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基层公务员中评选“最美人物”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基层公务员中评选“最美人物”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颍东区文明委关于开展首届“颍东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东文委20xx4号)精神,宣传我区公务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在全区基层公务员中开展首届“颍东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与意义本次在基层公务员中开展评选“颍东最美人物”活动,是各级组织和广大公务员贯彻落实“颍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具体抓手和行动载体,目的在于激励全区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努力修炼个人品德和公务员
2、职业道德,争做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自觉遵守者、示范引领者和坚定维护者;同时教育全区广大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常怀公心、慎用公权、捍卫公信、严守公德,自觉维护好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一名秉持职业道德操守、为民清廉务实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二、参评范围、名额及条件(一)参评范围:全区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人员均可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侧重科级以下基层一线公务员。(二)名额分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三)评选条件:参评人员的事迹要典型、有代表性,有感染力,能够彰显公务员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能够弘扬公务员精神,并做到“忠、正
3、实、廉”。“忠”即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业;“正”即为人正直、公道正派;“实”即做人诚实、做事扎实;“廉”即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做到正气凛然、一尘不染。三、推荐程序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6月16日起)。广泛宣传这次评选的目的意义及方式方法,广开推荐渠道。发动基层人民群众推荐、公务员推荐和社会群团组织推荐。第二阶段:基层推荐申报(20xx年6月21日-7月10日)。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各单位、参公单位党组做好初评自荐工作,并把自评人选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选上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了解,确保近五年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纪律
4、处分。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地方党委(党组)、政府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第三阶段:初评公示(7月11日-7月20xx区委组织部评审领导小组对基层自荐人选评审,择优取前15名人选,在网站公示后推荐到颍东区文明委参加“文明颍东”公共微信平台进行公众投票角逐首届“颍东最美人物”。第四阶段:(一)公众微信投票(7月21日-9月10日)。初步确定的“最美人物”候选人由区文明委通过“文明颍东”公共微信平台进行公众投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投票结果将作为当选“最美人物”的重要依据。(二)评审公示(20xx年9月11日-9月20xx。微信投票结束后,区文明委将
5、结合投票排名及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文明办组织各相关单位成立)意见后,最终确定各类“最美人物”10人。区文明委审查后,对拟表彰的10名基层公务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三)命名表彰。在公示无异议后,区文明委、区人社局对10名基层公务员“最美人物”和5名提名者进行命名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并推荐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参加省市“最美人物”等评选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拍摄“最美人物”公益短片,制作事迹宣传册,举办先进事迹宣传、宣讲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四、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本次全区开展评选“颍东最美公务员”活动是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具体行动。各级党委(党
6、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层层搞好酝酿推荐,真正把事迹最突出、贡献最显著、群众最认可的人选推荐上来。2.材料要求。基层推荐人员每人报送2寸工作照片(含电子版)、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含电子版),填写首届“颍东最美人物”评选表彰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按时报送到颍东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区人社局办公室胡西峰邮箱。(邮箱:1178xxx603)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五、评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共颍东区委组织部、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机构:颍东区“最美公务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刘仿杰副组长:许永军成员:朱大胜冯映东丁鹏飞姜平朱飞胡西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颍东区组织部办公室,冯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附表1.“颍东最美人物”评选审批表附表2.“颍东区最美公务员评选标准”颍东区委组织部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6月15日