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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合集附带标准规范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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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合集附带标准规范PPT.ppt

    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合集 附带标准规范PPT,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GB/T 2550-2016第10.2条:颜色标识:为了标识软管所适用的气体,软管外覆层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着色和标志。对于并联软管,每根单独软管应按本标准进行着色和标志。 乙炔和其他可燃性气体(除LPG、MPS、天然气、甲烷外):红色;氧气:蓝色。,氧气瓶使用的非蓝色气管,并且已经老化开裂,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第3.6.12条 “输送氧、乙炔气的胶管应用不同颜色区分,胶管接头应严密,胶管不得鼓泡、破裂和漏气。,动火作业,乙炔瓶使用的压力表损坏,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3.6.1条:焊割设备及工、器具应保持完好状况。,动火作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3.6.19条:乙炔瓶使用时应安装阻火器。,使用乙炔瓶无阻火器,动火作业,乙炔与氧气瓶放置距离少于5m,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第5.1.12条: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乙炔瓶无防倾倒措施,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5.4条: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乙炔与氧气瓶放置在烈日下,动火作业,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第6.5条: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作业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电缆线沿乙炔气瓶临时储存间房顶敷设,动火作业,用滚动的方式移动气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2.2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动火作业,打磨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眼镜,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合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第3.0.20条:从事可能飞溅渣屑的机械设备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动火作业,一台正在使用的电焊机放到金属推箱内,金属箱体未做接地措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第3.0.16条:需要接地的电器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动火作业,电焊机外壳未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第5.1.1条: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动火作业,电焊机放置在工具箱内,通风不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1条: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动火作业,配电箱、电焊机接地线串联到工具箱后再接入接地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8.1.11条: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PE)不应串联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动火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3条: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电焊机二次侧保护罩脱落,动火作业,电焊机焊把线过热熔化破坏,未做绝缘,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4.2条: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 1 M a )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动火作业,电焊机二次侧线使用硬质铝芯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5.4条: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动火作业,使用金属裸露的焊把,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5.7.4条: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动火作业,休息时电焊机焊条未取下,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第11.5.6条:金属焊条和碳极在不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以消除人员或导电物体的触电危险。焊钳在不使用时 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接触不到的地方。,动火作业,电焊接地夹直接夹在管道上,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4.5条: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但在建造、延长或维修时可以考虑作为临时使用,其前提是必须经检查确认所有接头处的电气连接良好,任何部位不会出现火花或过热。,动火作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6.2.2条: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或突然中断动力源时,若运动部位的紧固联接件或被加工物料等有松脱或飞甩的可能性,则应在设计中采取防松脱措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手持式切割机保护罩缺失,动火作业,GB3883.3-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 砂轮机的专用要求 第8.12.1.101.g条:在每次使用前要检查附件,例如砂轮是否有碎片和裂缝,手持砂轮机砂轮片破损,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点灭火器失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2.3.6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动火作业,施工作业现场抽烟现象常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4.5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作业,未经动火采样分析就开始动火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规范AQ 3022-2008第6.1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动火作业,当日动火作业还未完工,确认一栏已经签名和填写完工时间,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 2046-2012第5.5.4.3条:作业许可票证保存期限至少1年,票证填写内容符合相关制度或管理程序要求。,动火作业,动火票焊工证书号未填写,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第8.2.1条: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动火作业,作业票申请作业时间有涂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B.2.3条:安全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受限空间,受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8-2008第4.9.1条: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受限空间作业时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的受限空间停机后未挂警示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6.1条: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2.1条: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脚手架纵向水平杆三个接头在同一跨内,高处作业,脚手架扫地杆离地高度超过200mm且纵、横杆安装顺序错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3.3.2条: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高处作业,外管廊作业层未满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484-2008第6.3.11条: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高处作业,作业层使用单脚手板,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条 GB 50484-2008第6.3.11: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设置在3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用2根横向水平杆支撑,脚手板两端应用铁丝绑扎固定。,高处作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2.4.2条:冲压钢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钢脚手板铺设在脚手架的外侧横杆,高处作业,脚手架作业面脚手板未固定,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8.2.8条:作业脚手架的作业层上应满铺脚手板,并应采取可靠的连接方式与水平杆固定。当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层外侧应设置栏杆和挡脚板。,高处作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3.3条: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板及立杆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立杆悬空,立杆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排水措施,高处作业,脚手架接头中心距最近主节点的距离大于纵距的/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2.1条: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高处作业,架体上零乱堆放钢管未采取任何放掉落措施,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第5.2.3条: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9.0.5条:作业层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手拉葫芦支撑架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高处作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6.3.20条: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脚手架未验收就使用,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第4.5条: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登高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高处作业,脚手架上两名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第3.13.3.3条: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第5.1.12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作业前要检查。,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在脚手脚上下未系挂安全带,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5.2.1条: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高处作业,安全带磨损严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3.3.3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作业现场未设监护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484-2008第6.1.8条:搭、拆脚手架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场应设置警戒区、警示牌并有专人监护,警戒区内不得有其他或人员通行。