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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18281.1-2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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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18281.1-2000.pdf

    1 8 2 8 1 . 1 - - - 2 0 0 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 S O 1 1 1 3 8 - 1 : 1 9 9 4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 1 部分: 通 B帅 G贝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 附录C 、 附录D、 附录E和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吉林 省卫生防疫站消毒科、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陈嘉哗、 顾健、 黄新宇、 杨兆旭。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I S O前言 I S O( 国际标准化组织) 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 I S O成员团体) 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通常由I S 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 均有 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 S 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 官方的或非官方的) 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 工技术标准化方面, I S O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O E C ) 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 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 5 %参加表决 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 S O 1 1 1 3 8 - 1由I S O / T C 1 9 8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S t e r i l i z a t i o n o f h e a l t h c a r e p r o d u c t s ) 技 术委员会制定。 I S O 1 1 1 3 8 包括了在“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 总标题下的下列各个部分: 第 1 部分: 通则 第 2 部分: 环氧乙烷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第 3 部分: 湿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附录 A、 附录 B 、 附录 C 、 附录 D , 附录 E和附录 F为 I S O 1 1 1 3 8 本部分的有机组成部分。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引言 本标准规定了拟用于监测灭菌周期的生物指示物在生产、 标签和性能方面的通用要求( 见第 1 章) , 规定的各项步骤和方法应由训练有素合适的人员实施。 生物指示物不得用于生产者未在标签上规定的任何工艺, 生物指示物使用不当会产生误导结果。 生物指示物应当与物理和( 或) 化学的监测手段配合在一起使用, 以证明灭菌工艺的功效。 不管生物 指示物获得的结果如何, 若灭菌工艺某一物理/ 化学变量超过规定范围, 灭菌周期均应视作未达到预期 效果。 生物指示物的性能会受到使用前的贮存环境、 使用方法或暴露灭菌工艺后所用的技术影响。因此, 应遵照生产者的建议进行贮存和使用, 而且灭菌处理后, 应尽快将生物指示物转至规定的复苏条件下 生物指示物若超过了生产者规定的失效期, 应不得使用。 