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ppt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姓名: 白宝祥 职称职务:工程师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讲师) 电 话:13932146042 E_mail: baibaoxianghcdc.com.cn,P3-p61,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规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第四章 信息产业相关规定,P3-P6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6月29日,立法必要性,1、是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2、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3、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4、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立法的宗旨,1、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明确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行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3、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4、规范从事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中介机构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媒体监督。 5、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立法的宗旨,安全生产法的地位,1、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 2、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 3、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4、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确立的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2、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 4、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 3、安全投入; 4、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5、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6、建设工程“三同时”; 7、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安全技术装备管理; 9、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10、社会工伤保险等。,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五、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2、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 3、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七、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1、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2、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 3、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4、事故责任的追究; 5、事故信息发布等 。,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1、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有利于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 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5、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当前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问题主要有4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第一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P3-P22,目 录,1、安全生产法 8、环境保护法 2、建筑法 9、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劳动法 10、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4、工会法 5、消防法 6、职业病防治法 7、刑法,P3-P22,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常委会通过。全法共分七章97条。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大法,由相关行业和部门制定的。 安全生产法规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原则,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特点制定的更具实际操作性的法律文件。,P3-P8,(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到的安全保障工作(19个部分) 1.1 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P3,1.2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济活动的一切单位 各部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我国许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法规适合于本部门,例如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民航安全、水上安全、通信网络安全等。,P3,1.3 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 (2)完善生产条件; (3)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 (4)从业人员履行好自己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5)全员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 (6)各级工会组织要起到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 抓安全生产不能走过场,必须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这才能有效果,安全生产怎样抓都不过份。,P3,1.4 追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法第六章有十九条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负有安全监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甚至对地方政府,凡是违反本法,工作不力,渎职犯罪,出具假证瞒报事故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降级、撤职,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19条处罚措施制定的很具体明确,条条有章可循,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很全面具体,给予何等处罚很明确。,P3,1.5 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规定,为了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作了明确的详细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规法律,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从事生产经营。,P3,1.6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以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P3-P4,1.7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 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给予保证; 对投入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P4,1.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设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员。 其它生产经营单位300人以上的设安全管理机构,300人以下设专兼职安全员。 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但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P4,1.9安全考核合格的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建筑施工单位人员应经过考核合格后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P4,1.10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保证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否则不得上岗。,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