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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精神医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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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精神医学.ppt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司法精神医学的概念和任务;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法律能力评定;精神疾病的症状。掌握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诊断、司法鉴定。 熟悉偏执性精神病、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神经症、人格障碍、性变态。 学时:学时,第十一章 司法精神医学,第一节 概述 一、司法精神医学的概念和任务 精神障碍是指由于生物学、心理的或社会、文化等有害因素作用于个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脑的功能,从而使人的心理或行为偏离正常,或使其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明显损害的征象。涵概了精神卫生、精神心理概念。广义:人们能在一定的较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保持并不断提高健康水平,以便适应社会,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狭义:指精神病患者进行广泛防治措施。,司法精神医学 是法学和精神医学的交叉学科,是研究司法实践中有关精神障碍和精神卫生的学科。是法医学工作的内容,因此又称法医精神医学。,司法精神医学的任务: 1 对涉及有关法律的对象进行司法鉴定,明确对象是否患有精神病、性质和严重程度、有关法律能力的评定; 2 研究精神卫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3 研究精神病人的监护、监管体制; 4 研究劳改、劳教犯的心理学和矫正。,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一)鉴定人 1、鉴定人的权利 2、鉴定人的义务,(二)鉴定的进行,1、鉴定前的准备 2、精神检查 要注意以下几点: (1)熟悉案卷,作到心中有数,不要边翻卷宗边提问。 (2)让被鉴定人自然表达。 (3)如发现是伪装精神病可疑时,注意观察其动向,尤其在点破其伪装时,需防止可能发生其意外。 3、鉴定讨论 (1)鉴定人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 (2)意见有分歧,不能下级服从上级 (3)意见难一统一时,不勉强下结论,可做补充调查,(三)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1、鉴定书的主要内容 2、鉴定书某些项目的具体要求 (1)鉴定目的和要求: (2)属于刑事案件,作案时间有较明显界线的,可另列“案发时及案发前后的精神状态”。 (3)分析意见:是鉴定书的核心部分,撰写的难度最大。(诊断依据、法律能力评定依据、对案情行为的辨认与控制能力),三 法律能力评定,(一)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1、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 (1)医学条件和法学条件 (2)有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 (3)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需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2、关于辨认和控制能力 与正常人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行为的动机是病理性的 ()行为的目的荒谬离奇 ()曲解行为的性质 ()不理解行为的后果,(二)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 (三)诉讼能力评定 (四)服刑能力评定 (五)作证能力评定 (六)(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第二节 精神疾病的症状,一、感觉及知觉障碍(辨认障碍) (一)错觉 (二)幻觉 1、幻听: 2、幻视: 、幻嗅及幻味: 、幻触:,二、思维障碍(辨认障碍),正常思维的三个特点: 1、目的性 2、连贯性 3、逻辑性 (一)思维形式障碍 1、思维奔逸: 2、思维缓慢: 3、病理性赘述:,(二)思维内容障碍,主要是妄想,是一种病理信念,对确立精神病的诊断有重要意义。 