生物指示物用于检测灭菌工艺和灭菌设备的效果, 这类研究应由训练有素合适的人员进行。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 第 1 部分: 通则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i d t I S O 1 1 1 3 8 - 1 : 1 9 9 4 S t e r i l i z a t i o n o f h e a l t h c a r e p r o d u c t s -B i o l o g i c a l i n d i c a t o r s - P a r t 1 : G e n e r a l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拟用于确认和监测灭菌周期的生物指示物和试验菌悬液在生产、 标签和操作方 面的通用要求 注1 : G B 1 8 2 8 1 - - 2 0 0 0 ( id t I S O 1 1 1 3 8 ) 的其他部分, 规定用于各指定灭菌工艺的生物指示物的专用要求. 本标准不包括对已直接接种试验菌的产品或该类接种产品复苏程序的要求, 本标准也未规定在一 个载体上采用一种以上菌株或菌种的生物指示物的要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 T 7 4 0 8 -1 9 9 4 GB 1 8 2 8 1 . 2 - 2 0 0 0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信息互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e q v I S O 8 6 0 1 : 1 9 8 8 ) 生物指示物第 2 部分: 环氧乙烷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 i d t I S O 1 1 1 3 8 - 2 : 1 9 9 4 ) G B 1 8 2 8 1 . 3 -2 0 0 0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 ( i d t I S O 1 1 1 3 8 - 3 : 1 9 9 5 ) 第 3 部分: 湿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 B / T 1 9 0 0 2 -1 9 9 4 质量体系生产、 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i d t I S O 9 0 0 2 : 1 9 9 4 ) 3 定 义 G B 1 8 2 8 1 -I S O 1 1 1 3 8 的各部分均采用下列定义 3 . 1 生物指示物 b i o l o g i c a l i n d i c a t o r ( 1 3 1 ) 对特定灭菌处理有确定的抗力, 并装在内层包装中可供使用的染菌载体。 注 2 : “ 指示物” 指包括指示卡、 片、 条、 带、 器等各种形式的指示器件。 3 . 2 载体c a r r i e r 涂覆有试验菌的支持材料。 13 内层包装 p r i m a r y p a c k 保护染菌载体免受损坏和污染, 而不阻碍灭菌因子穿透的体系。 3 . 4 外层包装 s e c o n d a r y p a c k 装有已包装的生物指示物, 供运输和贮存的包装体系。 3 . 5 染菌载体i n o c u l a t e d c a r r i e r 已染上规定数量试验菌的载体。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 2 0 0 0 门2 一 1 3 批准2 0 0 1 一 0 5 一 0 1实施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3 . 6 试验菌 t e s t o r g a n is m 用于制备染菌载体的微生物。 17 活菌计数 v i a b l e t e s t o r g a n i s m c o u n t 在要求的培养条件下, 通过计算长成的单个菌落数, 而得到单位体积菌悬液中或染菌载体上的存活 试验菌菌数 3 . 8 灭活 i n a c t i v a t i o n 在规定的培养条件下, 试验菌发芽、 生长和( 或) 增殖的能力的丧失 3 . 9 培养 条件 c u l t u r e c o n d it io n s 生产者说明的促进试验菌发芽、 生长和( 或) 增殖条件, 包括生长培养基、 培养时间和温度。 3 . 