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根据安排部署,我们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掌握了条例的主旨要义、核心内涵,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刚才,X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很好的发言,既谈学习领悟的认识和体会,又谈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打算,学习细悟认真,联系实际紧密。下面,我也谈一下学习的认识和体会,作为个人发言,与大家交流共勉。一要在潜心学纪中增强政治定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
2、护”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剑指突出问题,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思想的升华、规律的总结、经验的叠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用心钻研把握,时刻对标对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3、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二要在笃悟知纪中增强纪律定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精准掌握是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理解上的“差之毫厘”会带来行动上的“谬以千里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工作等实际融会贯通学习,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的过程。要以开展党纪学
4、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深学细悟、常学常新,逐章逐条学、以案说法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准确掌握主旨要义、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这个衡量标尺来校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三要在知戒守纪中增强抵腐定力。纪律的约束力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从细微之处严起,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火墙”,安全走好人生每一步。“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要把学习的成果努力转化为改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全面自觉践行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
5、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涵养自律修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仅要“身入”还需要“心至”,持续在“深、准、实”上下功夫。一是在“深”字上下
6、功夫,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卜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新时代新征程t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二是在“准”字上下功夫,把握锤炼党性的核心要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精准掌握是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理解上的“差之毫厘”会带来行动上的“谬以千里”。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深学细悟、常学常新,逐章逐条学、以案说
7、法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准确掌握主旨要义、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这个衡量标尺来校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三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实现知行合一的真功实效。“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要把学习的成果努力转化为改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的实际行动。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全面自觉践行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强化斗争意识、砥砺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敢于在歪风邪气、违规违纪行为面前亮剑,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担当意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落实“三三四”工作机制,“三大举措”抓当前,“两大设想”谋长远,以“四敢”
8、作风“争第一、创唯一”,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力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提纲材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我们县纪委监委采取宣讲辅导、组织考核等方式,推动掀起了一股学习条例的热潮。近期来,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狂看反好背汜,我对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第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聿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
9、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充实完善总书记反狂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第二,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十八大以来,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噌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张,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
10、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而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放松了自我要求,更重要的是忽略了对条例的学习,不能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条例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第三、用好条例,干好纪检监察工作。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运用,尤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说条例就是我们的饭碗,是我们的看家法宝,要提高能力素质、提高专业水平,就必须学好条例,在实践中运用提高。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一定把所学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11、去,在学中用,在用中学,不断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水平,提高能力素质,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更大力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次修订,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规律认识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既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也是对制度治党这一传统规矩的展续,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一、党一以贯之重视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是党从胜
12、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1921年,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作了有关遵守纪律的规定。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就单列了“纪律”一章。此后,我们党一直都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1997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次对涉及纪律的零散规定加以集中、修订,初步确定了条例的基本框架结构,规定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可能触及的7类违纪行为。2003年,对条例调整充实完善后,正式发布施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
13、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的决心、顽强的意志、空前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原有条例中一些不适应形势变化发展的问题逐渐显现,2015年对条例进行了“体系性重构式”修订,强谓以党章为遵循,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划出“六项纪律”底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进入新时代,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时隔三年,条例再次修订,正是将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跄紧密结合,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通过把纪律提在前而、抓早抓小,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体现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
14、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我们的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必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胜利走向新的更大胜利。二、纪律规范要与时俱进条例的修订是具体行动,更是必然要求。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条例突出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强调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对政治纪律着重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清晰具体的规定,为守纪执纪量纪打造了精准的尺度。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以铁的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修订是追根溯
15、源,更是创新发展。卜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修订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推动形成了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中国特色党内法规体系。这次对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追根溯源,将党章中关于纪律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了党章的根本地位。同时,突出制度建设的体系性,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注重纪法贯通,加强与监察法的衔接,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增强制度合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条例的修订是实践探索,更是总结提炼。