三个基础特征: 其想法与事实不符合,但患者却坚定不移。 不能用说服、解释、摆事实的方法纠正其想法。 不能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解释,常见的妄想: 、被害妄想: 、被毒妄想: 、关系妄想: 、疑病妄想: 、嫉妒妄想: 、罪恶妄想: 、夸大妄想:,三、情感障碍(控制障碍),情感高涨(躁狂症) 情感抑郁(抑郁症) 情感淡漠 激情 病理性激情,四、意志和行为障碍,意志:是行为的动力,行为是意志的外部表现。行为受意志活动支配。 冲动控制障碍:是一种不能自我控制的意向活动,如偷窃、纵火,但缺乏可理解的现实目的和动机。 冲动行为:是指一种突如其来的、与当时环境和心情无关的行为。,五、记忆障碍,记忆障碍:包括记忆增强、记忆减退、遗忘及记忆错误。 记忆增强、记忆减退 遗忘:是指不能回忆某一事件或某一时期内的经历,多见于脑外伤,分为: 、顺行性遗忘:对事件发生以后的一段经历的遗忘; 、逆行性遗忘:对事件发生以前的一段经历的遗忘; 、界限性遗忘:对过去经历的某一段时间内的经历不能回忆。,六、智能障碍 精神发育迟滞: 痴呆: 七、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的程度分嗜睡、朦胧、瞻望、昏迷等。 意识障碍作案具有下列特征: 、行为发生突然,没有明确作案动机。 、对象无选择性 、作案时间、工具、场合均偶然 、行为缺乏计划性和偶然性 、对行为过程有不同程度遗忘 、案后缺乏自我保护,案例讨论: 方某,男,40岁,*银行职员,被控伤害罪。方某一年前与某服装厂一女工张某结婚,张姿态妍丽。婚后仍好打扮及社交活动。方某心中甚 ,常到服装厂门口守侯张某下班伴同回家。在星期天或放假,常要她一起看三盖衣等古装越剧。张某则讽刺其夫是老封建。两人常为此争吵,男的甚至扬言要杀妻。一天晚上,方某在醉酒状态中,趁张某甜睡之际,拿出袋中的剃刀,突然划破张某脸部。张某痛醒大喊救命。方某还悻悻说:“我就是要划破你这张脸,省的你在外面滥交朋友。····” 经鉴定认为被告人当时造成危害的结果是在醉酒引起的病理性激起中,是长期处于情绪紧张状态的缘故,在实施侵犯行为的当时,已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你认为鉴定结论正确吗?为什么?,法庭不同意这种结论,指出鉴定结论与案情内容显然不一致。 1、被告的犯罪行为早有预谋,如扬言杀妻以及后来袋中常备剃刀; 2、无长期精神紧张的不正常表现; 3、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当时及其前后阶段,也不能提出无法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任何证据。,第三节 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内因性精神病)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的总称。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最具代表性的疾病,在精神病住院病人中占80%-90%以上,在司法精神鉴定患者的案例中占首位,因此在司法精神鉴定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 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特点是精神活动的分裂与不协调,所谓不协调,指的是各自身精神活动间的不协调与外界环境的不协调。(不和现实的思考及行为) 病因迄今未明,与遗传有一定关系,环境可以成为发病诱因, CT检查脑萎缩等病理改变,提示器质性病变。,一、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 (一)精神症状 1、思维障碍:特点是思维缺乏联惯性和逻辑性,最典型的表现是思维破裂。 2、情感障碍:对人缺乏情感,对亲人不关心,冷漠,难于与人沟通。 3、意志障碍:活动减少,缺乏主动性,进取心,生活懒散,不理家务、不上课、工作。 4、妄想思维:思维结构不严密,内容离奇,妄想内容有被害、被毒、夸大、嫉妒。 