1 0 公认的 菌种 保存库 r e c o g n i z e d c u l t u r e c o l l e c t io n 指根据布达佩斯( B u d a p e s t ) 公约, 按专利法和法规保存微生物的、 国际公认的国际菌种保存机构 11 1 D值 。v a l u e ; D e c i m a l r e d u c t i o n v a l u e 在设定的条件下, 灭活9 0 %的试验菌所需时间或辐射吸收剂量。 3 . 1 2 存活菌曲线 s u r v i v o r c u r v e 表示在规定条件下, 试验菌的杀灭或存活与暴露增强的关系的曲线图。 3 . 1 3 1艺监测器材 p r o c e s s c h a l l e n g e d e v i c e 模拟灭菌因子在被灭菌物品中处于灭菌最不利状态的物件 注 3 :工艺监测器材的构成, 可以是将生物指示物t于灭菌因子最难达到的部位。 注4 : 工艺监侧器材的设计, 应依据拟灭菌物品的种类和灭菌步骤进行。生物指示物不应当干扰被测物品的性能 注5 : 工艺监测器材可以是用染菌载体替代生物指示物。 3 . 1 4 菌落形成单位 c o l o n y - f o r m i n g u n i t ( C F U ) 由单个或多个细胞所产生的、 肉眼可见活的微生物群落。 3 . 1 5 自 身配 套的 生物指 示物 s e l f - c o n t a i n e d b i o l o g i c a l i n d ic a t o r 内层包装中含有细菌复苏生长所需培养基的生物指示物 3 . 1 6 存活一 杀灭区间 s u r v i v a l - k i l l w i n d o w 在规定的条件下灭菌处理时, 生物指示物从全部长菌( 存活暴露) 过渡到全部不长菌( 杀灭暴露) 的 暴露程度。 3 . 1 7 标定的 微生物总数 n o m in a l p o p u l a t io n ( 生产者) 标定的微生物数量 注6 : 微生物实际上的数f, 可因染菌和复苏方法的精确性有差异而与微生物标定的总数不同 11 8 抗力 测量仪 r e s i s t o m e t e r 为产生限定条件下灭菌过程中物理化学变化规定组合, 以测量抗力的专用设备。 4 生产、 操作和标记要求 4 门生产控制和质量体系 4 . 1 . 1 本标准所有需要进行的工作, 都必须按照符合G B / T 1 9 0 0 2 要求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控制。 4 门. 2 制造的组成成分来源记录必须保存 制造的组成成分, 应当包括掺人或直接接触试验菌悬液、 染菌载体或生物指示物的所有材料和组成 成分 4 . 1 . 3 由生产者提供的最终产品( 菌悬液、 染菌载体或生物指示物) 必须无杂菌。杂菌量大会有损产品 的效用, 这一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确认、 控制、 监测和记录。 4 . 2 试验菌 4 . 2 门试验菌必须是不用特殊容器设备而易于处理的菌株。 6 09 G B 1 8 2 8 11 -2 0 0 0 4 . 2 . 2 试验菌必须是存放在公认的菌种保存库内规定的菌株, 必须参照菌种保存编号认真鉴定。 4 . 2 . 3 当需使用未存放在公认的菌种保存库的试验菌时, 生产者必须负责将该特殊菌株交公认的菌种 保存库保存。 4 . 2 . 4 每批试验菌悬液的最初接种物必须: a )可迫溯到公认的菌种保存库保存的标准菌株, 而且可 b )验证其种类和纯度。 指定保存试验菌菌种的方法应当能保证培养物不受污染, 且不会引起其固有的性质发生变化。 每株试验菌都有特异的鉴定实验, 生产者应提供有关资料并被证实。 4 . 3 试验菌悬液 4 . 3 . 1 生产者必须规定制备试验菌悬液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这些条件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 GB 1 8 2 8 1 . I -I S O 1 1 1 3 8 - 1的操作要求的试验菌悬液, 并根据情况分别符合G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与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的特殊操作要求 4 - 3 . 2 收集( 培养物) 和随后的处理方法必须保证, 载体染菌时使用的菌悬液不含有对染菌载体或生物 指示物的效能可能产生不 良影响的培养基残留物。 如生产者已证明培养基残留物对染菌载体或生物指示物的效能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时, 则可不考虑 此项要求 。 4 . 3 . 3 为能追溯用于生物指示物和试验菌悬液生产的菌株是由菌种保存库获得, 试验菌悬液和( 或) 生 物指示物的生产者必须保存可满足要求的记录。 