16、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比如,规定了要重点查处的几类问题,并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纳入其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另一方面,深刻分析党的卜八大以来中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积极堵塞制度漏洞。比如,将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斑;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等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等,做到前后衔
17、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条例的修订是回应期待,更是责任担当。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背离党的宗旨,啃噬群众的获得感,群众对此感受最深、意见最大。纪检监察组近期正在开展的针对水利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水利基层站点及河道采砂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就是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此外,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增写了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扶贫脱贫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18、的不变初心,也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励精图治、革新图强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强烈责任担当。三、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注重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修订条例本身,就是称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推动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多做咬耳朵、扯袖子的工作。日前,纪检监察组协助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这也是在新“三定”方案落地后召开的第次全体干部大会。党组书记、部长鄂竟平要求,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认真、全面学习条例,并就贯彻条例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
19、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增强思想自觉,做行动的表率。正人必先正己,守纪方能执纪。我们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知识测试、以案说纪等多种形式,带领水利系统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尤其是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纪法贯通。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纪检
20、监察组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手握纪法“两把尺子”,必须做到纪法双施双守。一方面,坚持纪严于法,严格按照条例圈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以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另一方面,坚持纪法协同,在分清纪法界限基础上,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精准有序对接,实现纪法贯通。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监督责任。机构改革后,水利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职能配置更加优化,部门设置更加科学,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资源力量得到了有效的整合。为履行好监
21、督首要职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组近期对各室分工进行了调整,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要严肃认真做好日凿监督工作,一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一手抓严格执纪,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一、以“读书不觉春已深”的热忱,学规矩纪律、做乐读之人。党历来重视党内集中教育,探索
22、形成了多样化的集中教育形式。党内集中教育已然成为党的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目的都是引导全党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始终坚持党的全而领导、维护党的长期执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是具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通过近期读书班的学习,更加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
23、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以投入的态度学习规矩纪律,做好乐读之人。要深入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将其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抓住学习重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要求实不求快,做到深学一层,真正将规矩纪律学透,始终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将党规党纪自觉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二、以“一床明月半床书”的坚守,悟规矩纪律、做善读之人。毛泽东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乂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党规党纪既是“紧籁咒”,也是“护身符”,诚然党规党纪具有权威性、严肃性,但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自省自悟、自觉担当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眼
24、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时刻自重白省、自警自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勤婵“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让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用而不变的言行准则,筑牢违纪违法的“防火墙二要始终以党纪党规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同时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全面体检”,从细枝末节抓起、从工作内外管起,做到“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净化涤荡心灵,把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鞭策自我进步、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三、以“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笃行,守规矩纪律、做活读之
25、人。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党内规矩办事,就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的关系,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严肃处理,让组织纪律切实成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不能超越的警戒线。党纪国法就是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多办聚民心、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
26、的事。要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自觉把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在权力面前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权、慎行、慎终。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根据安排部署,我们利用两天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掌握了条例的主旨要义、核心内涵,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刚才,X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了很好的发言,既谈学习领悟的认识和体会,又谈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打算,学习细悟认真,联系实际紧密。卜.面,我也谈一下学习的认识和体会,作为个人发言,与大家交流共勉。一要在学纪上做到入脑入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
27、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不仅是次党内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纪律教育,也是一次思想上的洗礼、政治上的检视、党性上的升华,一是坚定政治信仰、恪守初心使命。我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系统地全面的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
28、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二要在知纪上做到全面掌握。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给党员干部标明了“触雷区”,划出了“责任地”,也吹响了“冲锋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把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作为加强理论武装,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个人素质的有效途径,深入抓好落实,提升思想境界。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树形象、做表率。要谨记贪腐之害,常思严己之益
29、以案为鉴,牢记贪腐之害,恪守纪法边界,以严避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时刻保持理智与清醒,不在贪腐中迷失自我,不在享乐中沉沦自我,将对人民的情感作为一种坚定的立场和信仰,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要善于“吾日三省吾身”,对各种苗头早发现、早制止,管控好自己,树立“小贪必腐”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三要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证明,加强纪律建设,不仅不会不利于发展,恰恰是事业发展的苣要保证。遵规守纪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为”与“畏”看似对立,实则统一。从根本上说,有“为”必然有“畏二有“畏”才能有“为”严明纪律捆住的是任性用权者
30、和蛮干乱为者的手脚,对那些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全力以赴做事的党员干部,纪律的“紫箍”扎得越紧,越是他们做人的坚强后盾、做事的有力保障。没有了顾虑和羁绊,才能轻装上阵、锐意进取,从而一门心思谋实干、心无旁鹫抓落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对照条例,检视工作和生活中自己的行为,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惮去思想上的灰尘,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坚强的政治定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四要在守纪上做到知行合一。“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只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才能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学习党纪应当紧密联系自
