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 资源ID:3860073       资源大小:1.05MB        全文页数:17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目 录第一章 概述4一、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的背景4二、中国宏观经济概况4三、中国与其他经济体商签的自由贸易协定6第二章 中国的贸易与投资政策和体制12一、介绍12二、影响货物贸易的措施13(一)关税13(二)非关税措施14(三)原产地规则18(四)动植物检验检疫与食品安全19(五)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措施20三、服务贸易22(一)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26(二)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承诺38四、外国投资管理体制41(一)外国投资待遇41(二)特别投资管理体制和地区43五、贸易救济44(一)保障措施44(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45(三)机制安排46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49第三章 中哥经济关系及双边发展前景52一、双边货物贸易52二、双边服务贸易57三、双边投资57四、中国关税水平58五、对中哥竞争性及互补性产业的分析59第四章 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影响68一、双边贸易自由化68二、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73三、对双边直接投资的影响74第五章 信息交流和经济合作75一、商务人员流动75(一)旅游者75(二)居住76(三)永久居留许可76(四)对商务人员流动协议的评估76二、透明度77三、贸易和投资促进78四、中小企业合作80五、海关程序81六、争端解决机制83七、贸易便利化措施84八、政府采购86九、竞争政策88十、知识产权89(一)工业产权89(二)版权和相关权利90(三)地理标志90(四)中国在WIPO范围内针对主要知识产权协定的政策91(五)知识产权执行91十一、环境92十二、劳工93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95第一章 概述一、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的背景2007年6月,中国和哥斯达黎加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第一个建交国家。中哥建交为两国经贸关系的顺利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为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哥第二大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也是中国在中美洲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哥双方在建交之初即提出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2008年1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可行性研究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哥首都圣何塞举行,双方就联合研究的框架和模式达成一致。二、中国宏观经济概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持了30年的快速经济增长,GDP年均增长速度在8%以上,名列世界前茅。2007年,中国的GDP达到了24.66万亿人民币,约为3.38万亿美元(按当年年底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计算),比上年增长11.4%,人均GDP约为2500美元。2007年末,中国总就业人口为7.699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相比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相比2006年,中国的CPI增长了4.8%。2007年,中国的贸易顺差额为26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7%。2007年底,中国的外汇储备达到15282.49亿美元,世界第一。年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7.3046元人民币,比上年末升值6.9%。自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行汇率制度改革、采取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政策以来,截至2008年3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已累计升值14.7%。表1-1 20012007年中国宏观经济基本状况单位:%年份经济增长率(GDP)消费物价指数(CPI)城镇登记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货币供应量M2增长率银行贷款增长率20017.50.73.613.117.613.020028.0-0.8416.116.816.920039.11.24.327.619.629.320049.53.94.225.814.614.420059.91.84.225.717.612.8200610.61.54.124.016.914.7200711.44.84.024.816.716.4资料来源: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中国商品贸易总额达到2173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23.5%,其中,中国出口额为12180.2亿美元,进口额为9558.2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7%和20.8%。看一个经济体的开放程度有两个指标:一个是进出口贸易额占GDP的比重,也称为贸易依存度或者是贸易开放指数;另一个是看存量外商直接投资(FDI)占GDP的比重。我国贸易依存度自1991年以来,一直在30%以上,2007年为64.39%(见表1-2)。截至2007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共计7866.32亿美元,FDI存量占GDP的比重为23.30%。表1-2 中国的贸易开放度指数 (1991-2007)资料来源:贸易数字来源于海关统计历年,国内生产总值数字来自于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37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工业部门投资增速明显高于其他部门。2007年全年非金融领域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7871家,比上年减少8.7%。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748亿美元,增长13.6%。其中,制造业占54.7%;房地产业占22.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5.4%;批发和零售业占3.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2.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0.1万亿元,增长15.2%。2001年以来,工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一直保持着快速的增长速度,而近年来金融业发展迅猛,2006年增长率高达18.5%。(见表1-3)表1-3 分行业GDP增长率 (%)农业工业 建筑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20012.88.76.88.89.17.66.411.020022.910.08.87.18.812.16.99.920032.512.812.16.19.912.47.09.820046.311.58.114.56.612.33.75.920055.211.612.611.37.812.314.18.720065.012.913.78.310.913.618.59.1资料来源: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三、中国与其他经济体商签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从2003年开始商谈自由贸易区。目前,自贸区已成为加入WTO之后,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式、新起点,以及与其他国家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2007年,中国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强调了自贸区建设对中国发展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目前,中国正在同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2个自贸区,这些自由贸易区涵盖了中国外贸总额的1/4。各自贸区相关情况详见表1-4至表1-5。