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
2、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3、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
4、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5、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一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6、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宣讲稿同志们: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白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一、紧握“纪法戒尺”,一丝不苟抓学习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下面,我就先带大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有3编、11章、158条、2.2万字,跟2018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
8、修改76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来概括:“一个指导思想”:条例新增“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条例新增“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责任区分”:条例对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进行了区分。即,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是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
9、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就是重要领导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负直接责任,而领导干部有可能不仅要承担领导责任,还要承担直接责任(具体看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是不是起决定性作用)。“四种监督形态”:条例将监督执纪分为“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第一百五十八条将条例施行时间明确为2024年1月I日。(四)关于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需要把握的问题7 .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之规定”,能具体
10、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8 .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9 .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1().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I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
11、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同志们: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
12、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订。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今天,我围绕准确把握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给大家作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行中国共产党纪
13、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修订印发,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鲜明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第四条中,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列为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第一项原则。与之对应,在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中单列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首次明确了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加强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
14、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确保落地见效。(一)以学习促落实,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精准把握纪法标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联系实际学,对照检查,熟记条文,切实将学习的过程变成强化纪律意识、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
15、环境。(三)切实在贯通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既要搞好内部纪法衔接,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又要规范外部法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四是切实在打造纪法贯通专才上下功夫。贯通把握条例精神要义,将条例与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体学习、贯通把握,努力在运用纪律和法律两种本领上成为行家里手,不断以专业精神练就专业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深刻把握纪理与法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反腐败阶段性特征、变化规律,探索“三不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全
16、面提升。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三个服务于”体现在条例修订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条例始终。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章一节学、逐条逐句悟,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时时刻刻守住、守牢底线红线,要以条例为准绳,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红线”,切实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纪律作风保障高质量发(一)确保党中央政令畅
17、通、令行禁止,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调整纳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并且完善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
18、护主义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扎紧纪律笼子。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大家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
19、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普遍性与严重性。而且,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的“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各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呈现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变现期权化、腐败行为市场化、利益兑现延时化等特点,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重
20、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一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那么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还是要靠法规建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修订肯定是因为形势变了,所以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所以我们一二、组织纪律内涵: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
21、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守规。组织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五个禁区。禁区一: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80条)禁区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
22、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81条,注意第63条强调的是对抗组织审查的处分方式,属于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禁区三: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中“福利”增写进)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
23、行为”增写至第119条第三、第五款。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
24、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要知道,”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在任时的影响,还包括离职以后的影响。此外,刑法第388条之一第二款对离职的国家工作干部,疯狂敛财。李某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影响力来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李某本人到案后甚至无知地表示:“我收钱的时候不是公职人员,怎么就是受贿呢?”但他主观上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通过打招呼为林某公司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最终,在辞去公职后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实属咎由自取。该案的查处再次证明了“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更给个别在受贿方式上玩花
25、样妄图规避纪法的人敲响了警钟。四、群众纪律内涵: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陵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部分强调的是:为民。群众纪律这一章节本次修订不多,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三个禁区。禁区一: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其中“乡村振兴”增写至第122条,以前用的词是“扶贫”)禁区二: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
26、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万余元。2021年6月,王文杰、程振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政务记大过处分。五、工作纪律内涵: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肃追究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行为,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等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洽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尽责。工作纪律这部分调整比较大,有的调整到政治纪律那部分去了,有的是根据这两年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新增的
27、内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主要有十一个禁区。禁区一: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130条)禁区二: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单独形成一条增写至第131条)部”,这次修订删除了主语,变成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对第142条进行了修改。)禁区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
28、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单独形成一条增写至第143条)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九: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2017年11月,国家统计局对某省某市某县统计执法检杳发现,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未严格执行农业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确权的林地面积”“实际经营林地面积”“果园面积”筝指标存在造假作假问题。执法检查实地入户30家农户发现,存在普查员未入户普查、普查员编造普查数据等问题。县林业局干扰普查人员独立调杳职权,县统计局要求各乡镇违规修改普查数据。处理结
29、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贲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规定,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该县政府2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免职处分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该县林业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该县林业局副局长和工作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该县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该县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受到诫勉处理。19名乡镇相关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或诫勉处理。统计数字造假,不仅会误导决策,而且严重败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败坏党在人