4 . 3 . 4 如果试验菌悬液用于制备染菌载体或染菌产品, 则每个盛放试验菌悬液的容器或包装盒( 箱) 上 必须附有下列说明: a ) 试验菌的名称; b ) 提供试验菌的菌种保存库名称或缩写和该菌种的编号; 。 ) 菌悬液的标称容积以毫升为单位( 若不是悬液, 则以克为单位) ; d )供溯源生产经历的特殊的编码; e )每毫升菌悬液中试验菌的活菌数; f ) 推荐的贮存条件; B ) 按照G B / T 7 4 0 8 规定的方式标明失效期或有效期( 即: X 年X月X日) ; h ) 生产者的名称、 商标、 地址或其他识别方法; 1 )处置方法 4 . 3 . 5 若购买者要求, 生产者必须提供试验菌悬液的抗力和性能特点的详细情况, 这些数据必须通过 购买者和生产者双方认可的方法测得。 4 . 3 - 6 生产者必须规定试验菌悬液的贮存条件和失效期。 在贮存期间必须对这些条件进行监测。 这些 条件必须确保试验菌悬液能始终符合 G B 1 8 2 8 1 . 1 -I S O 1 1 1 3 8 - 1的操作要求, 并根据情况分别符合 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与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的特殊操作要求 4 . 3 . 7 对菌悬液必须进行试验菌的活茵计数 用户需要试验菌生长指数情况时, 应将活菌计数表达为占显微镜检测所得细菌总数的百分比 4 . 3 . 8 生产者转运试验菌悬液到第三方时, 必须保证在相似于规定贮存条件的控制条件下进行( 参见 4 . 3 . 6 ) . 4 . 4 载体、 内层包装和设计 4 , 4 . 1 载体和内层包装必须不得含有任何对生物指示物的使用产生不良影响的污染物( 物理的、 化学 的或微生物的) 。 4刁 . 2 载体和内层包装在灭菌处理过程中必须不得受到破坏, 否则染菌载体的使用性能会受不利影 响。 61 0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在内层和外层包装中的载体应经得起运输, 无损坏地送到用户手上。 载体和( 或) 内层包装的设计 , 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在贮存、 运输和装卸中, 能尽量减少初始所染试验菌的损失; b ) 适用作灭菌工艺监测器件的部件。 4 . 4 . 3 必须通过观察灭菌过程中载体和内层包装暴露干极限变化范围及其化学和物理变化的程度, 来 检验是否符合 4 . 4 . 2的要求 注7 : 这些范围见本标准的其他相关部分。 4 . 4 . 4 在灭菌处理中和灭菌后, 载体和内层包装必须不得残留或释放任何物质到培养基, 否则会抑制 少量存活试验菌在培养条件下的生长。 应按附录 F进行试验, 检查是否符合这一要求。 4 . 4 . 5 若购买者要求, 生产者必须提供每种载体尺寸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4 . 5 染菌载体 4 . 5 . 1 制备一批染菌载体时, 只能采用同一株试验菌。 4 . 5 . 2 染菌载体的制备必须是将试验菌悬液染在载体上, 然后在控制的条件下干燥。 4 . 5 . 3 必须规定、 确认和控制载体的染菌条件, 以保证染菌载体不受试验菌以外的其他杂菌污染, 否则 会对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和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中规定的产品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4 , 5 . 4 在同一批生产的生物指示物中。 每一染菌载体上标定的试验菌总数必须相同。 4 . 5 . 5 生产者必须规定染茵载体的贮存条件和失效期。在贮存期间必须对这些条件进行监测, 这些条 件必须始终如一地符合G B 1 8 2 8 1 . 1 -I S O 1 1 1 3 8 - 1 的操作要求, 并根据情况分别符合G B 1 8 2 8 1 . 2 - I S O 1 1 1 3 8 - 2 与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对染菌载体的特殊操作要求。 4 . 5 . 6 当染菌载体包装成为生物指示物时, 其包装方式必须不得影响单个载体标定的试验菌总数及其 性能。 4 . 5 . 