表1-4 中国已签自贸区及主要内容名称签署/生效时间内容中国内地香港CEPA2003年6月29日签署目前共签署一个安排,一个安排附件和四个补充协议。协议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和补充协议四。全面推进货物贸易自由化。香港继续向从内地进口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内地逐步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从2006年起,内地已经对原产香港的货物全面实行了零关税。香港与内地承诺取消针对对方的关税配额和非关税措施,互不针对对方使用反倾销措施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并对保障措施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内地逐步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领域,此外,为方便双方服务贸易的顺利开展,推动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加强中医药产业和会展业合作。中国内地澳门CEPA2003年10月17日签署与中国内地香港CEPA文本、原产地等规定均相同。中国东盟FTA2004年11月签署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分别于2005年1月1日和2005年7月20日实施;2007年1月14日签署服务贸易协议,自2007年7月1日实施根据CAFTA协定,中国与东盟6国在2010年建成自贸区,与4个新成员国于2015年建成自贸区。大部分商品的双边关税降到05%,并且取消非关税壁垒。货物贸易:2002年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计划率先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提前进行降税,先行开放市场,对水产品、水果、蔬菜等近600种农产品实施先期降税,到2006年全部取消关税;货物贸易协议涉及关税削减和取消、增加透明度、原产地规则、取消数据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等。根据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平均税率已从9.9%降到8.1%,2007年将降到6.6%,2009年进一步降到2.4%。到2010年,中国自东盟进口产品将有93%实行零关税。同样,东盟国家也将做出类似安排。以泰国为例,2005年其对中国产品的平均税率已从12.9%降到10.7%,2007年将降到6.4%,2009年进一步降到2.8%,2010年将对中国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它参照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模式,包括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和机构条款4个部分,共33个条款和1个附件。附件中列出了中国与东盟10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具体承诺部分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渐进式自由化、具体承诺减让表、减让表适用方式和减让表的修改等条款。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东盟各国也在其WTO承诺基础上做出了新的开放承诺。新加坡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分销、教育、金融、医疗、娱乐和体育休闲服务、运输等部门;马来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医疗、旅游和运输等部门;泰国的承诺主要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及工程、教育、旅游和运输等部门;菲律宾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及工程、环境、旅游等部门;文莱的承诺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印度尼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建筑及工程、旅游和能源服务。此外,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也在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市场准入限制。投资:中国与东盟十国均签订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当前,双方正在积极推动投资谈判,争取尽早签署协议,确保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是规范中国与东盟双方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处理有关贸易争端的法律文件,其中就适用争端的范围、磋商程序、调解或调停、仲裁庭的设立、职能、组成和程序、仲裁的执行、补偿和终止减让等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争端解决机制协议适用于CAFTA。中国智利FTA2005年11月18日签署,自2006年10月1日实施;2008年4月13日签署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货物贸易:涉及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措施、争端解决机制及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性等问题。根据中智自贸协定,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于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在其余3%的例外清单中,主要包括中国对智利出口的纺织品原料和从智利进口的一些种类的木材和纸制品。服务贸易:经过一年半时间的6轮磋商,中智双方最终于2008年3月底就服务贸易协定全部内容达成一致。4月13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即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协定主要包括正文的22个条款和2个附件。正文按内容可分为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和机构条款等4大部分。两个附件分别为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和双方服务开放具体承诺表。根据协定,我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采矿、环境、体育、空运等23个部门和分部门,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计算机、研发、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采矿、制造业、租赁、分销、教育、环境、旅游、体育、空运等37个部门和分部门将在各自WTO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双方同意, 在各自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争取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协定。协定专门设立了关于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的附件,并应中方要求在自贸区框架下成立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工作组。今后,双方将就商务人员签证便利化和签证程序简化等问题进行定期磋商。这个工作组将为双方商务人员往来的签证问题建立稳定的联系和沟通机制,为双方与贸易、投资活动相关的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根据双方在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中达成的共识,两国将适时启动自贸区投资谈判。详细内容(包括双方具体承诺表)可查阅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此外,两国还在经济、中小企业、文化、教育、科技、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矿产、工业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中国巴基斯坦FTA2006年11月签署,2007年7月1日实施货物贸易:涉及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透明度、投资、争端解决等条款。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关税减让。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6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长的时间内,使零关税产品占各自税目数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服务贸易:已举行3轮服务贸易谈判。