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8篇汇编篇一,共八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交流发言提纲同志们,今天我们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关键且深远的重要意义。二、条例的柬要意义1.加强纪律约束条例犹如一道坚固的防线,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设定了清晰明确、严谨细致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这一整套规范体系宛如高悬的警钟,时刻警示着管理人员,有助于从源头上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确保管理人员始终秉持依法依规的原
2、则,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例如,在现实中,一些国有企业由于部分管理人员缺乏纪律约束,独断专行、肆意妄为,导致企业决策失误,损失惨重。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是绝对不可触碰的红线。例如,对于贪污贿赂行为,条例详细规定了不同形式和程度的表现,让任何企图钻空子的行为都无所遁形。2,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条例科学合理地规定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不同层次和力度的处分方式。这种分层分类的处分体系,既能体现出处罚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能对违规行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四、如何贯彻落实条例1、加强学习教育我们要精
3、心组织管理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条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会、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使其充分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 .强化柴密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体系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管理人员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的监督格局。3 .产肃执纪问责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志们,让我们
4、以条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篇二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材践行条例,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今天我们聚集在此,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要明确条例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引导作用。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而条例为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比如,某国有企业过去因管理偎化,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低,导致员工不敢尝试新的业务模式和技术应用。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鼓励管理人员勇于创新。二是要深入理解条例对保障创新资源合理分配的规范作用。在创新过程中,资源的合理配置至关重
5、要。条例能够防止资源被滥用或错配,确保创新项目得到应有的支持。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由于部分管理人员违规操作,将大量研发资金挪作他用,致使重要的创新项目停滞不前。三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意义。创新成果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条例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防止被窃取或不当利用。一要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让条例的精神与创新文化相融合。二要建立健全创新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条例的要求,对创新成果进行公正评价和奖励。三要加强对创新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创新活动符合条例规定。同仁们,让我们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开创美好未来!谢谢大家!篇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个人心得体
6、会遵规守纪,铸就国企辉煌管理人员共同遵守条例,企业才能凝聚起强大的合力,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以崭新的姿态和坚定的信念,将条例贯彻到底,为国有企业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篇四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秉持敬畏之心,恪守国企纪律“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喧嚣繁杂的商业世界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唯有保持淡泊宁静的心境,对纪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才能坚守正道,行稳致远。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让我对此有了更为深切的体悟。条例是悬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我们要谨言慎行,规范自
7、身行为。它犹如一座灯塔,在茫茫商海中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航向,确保我们不偏离公平、公正、合法的轨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遵循条例的规定,我们才能在国有企业的舞台上施展才华,为企业的繁荣贡献力量。例如,某国有企业的采购部门负责人,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贿赂,为其提供不正当竞争优势。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条例,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该负责人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身败名裂。这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明白,违反条例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和压力,我们要坚定信念,不为所动。始终牢记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
8、益为重,不被个人私欲所左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重要环节。比如,在财务管理方面,要确保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规;在项目审批中,要遵循科学决策程序,防止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条例的条文,更要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篇五2024年在关于开展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交流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上一堂微党课,主要内容是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条例。这个话题对于我们国有企业的每一位管理人员都至关重要,因为它关乎我们的职业操守、行为规范,
9、以及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第一,我们要明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这是我们党对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和规定。那么,这个条例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第一,它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费和义务,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企业业务相关的个人经营活动,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二,条例还规定了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对
10、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个条例呢?我认为,关键在于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这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我们要明白,这个条例不仅是对我们的约束,更是对我们的保护。只有严格遵守这个条例,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第二,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这个条例。作为管理人员,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员工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带头维护企业的利益。最后,我们要敢于担当,严格执行这个条例。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我们要敢于亮剑,坚决予以查处。只有
11、这样,我们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同志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和规定。让我们一起努力,以实际行动践行这个条例,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篇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近日潜心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感受颇深、收获良多,如醍醐灌顶,为我的工作和责任认知带来深刻启示。“居安思危”,在国有企业发展的征程中,我们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与挑战。个别管理人员因私欲膨胀、道德沦丧,做出违背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致使国有资产受损、企业形象蒙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恰似“定海神针”,
12、为国有企业的管理秩序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地约束了管理人员的行为,让那些心怀不轨者望而却步。通过学习该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它是“防微杜渐”的有力武器。条例详细规定了各种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犹如一张严密的“法网”,让任何违规行为都无处遁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时刻以条例为“镜鉴”,审视自己的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任重道远”,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条例“铭记于心”,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廉洁奉公、兢兢业业。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活
13、动合法合规,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添砖加瓦。我坚信,只要我们全体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我们的国有企业定能“乘风破浪”,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稳健前行,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篇七集体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材守正与创新在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守正与创新的重要性。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为我们的行为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这既是对我们的约束,更是对我们的保护。守正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只有坚守原则,遵守规矩,我们才能在管理国有企业的过程中
14、不迷失方向,不犯错误。然而,守正并不意味着守旧,条例同样鼓励我们在合规的前提下,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创新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动力,也是我们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正如古人所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只有不断创新,我们才能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推动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守正与创新之间,我们需要找到平衡。守正是基础,创新是动力,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正如古人所描绘的太极图,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动,生生不息。我们需要在遵守规矩的同时,保持创新的活力,才能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学习条例,我们还认识到,合规与创新并不矛盾。相反,合规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合规的动力。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既是我们
15、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创新的边界。在边界内,我们可以尽情发挥,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总结起来,学习条例,就是要让我们明白,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需要在守正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既要遵守规矩,又要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管理国有企业,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百炼成钢,千锤百炼方为真金。”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路还很长,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篇八某某单位党组中心组关于开展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
16、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
17、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
18、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考虑到金融
19、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四、处分的种类以及与政务处分的区别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应的期间,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衔接一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五、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
20、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实施的细化。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
21、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六、条例对处分程序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章对处分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对涉嫌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二是对处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承办部门可以通过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三是对任免机关、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商
22、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四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对处分期满后处分的解除,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七、条例体现“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保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是在处分原则方面,规定给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
23、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处分适用方面,4号”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三是在处分程序方面,规定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诙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四是在平衡处分与营造干事氛围方面,规定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坚持尊重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八、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
24、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干部要持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赵平案件惨痛教训。拧好“总开关”、绷紧“纪规弦”、守好“责任田”,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更加廉洁的道德操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XX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