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传达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个人心得体会(九篇)第1篇,共9篇某单位理论学习组关于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及学习心得学习条例,筑率合规防婉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深刻领会条例对于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稳定运行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的稳定大局。条例的出台,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合规底线,确保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例如,曾经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在项目
2、投资决策过程中,违反条例规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盲目跟风投资,导致企业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一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避免决策失误,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中各项具体规定的内涵和实质。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廉洁纪律方面,要坚决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工作纪律方面,要勤勉
3、敬业、认真负责,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比如,某国有企业的一位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在企业内部的人事招聘和晋升中违规操作,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要充分认识到遵守条例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形象塑造的重要意义。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同时,也只有遵守条例,我们才能在职业生涯中稳步前进,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
4、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参加培训、阅读相关书籍和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要严格自律,时刻对照条例的规定,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0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要积极宣传,将条例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传达给身边的同事和下属,形成全员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同志们,让我们以条例为镜,正衣冠、明得失,切实筑牢合规防线,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第2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研讨发言2024年6月17日上午,市交建投集团进行专题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5、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之深入彻底。作为一名国企党支部书记,深知纪律是管企治企的“戒尺”,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感悟。一、加强学习,武装头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内涵和条款规定,搞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将条例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用以指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养成纪律自觉。二、严于律己,保持定力此次条例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一个总体特征,这就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调严明的
6、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革命能力。因此,将时刻谨记以严于律己的态度开展今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二是在人才培养任用上全周期从严,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三是做到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企业发展安全贵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条例中明确指出,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作为一
7、名党员干部,在做好自我守纪的同时,对于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的违反党纪的问题,要积极斗争、勇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更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鹰潭市交建投集团高质量发展冲锋在前。第3篇2024年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材料、心得感悟“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研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我对此有了更为深刻的体悟。国有经济乃国民经济之命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国有资产的“管家”和企业发展的“领航员”,其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至关重要。条例如同一把“
8、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头顶,时刻警示着他们要坚守职责、廉洁奉公。在研读过程中,我深感其“纲举目张”,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指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个别管理人员的利欲熏心中饱私囊”,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条例的出台,对于此类“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的行为予以了明确界定和严厉惩处,从源头上为国有资产竖起了坚实的“防火墙”。同时,条例也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修身镜”。它要求管理人员“三省吾身”,时刻对照检查自身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例如,在项目决策、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关键环
9、节,必须严格遵循规定,杜绝“暗箱操作”“任人唯亲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于条例的学习,不能仅停留在“纸上谈兵”,更要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举一动”中。我们要以条例为“指南针”,不断加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知行合一”。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通过“警钟长鸣”的培训活动、“有的放矢”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戒尺”,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洁身自好”“奉公守法”,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成为国有资产的忠诚“卫士”。相信在条例的
10、保驾护航下,国有企业定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第4篇2024年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发言提纲一、“以史为鉴”一从历史案例中汲取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顾历史长河,诸多因权力滥用、贪腐堕落导致国家与人民利益受损的案例令人痛心疾首。例如和珅,凭借自己的官职权力大肆敛财、贪污受贿,致使清朝官场腐败之风盛行,国家财政陷入困境,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在现代社会,国有企业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如XX公司的管理人员XX,在负责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应商巨额贿赂,在采购过程中故意抬高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质量标准,为个人谋取私利,导致企业
11、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产品质量下降,企业市场竞争力严重受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案例警示着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一旦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将手中的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必然会给国家、企业和人民带来严重的危害。二、“高悬利剑X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犹如一把“正义之剑”,高悬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头顶,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廉洁底线,规范权力运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为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是预防
12、和惩治腐败的“防火墙”,是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压舱石”。三、“防微杜渐”将条例融入日常工作“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镜,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们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微腐败”。在业务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强对身边同事的监督和提醒,相互督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四、“砥砺前行”以条例为指引推动企业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
13、巨的任务。我们要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在工作中,要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精神,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第5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发言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
14、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一是在全面系统学上下功夫。XX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作为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法纪观念,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做好横向对比、相互补充学习,统筹深化学习效果。二是在高度自觉守上见真章。要以条例为“镜”,把牢立身处世、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以条例为“戒“把牢“尺度”、把准“刻度”;以条例为鞭策,把躺平、不作为、不尽责也当作一种违规行为,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要在招科引智产业培育、投资融资、教体建设、运营服务等重
15、点领域,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守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内在的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三是在履职尽责用上求实效。要把学习条例融入日常,做到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与落实集团2024年工作目标任务、党的建设、监督执纪工作要点相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集团“1+3+N大监督”体系构建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法履职水平,切实维护条例的刚性、严肃性,确保条例在集团上下落实落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依法合规经营的实践中去。四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把学习条例与党纪学习教育一体部署,一体
16、谋划,抓好规定动作落实。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深学细悟,做到融会贯通,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把学习条例同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衔接联动,把纪律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当前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依规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项目精细化管理、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的实际举措,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第6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学习心得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
