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的道德推断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头就对儿童道德推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敬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允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纳对偶故事法探讨儿童道德推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推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镌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分辨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想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推断水平。通过大量的探讨,他发觉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验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
2、相识、转化发展过程。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推断只留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切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推断,具有客体性。所谓H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推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F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推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镌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推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推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儿童的道德发展详细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
3、由于相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四周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嬉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依据1.i己的意愿去执行嬉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F1.我中心的唯一方法。(2)权威阶段(6“8岁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当敬重权威和敬重年长者的吩咐。一方面,他们肯定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吩咐:另一方面,他们也听从四周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肯定驯服地听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的
4、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吩咐是应当肯定听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赐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走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推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允作为推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允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推断已经起先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起先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走一种
5、推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切与怜悯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推断,在依据规则推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详细状况,从关切和怜悯动身去推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同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推断起着确定性的作用。从这四个阶段看出可以,儿童的道德倾向是从相识单纯的规则到了解真正意义的规则,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过渡。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肯定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可以依据儿童的各个年龄阶段的特点来教化孩子:对处于I我中心阶段儿童的活动不应多加干涉,而应耐性地详细指导:对处于权威阶段的儿童,要
6、靠成人的详细指导,这时,成人的示范和表率特殊重要,不必强求同伴之间的互助;对处于可能性阶段的儿童,在教化中应留意正面引导和讲明道理,同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对处于公正阶段的儿童,敬重他们的思想,必要时赐予他们肯定的指导。1 .儿童对规则的看法在皮亚杰看来,只有当儿童意识到有一种义务去遵从这些规则时.,规则对儿童来说才能成为他的行动的准则,否则的话,它只是一种单纯的规则而已。皮亚杰又发觉,不同年龄儿童对规则的执行也有.不同的特点。年幼儿童在一起玩弹子嬉戏时,他们虽然都在仿照着嬉戏规则进行竞赛,但却各H依据H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他们各F1.玩着”自己的”嬉戏,一点也不理睬对方。他们会各自不顾规则的规
7、定,突然说自己嬴了。皮亚杰认为,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儿童还没有产生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关系,他们还不能把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真正区分开各儿童把H我与外界混为一谈,把外界的事物看作他们fi身的延长,他们是依据自己所想的去理解外界事物的。这一阶段的儿童虽然已能接受嬉戏规则,但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具有约束性的东西。之后,由于产生了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儿童就不再把嫡戏规则看作是外在的法则,而把它看作是大家同意应当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因而在嬉戏中就共同执行这些行动准则了。2 .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推断结果发觉,不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还是在对说谎行为的道德推断中,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推断形式:年幼儿童
8、往往依据主子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即行为的客观费任去作出推断;年长儿童则往往依据主子公行为的主观动机作出推断。皮亚杰还发觉,客观责任和主观贡任这两种推断形式在儿童的道德推断中,并不是同时出现,也不是同步发展的。一般的趋势是:客观责任在年幼儿童身上首先出现,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削减;主观贡任则出现稍迟,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增。因此,这两种道德推断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但主观责任逐步取代客观责任而属于支配的地协皮亚杰把这两种推断过程部分地重费的时期称之为道德法则的局化阶段。3 .儿童的公正观念皮亚杰和他的合作者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后指出,7岁、10岁和13岁是儿童公正观念发展的三个主要时
9、期。这三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公正推断分别以听从、同等和公道为特征。促进儿童公正观念从听从向同等发展的缘由是什么?皮亚杰认为,成人的榜样对儿童的公正观念可能会有影响,但是,成人的权威不能成为公正感发展的缘由,因为公正感的发展要以自律为先决条件。”除非儿童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有所发展,否则他们的道德观念是不行能达到自律的水平的。因此,儿童的公正观念不但不会在成人约束或强制条件下得到发展,而且要以牲牺成人的约束和强制为代价。儿童离开了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也就谈不上公正观念的发展。4 .儿童心目中的惩处皮亚杰把儿童把作出的推断加以概括归类,发觉年幼儿童往往认为应当用强制手段使犯过者遵从成人的吩咐或规定。他
10、们认为犯过者违反了准则,因而遭遇成人的惩处是天经地义的。在年幼儿童看来,谁犯过,谁就该接受惩处以抵罪。他们又认为,惩处要严厉,最严厉的惩处将是最公正的。至于犯过的内容和惩处的性质之间有没有必定的关系,如J1.童不听话就不许他看电视,说了谎就不给看小人书等等,他们是根本不予考虑的。皮亚杰把年幼儿童的这种惩处观称之为抵罪性惩处。由于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增长,年长儿童已经相识到行为准则与同伴的行为之间的关系,犯过者所犯的过错行为是有损于别人的行为。谁犯过,无需从外部给犯过者施加强制性的惩处,他的过错行为会被正常的社会关系所不容,会被同伴所嫌弃。而且犯过的内容和性质都是与惩处有亲密联系的,比如说了谎会
11、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破坏了集体利益和荣誉会孤立于集体的其他成员等。因此,在年长儿童的心目中,谁犯过,谁就会遭到同辈集体的回报。皮亚杰把年长儿童的这种惩处观称之为回报性惩处。皮亚杰认为,抵罪性惩处是儿童在成人的约束和强制条件下的产物,带有专断的性质,是他律道德的表现。回报性惩处是儿童同辈问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产物、不带专断的性质,是自律道镌的表现。皮亚杰又认为,抵罪性惩处反映一种强制的、听从的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往往使儿童的是作观念造成混乱,使他们只是一味听从成人,以成人的是非为是非,辨不清什么是真正的行动准则。因此,这种伦理道德观对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明显是不利的。IuI报性惩处在性质上则
12、是一种属于相互敬重的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会促使儿童是非观念的发展,因为儿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中相互行动,相互予取,他们的行动受共同的行动准则所制约,较易形成同辈间的相互敬重的情感。因而这种伦理道德观有利于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精彩语言辑录(I)儿童的嬉戏构成了一种最好的社会制度。(2) 一切的道德都是一个包括有很多规则的系统,而一切道德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3)在每一个儿童中总有成人因素,而每一个成人也总有儿童的因素。(4)规则决不是由内心细心制作、推断或说明的某种东西:它本身是给定的、现成的和外在于心灵的。它也被想象为是由成人所揭示和强加的。(5)一般来说,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客观责任便渐渐消逝,而主观责任则获得相对的重要性。(6)毋廊置疑,在儿童的心中,说谎话是远比笨手笨脚的事故,甚至诸如偷窃等罕见的行为还要严峻和紧迫的问题。(7)自律只与互惠有关,当相互敬重的情感强到足以使个人从内部感到要像F1.己希望受到别人对待的那样去对待别人时,才出现FI律。(8)当儿童发觉怜悯和相互敬重的关系必需要有诚恳的时候,我们便看到了自律的最初的征兆。(9)公正感的发展必需要通过不断发展的协作和相互敬重一一起先是儿童之间的协作,最终,儿童起先暗中认为他自己和成人处于同等的地位。(IO)社会越困难,人格就越主动,而同等的个人之间的协作关系也就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