30、民群众中的形象,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统计部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宸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上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I、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高度敬畏党纪国法,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六、生活纪律内涵: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
31、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守德。这一部分内容不多,一共才5条,这次修改只加了10个字,强调了以下两个禁区。禁区一: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将“铺张浪费增写进第150条)禁区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网络空间”增写进第153条,体现线上线下的全覆盖,这是对关于规范党员干
32、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以及党员干部用微信的八条负面清单的回应。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二:关于党员网络空间不行言行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近年来,有关党员干部、政府机关部门人员因网络言论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引起警惕。网络言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些网络言论红线,党员干部一旦踩上,很可能被开除职务、受到党纪处分,整个职业生涯基本中断!党员干部哪些网络言论雷区不能踩?0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党纪处分条例顺应新的时代背景,适时增加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新的表现形式。如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及、
33、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2016年2月19日,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针对“媒体姓党”在其微博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陵后,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对此进行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以上的案例都是党员干部因为网络言论不当导致被处罚、被处分、被开除,导致职业生涯有了污点,自己的前途和升职各方面受影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政治身份和社会影响,其公开言论显得尤为敏感。可以说,讲政治首先就是遵从政治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批驳攻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言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保持清
34、醒头脑,绝不散布与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七、结语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重要部署,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管党治党方面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要求纪律建设进一步细化处分规定,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指出,“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
35、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议修订,2023年12月19日由中共中央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一件大事,其实不光是执纪部门要学,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党员也都要更加好好学,因为这是我们党对全体党员作出的行为规范,明确划出了红线、底线、高压线,也有导向意义。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学习心得。党纪处分条例是一部很重要的党内法规,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党内法规?从而更好了解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
36、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按效力分类: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7类。按效力等级可分为四个层次。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37、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第二代:2(X)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第三代:此后十余年间,条例未再作修订。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为
38、此,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主要有四个明显的特点: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内的六大纪律,与97款条例中的七类违纪种操作性更强,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施行。这次修订的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39、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
40、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道强调警界限被混清了,长期松散,没有组织观念,最后成了圈子文化。如果有些人加入了党,还不受党章约束,那不成了有组织无纪律?”以前从严治党使用法律而不是党纪,是把党的管理标准降低了,于是就出现了某个单位的同志只要不犯法不违法就没人管的现象。所以要完善党规党纪。如何完善?严明纪律首先就是要维护党章,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突出出来,要管全党治全党。以准则为例,2015年修订的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前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41、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管领导干部极少数的,十八大以后就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根据2018年公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2019年4月,中共中央完成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从2018年11月开始,对纳入清理范围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修改8件。也就是说,除去废止和宣布失效的110件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党内法规约4100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
42、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修订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基本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掾的,基础性、综合性和专神问题10411起,处理14968人(包括85名地厅级干部、780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63人。2021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22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03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1224人。从查处级别看,2021年,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565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7490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数96161起。其中,县
43、处级及以下查处问题数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9.5%2022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37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134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6756人。从查处级别看,2022年,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IO起,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503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6849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88014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2.3%o这个数据还在更新,从上个月,也就是2023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2023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看,2023年11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
44、860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672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870人。这些问题都是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甚至是十九大、二十大之后。这反映出一个什么问题?就是党员中,有些人依然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这三个“前所未有”是对中国发展大势的深刻把握,是基于中国发展历史方位的重大判断。但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十九大上强调:“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纳、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脸、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脸的长期性和复杂
45、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在二十大上进一步指出:”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其实早在十八大之后总书记就讲,今后五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政治、经济等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也包括国内政治、经济具体风险等,如果风险发生扛不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外,必须严明规范
46、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靠觉梧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这次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I.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主要体现在条例总则中
47、第1条在“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前增加“理论”两个字,第2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第3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2.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比如,在政治纪律中第56条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相关决策部署。比如,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四部分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了部署,条例在总则第3条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
48、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新增一条(第57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蒙骗了他20年。2021年10月,俾某某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3月,傅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9月,傅某某因受贿、徇私枉法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增写相应处分条款。比如,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典型案例】2023年5月19日落马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于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中纪委网站显示,周清玉还曾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第52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