17、好!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进程中,规范管理、廉洁奉公始终是我们不变的追求。今天,我们一同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这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重要的自我审视与提升的契机。“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中流砥柱,需要有严明的纪律和规范来保障其稳健运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就如同一把“戒尺”,时刻衡量着我们的行为,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筑牢防线,为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提供坚实保障。给大家讲几个真实且发人深省的案例。在某国企,有管理人员XX,因私欲膨胀,在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私自与不法商人勾结,压低评估价格,致使国有资产被贱卖,造成巨大损失。他原本有着光明的前途,却因一时的贪念,
18、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还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最终身陷囹圄,家庭破碎,令人唏嘘不已。还有另一家国企的XX,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在项目招标中暗箱操作,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也导致了企业内部人心惶惶,士气低落,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其本人也因此名誉扫地,成为众人唾弃的对象。“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这些惨痛的案例就如同一面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违规违纪行为带来的毁灭性后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的每一项条款,都是为了“未雨绸缪”,提前为我们敲响警钟,防止我们在利益的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滑
19、向犯罪的深渊。“责有攸归,义不容辞”,我们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以“高风亮节”的品质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一丝不苟”,坚守职业操守。坚决杜绝“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行为,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工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各种利益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不为私利所动,不为权势所屈。要以条例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时,我们不仅要自身严格遵守条例,还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在团队中,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挺身而出,坚决抵制。要加强对下属员工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明白遵守条例的
20、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员遵守纪律的良好局面。各位同事,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条例为准则,秉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精神,为国有企业的繁荣昌盛努力拼搏!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严格遵守条例,国有企业必将在新时代的浪潮中破浪前行,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第7篇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发言提纲“国之兴废,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弼。”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而我们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更是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今天,我们相聚在此,共同学习
2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我们的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回顾历史,诸多因官员腐败而导致国家衰败、政权更迭的例子不胜枚举。古代的和珅,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最终落得个抄家问斩的下场。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在当今社会,国有企业领域也并非一片净土。一些管理人员因私欲膨胀,违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比如,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项目招标中,收受贿赂,致使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中标,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国有资金,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22、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应当保持一颗清正廉洁之心,以正直之道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要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在面对利益诱惑时,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坚守道德底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道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让我们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准则,秉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为国有企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
23、的力量!谢谢大家!第8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专题研讨发言在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该条例对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下是我对此次学习的心得感悟。一、“殷鉴不远”从历史案例中汲取教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纵观历史,因权力膨胀、贪腐堕落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的事例比比皆是。古代,刘瑾专权,贪污受贿、结党营私,扰乱朝纲,致使明朝政治黑暗、民生凋敝。在当代社会,国有企业领域也存在此类现象。如XX公司的管理人员XX,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工程招标,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中标
24、机会,从中收受巨额财物。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导致工程质量存在严重P急患,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安全风险。这些案例警示着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若不能坚守职业操守,将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必然会给国家、企业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危害。二、“立规明矩”处分条例的要意义“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恰似一把“戒尺”,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划定了边界,时刻提醒着我们要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该条例详细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规范,为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于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守护国有资
25、产安全,推动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是遏制腐败滋生的“防腐剂”,是保障国有企业行稳致远的“定盘星”。三、“慎始慎微”将条例Ii入日常工作“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准绳,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从日常的工作流程、文件审批,到重大的项目决策、资金调配,我们都要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坚守原则底线。要杜绝一切“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想法和行为,坚决防止小错酿大祸”。同时,积极与同事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企业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四、“奋羯笃行”以条例为指引推动企业发展“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
26、沧海”,学习和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一项持续性、系统性的工作。我们要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添砖加瓦。在工作中,勇于直面困难与挑战,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要求,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撵。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守廉洁底线,兢兢业业工作,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第9篇学习领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同志们:
27、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
28、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
29、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
30、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四、处分的种类以及与政务处分的区别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应的期间,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衔接一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
31、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五、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实施的细化。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
32、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六、条例对处分程序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章对处分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对涉嫌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二是对处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承办部门可以通过收
33、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三是对任免机关、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四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对处分期满后处分的解除,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七、条例体现“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保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是在处分原则方面,规定给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集体
34、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处分适用方面,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较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象乏经脸、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三是在处分程序方面,规定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贵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四是在平衡处分与营造干事氛围方面,规定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坚持尊重激励
35、与监督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八、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干部要持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赵平案件惨痛教训。拧好“总开关”、绷紧“纪规弦”、守好“责任田”,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更加廉洁的道德操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XX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