5、幻觉:以幻听常见,命令性、言语性,病者坚信不移,并往往付诸行动。 6、行为障碍:紧张症状。,(二)临床分型:(分型的基础是精神症状) 1、单纯型:以情感迟钝,或淡漠,或意志减退为主要表现。 2、青春型:以思维、情感和行为的不协调或解体为主要表现。 3、偏执型:(妄想型)以较持续的各种妄想和幻听为主要表现。杀人最多见。 4、紧张型:以紧张性木僵和兴奋为主要表现。木僵和兴奋交替出现。 5、混合型:几种症状都有。 6、残留型: 7、衰退型:(慢性),二、精神分裂症的诊断 1、典型的病史及精神症状表现 2、有特殊的人格变化 3、自知力缺乏 4、病前性格 5、阳性家族史,三、精神分裂症的司法鉴定与有关问题,(一)作案行为特征: 1、缺乏可理解的行为动机 2、缺乏严密的预谋 3、缺乏自我保护,(二)法律能力评定: 1、发病期:作案行为与精神症状直接相关,丧失行为的控制和辨认能力,评定为无责任能力或无行为能力。 2、残留型或残留人格改变的,存在对行为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不完整状态,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或限定行为能力。 3、本症完全缓解状态评定为有责任能力或有行为能力。,被鉴定人刘某,女性,24岁,大学生。案发前三个月变的性格孤僻、话少、发呆、学习成绩下降、考试不及格。经常听到一个男同学跟他讲话,说她坏话,那声音就在她身后,经常跟着她,但总也找不见人。脑子里也有声音(假性幻觉),她还能和脑子里的声音对话,好多事情都是通过对话知道的。认为她老姑在用穴位控制她,让她腿不能走路,行动不能自如,表情也不是自己的,这都是受老姑控制的(被控制感)认为是老姑影响了她,让她头痛、失眠、考试不及格。问及杀害老姑6岁儿子之事时,她表示:老姑说孩子是“克星”,不让她把孩子带回家,她身不由己就把孩子推到井里了。当谈到自己被控制,身体不适,影响学习时,显得有些气愤,情感反映与其思维内容是一致的。希望能通过医学查出老姑穴位遥控,从而摆脱老姑的控制,不承认自己有病,无自知力。 请问:1、本症属于什么精神病?什么类型? 2、诊断依据是什么? 3、本症特点是什么?,案例分析 1、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妄想型) 2、诊断依据:典型的病史及精神表现(妄想与幻觉等);有特殊的人格变化;自知力缺乏 3、特点:作案行为突发性;作案公开性;作案凶残性,第四节 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又称妄想性精神病,以持久而系统的妄想为突出表现 一、偏执性精神病临床表现 1、嫉妒妄想 2、被害妄想 3、夸大妄想: 二、偏执性精神病的类型 1、偏执狂 2、类偏狂,三、偏执性精神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1、病前可能有一定的精神因素 2、有偏执人格的特点 3、存在系统或较系统的妄想 4、其他精神活动相对保持正常。,案例:被鉴定人何某、男、教师、38岁,幼时读书成绩名列前茅,任性、自尊心强,对周围事情敏感,稍不随意就怀恨在心,与同学难以相处。工作后教学效果好,但听不见批评意见,五年前因外出旅游没有请假,回来后被矿职五天处理,扣发工资并责令写出检查。何某不服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学校组织听课,认为不信任在监视他,学校领导家访,认为在调查他,有次学校开会忘了通知他,就气势汹汹问校长为什么偏偏不通知他,扬称:“你们要赶我走,我偏偏不走”。从此他把每日在校的所见所闻都记录在本子上,坚信学校领导为了报复他向上级反映过他的问题,而想方设法在打击、排挤、调查他,决心势不两立,决战到底。他向上级领导反映校长的许多事情,上级领导调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他认为是上下级官官相护,决定再向上控告。某次打听到某区领导欲出席一次会议,他守候在门口,准备拦车“告状”,当被守门员阻拦时,他大怒把守门员打成重伤。 司法精神病鉴定,神志清楚,接触合作,对周围环境观察敏锐,当谈到被害之事,则滔滔不绝,越说越激动,声色俱厉,对细节经过描述的淋漓尽致,有明显被害、被跟踪妄想,无幻觉,记忆力极好,否认有精神病,智能良好。 请问:1、诊断为什么精神病?是否有辨认能力?是否有责任能力? 2、诊断依据?,答: 1、慢性偏执性精神病;对行为已丧失辨认能力;评定无责任能力。 2、依据: 有偏执性性格基础; 病前有一定的精神因素,以后逐渐发展为系统性妄想。 妄想对象固定。 作案动机属于病理性的,行为完受到妄想支配。