上(含四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率为零。2、严格控制重伤、轻伤事故,且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6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频率为零。4、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优良或合格标准化施工现场。二、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建委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督促乙方认真学习安全法规、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保证安全。(2)、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乙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协助乙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保护措施。(3)、发生伤亡事故,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督促乙方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挽救和改进意见,并汇同有关部门处理工伤事故。(4)、督促和监督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并在年度内根据本协议第三条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惩罚。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保质保量完成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办法。(2)、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班组长与操作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认真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100%;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报监制度。(4)、按照重庆市建委关于开展2003年度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的通知(渝建发2003121号)的要求,严格审核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件,全面实行压证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胸卡,关键岗位人员、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应达到85%以上,普工持证上岗率应达到60%以上。(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入场人员上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以及班组安全活动;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法规学习和每次安全例会,及时传达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文件精神。(6)、自觉接受上级建委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指导,增加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现场工人劳动保护。(7)、坚持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膳食卫生和工人身心健康,积极创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工地。(8)、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台帐。(9)、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项目必须使用商品砼,主体结构严禁自行搅拌砼;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冲洗,禁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10)、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如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建筑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率100%。(11)禁止使用十六岁以下的童工、六十岁以上工人(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若乙方私招乱雇,造成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应由乙方负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和劳动保护法规。三、奖惩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办法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1、 奖励(1)、乙方所建工程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甲方将在年终考评中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全数退回安全保证金。(2)、乙方所建工程若被评为区(县)级文明工地,甲方奖励乙方1万元;省、市级文明工地,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通过国家部级检查验收合格达标的文明工地的,甲方奖励乙方4万元。2、 惩罚(1)、乙方所建工程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重伤1人者,罚款1万元;死亡1人者,罚款10万元;若因此影响甲方工程投标,建委系统的先进评选,则另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0万元。(2)、乙方所建工程在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区(县)建委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中为不合格者,必须整改合格。并依次罚款5万元、2万元、1万元,若被停止招投标,则每停1个月,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万元,依次类推。经集团公司两次检查提出整改或限期整改,到期仍不整改到位者,给予罚款500-2000元。(3)、若乙方所建工程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而造成甲方资质降级,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4)、将工程款挪作他用,造成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而影响集团公司正常运行时,给予罚款0.5-1万元。(5)、以上四个方面若有一项发生,则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评先考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四、其它乙方在工程开工建设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或从工程款划拨中扣留)3万元以上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的,此工伤事故处理完毕,凭其双方协议或劳动仲裁结果按本责任书的第三条的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或追偿赔偿金。五、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供互相监督,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O一O年 月 日第三部分: 工程质量保证书为了保证该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按照建设部第80号令有关管理规定,集团公司与项目部特约定该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 开竣工日期或工期时间: 。二、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内容及时间质量保证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及水、电、气线管和给排水管道安装等工程。其中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使用年限、屋面防水为 五年 ,其它约定: 按合同执行 。三、质量保证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业主或监理通知之日五天内派人修理。若项目(单位)负责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修理费)可从质量保修金扣除。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项目(单位)负责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工程质量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在用完质量保修金的前提下项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1)、项目(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损失的9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承担全部损失的3%;(3)、项目施工员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5%;(4)、项目质检员应承担全部损失的0.5%;(5)、其它约定:项目(单位)负责人应赔偿集团公司信誉损失费伍万元整,直至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返回本工程与业主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业主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由集团公司与业主结清剩余保修金,再返还给项目负责人。五、建立质量回去访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经常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回访(每半年至少一次)。项目(单位)负责人: 单位: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万州区王牌路398号项目施工员: 总技术负责人:电话: 电话:58117188项目质检员: 质量监督代表:电话: 电话:二0一O年 月 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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