31、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党纪党规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为服务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在学习过条例后,我清醒认识到对纪律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开展纪律教育也不够经常,这些都将是我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中重点整改的内容,团结带领班子同志把管事管人管思想管作风的责任落实到U常工作中。要围绕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2024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感学习党规党纪对于我们党
32、员提高认识、规范行为,严明纪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刻学习、理解把握条例明确的规定要求,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生态,把各方面干劲带动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创能环部“三零四有四化”新局面,助力公司实现“行业标杆、城市名片、员工骄傲”的一流企业目标。学纪修身,知纪自省。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从严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充分彰显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因此我们要以钻研之功学深悟透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
33、握六项纪律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规定,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案件、身边案件,并与学习党章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贯通起来,i体学习,一体领会,体落实。学纪要知纪,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才能做到不碰纪律高压线,不逾越纪律红线。作业区在材料备件申报、供应商管理、水质管理等方面有不少廉洁风险点,我们要以敬畏之心从严遵守条例,始终自觉把自己置于纪律约束和监督之中,守住守牢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党纪与国法的红线。不管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要遵纪守法、遵章守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不断加强作业区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作风建设,把知纪自省、廉洁修身落到实处。明纪尊规,守纪担当。
34、明纪,要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要以纠治之责贯彻落实条例。时刻提醒自己尊规守纪,明纪律、不逾矩,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聚焦敏感岗位、重点领域廉洁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日常监督、提升纪律自觉,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做到真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做到问心无愧。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规范和约束党员T部本本分分、踏踏实实守纪,有担当、践使命,要以务实之风尊崇践行条例。我们要树立和践行正确价值观,更好激发我们亚临界职工干事创业的强大内生动力,认真执行规程和标准化作业,不踩企业的纪律红线,不越企业的安
35、全底线,全力抓好生产稳定运行、模拟经营创效等工作,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能环部以及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扎实行动和过硬成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学纪规行,守纪担当,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应当勤用功,促进学习成果。学习下苦功。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此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卜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学之愈勤、知之愈明。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36、学深悟透条例为重点,坚持学原文,懂原理,不断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做到对党的纪律规矩“了然于胸”,在学懂弄通上狠下苦功,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主动学、乐于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知纪正心。自律下真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静水流深,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要在检视上动真格,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修课”,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活教材”为“镜鉴”,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弄清楚“规矩是什么”“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把自己摆进去、
37、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一日三省吾身”,自我检视、自我防范,做到明纪正身。工作下严功。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摒弃“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路上,当一往无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以学促干,真正掌握,将学习的成果积极运用到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规矩自己的言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带着这份勤于实践的态度,积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鞋步”。以持久不褪的恒定,一步一个脚印,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做到深信笃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长期课题。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
38、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严守党纪规矩、筑牢廉洁防线是我们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踏实的态度,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其深入人心、落地生根。通过不懈的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共同书写新时代的辉煌篇章。2024年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亮点及案例解析一、什么是廉洁纪律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而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
39、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二、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卜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
40、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卜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百零五条第i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匕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
41、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
42、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习的。廉洁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卜.九个禁区。禁区,: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3、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
44、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了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
45、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i1.1.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第114条)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
46、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增写至第”9条第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高)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
47、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要知道,“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在任时的影响,还包括离职以后的影响。此外,刑法第388条之一第二款对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即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第一款行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论是从党纪还是从法律来看,老李如果真的为同学老朱拉生意,向原单位打招呼,事后收取好处费,看似并没有动用自己的职权,实际上却是在
48、利用其原职务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朱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典型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个忙老李千万不能帮。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2014年5月,先后担任过深圳市发改委城市发展处原处长、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原副主任和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的李某辞去公职。2016年8月,深圳市一市政工程项目对外招标。某公司董事长林某为顺利中标,找到李某帮忙协调关系,并承诺事后予以感谢。李某答应,并找负责这项工作的贾某(另案处理)帮忙,表示事后予以感谢。随后,贾某帮助林某公司中标,林某也按事先商量好的金额给予李某“好处费”。2017年底,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李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各类人员之间的流动日趋常态化,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实属正常。但个别公职人员却把离职当成突破党纪国法捞取不法所得的种手段,有的与企业老板约定“在职办事,离职兑现”,有的离职后乐于扮演权力据客,一手拉着社会老板,一手拉着在职的领导干部,疯狂敛财。李某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影响力来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李某本人到案后甚至无知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