了 每批染菌载体必须附有下列说明: a )标明“ 染菌载体” ; b )试验菌的名称; c ) 使用指南, 尤其是有关灭菌处理后用于复苏试验活菌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的数据; d ) 提供试验菌的菌种保存库名称和该菌种的编号; e ) 每个染菌载体的试验菌数目; f )供溯源生产经历的批号或特殊的编码; 9 ) 染菌载体对适用的灭菌工艺的抗力特征数据, 包括测试条件和测定特征的方法; h ) 外层包装中染菌载体的数量; i ) 推荐的贮存条件; J ) 按照G B / T 7 4 0 8 规定的方式标明染菌载体的失效期( 即: X年X月X日) ; k ) 生产者的名称、 商标、 地址或其他识别方法; I )染菌载体适用的灭菌工艺; m) 处置方法。 46 生物指示物 4 . 6 . 1 必须把单个染菌载体分别装人内层包装内作为生物指示物。 4 . 6 . 2 内层包装的设计、 构造和确认, 必须保证内层包装中的生物指示物根据情况分别符合 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和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的操作要求。 4 . 6 . 3 内层包装的设计、 构造和确认, 必须保证按照生产者的方法贮存和运输时, 生物指示物和染菌载 体能避免污染及所染试验菌在载体上损失。 4 . 6 . 4 必须规定、 确认和控制进行内层包装的环境条件, 以保证染菌载体不受试验菌以外的其他杂菌 G B 1 8 2 8 11 -2 0 0 0 污染, 否则会对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和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中规定的产品使用产生不利 影响 。 4 . 6 . 5 预定使用的内层包装须经确认。 应符合本标准 4 . 4 要求 4 . 6 6 每个生物指示物的内层包装必须标明下列内容: a )试验菌的名称; b )生物指示物的批号; c )按照 G B / T 7 4 0 8规定的方式标明生物指示物的失效期 即: x年x月x日) ; d )生物指示物适用的灭菌工艺; 的 生产者的名称、 商标、 地址和其他识别方法。 4 . 6 . 了 生物指示物必须装人外层包装进行运输和贮存。 4 . 6 . 8 外层包装必须标明下列内容: a ) 标明“ 生物指示物” ; b ) 4 . 6 . 6 中规定的内容; c ) 提供试验菌的菌种保存库的名称和该菌种的编号; d )每个生物指示物的试验菌数目与该批染菌载体测得的数目相同; e ) 外层包装中生物指示物的数量; f )推荐的贮存条件; 9 ) 内层包装中染菌载体上试验菌的抗力, 包括测试条件和测定特征的方法; h ) 使用指南, 尤其是有关灭菌处理后用于复苏试验活菌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的数据; 及 1 ) 处置方法。 4 . 6 . 9 每个外层包装内必须装有该批指示物合格证书副本, 其内容必须包括 : a ) 4 . 6 . 8中规定的内容; b )生物指示物对适用染菌载体监测的灭菌工艺的抗力特征数据; 及 c ) 参考本标准G B 1 8 2 8 1 . 1 -I S O 1 1 1 3 8 - 1 和其他相关国际标准的说明。 4 . 6 门0 每个外层包装内必须装有为用户编写的处理和复苏生物指示物的说明书, 其内容必须规定 a ) 生物指示物必须按生产者规定的条件贮存; b ) 一个批次的生物指示物均不得在生产者规定的失效期外使用; c )生物指示物经过被试验的灭菌程序后, 必须在生产者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验菌复苏数检测; d ) 对生物指示物进行试验菌复苏数检测时, 必须采用生产者规定的方法和条件。 若采用其他方法, 必须经过确认 4 - 7 自身配套的生物指示物 4 . 7 . 1 自身配套的生物指示物必须符合本标准的所有要求。 4 . 7 . 2 自身配套的生物指示物系统应包装牢固, 装人外层包装内经受得起运输装卸, 至使用时无损坏。 自身配套的生物指示物系统的设计 , 应当: a ) 在运输和装卸中能尽量减少初始所染试验菌的损失; b )适用作灭菌工艺监测器件的部件 4 . 7 . 3 在灭菌处理中及其之后, 自身配套的生物指示物系统的材料, 必须不残留或释放出任何可抑制 少量存活试验菌在培养条件下生长的物质( 见附录F ) 。 5 抗力测定 5 . 1 抗力试验要求 5 门门每批生物指示物必须经过试验, 以证明其抗力是否分别符合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和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规定的使用要求 5 . 1 . 2 抗力试验( 见 5 . 4和 5 - 5 ) 必须包括复苏试验活菌数目测定和用以下两种或更多的方法测定抗 力 : a )通过建立存活菌曲线测定D值; b )通过部分阴性分析法测定 D值; c )用测得的D值计算存活一 杀灭区间, 并验证存活一 杀灭反应特点。 