投资:就投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征收、损害补偿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做出规定,促进双向投资。中国新西兰FTA2008年4月7日签署双方自2004年11月启动谈判,在2007年12月第15轮谈判中双方就协议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协定共214条,分为18章,是在WTO基础上,规范我国与新西兰进一步相互开放市场、深化合作的法律文件。在货物贸易方面,新西兰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我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绝大部分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4大部门的16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我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4大部门的15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在人员流动方面,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5类职业提供800个工作许可,并允许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20类职业至少1000名中方人员赴新工作。在投资方面,协定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争端建立了有效的机制。此外,协定还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表1-5 中国正在谈判之中的自贸区名 称谈判启动日期涉及贸易伙伴内 容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2004年6月29日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斯威士兰双方尚未开展实质性谈判中国海合会2004年7月6日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曼、巴林已举行4轮谈判中国澳大利亚2005年4月18日澳大利亚已举行11轮谈判,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新加坡2006年10月26日新加坡已举行4轮谈判中国冰岛2007年4月11日冰 岛已举行3轮谈判,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中国秘鲁2007年9月7日秘 鲁已举行3轮谈判。除与以上29个经济体进行的自贸区谈判之外,2007年,中国还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与挪威的自贸区联合研究。目前正在进行同韩国自贸区的可行性联合研究。第二章 中国的贸易与投资政策和体制一、介绍1978年以来,中国确立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推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改革,不断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机会,改善投资环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目前,一套高效运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体制已经建立起来并在不断完善之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加入WTO是中国新时期开放的一个新起点,随着取消进口配额、许可证、指定经营以及其他非关税壁垒,以及管理程序的透明化和简单化,中国的贸易体制,越来越以关税为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加快了关税削减的步伐,多次主动下调关税税率,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就主动大幅度实施关税减让,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又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中国对所有产品关税都进行约束。根据加入WTO的承诺,到2005年,中国的平均关税税率已降为10%以下,为9.9%。2007年平均关税水平再降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与持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所不同,中国加入WTO对服务贸易的开放是一个里程碑。中国先后公布了一系列有关外资进入金融、保险、分销、电讯以及专业服务领域的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立法仍在起草之中。中国进一步放宽了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开放了新的投资领域,将原来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外资政策的改革为外资的进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更多的机会。 从2000年开始,中国政府就投入了很大力量,对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立、改、废工作。目前,中国已经修改并颁布实施了吸收外资的三项基本法律和新的外贸法,发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保险、金融、音像制品分销等领域的有关规定,公布了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取消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的时间表;同时,出台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与对外贸易法相关的配套法规,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使中国贸易与投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商务部成立了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已经在为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成员提供准确可靠的贸易政策咨询信息。随着中国不断深化改革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正从双边、区域、多边等层次以更积极的态度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这将有助于中国与全球贸易体制的融合,确保中国贸易投资体制将更加开放、统一和透明。二、影响货物贸易的措施(一)关税中国关税政策的宗旨是促进经济开放和经济改革。其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关税调节进口以促进和支持国内生产,二是作为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中国对所有产品都实行约束关税。近年来中国对进口税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关税总水平不断下降。目前,中国已经提前兑现了加入WTO时削减关税水平的承诺。(见表2-1、表2-2)表2-1 简单的中国平均关税水平 (%)年1992199319961997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税率43.239.923.017.016.415.312.011.010.49.99.99.8资料来源:中国财政部表 2-2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关税水平的承诺 (%)年份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工业制成品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税率200510.19.315.5200610.19.315.5200710.19.315.5200810.09.215.1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根据海关进出口税则第9条,进口关税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和暂定税率。最惠国关税适用原产于与中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中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关税适用原产于中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特惠关税适用原产于与中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特惠关税比协定关税更加优惠。