,高处作业,搬运金属铝皮等易造成割伤材料时,未佩戴防护手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8.3.3条: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高处作业,装置区2楼平台未安装防护栏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GB 4053.3-2009第4.1.1条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高处作业,现场井盖防护不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5.19 临边及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票HSE负责人一栏没有签字确认,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6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高处作业票项目组长/经理由别人代签,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2.4条: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吊装作业点未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吊装作业点周围未见起重指挥人员,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第7.1条: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4条: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吊装作业点周围未见起重监护人,吊装作业,吊装作业点吊车支腿未设垫板或枕木,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第4.1.5.2条:作业前应将支腿全部伸出,并支垫牢固。,吊装作业,起重机限位装置缺失,起重机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第9.2.2.条: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应在每个运行方向上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起重机吊钩保险装置缺失,起重机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第4.2.2.3条: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使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吊装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第9.2.5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吊装使用的绳索磨损严重,吊装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第7.4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手拉葫芦利用管道作锚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第9.2.7条: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吊装作业,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11.2.2条: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吊装使用的手动葫芦安装在脚手架上,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电线浸泡在水中,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4.3.4条: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4.4.4条:用电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的规定。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条)及以上用电设备(线路)。,临时用电使用一个三叉插头,配电箱放置在潮湿地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5条: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5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电源线未走箱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6条: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配电箱出线口未做防割伤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3.8条: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内有打火机、香烟、手套等杂物,关箱箱门与箱体未作PE连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3条: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6条: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配电箱下方进出线口未安装防割绝缘护套,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的开关箱内未设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2.5条: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开关箱箱体与箱门的编织软铜线已断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3条: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临时用电,三级配电箱内断路器接线柱无绝缘保护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6.4.1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完好,不应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临时用电,开关箱内有一个漏电保护器进线端已烧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6.4.1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完好,不应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临时用电,开关箱接地线未进行有效连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第3.0.16条:需要接地的电器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临时用电,三级开关箱外壳保护接地用的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不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8.1.8条:人工接地体的顶面埋设深不宜小于0.6m。,临时用电,配电箱接地使用螺纹钢,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3.4条: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临时用电,三级配电箱保护接地线颜色为淡蓝色,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1.11条: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开关箱安装不牢固、倾斜、松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8条: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临时用电,临时用电配电箱未定期巡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3.3条: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临时用电,从三级配电开关箱引出一个民用插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3.10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4.3.4.1条: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由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临时用电,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4.4.4条:用电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的规定,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条)及以上用电设备(线路)。,工具房配电箱内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临时用电,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第6.16条: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直接插入插孔接电,临时用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6.3.15条:移动式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三级配电开关箱使用塑料电缆,临时用电,一次线使用透明胶带包扎,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6.3条: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更换或修复后的电缆必须具备合适的强度、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密封性能。电缆的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连接,其连接方法必须具备合适的绝缘性能。,临时用电,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5.1.1条: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电线绝缘老化、破损,临时用电,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4.3.5条: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电线使用铁丝绑扎在钢管上,临时用电,电线直接缠绕在脚手架钢管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7.1.2条:不应敷设在树木上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和金属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第6.7条:用电产品的电线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电活动板房照明线路直接悬挂在钢管上,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1.5条: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水泥砂浆搅拌机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临时用电,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有接头,并且接头绝缘不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6.4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临时用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8.1.6条: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均应接地: 1 电机、变压器、照明灯具等I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基础型钢、与该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2 电缆的金属外皮和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接线盒。,临时照明灯直接安装固定在钢管支架上,钢管支架未做接地。,临时用电,现场水泥搅拌机使用倒顺双向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1.5条: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动土断路,动土断路,挖掘作业人员下挖掘机佩戴草帽,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第4.5条: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盲板抽堵,盲板抽堵,装置区工艺管道添加盲板未挂牌,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第5.14条: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盲板抽堵,装卸管道法兰安装螺杆未出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第5.2.1条:多只螺栓或螺钉联紧同一个装配件紧固时,各螺栓或螺钉应交叉、对称和均匀的拧紧;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螺栓应露出螺母2-个螺距;每个螺母下面不得使用两个相同的垫圈。