5 门. 3 由这些试验获得的值, 必须分别在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和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规 定的范围内, 在外层包装( 见 4 . 6 - 8 ) 的标签上和每批染菌载体( 见 4 . 5 . 7 ) 合格证上, 至少标有两个上述 数据。 注8 本标准的某些相关部分, 可能需要另加测定项目。 如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湿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需加 测 2值 5 . 2 计算存活一 杀灭区间 存活一 杀灭区间必须采用附录B和附录 D测得的 D值之一, 及按下面公式计算 : 存活时间或存活剂量D值X G g N a -2 ) 杀灭时间或杀灭剂量(D值X( 馆 N o + 4 ) 注 9 ; N 为每个载体上标记的试验活菌数。 5 . 3 复苏试验活菌计数测定 复苏试验活菌计数按附录A测定。 5 . 4 D值测定 5 . 4 . 1 用于计算生物指示物D值所需的数据, 必须按照附录 B ( 即用直接计数建立存活菌曲线) 和 ( 或) 附录C ( 部分阴性分析法或最大可能数 MP N 法) 测定。 5 . 4 . 2 必须按照附录B和( 或) 附录D计算D值。 5 . 4 . 3 可采用其他分析部分阴性数据的方法, 但必须证明与标准方法等同。 5 . 5 存活 杀灭反应测定 存活一 杀灭反应特点必须按附录 E进行测定和验证 6 1 3 G B 1 8 2 8 11 -2 0 0 0 附录A ( 标准的附录) 试验活菌数测定 A 1 必须按A2 -A 4或其他方法检查染菌载体上复苏的试验活菌。如使用其他方法, 必须了解与标准 方法的关系。 A 2 每份、 每批或每次暴露至少使用四个染菌载体, 必须把每个染菌载体放人一定体积的培养液中, 采 用特定的方法( 如加入玻璃珠振摇, 放人均质器中研磨, 采用超声波或其他合适方法) 使试验菌从染菌载 体上洗脱下来 A 3 必须用适当的无菌稀释液稀释试验菌悬液, 使被接种到每平板培养基上的细菌产生 3 0 - 3 0 0 C F U 之间菌落形成单位, 然后将适当等份的悬液与融化的液体琼脂培养基混合, 或涂在有固体培养基的平板 上。生物指示物的生产者必须认定或提供一种合适的复苏培养基, 和( 或) 提供制备该培养基的所有数 据 。 A 4 样本平板必须按生产者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培养。 注 1 0 : 一般对嗜热菌采用 5 5 'C 6 0 'C 培养不少于4 8 h 对啥常温菌采用 3 0 V - 3 7 0C培养不少于4 8 h , 注1 1 ; 培养的温度过高会使培养基干燥而影响细蔺生长。 A 5 经适当时间培养后, 必须对平板上的菌落形成单位进行计数, 再计算出每个染菌载体上复苏的试 验活菌的平均数。 附录B ( 标准的附录) 存活菌曲线法 注1 2 : 理想的存活菌曲线在整个灭活范围内呈线性, 但实际上常常会发生偏离, 然而其线性必须保持在可接受的 范围内 存活菌f大于5 X1 0 , 时, 可用直接计数法建立存活菌曲线测定其抗力. 而存活菌量小于5 x1 0 0 时, 应使用最大可能数( MP N ) 法侧定其抗力, 若由两种方法测得的D值相关性良好, 则建立的线性存活菌曲线 无严重偏差。 B 1 试样必须按级暴露于规定的暴露条件下, 暴露的范围应当注明。每级暴露的时间或剂量应与先前 的暴露时间或剂量不同, 但差距相等。 注 1 3 :关于暴皿所需设备操作要求的详细情况, 分别参见 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和 G B 1 8 2 8 1 . 3 - I S O 1 1 1 3 8 - 3 , B 2 必须至少有5 次暴露, 包括: a ) 有一次暴露中试样未经灭菌因子处理( 可能未用灭菌因子或用非致死气体代替) ; b ) 至少有一次基露使活菌总数减少到不多于初始接种量的0 . 0 1 %e B 3 每次测定中每次暴露所用的染菌载体必须不得少于4 个, 每次暴露必须采用数目相同的同样的试 样 B 4 每次暴露后 2h内, 必须对试样进行处理, 让试验菌从载体上脱落, 采用生产者规定的培养条件和 注明的方法进行活菌计数。 B 5 用所得的全部存活菌数的常用对数值, 对时间( mi n ) 或剂量作图, 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 确 定最佳线性曲线。回归分析时不应包括原先细菌数。 . S l o g范围内的存活数据点。 计算所得直线斜率的 负倒数值, 即等于以分钟或吸收辐射剂量表示的 D值 。 