例如,自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将给予已完成换文协议的26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256个税目)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中国根据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计划中的有关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给予非洲与中国建交的29个最不发达国家第一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享受零关税待遇的商品额达到这些国家对华出口商品总额的近97%。此次宣布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后,这些国家的绝大部分对华出口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普通关税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根据关税配额管理规定对进口货物适用以限制进口数量。目前,中国的关税配额制度确定的商品有小麦、玉米、大米、食糖、羊毛、羊毛条、棉花和三种化学肥料。暂定税率是在特定时间内对某种特定商品实施。(二)非关税措施 除了关税,中国还执行其他对外贸易管理的政策,包括:技术性法规与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检验检疫、装船前检验、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海关估价和贸易救济。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以保证实行的政策符合WTO原则。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质检总局下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是由国务院组建并授权的、行政上由AQSIQ管理的对全国认证认可进行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的政府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国的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并推动国家标准与其协调一致。1、国内税与税费中国的税收体系包括8个类别。对产品和服务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a、对货物及加工、修理和装配服务征收的增值税。b、对一些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c、对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均适用于进口货物的实体。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在入境地征收。货物一经出口即退还增值税,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所有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税种和税率(税额)的调整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减免政策均由国务院决定。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增值税和消费税由国家税收主管机关征收和管理,营业税则由地方税收主管机关征收和管理。以下各表列出了增值税、消费税和经营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表 2-3, 表2- 4 和表2-5)。 表 2-3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征收范围税率(%)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1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2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4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5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 13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表 2-4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征收范围税率(税额标准)烟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3丙类卷烟4雪茄烟5烟丝50%40%25%25%30%酒和酒精1粮食白酒2薯类白酒3黄酒4啤酒5其他酒6酒精25%15%240元/吨220元/吨10%5%化妆品30%护肤护发品8%*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2.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5%10%鞭炮、焰火15%汽油1无铅汽油2有铅汽油0.2元/升0.28元/升柴油0.1元/升汽车轮胎10%摩托车10%小汽车3%、5%、8%*:香皂税率暂时下调为 5%;*:税率根据汽车的型号和汽缸的容量确定。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表 2-5 经营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征收范围税率(%)1、交通运输业32、建筑业33、金融保险业 84、邮电通讯业35、文化体育业 36、娱乐业 5207、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59、销售不动产5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禁止进口中国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包括武器、弹药和炸药、麻醉品、毒品、淫秽物品以及与中国关于食品、药品和动植物的技术法规不一致的相关商品。到目前为止,中国发布禁止进口的目录包括虎骨、犀牛角、鸦片、四氯化碳、废旧机电产品、固体废物等。3、出口补贴与国内补贴中国已承诺取消与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不符的出口补贴,通报符合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其他补贴。早在1990年代初期,中国就取消了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并承诺不再重新对其进行补贴。 与WTO规则相符的国内补贴项目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5A 中。目前中国的国内补贴约有14种(表2-6)。表 2-6 中国主要的国内补贴补贴名称补贴期限政策目标补贴方式主管机关出口产品的关税和国内税退税1985年减少出口企业的不合理关税和国内税负担国内税和关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及海关对特殊产业部门提供的低价投入物1987年对一定比例的产业投入物国家定价,以维持总体价格稳定对特定产业部门投入物国家低定价上海浦东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1991年加快地区开放,吸收外资适用优惠所得税税率及所得税免除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1991年调整投资结构贷款用于扶贫的财政补贴1991年扶贫直接资金分配或扶贫贷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技术革新与研发基金1991年鼓励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促进科学技术在农村地区应用赠款和贷款财政部水利和防洪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1991年改善农业灌溉系统和防洪设施赠款财政部和省级财政局对废物利用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1993年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贫困地区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1993年脱贫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技术转让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1993年鼓励技术转让与延伸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待遇1993年增加就业机会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受灾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1993年降低灾害损失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高科技企业优惠所得税待遇1994年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所得税减免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对某些林业企业的补贴1994年鼓励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增值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税务主管机关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三)原产地规则在中国,原产地规则可以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一)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国务院200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原产地标记包括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是特殊产品的特殊原产地问题。