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区教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2. 1区教体局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2. 2全区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3.1预防3. 2预警3. 3信息报送4事故灾难等级划分4. 1一般事件(IV级)4.2 较大事件(Iim)4.3 重大事件(II级)4.4 特别重大事件(I级)5事故灾难应急响应5. 1一般事件(W级)5. 2较大事件(11I级)5.2 重大事件(11级)5.3 特别重大事件(I级)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6. 1火灾事故6.2交通
2、事故6. 3溺水事故6.4拥挤踩踏事故6. 5建筑物倒塌事故6.6煤气中毒事故6. 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6.8 校园爆炸事故6.9 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6.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7. 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8. 12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9. 13校园食品安全事故7善后与恢复10. 1区教体局7.2全区各学校8应急保障8. 1信息保障1.1 2物资保障8.3 资金保障8.4 人员保障11. 5培训演练保障9附则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我区教体系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
3、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XX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教体局、全区各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
4、以及校园周边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1.4 工作原则1.5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区教体局、全区各学校要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4.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1.4.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突发事件
5、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XX区职业技术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隶属关系由区教体局管理为主。区教体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区教体局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1.4.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体局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1.4.5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无论发生何种
6、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1.4.6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2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2. 1区教体局
7、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3. 1.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安全办主任成员: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体育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思政股、安全办、督导室、电教站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安全办,日常工作由安全办承担。4. 1.2主要职责(1)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2)对全区各学校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3)收集教体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每年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适时向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4)对一般性事故灾难,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必要时成立工作组
8、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安抚慰问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发展。(5)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相关部门统一发布。2.2全区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2.2.1应急工作组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副组长:主管副校长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2.2.2主要职责(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I,定期组织演练。(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区教体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9、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3.1预防区教体局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全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
10、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3.2预警区教体局要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全区各学校针对区教体局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3.3信息报送3.3.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体局上报事故信息。(2)准确:信息内容
11、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3.3.2信息报送机制(1)初次报告全区各学校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区教体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区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2)
12、过程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区教体局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区教体局每日报告至市教育局和XX区委、区政府。较大事件(H1.级)和一般事件(IV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区教体局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3)结果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教体局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3.3.3信息报送系统(1)电话报送在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
13、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2)紧急文件报送各学校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体局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区教体局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工作处置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局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报告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局安全办。3. 3.4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4事故灾难等级划分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
14、教体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IV级一I级。4. 1一般事件(IV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IV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IV级事件对待。(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2) 10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4. 2较大事件(W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11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HI级事件对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4.1 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4.3 重大事件(II级
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I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II级事件对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4.4 特别重大事件(I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I级事件对待。(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2) 100人以上师生重伤;(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5事故灾难应急响应5. 1一般事件(IV级)一般事件由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
16、区教体局。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5.2较大事件(11I级)继发性爆炸等。配合有关部门排置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6.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6.9.1报告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及丢失,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及丢失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区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和丢失现场资料保护区。6.9.2应
17、对措施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体局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区教体局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发现危险物品丢失情况,应该立
18、即控制相关保管人员及未归还的危险物品领用教师。协同公安部门查明丢失危险物品原因并及时追回危险物品。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易制爆危险物品和易制毒物品发现丢失,学校应在1小时内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公安部门报警。6.9.3危险物品泄漏污染善后工作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6.9.4严格落实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危险物品盘点管理制度。6.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6.10
19、1报告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报区教体局,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6.10.2应对措施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6.10.3善后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6.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6.11.1报警、报告
2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6.11.2应对措施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在区教体局、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6.11.3善后工作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6.12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6.12.1报警、报告
21、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6.12.2应对措施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6.12.3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6. 13校园食品安全事故7. 13.1报告校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拨打120,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联系当地党委
22、政府和卫健、市场监管等专业部门,获得支持和帮助。8. 13.2应对措施学校主要领导或负责同志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救,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控制事态,做好现场保护,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处理,组织涉及该事故的人员配合有关单位的调查。9. 13.3善后工作学校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师生、家长心理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
23、完成总结报告,通报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7善后与恢复10. 1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要协调好事发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
24、干预和辅导。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2全区各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夏重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8应急保障8. 1信息保障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
25、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8. 2物资保障区教体局和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11. 3资金保障区教体局应急资金纳入全区统一财政预算。8.4人员保障区教体局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8. 5培训演练保障区教体局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I,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9附则9. 1本预案是XX区教体系统处置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区各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12. 2本预案中全区各学校指XX区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12.3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2.4 预案由区教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