B 6 所得存活菌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必须不小于 0 . 8 e G s 1 8 2 8 11 -2 0 0 0 附录C ( 标准的附录) 部分阴性分析法或用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法 连续测定D值的最大可能数( MP N) 法 注1 4 : 部分阴性数据通常用于通过最大可能数( MP N ) 法计算试验菌对灭菌工艺的剂盘反应特点。 C 飞 试样应按级暴露于规定的暴露条件下 , 除时间或剂量外 , 其他工艺变量均应恒定 , 每次暴露必须采 用不少于2 。 个相同的试样, 每级暴礴的时间或剂量应与先前的暴露时间或剂量不同, 但差距相等。 每次 暴露必须采用数 目相同的同样的试样 注 1 5 :关于基露所需设备操作要求 的详细悄况, 分别参 见 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和 G B 1 8 2 8 1 . 3 - I S O 1 1 1 3 8 - 3 C 2 每次暴露后 2 h内, 应按无菌操作将每个染菌载体转移到一个含适量规定无菌培养液的试管中, 每 个试样都必须使用同样容积的培养基, 若生产者把培养基作为生物指示物的一部分, 则必须遵照生产者 的培养要求。 生物指示物的生产者应认定或提供一种合适的复苏培养基, 和( 或) 提供制备该培养基的所 有数据 。 染菌载体按生产者推荐的温度培养。在按生产者推荐的培养时间培养之后, 检查试验菌的生长情 根据试验菌的特点, 若肉汤培养基变混浊, 或肉汤表面有菌生长, 或试管底部有沉淀, 则说明有菌生 结果记录为可复苏试验菌的染菌载体数与每次暴露于亚致死剂量的染菌载体数之比。 C3况么C4 附录D ( 标准的附录) 用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法计算 D值 D 1 计算 D值 注1 6 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法要求。 递次暴露水平不同, 但间隔( d ) 固 定, 而且每次基璐中 使用同 样的试样的数目 ( n ) 相同 D 1 . 1 所选暴露间隔或水平( U U z , 一, U k ) 必须搜盖整个部分阴性区域, 初始暴礴( U, ) 必须显示无一 样品无菌或r =0 。 最终暴露( U k ) 必须是全部样品无菌或r =n 。 若在U : 前的暴露中样品无阴性( r =0 ) , 而在U、 后的暴露中样品完全阴性( r =n ) , 在U, 和U 、 之间至少有两部分反应间隔( r 0 且r n ) , 则试 验才算有效。用下面公式计算直至无菌的平均暴露( U, k ) 或有限S p e a r ma n : K a r b e r 法估算: U d d =U k 一万一 n 式中: U . k 直至无菌的平均基露( 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法估算) ; U k 最初显示全部样品无苗的暴露, r k =n 1 , 暴露的时间或剂量; d - 一 暴露之间的时间或剂量间隔( 见注 1 6 ) 1 。 每次暴露时生物指示物试样的数目; r . 每次暴露达到无菌试样数 目; U , 无一个生物指示物为阴性的最长暴露, r =0 ; U k 在 U , 之前的一次暴兹 ;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艺r 在 U、 和 Uk - , 之间所有暴露中无菌的生物指示物数( r ) 的总和 D 1 . 2 通过下面公式计算 D值 D值 = U, k I g No + 0 . 2 5 0 7 式中 U , k - 一 一直至无菌的平均暴露; No 一 通过全部活菌计数测得的每个生物指示物上的平均活芽胞数。 用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法计算认k 的方差、 标准差和可信区间 注1 7 : 有限S p e a r m a n - K a r b e r 计算方法使得计算认* 的方差成为可能, 再推算标准差和可信区间. 1 按下面公式计算U、 的方差即( U , k ) . 勺,L DD d2 U ,k “n ' ( n -石 X 艺r ; ( n一r ) 式中 : d -暴露之间的时间或剂量间隔; , 每次基露试样的数 目; r - 一 每次暴露无菌试样的数目; 艺r . ( n -r , ) U , 和 U k - , 之间每次暴露 r乘以( n -r ) 值的总和 D 2 . 2 按下面公式计算U , 的标准差( S D , , , ) : S D I ,、 一 创 瓦一 D 2 . 3 用U ,k 的 上、 下可信区间( U ,k 的 可信区间是U , k 士2 S D c , ; P = 0 . 