,盲板抽堵,装置区工艺管道法兰静电跨接断裂,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14.2.12.1条: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工艺管道,应采取下列防雷措施:1、工艺管道的金属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2、平行敷设于地上或非充沙管沟内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应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m。管道交叉点间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其他,其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3.0.12条:安装调试完毕后,在电缆进出盘、柜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封堵应严密。,防爆开关箱进出线开口处未做防爆封堵,其他,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4条: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应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进出储罐组的电缆、管线穿过穿过防火堤时,未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其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4.2.9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钱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接地串联,其他,风机房使用彩钢泡沫夹芯板搭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其他,叉车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3.3条c)款: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 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甲类车间停放非防爆叉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3.6条: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其他,现场砂浆搅拌机电机皮带轮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3第6.4.1条: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其他,搅拌器转动轴缺少安全防护罩,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6.2.2条: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或突然中断动力源时,若运动部位的紧固联接件或被加工物料等有松脱或飞甩的可能性,则应在设计中采取防松脱措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其他,装车台固定螺杆未出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第5.2.1条:多只螺栓或螺钉联紧同一个装配件紧固时,各螺栓或螺钉应交叉、对称和均匀的拧紧;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螺栓应露出螺母2-个螺距;每个螺母下面不得使用两个相同的垫圈。,其他,法兰螺栓缺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七条第17点: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其他,设备堵头缺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七条第17点:要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其他,滑动端螺栓拧死,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61-2008第4.4.4条:卧式设备滑动端地脚螺栓宜处于支座长圆孔的中间,位置偏差应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支座滑动表面清理干净,并涂润滑剂;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间隙,并紧固锁紧螺母。,其他,违规在炉体上焊紧固支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第5.3.2.1条:锅炉改造的设计应当由相应资质的锅炉制造单位进行。,其他,带有膨胀节的管道的固定螺栓在系统冲洗吹扫前就松开或拆除,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61-2008第4.4.10条: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其膨胀节外部壳体上固定板或固定螺栓在系统冲洗吹扫后方可拆除或松开。,其他,部分走腐蚀物料管道的法兰防溅护套缺失,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1条:设计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物质的生产过程时,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喷溅。,其他,管线支架配置不合理,受到管道位移的外力作用,易导致机械密封出现泄漏,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第6.3.5条:管子与机械设备连接时,不应使机械设备承受附加外力,并不应使异物进入设备或部件内。,其他,防爆场所设备固定螺栓部分缺失,螺栓只上一个螺母,固定螺栓未有防松螺母,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Q 3009-2007第6.1.2.1.5条: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有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其他,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就地放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4.7条: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其他,储罐旋梯底部与地面直接连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GB 50341-2014第10.10.1.10条:盘梯应全部支承在罐壁上,盘梯侧板的下端与罐基础上表面应留有适当距离。,其他,甲级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静电释放装置,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2013第12.1.4条:易燃易爆的场所应选用防爆型静电消除装置。,其他,球罐底部的工程基础露筋严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17点: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其他,储罐防雷接地引下线未设断接卡,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09第4.1.2条: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3m至1.0m之间装设断接卡,用两个型号为M12DE 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储罐基础未设置罐体沉降点,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61-2008第4.1.2条:基础施工单位应在交付的基础上画出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基础,应有沉降观测点。,其他,罐区、泵区、工艺装置等排水出口未设置不低于250mm的水封,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 1 工艺装置内的塔、加热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的排水出口; 2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水出口; 3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 4 全厂性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隔开。,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消火栓内无水带,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室外消防栓漏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已失效,其他,企业生产车间内未设置应急指示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其他,消防器材无月检查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栓被遮挡,其他,应急灯、逃生指示灯插头被拔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第10.3.7条: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其他,企业办公楼二层平台未设置护栏,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4.1.1条: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危废仓库未设防雷接地网,其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4.1.2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1) 建筑物金属体。 2) 金属装置。 3) 建筑物内系统。 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电缆桥架及金属管线进出建筑物及分岔位置未做接地,其他,危化品仓库“五距”混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第6.1.3条d)款: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其他,车间有棱角利边等突出部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5.4条: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生产设备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及其零部件应在设计成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愣、凹凸不平的表面和比较突出的部分。,其他,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 7001-2007第4.1.2 条:电机启动按钮应能防止意外启动。,其他,防爆开关密封螺丝缺失、导致防爆开关内外连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第4.2.1.4条:接合面的紧固螺栓应齐全完好,弹簧垫圈等防松设施应齐全完好,弹簧垫圈应压平。,其他,配电柜前后地面未铺贴绝缘垫,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第6.7条:高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其他,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照明指示灯,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第4.1.10条: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其他,化学品生产车间作业人员佩戴的劳保用品与所从事工种不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其他,车间门口旁道路堆积大量泡沫包装堵塞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5条: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临时作业现场堆放可燃杂物、废油漆桶,未及时清理,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油漆堆放在不通风的中控室,其他,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2.2.6条: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评估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治理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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