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国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以完全获得和实质性改变为标准。实质性改变标准适用于确定两个及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货物的原产地。进出口货物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二)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国所实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成员国或地区的原产货物。中国目前已实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以完全获得和区域价值成分为基本标准,产品特定规则既有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也有税号改变和加工工序标准。1、港澳CEPA我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两个安排中,所采用的“实质性加工”标准包括制造或加工工序、税号改变、30%从价百分比、其它标准或混合标准。2、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我国给与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特惠原产地规则实质性改变的认定标准为“税号改变”标准或40%的“从价百分比”标准。3、中国已签的FTA目前,中国已签署的FTA协定有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在这些自贸区中,中国-新西兰FTA协定以税号改变为基本原产地判定标准,其他FTA以40%区域价值成分为基本原产地判定标准,对特定产品采用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自由贸易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都由中国政府机构签发。凡是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要预先在签证机构注册备案。有关原产地确定、行政或司法评估和原产地预确定方面的其他信息,请登陆www.customs.gov.cn. 有关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方面的信息,请登陆www.aqsiq.gov.cn(四)动植物检验检疫与食品安全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中国制定并实施必要的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SPS)措施,并努力使其SPS措施基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随着中国农产品和食品进口贸易的扩大,为防止疫情传入中国,保护中国农林生产安全,同时防止进口不健康食品而危害人体健康,中国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措施。质检总局负责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检验检疫准入工作,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允许相关农产品和食品进口,并制定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条件,与有关国家相关部门商签SPS及具体产品检验检疫协议。申请人在进口检疫审批名录内的产品时,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地方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初审,国家质检总局作出批准发放许可证书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所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从受理之日起到批复不超过20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六个月。如装运数量超过许可证批准数量的5%,申请人需要重新申请许可证。中国与卫生和植物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中国国家SPS咨询点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的标准技术法规中心。(五)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措施在中国,对进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法定检验制度和CCC认证制度。技术法规的有多种表现形式,既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条例,也包括相关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其它文件,如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涉及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等合理目标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中国的强制性标准在内容上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TBT协定)规定的技术法规定义。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批准发布情况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报、中国标准化或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上及时公布。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与程序。自1980年以来,中国一直把国际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基础,并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和经济政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至少每5年对国家标准进行一次审议,以保证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及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中国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所依据的原则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中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活动是对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并对实验室实行认可和计量。中国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CCC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认证、且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服务性活动中使用。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遵循“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基本原则。我国自1983年开始对部分产品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有47种产品。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计量器具进行型式批准和检定。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中国与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中国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中国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中国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本文(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报告.doc)为本站会员(小小飞)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