9 5 ) 计算D值的上、 下可信区间 公式 : U , k 的下限, D值= U, k I g No +O . 2 5 0 7 U* 的上限: D值= U, k I g Np +O . 2 5 0 7 附录E ( 标准的附录) 存活一 杀灭反应特点 注 1 8 : 监测部分生物学监测籍的存话一 杀灭反应特点, 可为该批所有生物指示物性能一致提供保证的又一方法。 E l 由建立存活菌曲线或部分阴性分析( 见附录B和附录D) 计算的D值, 都可用于计算存活和杀灭的 时间或剂量 E 2 必须至少用 5 0 个相同的试样 , 证实存活时间或存活剂量和杀灭时间或杀灭剂量。 E 3 在进行存活时间或存活剂量和杀灭时间或杀灭剂量测定中, 应至少用5 0 个相同的试样。 所标明的 每个样品上( 中) 试验菌存活的暴露时间或剂量, 表示存活特性。 所标明的每个样品上( 中) 杀灭所有菌的 暴露时间或剂量, 表示杀灭特性。 E Q 存活一 杀灭反应特点必须用生物指示物抗力测定器测定。存活和杀灭的时间或剂量被表示为: 存活时间或存活剂量)( 馆 No -2 ) X D值 杀灭时间或杀灭剂量G( I g No +4 ) XD值 注1 9 : 每次暴露中使用的样品数, 应根据所使用的生物指示物抗力测定器的容积和操作特点确定 在测定存活和杀 灭的时间或剂盘时 , 可能需进行几次暴露, 以测试样品总数是否符合要求 G B 1 8 2 8 1 . 1 -2 0 0 0 附录F ( 标准的附录) 用经灭菌处理的载体和内层包装材料测定细菌的生长抑制 F 1 材料 F 1 门试验菌悬液与染菌载体使用的细菌同株, 而且制备的方法相同。悬液内细菌总数必须已知, 可 经活菌计数确定, 分成含 1 0 1 0 。 个活菌的试样。 F 1 . 2 抗力测定器符合本标准各相关部分的要求。 F 1 . 3 培养基应符合培养条件规定。 F 1 . 4 培养箱按培养条件要求调节和监测温度。 F 2 方法 F 2 . 1 取具代表性的1 2 个未染菌载体, 分成 6 组, 每组 2 个, 制备 9 管培养基。 F 2 . 2 取其中3 组用于制做生物指示物的载体, 以2 个载体为一整体包装, 然后进行灭菌处理 F 2 . 3 分别按G B 1 8 2 8 1 . 2 -I S O 1 1 1 3 8 - 2 或G B 1 8 2 8 1 . 3 -I S O 1 1 1 3 8 - 3 要求的数值确定抗力测定器操 作条件。 F 2 . 4 灭菌处理后尽快去除载体的包装( 无论如何要在灭菌处理后的1 2 0 mi n内) , 在无菌条件下未经 中间处理直接移至培养基中, 记录完成转移的时间。 F 2 . 5 在 3 管预温至培养温度的培养基中分别加人一组两个载体, 将它们在规定的温度下培养 2h以 便载体上的抑制物解除吸附。 将此培养基取出培养箱, 并接种含 1 0 1 0 。 个活菌的试验菌悬液。 再把此 接种细菌的培养基放回培养箱, 按生产者注明的、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复苏生物指示物的时间进行培养 F 2 . 6 阴性对照: 将其余未经灭菌处理的载体每组两个置于培养基中, 共 3管培养 2h后, 再接种 1 0 - 1 0 。 个试验菌, 按上述方法在注明的复苏时间内培养。 F 2 . 7 阳性对照: 将 3 管无载体的培养基培养 2 h后, 接种 1 0 - 1 0 0个试验菌, 按上述方法在注明的复 苏时间内培养。 F 2 . 8 在注明的复苏期末, 从培养箱中取出全部 9 管培养基, 再按生产者说明的方法进行活菌检查。 F 2 . 9 以试验菌“ 生长” 或“ 未生长” 报告结果 F 3 结果分析 F 3 . 1 如在阳性对照中出现一个或多个“ 未生长” , 则本次实验无效。 注 2 0 : 阳性对照未生长可能是由于接种试验菌总数失控或复苏条件不合适( 如培养基、 温度等) 。 F 3 . 2 如在阴性对照中出现一个或多个“ 未生长” , 则表明载体不适合生产染菌载体或生物指示物。 注 2 1 : 在阴性对照中未生长而阳性对照中有苗生长, 则表明制成载体的材料自身可抑制试验菌的生长 F 3 . 3 若被灭菌过的载体在三次试验中出现一个或多个“ 未生长” , 则表明载体不适合生产染菌载体或 生物指示物 注 2 2 : 未生长可能是由于处理过程中载体材料上吸附或吸收有高浓度的灭菌剂, 或发生降解引起的 F 4 包装材料生长抑制性的测定 内层包装材料应按类似载体的方法进行试验( 按 F I -F 3 的步骤) 。 试验中被测试的内层包装材料被浸人培养基中的部分, 应是正常接触染菌载体面积的两倍 对自身 配套的生物指示物, 则相当于正常接触复苏培养基的区域。 *草庐一苇草庐一苇*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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