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图政办发2021 号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_市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_市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_市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为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_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现就切实加强本市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的成员单位 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的成员单位是: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
2、局、市卫计局、市价监局、市财政局。 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组织形式: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各部门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粮食流通专项检查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开展的联合执法。 2、开展方式:在相关部门进行粮食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活动。涉及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发改局牵头市价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油加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成品粮油销售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油卫生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卫计局牵头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食价格的监督检查的事项由市价监局牵头
3、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局:全面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粮食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结构以及调整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地方储备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与监管;执行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对粮食收购资格和储备粮存储资格的准入许可;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制定、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办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产销和统计调查办法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为市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一是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粮食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中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市卫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粮食加工、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及许可相关的监督检查对成品粮储存中造成腐败变质、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添加剂超过允许限量等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价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
5、规对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采取压级压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垄断和操纵价格或不按照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监督地方储备粮各项补贴的使用和财物情况;落实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粮食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的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与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其他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所需的费用以及地方储备粮年度监管费用;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 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