,第五节 情感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是一种以病理性情感高涨或低落为主要特征的精神病,又称燥狂抑郁症,简称燥郁症,病程呈间歇性发作,法律上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一、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临床表现 (一)燥狂发作 情感高涨是主要表现, 联想敏捷,语言内容多与现时有关,不显荒谬,自我感觉、评价高,可以出现夸大行为。 (二)抑郁发作 情绪低落是主要表现,心情抑郁,对前途缺乏信心,悲观消极,疑病妄想。自杀是抑郁症最危险的行为。,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法律问题 1、燥狂症:燥狂症主要病理机制是情感高涨导致控制能力减退,出现冲动行为,甚出现意识障碍,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2、抑郁症:主要病理机制是情绪低落,有消极自杀情绪,多见女性,杀害对象多选择自己最疼爱的人,行为多在早晨或上午,场合多在家内。作案后能回忆作案经过,供认不讳,并且要求尽快处决自己;间接自杀;作案行为与妄想有关;无动机行为。 法律能力评定: 1、医学条件:要明确疾病的严重程度,作案当时是否有明显的精神运动性抑制,有无妄想幻觉,是否有自杀意念及行为。 2、法学条件:是否有控制能力障碍,如作案行为受到妄想幻觉影响,属于辨认能力障碍。,第六节 器质性精神障碍,一、癫痫性精神障碍 (一)临床表现 1、发作性精神障碍: 精神性发作 朦胧发作 自动症 病理性心境恶劣 精神分裂症样或躁郁症样发作 2、持久性精神障碍 癫痫性人格改变 癫痫性智能障碍 癫痫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二)司法鉴定与有关的问题 1、作案特征: 癫痫朦胧发作作案特征:缺乏作案目的和动机;被害对象无选择性;作案行为发作突然,无预谋和计划过程;行为后果往往严重;作案后无自我保护意识;事后对作案经过遗忘。 癫痫性人格障碍的作案特征:情绪控制能力削弱;行为的发生可以找出主观和客观原因,但行为后果和动机不相称;对象有一定的指向性和选择性;意识保持清醒;有其他人格改变的证据。,2、法律能力评定 (1)责任能力评定 (2)行为能力评定,二、老年性痴呆 (一)临床表现 早期可出现神经衰弱样表现,以后出现智能障碍,严重发展到痴呆状态。 (二)司法鉴定 1、作案特征:(1)凶杀目的多源于复杂的人际关系矛盾,被害多为小孩;(2) 猥劣为常见的性犯罪类型 2、法律能力评定: 智能损害的程度 有无伴随精神病理状态 结合既往情况,第七节 反应性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病: 指在急性或持久性的精神因素下起病,精神障碍严重程度已达到精神病程度的一类疾病。多发生在严重的精神创伤之后。,一、反应性精神障碍的临床表现 (一)临床表现 1、 反应性意识障碍: 2、 反应性兴奋状态; 3 、反应性抑郁症: 4 、反应性妄想症:,(二)诊断 1 精神障碍起源于明显的、具有足够强度的精神刺激。 2 精神障碍的发生与精神刺激在时间上密切相关。 3 精神症状的内容与精神刺激有关系。 4 精神症状随精神刺激的消除而消退,二、反应性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 1、责任能力评定 (1)反应性精神状态下作案,受精神病理状态支配,大多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一般属于无责任能力,程度较轻者为限定责任能力。 (2)非精神病性反应性精神障碍作案,评定为限定或完全责任能力。 (3)与迷信相关精神障碍的责任能力相当复杂。 2、受审和服刑能力评定:拘禁性精神障碍发病阶段属于无受审能力,待病情缓解后在继续受理,在服刑期间出现拘禁性精神障碍时会影响继续服刑,需要采取医疗措施。,第八节 精神发育迟滞,一、精神发育迟滞的临床表现与分类 本病的核心是智能发育底下,同时拌有其他精神活动发育的不成熟,如思维简单、情感幼稚,行为不成熟、易冲动等。 临床上根据智商水平分为3级(愚鲁、痴愚、白痴)。根据精神活动类型,可分为安定性和兴奋性,二、精神发育迟滞的司法鉴定 (一)作案特点 1、作案动机与其平时的心理背景、思想道德有一定的联系,但行为幼稚、单纯、对后果缺乏预见,动机与行为后果显得不相称。 2、作案对象和目标有选择性,以老幼体弱这多。 3、作案缺乏严密预谋。 4、作案后对后果有不同程度的领会,表示愿意悔改,但自我保护不严密。,(二)法律能力评定 1、责任能力 (1)智力水平:是最主要条件,是评定责任能力的依据。 (2)社会适应能力: (3)案件类型: (4)作案次数: 2、行为能力: 3、作证能力 4、(性)自我防卫能力:,第九节 神经症,神经症 又称神经官能症,精神神经症,属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或轻微精神病的代表性疾病,包括癔症、焦虑症、强迫症、疑病症、恐怖症、神经衰弱等。,一、癔症 又称歇斯底里,发病与特有个性和精神因素关系密切,病程有反复发作特点。 (一)临床表现 1、癔症性精神障碍 (1)癔症性朦胧发作: (2)癔症性情感爆发 (3)癔症性身份障碍 (4)癔症性遗忘症 (5)癔症性假性痴呆 (6)癔症性木僵 2、癔症性躯体障碍 (1)感觉障碍 (2)运动障碍 (3)自主神经障碍,(二)诊断 诊断根据: (1)发病与精神因素有关,发作有利于摆脱困境、发泄情绪。 (2)病前有特殊个性 (3)可模拟各种疾病的特点,但没有客观的阳性发现,不符合器质性疾病规律。 (4)病程有发作性特点,(三)司法鉴定 1、 法律关系鉴定 一般符合下列条件,应当承担责任,负责经济赔偿。 (1)外界刺激对个体来说具有相当强度 (2)癔症症状明显存在,而非故意做作 (3)过去无癔症发作史 (4)癔症性个不十分突出 2、责任能力评定 评定为有责任能力属于非精神病精神障碍,发作时一般保持辨认和控制能力,基本上评定为有责任能力。若有明显的意识障碍,辨认和控制能力受到损害,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3 、行为能力评定 癔症属于发作性疾病,一般不影响行为能力,二、抑郁性神经症 (一)临床表现 1、 情绪症状:自感情绪低落 2、 躯体症状: 3 、自感病情严重,主动要求治疗。 4 、社会适应能力一般不受影响 (二)司法鉴定 在抑郁性神经症的不良影响下可发生伤害、凶杀行为,但其对象是有有指向性的,具有实现动机,因此辨认能力多障碍,控制能力有不同程度削弱。评定为有责任能力,部分控制能力明显削弱,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三、其他神经症 1、 焦虑症、 2 、强迫症、 3 、疑病症 4 、恐怖症、 5 、神经衰弱,第十节 人格障碍,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明显偏离正常,影响社会适应的状况,称为人格障碍。 一、人格障碍的临床类型与表现 (一)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二)冲动型人格障碍 (三)偏执型人格障碍 (四)分裂样型人格障碍 (五)强迫型人格障碍 (六)癔症型型人格障碍 (七)边缘型人格障碍 (八)特殊型人格障碍,二、人格障碍的诊断 人格障碍的诊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这种偏离开始于少年时期,年龄在18岁以上 2、具有特殊的心理模式,明显偏离所处环境的心理体验和行为反映。 3、特殊心理模式是长期、持续存在。 4、由于特殊行为模式的存在,使社会适应不良。 5、智能正常。,三、法律能力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 人格障碍不属于精神病,属于有责任能力的范畴。究竟是完全或部分责任能力,具体分析。,第十一节 性变态,一、性变态的临床表现 二、性变态的司法鉴定,思考与练习题,1 司法精神医学的概述和任务 2 司法精神医学的鉴定 3 法律能力评定 4 精神疾病的症状有那些 5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诊断、司法鉴定 6 偏执性精神病的临床特征、类型、诊断与鉴别诊断 7 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临床表现、法律问题,法医学诊断脑震荡的依据? 猝死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有哪些? 创的基本结构有哪些?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条件? 确定重伤的基本原则? 枪弹创射入口与射出口的形态特征有什么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之区别? 法医学的研究内容是什么? 损伤程度鉴定依据有哪些? 精神病人对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正常人比较有哪些特点? 枪弹创射入口的形态特征有什么不同? 法医物证检验的程序及意义? 法医学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如何鉴别钝器伤和锐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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